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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遵纪守法

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在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时必须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功课的考核。因此,出纳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方能有效率、有质量、有责任地完成自身的工作。

出纳是会计行业中一个特殊的职业,于是对出纳本身的职业操守职责、权限便要求得更为严格。

●出纳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管理公司的各项出纳业务内容。例如,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则应按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则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规定及有关批文。

●出纳必须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公司的各项出纳业务内容。例如,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则应严格审核有关的原始凭证,再以此编制付款凭证便可逐笔登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出纳必须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了具体规定。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改正、补充。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并作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本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 jxPocP4h57CNYC/WJYAxnGsU91kS7oviaZ36zjg5qXRNH3UO2KvK5FnP+3JWef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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