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抢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再损伤和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医护人员对伤员的伤情评估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 意识:伤员意识是否清醒,关系到病情的危重程度。对有意识改变者,应首先重点检查,对症救治。② 精神状态:精神状态是一项重要观察项目。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伤员精神受到不同程度的刺激,有的表现为情绪激动,喊叫、呻吟,有的则表现为情绪低落、蹲缩、反应冷漠。在作伤情评估时,对反应冷漠者要特别提高警惕。
③ 呼吸:呼吸是重要的观察内容之一。伤情评估时,要注意伤员胸腹部的起伏,呼吸是否表浅,频率与节奏是否异常。如有改变或出现呼吸困难者,应重点抢救。
④ 面色和表情:休克伤员的面色和口唇苍白;血气胸伤员呈紫绀色,属于典型的缺氧状态,同时伴有痛苦表情。
⑤ 躯干和四肢:躯干、四肢骨折伤员易被发现,通过直观观察其四肢畸形以及可能出现的骨擦感和肢体的反常活动,便能做出初步判断,给予夹板固定;脊柱受伤者常保持被动体位,应小心搬动,防止瘫痪的发生;对暂时不能鉴别出骨折或骨伤者,均应按骨折处理,以防不测。
受伤者的病情评估除基本的方法外,建议将微型B超作为一项常规现场检查手段,以更为准确地评估内脏、软组织的创伤,以查明隐匿性损伤或内出血的存在。判断创伤的程度,一般来说,轻伤是指人体仅有局部组织的擦伤或皮下血肿等轻微的损伤。重伤是指人体有骨折、内脏损伤、大面积或特殊部位烧(烫)伤、严重的挤压伤等单一或多项同时存在的损伤。危重伤是指伤病员有大出血(包括内出血)或重度脑外伤等引起昏迷、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