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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防空专业队伍

1978年,防空专业队伍由军事部门负责组建,列民兵建制。主要有对空射击、消防、救护、抢修、治安等专业队。1984年,《人民防空条例》规定: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从1985年起,全省加强并规范防空专业队伍建设。1997年,《人防法》施行后,防空专业队伍改称群众防空组织。有关部门负责组建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消防队、治安队,防化防疫队、通信队、运输队。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是年起,全省开始依法整组与训练群众防空组织。进入21世纪后,在依法组训群众防空组织的同时,探索组建新型防空专业队伍,取得成效。到2008年,全省群众防空组织基本形成组织落实、训练有素的人防专业队伍体系。

一、组建

1978年,防空专业队伍由人防部门提出计划,由军事部门负责组建。是年,全省有对空射击、消防、救护、抢修、治安、通信、防化、运输等防空专业队伍,计126899人,其中对空射击队伍98101人。

1979年10月,省人防领导小组、省军区在扬州市召开防空演习现场会,推广该市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由民兵成建制改任各种防空专业队,实行队不跨厂,班、排不出车间,各单位行政领导兼任防空专业队负责人的组建办法。提出人防专业队伍组建以军事部门为主,人防部门协助,做到平时便于管理,战时便于指挥,每年在民兵整组的同时,进行防空专业队整组。至年底,全省对空射击、工程抢险、医疗救护、防化、消防、通信、运输、治安等防空专业队调整为51075人,其中对空射击队伍26963人。

1981年,省人防办在常州市进行防空专业队整组和训练试点,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条块结合的原则,组建市属、区属和基层综合人防专业队伍。将原建制的民兵组织改编为人防专业队。通信、防化、高炮(机)分队与民兵分队统一使用,既为民兵组织,也为人防专业队。12月,全省人防工作会议在常州市召开,推广试点经验,要求各市加强防空专业队建设。

1982年2月,在总结常州经验的基础上,省人防委、省军区做出《关于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防化、通信、对空射击专业队由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组建,其他专业队由各市人防办归口,协助有关部门组建。专业队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条块结合、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组建。南京、徐州、连云港按留城人口的8%~10%组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淮阴、盐城、泰州按留城人口的3%~5%组建,抢险抢修专业队约占40%,医疗救护专业队约占15%,消防专业队约占10%,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分别占5%~10%。是年,徐州、苏州、泰州、连云港先后组建市属消防、治安、交通运输、医疗救护、抢险抢修、防化、通信等7种专业队伍,授予防空专业队队旗,任命专业队干部。

图2-3 1984年4月,无锡市召开人防专业队成立大会

1983~1984年,南通、淮阴、无锡、扬州、盐城相继组建市属防空专业队。是年起,根据《人民防空条例》规定,全省人防专业队训练由各市人防委拟制计划,由组建单位实施。

1985年,省人防办在无锡市进行人防专业队伍改革试点,压缩专业队伍数量,减少训练时间,提高训练质量,理顺民兵、人防、交通战备三者专业队伍之间的关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省军区发出《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人防专业队伍纳入民兵体系,实行专业对口、平战结合的组建原则。组建规模改为南京按市区人口的1‰,徐州、苏州、无锡、常州按1.5‰,连云港、南通、扬州、镇江、淮阴、盐城、泰州按2‰执行。消防、治安、交通运输专业队分别由公安和交通战备办公室归口管理;防化、通信、公用设施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专业队由人防部门归口管理。人防部门管理的防化、通信专业队占18%、医疗救护专业队占24%、抢险抢修专业队占40%。专业队整组和训练由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统一规划和组织部署。至年底,全省各市均统一组建7种人防专业队。

1986年4月,省人防委、省军区规定人防专业队伍由市人防办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和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提出组建计划,经市政府和军分区(警备区)批准,由城建、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组建抢险抢修专业队,卫生、医药等部门负责组建医疗救护专业队,公安部门负责组建消防、治安专业队,卫生、化工、环保等部门负责组建防化专业队,邮电、电子、仪表部门负责组建通信专业队,交通、港务部门负责组建运输专业队。组建规模调整为:南京、徐州、连云港按市区人口1‰,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按2‰,镇江、淮阴、盐城、泰州按3‰的比例组建人防专业队。至年底,全省各市完成人防专业队组建与调整。调整后,全省12个人防重点城市的7种人防专业队共有17430人。

