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江苏人防工程建设仍采取按比例从企业抽调人员参加施工,抽调人员定期轮换。是年3月,省委批复南京市委,同意南京市地下干道的施工力量,从南京煤矿多余人员中成建制地抽调并随带工具、设备和生活用具。先抽调1000~2000人,以后视需要和可能逐步增加。4月,苏州市抽调19个区、局及直属单位1200多人,组成人防施工专业队伍进行“784”人防工程施工。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动全市近15万人次参加义务劳动,出动社会车辆4500多车次。
1978年5月,南通行署计委批复建立南通地区人防工程施工专业队,人员暂定200人。9月,苏州市委决定成立集体所有制的苏州市人防工程队,编制300~500人,创建时实有241人。11月,南京市计委批准成立南京市第二人民防空工程公司,性质为大集体内包企业,隶属市人防办领导。随后,市人防办招收南京插队知青727人,组建成市第二人防工程公司。12月,南通市召开“7811”人防工程誓师大会,组织8个局的人防施工专业队开始工程建设。会战过程中发动市级机关、驻通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劳动,高峰时施工人员达万余人。1979年2月,南京市革委会同意南京市重工业局从铜井铜矿抽调200人,组建人防施工专业队,承担人防公共工程施工任务。3月,省人防办决定由各市人防办组建人防工程勤务保障队,保障队下设机械、运输、维修3个队,全省共编1205人,为大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月,苏州市革委会决定按职工总数的1%组建区、局人防施工专业队,总人数1870人。12月,省委办公会议议定:人防工程施工应成立专业队伍。自此,省人防办开始会同相关部门筹组人防工程公司。
1980年6月,省政府批转省人防办等6个部门《关于组建人民防空工程公司(处、队)的报告》。明确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属全民带集体内包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免交税、利,隶属各重点城镇人防办公室领导。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维修任务。人防工程公司(处、队)的组建规模暂定1万人,其中固定职工3000人,基建民工7000人。固定职工由重点城镇的人事和劳动部门统一调配,主要从现有人防施工专业队伍中挑选。人员经常费采取按企业应该抽调职工的人数提取。
1981年3月,全省有10个重点城镇人防办陆续组建施工队伍,有固定职工2363人。
1983年6月,省人防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公司(处、队)规模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确定将原1万人规模的全省各人防工程公司(处、队)调整为5200人,人头指标仍由各市下达给各主管局,落实到企业单位。调整后,各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定员为:南京2000人,徐州700人,连云港300人,苏州450人,无锡450人,常州350人,南通250人,扬州200人,镇江200人,淮阴150人,盐城75人,泰州75人。
1984年9月,各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公司(处、队)试行企业化管理。常州、南京、扬州、盐城4市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其余市实行按施工图预算进行承包的做法。是年,全省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完成总投资额1705万元,实现利润185万元。
1985年,全省12个重点城市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共有固定职工2900人。除徐州市外,其他11个市的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完成产值3084万元,实现利润264万元。
1986年,盐城、常州、南京3市的施工队伍已承接省外施工任务。
1987年,全省12个重点城市的13个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在编人员2538人。完成产值2698万元,实现利润256万元。
1990年4月,省人防办对加强人防工程施工队伍建设提出要求:①各市要结合实际,调整好人防工程公司的组织结构,控制队伍发展规模,精简机构,充实一线,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②要把承包经营责任制引向深入,健全和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增强竞争能力,积极参加人防工程项目的投标,承担人防工程施工任务。③要改善技术装备,提高人防工程专业化施工水平。④要加强施工技术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⑤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提高企业信誉。是年年底,全省人防工程公司有二级企业1个、三级企业6个、四级企业3个。固定职工1827人,基建民工1014人。在固定职工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50人、助理工程师81人、技术员81人,技术人员占固定职工总数的11.9%。
从1991年起,全省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加强横向联系,建立起经理联席会议制度,适时交流经营理念、管理模式、队伍结构调整、装备更新、收入分配、质量管理、专业特长、优势互补等增强竞争能力方面的思路和举措,促进了企业间的同步发展。1994年,全省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实现年产值1.5亿元,利润384万元,纳税408万元。到2000年,全省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在编职工2209人,其中事业编制1097人,企业编制1112人。
从2001年后,全省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先后改制或撤并。人防工程施工由社会建筑企业通过招投标承接。
