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信评估,证券发行及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他配套服务等)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证券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业务活动而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而且所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应当确保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果因为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与其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