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一个既久远又现代的话题。说其“久远”,是说养老问题是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伴而生的,自有了人类就有了老、壮、青、幼年龄结构,也就同时有了养老问题。几千年间,养老问题一直被限定在家庭层面。说其“现代”,是现在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增长并达到一定规模,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并冲出家庭进入社会,成为社会和政府的关注热点。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即可判定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一个现代概念,出现至今不到百年。
老年人或者人的老年期是个体生命过程的一个必经阶段,由此参与构成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再到衰老直至最终死亡整个生命的完整过程。由此看,根本上讲老龄阶段与出生、成长、死亡等生命阶段别无二致,老年人或者人的老年期,只是一个人的生命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而已。
就生命个体而言,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由老到死具有不可抗力,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与个体生命规律不同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如普遍性的战乱、饥荒以及政策干预,老龄化发展规律是可以加速、滞后甚至发生逆转的。
正是基于这一人口发展规律以及对其的理解,我国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末通过行政手段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以缓解过快增长的人口数量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作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体系的主体或主导,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后称《公开信》)中说:“建国以来,由于卫生工作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婴儿死亡率大大降低,寿命大大延长。但是,我们长期对人口出生率没有适当控制,致使人口增长过快。旧中国从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国只增加人口一亿三千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亿多,除去死亡,净增四亿三千多万人。人口增长得这样快,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很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尤其严重的是,我国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年这一段时间增加得最快,现在三十岁以下的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五,今后每年平均将有二千多万人进入结婚生育期。如果不从现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长,按目前一对夫妇平均生二点二个孩子计算,我国人口总数在二十年后将达到十三亿,在四十年后将超过十五亿。这将会大大增加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困难,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难有多少改善的严重局面。”
《公开信》进一步分析:“人口增长过快,人民生活水平很难提高。拿粮食供应来说,要保证城乡人民的口粮、工业用粮和其他用粮,将来每人每年平均用粮最少应该达到八百斤。如果多生一亿人口,就必须多生产八百亿斤粮食。现在我国每人平均大约两亩耕地,如果增加到十三亿人口,每人平均耕地将下降到一亩多。在目前条件下,在这样少的土地上,要生产出每人平均八百斤粮食,还要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经济作物,是相当困难的。此外,人口增长过快,不但为就学就业增加困难,还会使能源、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消耗过大,加重环境污染,使生产条件和人民生活环境变得很坏,很难改善。”
《公开信》给出的明确结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现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同时,《公开信》中也预见性地提出了独生子女政策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例如人口的平均年龄老化,劳动力不足,男性数目会多过女性,一对青年夫妇供养的老人会增加等,但也一一提出了应对之策。
其中,特别说到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人口‘老化’的现象在本世纪不会出现,因为目前全国人口约有一半在二十一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到百分之五。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四十年以后才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四十年后,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将来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一定会不断增加和改善,可以逐步做到老有所养,使老年人的生活有保障。尊敬老人、爱护老人、供养老人,使他们过好晚年,是子女应该担负的责任,也是我们社会的优良传统。”
《公开信》看到了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四二一”家庭的养老问题,没有提到独生子女家庭的高风险以及“失独”后的“四二○”家庭和“残独” 家庭的养老问题,还有“残独”自身的生活及以后的养老问题。
“死人的事情是天天发生的……”“黄泉路上无老幼。”独生子女自难躲避死亡或伤残或病障的发生。与其他家庭发生的“生老病死”所不同的是,独生子女因其“独”而风险极高,因其“独”而无可替代,因其“独”而无法弥补。
为寻求弥补,政府出台了政策措施,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应服务,如为“失独”父母免费提供输卵管复通和输精管复通技术服务,但成功率十分有限。因自身条件变化、技术水平高低甚至环境因素影响,生育力不是想恢复就能够恢复的。后来虽有通过冷冻卵子、冷冻精子实现生育力保存的技术,但对于做了“结扎”的育龄群体,已是为时晚矣。更者,在“结扎”前就先做个生育力保存(备份),也有悖于当时实行独生子女公共政策的初心和政策伦理。
该来的总会来,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目前,全国的“失独”家庭规模已逾百万,且还正在以每年数以万计的速度增加。国家政策将这个群体界定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殊”就特殊在这个群体曾是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的积极响应者和认真践行者,他们的贡献已载入共和国史册: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人,有效降低了过快的人口增长,缓解了人口增长过快引发的就业、医疗、教育、经济等社会压力。还特殊在同是步入老年和养老,却有着与普通家庭的老人和养老不一样的困难和需求,这困难首先来自于经济贫困,又不止于经济贫困,处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中。
为了妥善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综观这些政策和制度,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扶助力度太小,少有生活照护、精神慰藉。
《暮年不留余悲——基于云南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与对策研究》是一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证研究成果。人生几度凄凉,最是暮年孤独。经过研究证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并不需要同情和怜悯,他们有时只是需要不被遗忘、被尊重和得到安全感、幸福感以及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社会应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存有感恩之心,感恩他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做出的特殊贡献;存有敬慕之心,敬慕他们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的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存有关爱之心,理解、关怀他们养老的艰辛,在不断出台的各种普惠福祉政策中真正体现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这是我作为第一读者看过《暮年不留余悲——基于云南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与对策研究》的强烈感悟。
是为序。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