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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业务平台

业务平台是业务应用(能力)系统的集成平台、承载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与业务承载网智能适配平台 [16, 17]

广电网络业务平台结合传统广播业务与物联网应用等新型交互式业务,提供开放的业务接入能力、统一的业务接入点、灵活的业务重定向机制、可靠的业务授权与结算机制、友好的用户业务体验、多种网络环境自动适配的分发功能。

广电网络业务平台以视频内容服务为主,同时将经过优选的数据业务与视频相结合,形成新型的交互业务,将用户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内容囊括进广电网络的服务范围;同时,依托广电网络可靠可信的网络环境,确保用户业务数据、用户身份数据的安全。

2.2.1 电视和音频广播系统

电视和音频广播系统基于广播传输方式,将视音频节目传送到用户的接收终端。电视和音频广播系统是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模拟电视广播、标清数字电视、高清数字电视、付费电视频道等业务的综合系统,是有线电视前端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将视音频信号源整合成业务,采用模拟调制广播、正交幅度调制(QAM,Quadrature Amplitude Modulation)广播技术、基于IPQAM(边缘数字调制器)的窄播技术和宽带IP技术,并在原则上与其他业务承载网通过频分方式隔离。

电视广播系统包括直播电视信源整合、汇聚、调度、分发、监测等功能系统,将来自直播电视信源的节目流与本地节目以及来自于卫星的其他节目流复用、加扰、调制后输入到本地的HFC网络中。

电视广播系统的功能、接口及传输网络符合GY/T 106—1999《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和GY/T 221—2006《有线数字电视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要求。

电视广播系统具有一定的冗余备份能力,以便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播出,系统的冗余可靠性符合GY/T 221—2006《有线数字电视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要求。

2.2.2 互动电视系统

交互电视平台具有媒体内容注入系统、媒体格式和编码转换系统、内容存储系统、内容分发与交换系统、媒资管理系统,支持视频点播(VOD,Video on Demand)、电视回放和时移、互动视频应用等物联网业务。

互动电视系统综合利用单向广播和双向交互技术,支持多种视频媒体内容格式、多种视频流播放技术。支持的存储和播出媒体内容文件格式如下:

(1)MPEG-2(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活动图像专家组)编码和TS(Transport Stream,传输流)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2)AVS(Audio Video coding Standard,我国第二代信源编码标准)编码和MPEG-2 TS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3)H.264编码和MPEG-2 TS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4)AVS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5)H.264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6)MPEG-4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内容;

(7)音频——DRA、AC-3,AAC,MP3;

(8)图像及文件——适用于JPEG、PNG和文件。

点播节目内容采用CBR方式编码,标清MPEG-2编码推荐码率为3.75Mbps,高清H.264编码码率为8Mbps。标清内容采用其他编码方式时,编码码率应保证图像质量不低于标清MPEG-2 3.75Mbps编码图像质量;高清内容采用其他编码方式时,编码码率应保证图像质量不低于高清H.264 8Mbps编码图像质量。

有线电视网络支持的实时注入媒体内容文件格式如下:

(1)实时MPEG-2编码和TS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2)实时AVS编码和MPEG-2 TS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3)实时H.264编码和MPEG-2 TS格式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4)实时AVS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5)实时H.264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6)实时MPEG-4编码和Fragmented MP4封装的标清与高清流。

互动电视系统平台架构和接口应符合即将发布的广播电视行业标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点播系统技术规范”。

1.视频点播业务

视频点播平台支持标清点播与高清点播两种业务。标清点播采用MPEG-2、MPEG-4及H.264编码技术,高清点播采用H.264编码技术。视频点播平台边缘服务系统可采用CDN方式。

视频点播由内容运营层和服务层组成。平台内容运营层主要完成内容的集成整合、内容的运营功能,具备将本地特色内容提供给本地互动电视点播用户及其他合作伙伴的能力,具备内容交换能力。

视频点播平台服务层包括中心服务、边缘流服务和门户等系统。门户系统完成与用户的接口、用户命令的解析和交互并将结果发回给用户,为最终用户消费提供指引。

2.电视回放和时移业务

电视回放业务是指向用户提供对播放完毕电视节目进行点播收看的业务。时移业务是指向用户提供对当前播放电视节目进行暂停、快退和快进等个性化观看服务的业务。

电视回放业务向用户提供20套以上、7天以内的节目回放业务。

3.互动视频应用

互动视频应用业务融合多网络多运营商的基础资源,整合多网络运营商的基础内容元数据(影片、频道、游戏、信息等),整合多网络运营商的基础服务功能(数字电视广播、视频点播、通信、交换、娱乐、监控等),整合异网类运营商的基础服务功能(短信、彩信等),内容元素可全局识别,并且基础功能可全局调用。

互动视频应用业务融合多网络多运营商业务的技术支撑、多网络终端的管理,包括终端升级、应用发布更新、终端数据可采集,提供多网络及终端的应用适配,以及异构服务系统的对接适配。

2.2.3 EPG系统

电子节目指南(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系统是广播电视业务的入口和业务提供辅助系统。

EPG系统应具有组合广播类、互动类等不同形式业务的能力,可实现对EPG文字、图片、栏目等所有界面元素、单个视频点播/回看节目的快捷链接,可为用户提供各种内容及相关联内容的入口或门户服务。

EPG系统有广播式和交互式两种工作模式。广播式EPG系统将EPG数据打包后通过广播通道播发;交互式EPG系统以与终端交互的方式通过双向交互通道为终端提供EPG数据。

