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元器件以对地电压 250V为高、低压的界限,是从安全的角度上来定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总则第四条规定:“电工元器件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 250V及以下者。”此规定考虑到高压和低压对人身安全的威胁不同,以及安全措施的要求不同,故明确以 250V为界作为执行高、低压工作安全措施的分界。如 250V及以下就不需要加遮栏等,而 250V以上就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需加遮栏等安全措施。
规程所指的低压,并不是对人身没有危险的电压,只是安全措施不同而已。
接于 380/220V三相电工元器件,当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属于低压电工元器件;当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时,则属于高压设备。这是因为在一相发生碰壳、接地的情况下,当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其他两相的对地电压仍为 220V;而当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时,其他两相的对地电压超过 250V而接近于 380V。
我国交流电高电压和低电压的划分标准,在实际工程上另有一种划分,即以 1000V为界划分高、低压。这是出于高电压技术的需要,如 1000V以下的电工元器件,称为低压电器,1000V以上的电工元器件则称为高压设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器部分)(试行)》总则第七条规定:“电工元器件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工元器件,电压等级在 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工元器件,电压等级在 1000V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