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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是指从事出纳工作,担任出纳核算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首先必须懂得会计知识,了解《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我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如下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品质高尚,工作作风要求严谨。

●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高。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工作能力,适应且达到出纳工作的要求。

出纳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中的一员,这就要求出纳人员和所有的会计人员一样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会计证),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纳工作,不得伪造、转借会计证。当然,出纳人员自身必须细心、勤快、责任心强,对于出纳人员所在职的企业单位,出纳人员应该熟练掌握该企业单位的各银行户头(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一些企业单位招募出纳人员,会要求出纳人员是企业单位所属城市的同一城市户口人员。例如,某艺术有限公司属于北京的一个舞台设备公司,其招聘出纳人员的要求中有一条必须是北京本地户口。其实这一点是根据出纳岗位性质所决定的,它掌管着企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流动性强,工作内容敏感。当然,此要求并不是招聘出纳的绝对要求,出纳人员最基本的素质必须是稳重、踏实、专业性强。 +s/9F0lcwqZaOPtf9kctvw9xPHpGeiqZNZWR+I0tCL09qsUPFhEiaeLBv3tBz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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