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距改革开放已过去了27年,中国加入WTO也已有4年,做任何生意都要先问“姓资姓社”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计划经济的色彩也在逐渐消退。同年,国务院发布“非公36条”,明确要求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条件,并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2005年3月11日,国内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凯航空”)在天津实现首航。另两家民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和鹰联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联航空”)在7月相继实现首航国内航线;2006年5月19日,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现首航武汉—上海航线。 春秋航空总裁王正华表示,仅2005年7—10月这四个月的时间内,公司安全正常执行436个航班,输送旅客74552人次,平均客座率95%。 这个成绩,是在整个航空公司的运营只靠一架飞机承担的情况下实现的。仅一年时间,中国民营航空公司已增至14家 ,民营资本争相涌入中国民用航空市场。
这一年,我们后来称之为“中国民营航空元年”。
因为打破了中国民航半个世纪的垄断状态,民营航空公司初生伊始就备受瞩目。但在备受瞩目的同时,没有政府注资,缺乏制度跟进,民营航空公司草创未兴,就屡屡碰壁。
2005年6月,春秋航空旅客服务差异化方案听证会上,国有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点明确表态:不与低价航空公司合作。鹰联航空很快从中捕捉到了国有航空公司的强势态度,故在首航时就宣布:经营初期不考虑低票价策略。春秋航空则“一意孤行”,进行了两次创新——开放特价票,不收取燃油费。然而仅过了4个月,迫于同行压力,春秋航空的这两次创新接连夭折。事实上,无论是飞机数量、航线还是票价,民营资本都无法和国有企业抗衡。
四年后,鹰联航空也由于经营不善,被国有企业四川航空集团公司收购,获得注资2.3亿元,后者由此成为前者的绝对控股股东;同年8月,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以及和政府关系处理不善而宣告破产,创始人兰世立沦为阶下囚;而王正华一贯秉持着“低成本运营”的方针,虽屡屡碰壁,却依然在茫茫大雾中踟蹰前行。
耐人寻味的是,申请7年,当王正华好不容易拿到一条半夜12点起飞的京沪线(国内最繁忙、利润最高的空中航线)时,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负责人却因此被人四处告状,声称一定有内幕交易,否则一家民营企业如何能拿到京沪线?这位负责人找到告状者质问:“你们十几条航班在那里飞,人家就一条,还是半夜飞,你们就四处告状,说有猫腻,这世界还有没有‘公平’二字?”
“公平”,这两个字对于一家民营企业而言何其珍贵。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这意味着民用工业企业无法公平享受军品免税政策。1990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经营领域进行了限制,包括房地产开发、对外贸易、金融、铁路运输等在内的多个重点行业被列入禁入名单。在1992年之前,民营企业其合法地位甚至不被承认,仍然被很多人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特有产物,直到邓小平南方谈话再一次申明“搞改革不要问姓资还是姓社”,并在同年秋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会议上,确定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民营经济的地位才开始得到认可。然而,在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行政垄断和国企垄断始终像两座大山,压在民营企业家的头上。
值得一提的是,民营航空公司的经营惨淡并非个案,历史总是以一种奇怪的循环将悲剧重演,而先驱者往往遍体鳞伤。
在1992年掀起的改革开放的浪潮之下,国务院号召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市场。许多民营企业纷纷自筹资金,下海冲浪。到1998年,人们普遍认为开加油站,搞石油批发是最能赚钱的活计。同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和“中石化”)成立。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即“3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成品油必须全部交由两大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大刀阔斧的改革之下,大量企业的经营资格被取消,很多企业被收购兼并甚至直接划转;在税收以及贷款政策方面,存活下来的民营油企也无法享受与国企同等的优惠待遇,这一切无不让民营油企痛心疾首。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统计,1998年后,民营油企每年上缴国家利税已由1000多亿元下降到600多亿元;2006年年底,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由1998年的3340家下降为663家,民营加油站45064座。到了2008年,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关门、倒闭,加油站关门、倒闭1/3,100多万就业人员已有数十万下岗失业。
2005年,“非公36条”出台,同年6月,商务部又下发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两份文件中提到:第一,石油批发企业要有3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第二,要有两年以上的成品油零售业务。这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彼时80%的民营油企都不符合此规定,生存空间已经被重重压缩的民营油企处境更加艰难。经过调整,在2006年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要想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至少要有3000万元,库容至少要达到1万立方米,企业在此之前要整改、达标才行,不符合标准依然要被取消经营资格。
在传统垄断性行业如此,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进民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一般竞争性行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和资金密集型产业为主,包括运输业、加工制造业、采掘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等。民营企业在进入这些行业时由于政策限制少以及产业成本相对较低,因此进入难度相对较小,并容易形成竞争的局面。
尽管表面上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营企业并没有遭遇很大的进入障碍,但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整、产业政策的变化、税收政策的倾斜,以及国企势力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都构成了重重壁垒。2011年8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高了整个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认定门槛,将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从不低于50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2亿元。
国企一方独霸,民企艰难生存,不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也遏制了市场充分公平的竞争。根据年报数据,2012年,中国石化汽油平均批发价为8182元/吨,而同期纽约汽油的零售价仅为7905.4元/吨。换句话说,中国汽油的批发价比美国的零售价还要贵近277元/吨,如果加上零售环节的费用,中国消费者支出的最终价格比美国高16%~30%。顾客满意度和国民福利在国企的垄断之下也被忽视。
2010年,继“非公36条”发布的五年后,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非公36条”),在“新非公36条”中,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同时积极推动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并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并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然而民营资本进入了一个竞争与利益格局已定、强手林立的行业,要想杀出重围谈何容易。
冯仑曾在《跨越历史的河流》一文中感慨:“民营资本从来都是国有资本的附属或补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么远离国有资本的垄断领域,偏安一隅,做点小买卖,积德行善,修路架桥;要么与国有资本合作或合资,形成混合经济的格局,以自身的专业能力与严格管理在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使民营资本也获得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可,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发展环境。” 民营资本是最容易被国有资本湮没的,在他看来就是擅自闯入国有垄断部门,如电信、能源、金融等。他没有提到的是,即使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营企业家也要拼尽全力才能分上市场的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