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不同行业纳税数额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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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款的计算相对比较简单,按照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乘以适用税率即可。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包括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都属于营业额的范畴。因此,要想准确计算营业税,营业额的确定是关键。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大类。
1.纳税人将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计税营业额=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款等,其所包含的内容与增值税中的价外费用相似。
2.运输企业从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再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计税营业额=全程运费-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
3.从事联运业务的运输企业,以取得的实际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4.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航”)之间的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中,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货航以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中的腹舱收入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实例2.1
某汽车运输公司2012年12月取得客运收入68000元,价外费用15000元,同时取得货运收入48000元,价外费用10000元,请计算该运输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提供劳务的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服务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汽车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
应纳营业税=(68000+15000+48000+10000)×3%=4230(元)
实例2.2
某物流公司,2012年12月承运某企业货物自境内运往国外,全程运费为68万元,到境外后转由国外的运输公司承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向国外承运企业支付运输费16万元,请计算该物流公司本月应纳营业税。
分析: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单位继续承运的,计税营业额为所收取的全程运费扣减支付给国外承运单位费用的余额。
应纳营业税=(68-16)×3%=1.56(万元)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项内容。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若存在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计税营业额=工程全部承包款-支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
2.建筑、修缮、装饰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应包含工程所用原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不包含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安装工程中的安装设备作为安装工产值的,计税营业额中应包含设备的价款。
3.自建房屋不缴纳营业税,但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的,则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并对销售行为以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自建对外销售和单位、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时,其计税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定。
4.由客户自行采购工程所需主要原料和设备装饰劳务,纳税人只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的,其计税营业额为收取的各项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收入。
实例2.3
某建筑公司将承建的写字楼装饰工程转包给某工程队,协议支付对方工程转包款682000元,其他工程由自己施工完成,全套工程总价为2486000元,请计算该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应以工程的全部价款扣减支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2486000-682000)×3%=54120(元)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和信用融通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1.金融保险业的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含加息、罚息)为计税营业额。
2.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其融资租赁的计税营业额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本单位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按直接法折算的本期营业额。
3.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计税营业税=卖出价-买入价。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计税营业额=手续费(佣金)的全部收入。
5.保险业务中各项具体业务的计税营业额如表2-3所示。
表2-3 保险业务计税营业额
6.外币折合人民币,金融业按其收到外汇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价计算营业额,保险业则按其收到外汇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价折算营业额。
实例2.4
某银行2012年第四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640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5万元,第四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为980万元,其中支付各种税费10万元,请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金融保险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股票、债券买卖业务的,以买入价扣减卖出价为营业税的计算依据,买入价与卖出价均不包括买入或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应纳营业税=[(980-10)-(640-5)]×5%=16.75(万元)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1.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计税营业额。
2.福利彩票的投注点所收到的代销福利彩票的任何手续费收入都应计征营业税。
3.广告代理业的计税营业额为其向委托方收取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4.拍卖行以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依据。
5.旅游企业组团境外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营业额为全程旅游费扣减支付给接团企业旅游费后的余额。
6.旅游企业组团境内游,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游览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中的旅游业计征营业税。
8.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同转让著作权或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应征收营业税。
9.国内企业外派员工在境外从事劳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10.物业管理单位,计税营业额为收取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扣减代业主或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租金后的余额。
11.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委托人向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纳税人支付的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实例2.5
某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前往日本境外游,到境外后改由当地旅行团接团,该次旅行收取旅客费用共计46万元,支付给当地旅行团费用14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计算营业税的依据。
应纳营业税=(46-14)×5%=1.6(万元)
邮电通信业是专门办理信息传递业务活动的总称,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1.以集中受理方式提供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给其他合作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营业税,参与合作的其他电信部门按各自的收入计算营业税。
2.邮政电信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为用户提供服务统一收款的,以所收款项扣减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营业税。
实例2.6
某邮政所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当地用户提供邮政电信服务,2012年12月共收取营业额26万元,其中应支付给合作方10万元,请计算该邮政所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的,并且由邮政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其计税营业额应为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
应纳营业税=(26-10)×3%=0.48(万元)
文化业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和其他文化业。体育业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单位或个人演出,其计税营业额为全部票价或包场收入减去支付给演出公司、经纪人及场所租用费用后的余额。
实例2.7
某歌舞团由经纪人安排,前往某剧院进行演出,支付该剧院场地租金5.6万元,经纪人费用2.4万元,本次演出共取得票价收入18万元,计算该歌舞团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该歌舞团的营业额为全部票价扣减支付给剧院的场地租金及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
应纳营业税=(18-5.6-2.4)×3%=0.3(万元)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厅、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娱乐业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计税依据。
实例2.8
某卡拉OK歌舞厅2012年12月取得门票收入32.8万元,台位费13.4万元,相关烟酒饮料费收入26万元,其他小吃收入12.2万元,适用营业税税率为20%,请计算该歌厅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烟酒饮料及其他各类收费,适用税率从5%~20%不等。
应纳营业税=(32.8+13.4+26+12.2)×20%=16.88(万元)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建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1.单位将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销售或转让的,以其所得全部收入扣减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受让原价后的余额计税。
2.单位将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转让的,以全部收入扣减抵债时的作价后的余额计算营业税。
3.个人住房的转让,不足5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按销售收入扣减房屋购买价款后的余额征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则免征营业税。
实例2.9
某工厂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72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8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9万元。请计算该工厂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单位或个人销售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720-480)×5%=12(万元)
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的,应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进行营业额的核定,或按组成计税价格进行征税。
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实例2.10
某广告公司2012年12月取得广告业务收入98万元,营业成本86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38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24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请计算该广告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分析:纳税营业额明显偏低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税:组成计税价格 = 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86×(1+15%)/(1-5%)=104.11(万元)
应纳营业税=(104.11-38-24)×5%=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