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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金色重点

信息系统工程 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网络系统 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信息资源系统 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

信息应用系统 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二、三、四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暂定)四级资质。

2001年9月12日国家保密局发出的《关于印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把“ 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作为“涉密系统集成单位”的必要条件。

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在该行动纲要中要求:“对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而且,行动纲要明确规定:“ 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 。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0]921号文中关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关于“软件费用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这一要求的贯彻力度。 0Lx1pKeL6LlEcnLUMJgb3tx8CMV3ann2lxI2UDgYNbj0ZEJYH2Hs4JODHwITgP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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