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安全防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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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48—2004 定义安全防范系统“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它将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功能的软硬件组合成有机整体,构造成为具有探测、延迟、反应综合功能的信息网络,主要由入侵探测器、信道、报警控制器和监控中心等组成。
(1)入侵探测器
入侵探测器是探测是否有入侵行为的电子装置,通常由传感器和信号处理电路组成。传感器将外界压力、振动、声音、光线等物理量转换为电流、电压或电阻,例如,红外入侵探测器通过检测被测物体表面的热变化率判断其运动情况,振动入侵传感器通过检测物体的振动探测入侵者走动或撬挖保险柜的动作。信号处理电路将传感器输出的信号放大、传输并处理。
(2)信道
信道种类很多,通常分为有线信道和无线信道两类。前者有双绞线、电话线、电缆和光缆等;后者将电信号调制到规定的无线电频段上,利用无线电波传输。
(3)报警控制器
报警控制器是控制是否发出警报的装置,通常由信号处理器和报警装置如电话、扬声器、警灯等组成。信号处理器判断“有”或“无”入侵信号,如果“有”入侵信号,自动通知报警装置发出警报,便于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警告入侵者。
(4)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即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传输来的报警信息和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需说明的是:在公众看来,凡接收报警信息并做出某种反应的部门都可称为报警接收中心;但法律层面上,只有公安机关接警中心才具有法定的接处警执法功能。我国将不具有执法职能的接处警部门称为监控中心,将公安机关这样的接警中心定义为报警接收中心或接处警中心。
安全防范系统一般包括入侵报警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电子巡查子系统等。
①入侵报警子系统:对布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报警,以及报警复核。系统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信号传输方式分为有线、无线两种。
②视频监控子系统:对必须进行监控的区域、周界、场所、部位、出入、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显示和存储,并具有报警和图像复核功能。
③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按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准入级别,对其进/出时间、通行位置等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具有报警功能。系统一般由出入对象识别装置,出入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
④停车场管理子系统:包括对停车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口控制、监控、行车信号指示、停车计费,汽车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⑤电子巡查子系统:可按预编制的安全防范人员巡查软件程序,通过读卡器或其他方式对安全防范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存储,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⑥其他子系统:主要是为特殊安全防范管理和特殊部位防护专门设置的子系统,例如,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安全信息广播系统等。
根据系统各部分功能的不同,将安全防范系统划分为 7 个层次:表现层、控制层、处理层、传输层、执行层、支撑层和采集层。当然,由于设备集成化越来越高,某些设备可同时以多层身份存在于系统中。以视频监控为例,各层次分别表现为以下方面。
①表现层:最直观感受到的,展现了监控系统的品质,如监视器、铃声和报警自动驳接特定号码等。
②控制层:系统核心,也是系统水平最明确的体现,有模拟控制和数字控制两种方式。前者控制台多由控制器或模拟控制矩阵构成,成本低,适用于小型安全防范系统;后者以计算机为系统控制核心,能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强大功能,是目前的主流。
③处理层:将传输层过来的音/视频信号分配、放大、分割,并有机连接表现层与控制层。视/音频分配器、放大器和切换器等均属该层。
④传输层:小型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多采用视/音频线,中远程监控系统多采用射频线和微波,远程监控则以互联网为主。
⑤执行层:控制指令的命令对象,通常认为受控对象即为执行层设备,如云台、镜头和解码器等。
⑥支撑层:用于后端设备的支撑、保护,并支撑采集层、执行层设备,包括支架、防护罩等辅助设备。
⑦采集层: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品质好坏的关键因素,包括镜头、摄像机等。
(1)综合性
安全防范系统是多种技术的综合集成,是技术系统与管理体系的结合。从专业技术出发,很多技术并非安全防范专用的技术,而是若干专业、若干领域的技术综合。
(2)整体性
安全防范系统由若干相互依赖的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之间存在有机的联系,构成了一个综合的整体,以实现系统的防范功能。因此,要充分注意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连接和协调,增强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运行效果。如何实现多种技术的高效集成和有机组合是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方面。
(3)相关性
作为一个综合性系统,安全防范涉及多种技术,特别是人防、物防、技防的合理配置,以及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系统中相互关联的各部分相互制约、影响的特性决定了系统的性质与形态。在安全防范系统中,只有快速、准确的探测和有效的延迟才能保证反应及时,达到安全防范的目的。
(4)目的性
安全防范系统的目的是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的安全状态,因此,其建设必须根据目的来设定相应功能,这是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研究重点。
(5)依存性
一个系统和周围环境间通常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外界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引起系统特性的改变,相应地也会引起系统内各部分相互关系和功能的变化。鉴于对周围环境的依存性,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特别是技术防范体系建设必须以环境为基础,并与人防、物防相适应。环境条件不同,系统设计也各异。
(6)预测性
安全防范系统是针对人的恶意行为而建设的,犯罪发生前,难以知道犯罪分子确切的犯罪行为、犯罪方法和犯罪目的。但人类具有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可以根据防范区域的地理和结构特征,结合犯罪信息进行分析,推断出犯罪分子可能的入侵点和入侵路径,有针对性地建设安全防范系统,达到最佳防范效果。同时,通过对犯罪路径的预测,制订详细的指挥调度预案,为犯罪发生时的及时反应提供保障。
(7)开环性
安全防范系统是社会化安全防范的一种技术实现,不同于一般的自动化系统,它所探测的目标不是单纯的物理量,防范空间的状态也不能用物理参数进行线性描述,只能通过某些物理量阈值的设定将其转化为开关状态。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目标不是这些开关的状态,而是所探测的目标系统控制的对象。故安全防范系统是非闭环的,只有加入人防系统才能构成完整、有效的安全防范系统。
(8)加固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探测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不确定、不可控,可能改变安全防范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因此,需采用适当的加固措施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特别是在安全防范行业技术透明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加固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9)系统效益非显性
安全防范系统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效益和功能在运行过程中表现,难以量化和度量,有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一定要明确:安全是管理出来的,不是建设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