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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新阶段、新挑战和无可回避的全面改革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首先是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服务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财政也是行政和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理应推动行政和政治体制改革;同时,财政又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领域“五位一体”发展的重要支撑,牵一发而动全身。财税改革也必然必须服务全局。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绝不仅是停留于建立稳定强大的国家财政,而且还要有效支撑包容性可持续增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与全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有作为的新的重要机遇期。在这个具有顶层规划意义的指导文件内含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现代国家治理”,具体表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个理念合乎逻辑地联结着文件中几次出现的“构建现代市场体系”这一制度建设要求,又进一步联结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财税改革要求。这样的一个逻辑链接,正是在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五位一体”全面改革取向之下非常鲜明的一种历史性的“承前启后”。其“承前”,可以追溯到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以来如何摆脱落后挨打悲惨境地的“振兴中华”的诉求——这是一种现代化的诉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都曾经明确地表述过“四个现代化”的思路;而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起点上,邓小平明确地勾画了“三步走”现代化战略目标。如今我们已成功地进入其“第三步”的历史阶段,在“承前”的这个视野之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凝练出足以“启后”的“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它的“启后”,就在于联结着我们无法回避的攻坚克难的配套改革任务:只有通过改革释放制度红利,才能够激发其他一系列的城镇化红利、科技创新红利、社会管理红利等,才能够继续“大踏步地跟上时代”,去连通现代化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这个宏伟愿景。

那么,“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财政,在这个逻辑链条里面,已由《决定》表述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理论上讲,财政处理的是公共资源配置问题,它必然拉动、影响着整体资源配置。我国市场体系的现代化,在这个文件里与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相匹配,明确地表述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就是要服务于现代市场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正面效应,同时辅助性地弥补市场失灵。所谓“国家治理”,不等同于过去强调的自上而下的“调控”“管理”,其中有组织,也有自组织;有调控,也有自调控;有管理,也有自管理——治理概念所强调的是一套制度安排和机制联结,意在包容和发挥各种主体的潜力,形成最强大的活力与可持续性。而财政自己,在具体管理表现形式上的预算收支,是体现国家政权体系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政策要领,必须首先在自己制度体系的安排层面,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中央和地方、公共权力体系和公民这三大基本的经济社会关系,即“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财政分配,要使政府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在市场发挥决定性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来发挥政府应该发挥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释放活力、弥补市场失灵、扶助弱势群体、优化收入分配等作用,来促进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

在这样一套逻辑链接之下,我们实质性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配套改革,攻坚克难,目标就是要按照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里明确提出的,在2020年全面小康这个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实现的同时,在配套改革方面取得“决定性成果”。

显然,“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及其所关联的深化财税改革任务,是匹配于我国建设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伟大民族复兴”宏伟蓝图的,我们亟须将其落实到一套以“现代性”为取向的“路线图与时间表”的状态上。 oiTPSjexR6q6iAIYw1QY3R5cZkXyMyyOmYYgLsSKDwy02DyeE2IpDCSZC+sMIR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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