图4-4 徐州市卧牛山人防工程光面爆破
1978年,全省继续推广徐州矿务局人防工程施工队在坑道式人防工程掘进施工中采用光面爆破新技术的经验。南京、徐州、连云港、无锡、镇江等5市的23条坑道采用光面爆破新技术,使炮眼利用率从85%提高到95%,减少排渣工作量10%~15%,省去因欠挖带来的毛洞整修工序和被复时的大量回填工作,平均每班掘进速度提高20%。是年,光面爆破施工新技术受到国家人防办、南京军区的重视,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到1979年9月,全国有21个省、市、自治区的人防部门、部队、铁路、水利、交通、煤炭及大专院校等253个单位11626人,到徐州卧牛山人防工程工地参观学习和开展技术研究。
采用喷锚支护技术,与混凝土被复相比,不仅使支护结构从被动承压变为主动承载,充分发挥坑道围岩自身的支承作用,提高工程的防护能力,而且节省混凝土65%,降低工程造价60%以上。1978年2~3月,省人防办委托南京市人防办举办喷锚支护施工技术训练班。徐州、连云港、苏州、无锡、镇江、盐城等市县的70人参加培训,此后,喷锚支护技术在全省坑道人防工程建设和大型掘开式人防工程边坡支护中得到广泛采用。
南京市北极会堂人防工程,是成功应用喷锚支护技术的典型。该工程净跨19.5米,净高17米,长55.72米,最大覆盖层厚度为18米,属于大跨度,薄覆盖坑道工程。1979年11月开始掘进,1982年1月支护完毕。工程采用短锚杆、薄喷层喷锚网联合支护作为永久性支护。工程投入使用后,为对工程长期使用中围岩的变化情况进行掌握和了解,市人防办决定对岩体应力变化和温度影响应力变化进行长期的测试。1983年年底,测试工作交由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所进行,经过长达8年的监测,到1991年8月,岩体应力变化和温度影响应力变化基本趋于稳定。
1993~2008年,喷锚支护技术广泛应用于全省坑道式人防工程围岩支护和大型掘开式人防工程的基坑边坡支护。
1978~2008年,全省大型人防工程建设先后成功采用静压桩支护、密排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支护、钻孔灌注桩支护、喷锚网支护、中心岛盆式开挖支护等支护技术。
江苏地区地下水位普遍高,流沙多,降水是人防工程施工的主要矛盾之一。1978年,省人防办继续在全省推广使用机井降水施工技术。1982年,南通市在“8001”过河工程施工中,挖土深度达10米,大胆尝试采用三级井点降水方案。经过认真测试分析,掌握井点施工地下水下降曲线规律,取得多层井点降水设计施工数据,不断调整施工方案,提高降水效能。这一技术运用,获得省人防科技进步奖。1996年,淮阴市淮海广场人防工程采用三级井点降水方案。
1978年,人防工程建设开始采用结构自防水。
1980年,盐城地区人防工程队(1984年4月更名为盐城市人防工程公司)进行丙凝注浆防水堵漏试验,取得良好效果,逐步总结出一整套施工程序和工艺要求。1981年6月,南京军区在盐城市召开现场会,向全战区推广运用丙凝注浆防水堵漏的经验。8月,省人防办在无锡市举办丙凝注浆防水堵漏集训班,全省70人参加集训,随后各市又集训133人,使参训人员掌握丙凝注浆的配比和堵漏操作技术。丙凝注浆防水堵漏技术在全省广泛应用。至年底,全省共堵漏89个工事,使7万余平方米的工事解决了渗漏水问题。1982年10月,全国人防工程防水技术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市召开,南京、无锡2市人防办介绍结构自防水的经验;盐城地区人防办介绍运用丙凝注浆防水堵漏的经验,并作现场操作表演。至1983年3月,南京军区已有31万平方米工事采用盐城丙凝注浆防水堵漏。是年6月,盐城市人防工程队受国家人防办委托,在秦皇岛市举办丙凝注浆防水堵漏技术训练班。该人防工程队先后为全国各地培训丙凝注浆防水堵漏技术骨干323人。
1987年7月7日,盐城市人防工程公司的丙凝注浆堵漏技术被国家人防委授予国家部(委)级人防工程科技进步三等奖。至年底,盐城市人防工程公司先后承包26个省、市、自治区68个军、地单位的工程防水堵漏,使20余万平方米工程解决渗漏水问题。
1981~2008年,人防工程建设综合运用结构自防水、外防水、内防水、防排结合、注浆堵漏等防水措施。
江苏由于地下水位高,人防工程建设采用“逆作法”施工技术较晚。2005~2008年,常州、盐城等地先后在大型人防工程建设中成功应用该施工技术。
1978年,根据省革委会要求,各市先后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人防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重点人防工程建设,一般由人防部门组织专门的施工指挥机构负责施工管理。从9月起,全省按照《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作为完成任务上报。实施严格的检查验收,使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明显提高。
1979年,省人防办组织检查12个重点城市在1978年修建的人防工程,质量优良的占37%,合格的占60%,不合格的占3%。
从1981年4月起,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形成制度,统一按《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表》和《人防工程验收评定书》的内容实施。
1983年3月,省人防办通报全省1982年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全省完成新、续建工程13508平方米,优良占44.2%,合格占55.8%;加固改造工程44060平方米,优良占51%,合格占49%;口部处理31个,优良占12.9%,合格占87.1%;安装防护设备117个口部,优良占12.8%,合格占87.2%。
1985年2月,省人防办发出《1984年全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情况通报》。指出:无锡、南通、泰州、镇江、连云港5市的工程施工质量较好。同时发现:有些口部混凝土施工质量差;有的门扇加工粗糙,严重裂缝、变形、破损;有的钢门框闭锁盒倒置,门扇闭锁轴倒装;有的维护管理不善,门铁件锈蚀,用锤子也敲不动,门扇打不开;南京市人防一公司施工质量普遍不如厂(矿)施工队和个体承包的工程。检查验收的507个口部中有75个不合格,占14.8%。
