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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语言

语言是民族性的公分母。当然,肯定还有别的特征。民族很多时候是基于历史、地理或宗教而形成的自我认知。然而,语言一定是较之其他特征更易识别的要素,因为它是人们互相理解的前提条件。正如被封为“盎格鲁帝国先驱”的鲁雅德·吉普林 所写,

站在门口的陌生人,

他或许真诚又友善,

但他不和我说话——

我便不懂他的想法。

我只能看见脸、眼和嘴,

看不到藏在后面的心。

英语民族在过去大部分时间里,都已星散于不同国家了。以一个基本完整的语言群组成一个统一的政治体,在历史上只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克伦威尔统治时期,依靠武力强制推行,时间从1653年到1660年。第二次存在于1707年到1776年,比一个人的寿命还短。这一政治体的破裂并没有使它的子民在一夜之间变成陌路人。后来的总统约翰·亚当斯,当时作为新生的美利坚共和国第一任大使,在拜见国王乔治三世时,说过的那番感人至深的话差点让以前的敌人掉下泪来:

如果我能有助于如今隔海相望、生活在两个不同政府下的人们恢复信任和好感,或者再乐观一点,重拾那些古老的美德与善念,那么,这必将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两国人说着同样的语言,信奉同一个上帝,有着相同的血缘。

共同的语言创造出了人类关系中心领神会的玩笑、细腻的差异和微妙的默契。而这一切,又反过来增进了同胞之情。在布尔战争 中,一个前拉夫骑兵从南非写信给他的老长官西奥多·罗斯福(那时他已是美国副总统了),信中写道:“亲爱的泰迪,我到这儿来,本打算加入布尔人的,因为他们告诉我这是共和国对抗独裁君主的战争。可是我来了以后发现,布尔人讲荷兰语,而英国人说英语,所以……我就参加英国军队了。”

语言创造了跨越国界的同仇敌忾之情。1982年马岛战争 发生的时候,恰逢西班牙世界杯足球赛。西班牙球迷在每一场英国队的比赛中都高喊“阿根廷!阿根廷!”而美国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毫不犹豫地站在了英国一边:国会迅速通过动议强烈谴责阿根廷,要求阿根廷立即撤军。这一决议只有一位议员投了反对票,就是那个永远说“不”的杰西·赫尔姆斯先生。

1995年,西班牙卷入与加拿大的渔业纠纷。英国各个城镇,尤其是渔村社区,到处挂起了加拿大的枫叶旗。尽管欧盟在这场风波中一致倒向西班牙,德国甚至向该海域派出了海军舰船;然而,两个盎格鲁成员国——爱尔兰和英国,还是力挺加拿大。

上述两个事例,语言战胜了地缘。人们不是根据他们在欧洲或者美洲,在欧盟或者北美组织,在旧世界或者新世界来选择站边的。在很大程度上,人们甚至不是根据争端本身的是非曲直来作决定。事实上,说起来很平淡,他们不过是支持说同一种语言的老乡,反对那些他们听不懂的人而已。

现在我正用来写书的这种语言文字,它的独特之处可能出乎意料。英语并不仅仅在下述意义上影响它的使用者:读同样的书,看同样的电视节目,唱同样的歌,它似乎携带着形成某种世界观的遗传物质。

相信任何一个会多种语言的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当你从用一种语言转为用另一种语言思考时,视角就会随之作出微妙调整。不同语言文字之间并不是逐一对应的,有一些意思在翻译中可能不知不觉地被改变了。即使某个句子被一字不落地转换过来,其隐含的意义也可能发生变化。

举一个例子。“民主”这个词在几乎每一种语言中都有相同的字面含义,即一套由多数投票来做决定的机制。但在英语中,这个词的弦外之音实在太美妙,以至于它现在成了一个万能的词儿。比如,人们在说“私立学校不是民主的”,实际上,就是想表达“我不赞成私校”的意思。但在俄语或别的什么语言中,“民主”这个词儿就没那么多丰富的联想了,它仅仅是指几种相互竞争的社会管理理论中的一种。

英语作为世界性语言与借助英语来理解、表达的思想观念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语言学家罗伯特·克莱本(Robert Claiborne)曾说:“语言(英语)与哲学可不是毫不相关。盎格鲁-撒克逊人对不受限制的权力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无论从语言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可反映出来。”曾经担任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中心负责人、现印度曼尼帕尔大学(Manipal University)国际关系与地缘政治系主任的马达夫·纳拉帕特(Madhav Das Nalapat)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他说,“英语教育的普及有效地阻止了极端主义的扩散”。

他说得对吗?过去60年间民主制度与自由贸易的胜利与英语作为世界第一语言之间有联系吗?