1989年,各市本着健全组织、配齐干部、稳定骨干的思路,调整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通信、消防、运输、治安专业队伍。11月,省人防办全面调查和重点抽查全省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对在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战备训练、平战结合、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南京电信局人防通信连无线排、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连、连云港市化工公司人防防化连化工厂防化排、苏州市化工局人防防化连树脂厂防化排、无锡市供电局人防供电抢险抢修连、常州市自来水公司人防给排水抢险抢修连、南通供电局人防供电抢险抢修连、扬州市人防工程公司道桥抢险抢修排、镇江市人防医疗救护连第一人民医院救护排、淮阴市化工医药公司人防防化连电化厂防化排、盐城市人防医疗救护连第一人民医院救护排、泰州市电子工业公司人防通信排等12个人防专业分队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发现存在与民兵分队混编、一兵多职、职能交叉、整组制度不健全、训练不够落实等问题。1990年4月,省政府、省军区规定人防专业队伍纳入城市民兵统一组织计划,实行单独编组,自成建制,一兵一职,互不交叉。实行年度整组制度,组建规模调整为均按市区总人口的2‰左右执行(不含消防、治安、运输专业队)。公安、武警部门平时不另行组建治安、消防专业队。运输专业队由交通战备部门组建,对担负人防任务的专业队进行编组。为担负城市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各市开始组建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为主的市级应急抢险救灾分队。各市根据省政府、省军区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人防专业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建立健全整组、建档、干部任免、训练、检查评比、报告等制度。

1994~1998年9月,全省有12个县级市组建人防专业队伍。

1997年《人防法》实施后,全省依法加强群众防空组织建设。1999年1月,《省实施〈人防法〉办法》规定:建设、公用、电力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承担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以及抢救人员、物资等任务;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承担医疗救护和防疫灭菌等任务;公安消防部门组建消防队,承担消防和洗消等任务;公安部门组建治安队,承担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灯火管制等任务;卫生、化工、环保等部门组建防化防疫队,承担对核、化学、生物武器袭击的监测、侦察、化验、消毒、洗消等任务;邮电部门组建通信队,承担通信保障等任务;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承担运输人员、物资等任务。平时,群众防空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2001年,全省13个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和所有县、县级市全部依法组建和训练群众防空组织。同时,各市开始探索组建适应信息化战争需要的新型人防专业队伍。

2004年5月,徐州市政府、军分区决定,人防专业队由过去7种增加到12种。新增防疫、环保、伪装示假、清爆和电子对抗(信息网络)防空专业队伍。

2007年3月,根据省军区司令部、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专业队建设的意见》,各市在依法组建7种人防专业队的同时,展开组建平战转换、伪装设障、引偏诱爆、信息与网络防护、人口疏散和心战宣传等新型人防专业队伍。10月底~11月初,省人防办在扬州市召开人防专业队建设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南京、常州、南通和扬州市人防专业队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研讨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问题。

2008年4月10日,省人防办、省军区司令部在常州市召开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试点成果观摩会,推广常州市人防专业队与民兵同步整组的经验。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修订的《省实施〈人防法〉办法》中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对口组建人防专业队伍,并根据需要组建人防志愿者队伍。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任务需要组建平战转换、引偏诱爆、伪装设障、信息与网络防护等新型专业队伍。各新型专业队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信息防护等任务。10月,南京市成立民防应急救援志愿大队,队员126人。这是全省第一支民防志愿者队伍。至年底,全省人防专业队伍共有队员30118人。

二、训练

1978年,人防专业队伍训练,主要由军事部门组织,人防、公安、城建、卫生、化工、供电、通信等部门派人协助相关专业训练。

1979年10月,省人防领导小组、省军区规定,人防专业队的训练,以军事部门为主,人防办协助。人防专业队的训练列入民兵训练计划。训练所需经费、器材分别列入民兵事业费和民兵训练器材计划统一解决。公安、卫生、邮电、交通、城建、基建、电业等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组织治安、消防、救护、抢修、运输等防空专业队伍训练。

1981年,省人防办在常州市进行人防专业队伍训练试点,分别组织邮电通信线路抢修队、警报广播线路抢修队、房屋抢修队、医疗救护专业队、防化专业队、供电线路抢修专业队和自来水管网抢修专业队,进行专业培训和自救互救、穿戴简易防护器材、对空射击等共同科目训练。

从1982年2月起,根据省人防委、省军区规定,人防专业队属于民兵建制的防化、通信、高炮(机)专业队,按照民兵训练大纲训练。其他人防专业队针对专业任务需要进行训练。训练经费按归口管理的原则,从民兵事业费和人防业务费中开支。

