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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重要目标防护

20世纪80年代初,江苏将重要目标防护列入防空袭预案的基本方案之一,设置人防机构的大型企业开始拟制防护方案。20世纪90年代起,为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作战手段和作战样式的变化,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全面启动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各市完成重要经济目标的调查登记。2004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2005年2月,省人防办、省军区司令部制定《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标准》,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国前列。

一、防护目标确定

20世纪80年代,重要防护目标包括党政军机关和指挥所、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大中型水库,电厂(站)、水厂,重要的工厂、桥梁,大型油库、粮库和物资库。90年代,将重要军事设施、机场、港口码头、新闻信息中心及“生命线”工程增加为重要防护目标。

2001年3月,省政府、省军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已建的重要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电站、桥梁、港口、机场等,所在单位必须制定防护方案,落实防护和应急抢险抢修措施。加强水、电、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防护,有计划组织防护技术改造。今后在规划建设重要经济目标时,应充分考虑防护需要,征求人防和军事机关意见。对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经济目标,选址应远离城市和人口稠密区。严格可行性论证和审批,确保防护措施落实。2004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将重要经济目标分为新闻通信、能源动力、交通枢纽、军工基地潜力、“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金融管理等7类。依据重要经济目标在战时的地位作用,对战争的支持能力,对人民生命、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生产规模和价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规定一、二级目标由省政府、省军区批准,三级目标由各省辖市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批准。2005年2月,省人防办、省军区司令部印发《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标准》,全省开始新一轮重要经济目标确定工作。截至2006年11月,经省政府、省军区批准,全省一、二级目标372个。其中一级目标105个、二级目标267个。

二、防护预案拟制

20世纪80年代初,各市在拟制防空袭预案中,部分重要防护目标单位开始制定防护方案,主要包括防护措施、抢险抢修、有关保障等内容。由于人才、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形成的方案较为粗略。

1999年,无锡市拟制完成供电、电信、道桥等30个重点目标防护方案。至2000年年底,全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全部完成防护方案的拟制。方案由目标概况、空情分析、毁伤判断、防护措施、抢险抢修等部分组成。

2000年,省人防办确定在苏州市、扬州市开展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试点。两市先后确定并指导22个试点单位拟制防护方案。

2002年,省人防办增加南京市为试点单位,组织全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南通市组织11个目标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常州市组织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制定防护方案试点。

2004年9月7~9日,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会议在南京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重要目标防护方案、防护措施、防护手段、防护队伍等问题。确定大型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按区域负责的原则,由军队和地方统一指挥,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重要目标的防护手段,则根据防护目标的地理、地形等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迷彩、遮障、变形、烟雾、水雾、设置假目标、佯动等伪装措施,隐真示假;利用角反射器、GPS干扰机等措施干扰各种侦察和制导系统;设置空飘雷、空中气球,架设绳索、钢索、铁丝网等障碍物,形成防护墙;适应高科技发展,重视网络防护。南京电信局、扬州第二电厂等7个试点单位介绍防护方案。10月,省人防办规范防护预案,以基本情况、情况设想、任务和决心、防护措施、抢险抢修行动、组织指挥、各种保障为主要内容。此后,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制定工作全面展开。

图2-19 2004年9月7~9日,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会议在南京市召开

2006年,根据军事斗争和人防应急准备的要求,全省展开制定一、二级重要经济目标防空袭应急行动方案,至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

三、防护指导和监督

2005年起,根据《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的意见》,各级人防部门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指导和监督,对重要目标普遍进行防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目标单位实行法人负责制,制定防护预案及实施计划、组训专业队伍、配备防护装备器材等。将防护经费列入企业运行成本,保障经费来源,加强防护建设。在改建、扩建或维修时,按照防空需要,增加工程技术防护设施,落实和完善防护措施,提高抗毁能力。

图2-20 2006年7月18日,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现场会在南京市召开

2006年7月18日,江苏省人防办召开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现场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深入分析形势,查摆现状与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要求的差距,对工作方法、重点和措施加以探讨,对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做出部署。会后,防护工作试点单位开始制定防护建设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南通市举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业务培训,以提高专业防护知识和技能。防护工作刚启动的单位,调整完善防护预案及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专业队伍,落实防护经费和器材。防护工作未开展的单位,开始制定防护预案。按照建立完善的指挥体系、落实指挥场所和专业队伍隐蔽场所、信息化建设等目标实施防护建设。省人防办开始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2007~2008年,省、市人防办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落实《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暂行规定》和《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标准》,健全防护机制,落实单位企业法人防护责任制。督促拟制省一、二级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护组织和开展防护专业队的训练。组织南京、扬州、南通、镇江等市人防部门检查目标单位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目标单位开展伪装防护、技术干扰、设置障碍物、抢险抢修等实兵演练。2007年,徐州、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等市建成部分一类重要经济目标视频监控系统。2008年,各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完成重要经济目标信息采集,并进入人防指挥系统数据库。

图2-21 徐州、南京、连云港等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组织的演习 knQrv9gkz+vlNlbmJcmr8EA0jPuKctJS/e9istPWSiDfgwT+erivtr7pF8Bry+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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