英语是从帝国扩张的前沿阵地奇迹般脱颖而出的。英语绝不是伴随移民和征服一路得以传播的第一种语言:阿拉姆语(Aramaic)、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阿拉伯语、俄语、荷兰语、法语和西班牙语都是帝国语言。但是,想想去殖民化之后的情形?能够幸存下来的语种只有那些被众多人口当作本土语言来使用的语言。印度尼西亚青年人现在说英语多过荷兰语。西班牙语在中南美洲国家一向地位巩固,但几乎也快被集体驱逐出菲律宾了。优雅的法语如今只有在老一辈儿叙利亚人和越南人口中才能听到。实际上,“脱法入英”正是一个不可被忽视的政治维度。举例而言,卢旺达实行种族屠杀的政权被推翻后,新政府下令学校不再使用法语,全面教授英语。这一政策的推行,明确地释放出新政府决心实现自由的信号。

1492年,英语还是蛮荒海岛上使用的方言。西班牙学者安东尼奥·德·内夫里哈 觐见伊丽莎白女王时,使用的就是精妙的西班牙语。在这次会晤前数周,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开始了他的航行;数月后,他带回的消息改变了世界。然而,内夫里哈对西班牙正走在帝国扩张的大道上深信不疑。在献给帝国的致辞中,这位学者总结了一句在任何时代都足以振聋发聩的话:“我非常肯定,语言是王权之友。”

这句话抛出了一个线索,可以部分解释西班牙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为什么走上了与英帝国殖民地不同的道路。拓殖时期的讲英语者并没有意识要去规范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那个时候人们所讲的英语听上去很像是现在盎格鲁-撒克逊口音和诺曼底-法兰西口音的混合体。后来,投向哪国语言就投向了哪国政府。

讲英语的美洲人当时是散居的自由主义者,他们既不采用教会制度也不实行贵族统治,而是组织起他们的本地自治政府。但讲西班牙语的美洲人从一开始就组建了由王室和耶稣会联合统治的政权。在1787年后,政权由王室单独执掌,耶稣会因被控“图谋建立国中国”而遭到镇压。顺便说一句,在任何独裁制度下,权力总是充满了妒意。

对于西班牙殖民者而言,控制语言和控制墨西哥或者秘鲁的政府一样,都是统治棋盘上的一步棋。而这样的控制,无论是语言的还是政治的,都阻碍了社会正常发展。在这种中央集权的思维模式下,西属美洲从来没能实现它的全部抱负。这就是为什么南美人总在流向美国而不是相反;这也是为什么西班牙语覆盖的人口和领土虽然大大占优,而且是对入门者来说最主流的欧洲语言,但它从来没有成为重要的国际化交流媒介。

再看看相反的例子吧。伴随英语的全球化进程,一系列盎格鲁习俗和制度也开始普及,从两院制国会到童子军,从股票交易所到高尔夫球,从陪审团制到赛马。要我举出盎格鲁圈成功输出的例子,几乎可以填满本书的整个后面部分;但相形之下,西班牙文化的输出,就有限多了。无论如何,在新大陆发现之初,西班牙无疑是世界强国之一。然而,就像智利史学家克劳迪奥·贝利兹 指出的那样:

要找到获得世界普遍承认的西班牙来源的文化特征及产物,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些特征中,有些确实很伟大,比如天主教改革及其制度、教义的遗产。但是,即便加上那些典型的西班牙人物原型(唐璜、堂吉诃德),耶稣会社,谐趣的段子和自由的文风,美利奴羊和现代改良后的波斯吉他,这份西班牙特征的清单也急速瘦身了,只剩下很难推广的斗牛和响板。

贝利兹对这个巨大反差有一个简单的解释。他认为,以英语为母语的文化有很强的适应性,而西班牙语为母语的文化则很僵化。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诗人阿尔齐洛克斯就写下过这样的诗句:“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对贝利兹来说,盎格鲁圈正像这样的狐狸,而西班牙圈则是刺猬无疑。以英语为母语的文化是非中心化和个人主义的。历史上其他帝国由盛转衰,其文化影响力亦随之而消退,唯有像狐狸一样灵活善变、滴水不漏的盎格鲁圈和它的语言在文明的潮涨潮落中生存下来。

英语现在是几乎所有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比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北约、世界银行、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等。甚至那些成员国都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组织也经常使用英语,比如欧洲自由贸易协会。

我自己供职的欧洲议会,虽说过去在各种正式场合给予24种语言以平等地位,但一直是法语垄断的最后堡垒。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尤其是2004年允许东欧国家加入以后,英语日益成为非正式的通用语言。那些没有掌握英语的欧洲议会议员们明显就吃大亏了。在配有同声传译的全体大会和分会上,他们表现尚佳,但走廊里的会谈,他们就很难有份了,而这里往往才是交易达成的地方。