1983~1985年,全省人防专业队训练,按省人防委、省军区颁发的《人民防空专业队训练纲目》实施。训练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主要进行军事知识、人民防空和“三防”知识教育训练。专业科目主要进行技术、战术训练。市属防空专业队每年参训队员不少于专业队总人数的1/3,时间20天(计140小时);区属人防专业队训练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干部训练是整个人防专业队训练的重点,每年集训1次,时间7~10天。至1985年年底,全省集训人防专业队队员8998人次,干部835人次。

1986年4月,按照省人防委、省军区《关于贯彻城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各市人防委组织军事部门和组建单位拟制训练计划,各组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在职训练为主,结合适当的集中训练和综合性演练。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运输专业队伍,结合生产、工作,每年有目的地安排5~10天专业训练,不组织集中脱产训练。防化专业队伍适当组织集中脱产训练,每年度不超过7天。各市人防部门组织防空专业队伍的排以上干部集训,至1990年,排以上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为检查训练效果和组织协同动作,各市每2年组织1次考核评比,每5年组织1次综合性训练。防空专业队伍的装备、器材,由组建单位利用平时生产、工作所使用的专用设备、器材。非生产性的专用设备、器材由人防、军事部门提供。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经费,人防部门组织的人防专业队干部集中脱产训练所需的训练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办公费,由人防部门参照民兵集中训练补助办法,从人防业务费中给予补助。参加集中训练的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

1990年6月18日,依据省政府、省军区指示,省人防办组织无锡市供电局人防抢修专业队、常州市自来水公司人防抢修专业队、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防医疗救护专业队共99人,动用车辆19台,参加全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技术汇报表演。各参演队伍按实战要求,圆满完成输电线路、地下输水管抢修及伤员救护等课目。

1990~2000年,全省各市人防部门和军事机关,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实施人防专业队伍训练,执行国家人防委下发的训练大纲和教材。共同科目结合民兵训练进行,专业训练由区(局)人武、人防部门组织实施。训练以在职为主,结合生产、工作、岗前培训、突击性任务、抢险抢修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检验性演习等多种途径进行;战时需要而平时与工作生产不易结合的项目,组织短期集训。干部训练由各市人防办和军分区(警备区)组织,以人防部门为主。

从2000年3月起,各市采取短期集训、岗位练兵、综合演练等形式训练,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实现训练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基本落实。

2005年1月,省人防办规定:加强群众防空组织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功训练,按照大纲规定的共同科目和专业内容完成相应的训练任务。共同科目训练完成32小时,专业技术训练完成168小时(每3年为一周期,1年或分3年完成)。防化专业队基础训练采取集中训练,其他专业队采取结合生产、工作完成专业训练。

从2007年3月起,根据省军区司令部、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专业队建设的意见》,人防专业队训练,贯彻“训战一致、突出重点”原则,严格按训练大纲和省人防办年度要求组织实施。共同科目训练,重点抓好学习现代军事理论和人防(民防)知识,信息化战争防空袭特点、基本原则及现代城市抢险救灾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等。专业科目训练,重点结合各专业队实际,突出专业技术和战术运用。组训形式以在职训练为主。防化专业队以集中训练为主。在职训练主要结合生产、工作、岗前培训、突击性任务、抢险抢修等多途径进行。列入年度训练任务的专业队员,每年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专业队干部训练以集中训练为主,在军分区(警备区)的协同下,由人防部门组织。

图2-4 2008年11月5日,苏州市人防办组织部分人防专业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各市结合抗震救灾的经验教训,加大对防空防灾应急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医疗救护、通信和道路桥梁抢修等内容的培训力度。应急救援增加目标搜寻、生命探测、破障和切割等训练内容。7月,南京警备区司令部与市人防办组织人防通信、消防、医疗救护专业队模拟汶川大地震抢险救灾的战术技术动作演练。是年,南京军区国动委在苏州市进行人防训练试点,取得4项成果:一套训练纲目、标准;一部规范的教学法;一个规范的训练场地;一个指导训练的实施意见。11月4~5日,南京军区人民防空训练试点观摩会议在苏州市召开。国家人防办组织兰州、成都军区等10省(市、区)人防办领导观摩。与会人员听取苏州市人防办组织训练的经验,观看《苏州市人防训练和建设》《人防训练示范教学》录像片,参观苏州市人防训练场所,观摩“姑苏—2008”城市防空袭研究性演习。12月,南京军区国动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加强人民防空训练的意见》,印发5省1市人防部门执行。 Y8YQ+QfCt8nH272JZu7KhQe0JR1mJ/ZLsnyaY5yaO8llpm9FkdEhY9WYYjdE8D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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