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江泽民主席指出“早日实现‘数字中国’,使我国争先抢占技术产业和经济制高点,是我们走向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战略” [4] 。自此之后,在国家领导人大政方针的引导下,“数字中国”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展开了。在国家相继出台了53 [5] 、17 [6] 、34 [7] 号文等一系列文件的基础上,全国范围内陆续开始了数字省区、数字城市、数字行业的建设,并明确了建设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学术界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国家、行业等层面的标准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以上政策和研究的支撑下,我国在“十五”、“十一五”期间,数字陕西、数字海南、数字山西、数字福建、数字北京、数字上海、数字广州、数字武汉、数字宁波、数字重庆等全国已有120个城市(区)开展了数字城市建设,在全国开展了包括规划、国土、公安等30多个领域总计600多个应用专业部门示范。
在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政方针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大范围内展开了数字省区、数字城市、数字区域的建设,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也在此期间建设完成。
2001年国办53号文件《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 [5] ,提出加快对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的目标,并提出加快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以促进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为主要目标,组织制定地理空间信息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遥感对地观测体系;建成多层次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提出促进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应用,要以保证国家信息安全和国防安全为前提,以盘活我国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和提高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水平为重点,推动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主要措施包括:支持基础性、业务化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的开发,支持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在本文件的支撑和指导下,“十五”、“十一五”期间,数字陕西、数字海南、数字山西、数字福建等省区,数字北京、数字上海、数字广州、数字武汉、数字宁波、数字重庆等城市的建设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陕西省为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工程,产业结构大调整、生态省建设等”,提出建设“数字陕西”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并已列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海南省提出为加快信息智能岛建设步伐,促进“一省两地”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数字海南”计划。“数字海南”即利用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在多尺度、多分辨率的空间数据库和空间数据交换网络的支撑下,通过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资源、科研等信息在空间位置和表达方式上的整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构筑一个“数字海南”,为政府科学决策管理、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能源大省山西提出“数字山西”计划,“十五”期间,要初步建成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和基于这些设施的信息开发及推广应用体系,形成“数字山西”的基础框架,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山西经济建设和山西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数字福建”也在加紧建设中,“数字福建”建设是指建设信息化的福建,即以福建为对象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的信息集成、应用与共享系统建设,将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的信息通过数字化、标准化、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最大限度地集成和利用各类信息源,快速、准确、便捷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实现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北京市明确提出“数字北京”建设的目标:通过建设宽带多媒体的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平台,整合首都信息资源,建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系统,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化;构建起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信息化软环境;通过发展信息家电、远程教育、网上医疗,建设信息化社区。具体的任务是,基于“3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等关键技术,建设服务于北京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成功,并向国际奥委会庄严承诺,要将2008年奥运会办成一个“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为此目标,北京更加加快了“数字北京”建设的步伐。
作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的上海,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信息化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上海信息港列为了“十五”期间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和重点工作任务。上海市测绘部门为此加快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开发应用,为上海信息港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地理信息保障。
伴随着数字省区、数字城市的建设,国家又出台了17号文、34号文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些文件的出台加快了“数字中国”的建设步伐。
2002年中办发的17号文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6] 明确指出“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了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12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含金卡)4个工程,促进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质、金水8个业务系统。业务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研究提出。
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34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7] ,明确指出:“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开发利用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发展信息资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优化经济结构。”
在此期间,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确定在“十五”期间建立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2001年10月由“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召开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研究会议,由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出版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研究》。2002年中办关于《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设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的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
项目的参建单位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个主中心,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总公司、总参谋部测绘局、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等11个分中心。信息库布局采用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建设及运行服务模式,物理上分布在数据主中心和11个数据分中心。数据主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信息库、数据主中心网络系统及运行环境、交换系统、安全系统和基础性工作等。分中心建设任务包括专题信息库、数据分中心网络系统及运行环境、交换系统、安全系统和基础性工作等。
数据主中心整合现有数据,通过交换系统汇集各数据分中心综合信息子库,建设综合信息汇集库;在综合信息汇集库的基础上整合来源于两个以上数据分中心的综合信息子库,建设综合信息库、综合信息产品库,根据电子政务的主流需求建设综合信息定制产品库;同时建设相应的元数据库和数据目录体系,并根据各数据库的不同特点建设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11个数据分中心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现有数据资源,按照本项目统一的时空框架数据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标准、分类编码体系、数据交换网络系统和信息管理的要求,建立各自的、互不重复的专题信息库和专题信息产品库,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各数据分中心的综合信息子库,同时建设相应的元数据库和数据目录体系,并根据数据库不同特点建设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
主中心数据库和各数据分中心的数据库通过网络系统将各数据库物理上连接为统一的整体,通过交换系统、安全系统实现各数据中心的数据库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数据访问与发布。通过标准规范体系和管理办法与制度来规范各数据中心的数据库建设。
学术界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以陈述彭院士为代表的众多学者一直在对“数字中国”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纷纷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积极阐述各自对“数字中国”的认识。
除此之外,相关机构也在“数字中国”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2月17日,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航天局)、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的支持下建设了跨院系科研、教学机构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主要从事“数字中国”有关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工作,成效显著。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对“数字中国”的发展战略、政策、总体规划、实施对策、规范与标准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受国家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的委托,提出了有创见的战略报告、政策、规划等,为“数字中国”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对“数字中国”的基础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开展了“数字中国”工程的关键技术攻关,并在国家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参与“数字中国”示范工程(区)规划、建设,为全面开展数字区域、数字行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数字战场等信息化工程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建成“数字中国”工程领域有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基地、认证中心等。
在这期间,国家、行业等层面的标准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的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国家地理信息协调委员会出台的《地理框架数据内容》、《数据交换格式》、《地理框架数据库要素编目》等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数字化示范应用工程技术导则》及《数字城市示范工程技术导则》。
总之,在国家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学术研究的大力推动下,在“十五”、“十一五”期间“数字中国”的浪潮已席卷中华大地,“数字中国”的建设已全面展开。国家基础信息库、部门(领域)信息化、数字区域、数字城市蓬勃发展。我国已有120个城市(区)开展了数字城市建设,如数字陕西、数字海南、数字山西、数字福建,数字北京、数字上海、数字广州、数字武汉、数字宁波、数字重庆等,在全国开展了包括规划、国土、水利、公安等30多个领域总计600多个应用专业部门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