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并掌握建筑图样的画法知识至关重要,它关系到读者是否能读懂建筑工程图。下面将图样的画法做详细的介绍。
在建筑工程制图中,常用第一角投影(国际标准)的方法来绘制图样。如图2-21所示,自前方A投影称为正立面图,自上方B投影称为平面图,自左方C投影称为左侧立面图,自右方D投影称为右侧立面图,自下方E投影称为底面图,自后方F投影称为背立面图。
图2-21 第一角画法
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达时,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图 2-22a)。但应在图名后注写“镜像”二字(图b),或按图C画出镜像投影识别符号。
图2-22 镜像投影画法
如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若干个视图时,各视图的位置宜按如图2-23所示的顺序进行配置。
每个视图一般均应标注图名。图名宜标注在视图的下方或一侧,并在图名下用粗实线绘一条横线,其长度应以图名所占长度为准。使用详图符号图名时,符号下不再画线。
图2-23 视图配置
分区绘制的建筑平面图,应绘制组合示意图,指出该区在建筑平面图中的位置。各分区视图的分区部位及编号均应一致,并应与组合示意图一致,如图2-24所示。
图2-24 分区绘制建筑平面图
同一工程不同专业的总平面图,在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均应一致;单体建(构) 筑物平面图在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必要时可与其在总平面图上的布图方向不一致,但必须标明方位;不同专业的单体建(构)筑物平面图,在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均应一致。
建(构)筑物的某些部分,如与投影面不平行(如圆形、折线形、曲线形等),在画立面图时,可将该部分展至与投影面平行,再以正投影法绘制,并应在图名后注写“展开”字样。
剖面图除应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外,还应画出沿投射方向看到的部分,被剖切面切到部分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剖切面没有切到,但沿投射方向可以看到的部分,用中实线绘制;断面图则只需(用粗实线)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如图2-25所示。
图2-25 剖面图与断面图的区别
剖面图和断面图应按下列方法剖切后绘制:
●用1个剖切面剖切,如图2-26所示。
●用2个或2个以上平行的剖切面剖切,如图2-27所示。
●用2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切,如图2-28所示。用此法剖切时,应在图名后注明“展开”字样。
图2-26 1个剖切面剖切
图2-27 多个剖切面剖切
图2-28 2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切
分层剖切的剖面图,应按层次以波浪线将各层隔开,波浪线不应与任何图线重合,如图2-29所示。
图2-29 分层剖切的剖面图
有的物体内部结构层次较多,用一个剖切平面剖开物体不能将物体内部全部显示出来,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切。
采用阶梯剖切画剖面图应注意以下两点:
●标注剖切符号时,为使转折的剖切位置线不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应在转折处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如图2-30中的平面图所示。
●画剖面图时,应把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视为一个剖切平面,在图中,不可画出平行的剖切平面所剖到的两个断面在转折处的分界线,如图2-31所示。
图2-30 平行剖切
图2-31 转折剖切
构配件的视图有1条对称线,可只画该视图的一半;视图有2条对称线,可只画该视图的1/4,并画出对称符号,如图2-32所示。图形也可稍超出其对称线,此时可不画对称符号,如图2-33所示。
图2-32 画出对称符号
图2-33 不画对称符号
构配件内多个完全相同而连续排列的构造要素,可仅在两端或适当位置画出其完整形状,其余部分以中心线或中心线交点表示,如图2-34a所示。
如相同构造要素少于中心线交点,则其余部分应在相同构造要素位置的中心线 交点处用小圆点表示,如图2-34b所示。
图2-34 相同要素简化画法
较长的构件,如沿长度方向的形状相同或按一定规律变化,可断开省略绘制,断开处应以折断线表示图2-35所示。
图2-35 折断简化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