EPG系统可以同时支持广播方式和交互方式,当终端不能以交互方式通过双向交互通道获取EPG数据时,可以通过广播方式从广播通道获取EPG数据。

EPG系统为全网所有用户提供服务,同时可以针对不同用户群体提供个性化EPG服务;支持EPG换肤功能,可实现不同EPG版式灵活、动态的更新;支持基于用户终端能力属性的界面展现。

EPG服务满足不同的业务终端展现,具备灵活的发布适配能力,对于主要的业务元素(如节目预告、广告链接、应用链接等)可将其抽取为独立配置的元素,并与不同的发布界面模板进行对接,实现在不同类型的终端间提供显示统一的业务展现界面,如机顶盒、数字电视一体机、手机、个人计算机等。

EPG系统可以与节目信息系统、终端管理系统、相关业务系统、其他服务商的系统对接。

2.2.4 宽带业务系统

建设有线电视网络宽带业务系统,主要有两种应用:第一,为互联网内容服务商(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利用互联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和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第二,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宽带业务系统包括4个子系统,即宽带网络运营平台、认证计费系统、宽带接入服务器和用户自助系统。

宽带网络运营平台用于实现宽带运营中的基本业务,是整个平台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主要实现业务管理、客户管理等基本功能。平台与计费认证系统之间可实现信息的共享,同时能够对宽带接入服务器、认证计费系统等进行监视和管理,还可以对网络上所有支持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的网络设备进行管理。

认证计费系统处理来自宽带接入服务器的认证请求,并根据宽带接入服务器采集的用户上网信息对用户进行计费。系统提供多种认证计费服务功能,支持IP地址、媒体接入控制(MAC,Media Access Control)地址和用户名/密码任意组合的认证方式;支持多种多样的授权,除了支持最简单的包月收费服务模式外,还支持按时长、按流量、分段等计费方式,还可以实现对增值服务的计费。

宽带接入服务器与认证计费系统配合使用,能够完整地实现用户的宽带接入、认证授权、计费和对用户进行实时控制等功能。宽带接入服务器实现了作为网关设备应具有的基本功能,还具有基于带宽控制、服务端口控制等多种服务控制手段。

用户自助系统为用户提供管理自己的信息,查看网络使用情况、交费信息,与宽带管理平台管理员进行交互的功能。

2.2.5 数据广播与信息服务系统

1.数据广播

数据广播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单向广播信道以轮播的方式将各种编辑好的数据连续、滚动地播出、传送,数据广播是数字电视广播的一种业务应用。

数据广播平台派生出来的实际应用很多,如无回传的股票信息发送、电视附加信息查看、公共信息浏览、文件下载等。

数据广播业务系统遵循GY/T 201《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数字电视系统中数据广播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的要求。

2.信息服务系统

信息服务系统通过广播电视宽带多媒体双向网络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用户搜索、查询功能。

信息服务系统主要为政务、城市、社区、家庭、行业等方面提供信息化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展现等,供用户进行信息的查询。

信息服务系统由信源采集系统、信息格式转换系统、信息内容审查系统、信息存储系统、信息检索系统、信息门户系统等组成。

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文字信息支持文本、HTML等格式的存储,图片信息支持BMP、JPEG、GIF等格式的存储。

各地之间可实现信息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跨域使用。

2.2.6 交易支付系统

交易支付业务指用户通过互动电视系统或宽带多媒体网络进行在线或离线的缴费支付、购物支付、还款支付、账号查询等金融支付和结算业务。

交易支付系统面向的用户涉及银行、企业、个人、政府,能够为用户提供购物、订单查询、订单支付、金融服务、缴费充值服务等功能。

交易支付系统关联的实体包括用户终端、有线电视系统前端、银行系统、业务和商务提供商。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有线电视网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设备、网络、数据库和商务交易的安全。

交易支付系统支持电子商务B2C和B2B应用模式。

2.2.7 媒体内容中心与开放的第三方应用系统

媒体内容中心(MCC,Media Content Center)提供数据存储和传输服务,实现高速的媒体资源访问服务和第三方业务应用。媒体内容中心具备十分丰富的互联网带宽资源、安全可靠的机房设施、高水平的网络管理、成熟规范的第三方应用服务。

媒体内容中心基于有线电视网络,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媒体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及相关的服务。它是为满足互联网业务和政府、企事业信息服务需求而建设的应用基础设施,通过与互联网的高速连接,以丰富的计算、存储、网络和应用资源向服务提供商(SP,Service Provider)、内容提供商(CP,Content Provider)、各类集团客户等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和空间存放用户的托管设备(用于网站建设或互联网业务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在机位出租、机架及机房出租、互联网端口出租等基础服务外,还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设备代维服务,以及网络安全、灾备等增值服务。

以媒体内容中心为平台,可以建立第三方业务应用服务系统,开拓第三方业务应用,提高有线电视宽带网内部流量比例。

2.2.8 多媒体通信系统

多媒体通信系统主要指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的融合通信业务,实现信息交换、消息发送、语音呼叫和视频通信等,用户对通信全过程有完备的交互控制能力。

多媒体通信业务包括视频会议业务、IP电话业务、多媒体交互视频业务、多媒体信息服务业务等。

多媒体通信系统基于用户对语音、数据和视频等通信需求而构建,系统采用IP多媒体子系统(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技术,实现媒体与传输分离、传输与控制分离,系统支撑和提供语音、数据和视频等通信业务。多媒体通信系统对广电各种业务接入都支持,同时上层业务应用开发使能要求平台提供开放的应用程序接口(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VjQn9wSFDcFZ+YoItSyL92Hrr1sjNT9ltid4iwKAQeU3FQetNMxd6BNJHNzIlu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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