从1986年3月起,全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由持有施工执照的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遵守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对施工和安装质量负责到底。施工主管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检查和质量管理。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主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指导、把关,会同设计人员及时进行局部验收并在施工记录上签署意见。出现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负责无偿修整。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后由各市人防办会同城建人防管理机构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验收。凡质量不合格的,限期修补完善,达到要求后,再行组织验收。
从1991年起,全省新建、续建人防工程施工以市人防办为主,成立相应的施工组织机构,负责施工管理。大型平战结合工程施工,请市政府领导牵头,吸收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组成施工指挥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省、市人防办工程部门,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建设任务重,质量监督工作量大的城市,人防办工程部门在充实必要的质量监督专业人员的基础上,兼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经常性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建人防工程不多的城市,在工程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监督员。大中型人防工程施工,成立临时专项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该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人防工程公司(处、队)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省人防工程施工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质量管理。
从1993年9月起,人防工程施工开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各市人防部门建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施工工序和施工阶段,严密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阶段验收,各工序、各阶段施工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省人防办参加大中型重点工程施工质量的阶段验收。
从1995年5月起,全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执行。
1997年7月,省人防办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2002年5月,江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负责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从2003年2月起,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按《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执行,实行分级管理。各省辖市根据规定条件成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分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以及质量监督程序和内容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责令改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机构向人防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
从2004年3月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按《江苏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实行分级管理。人防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备案机关发现在竣工验收中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和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建设单位,在向建设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部门认可文件。人防部门依据设计文件及强制性条文等,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填写认可文件。同月起,对承担人防工程监理的企业按《江苏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资质管理。省人防办负责审批丙级资质。2004年,省人防办开始举办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班,培训拟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的监理人员。至2006年年底,受训人员超过1000人。2005年,省人防办首次组织对承担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实施资质年检。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乙、丙级资质,可以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共3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