多语工作环境使我越来越体会到,英语天生就擅长表达经验的、实证的、平易近人的想法。我常常只在一只耳朵上罩着耳机,一边听原声一边翻译,以此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我发现,很多时候,某个政治家或者官员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发表的演说非常有力量,但是,当其被转译为英语后,就常变得抽象难懂,甚至毫无意义了。

澳大利亚哲学家大卫·斯托福 也注意到同样的现象。在他那篇著名的论文《我们的思想出了什么错?》( What Is Wrong with Our Thoughts? )中,哲学家考察了一系列遭到灾难性误传的学术思想。他之所以能发现这些问题,不是靠拆穿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的弱点,只是因为读到了西方经典中那些更受尊重的作家们的作品:普罗提诺(Plotinus)、黑格尔和福柯。他摘引了他们的译文,解释道,“没办法,我在这里只能求助于译文。普罗提诺、黑格尔或者福柯的思想,一旦用英文表达出来,就变得面目全非了。我认为这种情况在我们的语言中普遍存在”。

斯托福所言,恐有失片面。现在很多英文论文写得莫名其妙,很明显,作者以为思想的深刻复杂与表达的含糊晦涩是一回事。但是,当涉及如何组织社会的问题时,这些作者往往会求助于赞成集权制的欧洲思想家,这一点恰恰证明了斯托福的观点。

世界上最受喜爱的语言也打动不了这位彻底地坚持抽象化思考的作家。卡尔·马克思谈论起莎士比亚,就跟他评论经济学一样无情。不妨摘一段他在看完《雅典的泰门》( Timon of Athens )后写下的观感:

自从金钱成为价值的最现实和最活跃的代言人后,它就迷惑和颠覆了所有事物。整个世界被钱弄颠倒了,金钱改变了自然和人的品性。如果金钱成为连结我和人类生活的纽带,我和社会的纽带,我和自然和人类的纽带,那么,它不就是所有纽带的纽带吗?它岂不是能连结也可以打散所有联系,因此,不也就成了分裂和异化的最普遍的代理人?!

哪位英语母语者会这么写?!除非当他经年累月训练自己模仿黑格尔、马克思、德里达,或者萨特们的风格。

英语的稳定性和实用性与它发展和变迁的进程息息相关。讲英语者认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跟他们所适用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一样,与其说是国家的产物,不如说是民族的产物。就像普通法的形成,一个案例接着一个案例,如珊瑚礁一样缓慢长成,没有一个所谓的中央最高权威。英语语言的演进,也是如此。

邻国成立了学会和学院,负责规范他们的语言文字该怎么说怎么写。他们中最优秀的公民被认为应按照规范严谨的拼字法、句法及语法来说话。法兰西学院由枢机主教黎塞留(Cardinal Richelieu)于1635年成立,西班牙皇家学院由菲利普五世创建于1714年。到今天为止,仍然很难有什么荣誉可以比提名为学院院士更高。然而,按照创建之初的使命,学院的任务就是规范和划定标准的语言的发展。

英语通常就没有这样的限制。如果非得有这么一个纯正词汇表的标杆的话,那么,在美国,此非《梅里厄姆韦氏词典》 莫属;在英国,则当称《牛津英语词典》 。这两部词典都是个人成就的硕果。

英语灵活多变、能屈能伸甚至“如饥似渴”。其词汇量是法语的两倍多,西班牙语的三倍。英语词汇数量庞大,部分得益于这样的现实原因:英语本身是从多语言社会中生长起来的,绝大部分人口说旧式英语,上流阶层说诺曼-法语,他们的书面语则是拉丁文。久而久之,很多英语词汇发展出盎格鲁-撒克逊、法语和拉丁语三种词源的形式,比如“升”(rise, mount, ascend),“问”(ask, question, interrogate),“时间”(time, age, era),“善”(goodness, virtue, probity)等词,都有若干不同词源的表达。

但是,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英语从不自我设限,因而很容易吸收任何有用的东西。历史上最有名的英语词典是由塞缪尔·约翰逊 在1755年编辑出版的《约翰逊词典》,堪称一颗特立独行的伟大心灵耗时三年的划时代成就。第一部法语词典刊于1694年,集结了40位编辑40年的心血。慢性胃病患者约翰逊博士曾对此调侃道:“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等于一千六百。三比一千六,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他的演员朋友大卫·加里克闻此随即写了首打油诗以示唱和:

约翰逊啊,民族英雄!

你已击败了40个法国人,纵使加倍亦不堪!

单说英语词汇的数量,就足以保证作者准确无误地、毫不含糊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如果他选择福柯或者葛兰西的风格,那仅仅是因为他试图有意含糊其辞。

乔治·奥威尔,于古今宇内皆可称最优秀的散文体作家,深深地懂得词汇的匮乏正是真相与自由的潜在大敌。在《1984》中,他借发明“新语”的语言学家赛姆斯(Symes)之口,解释了如何通过减少词汇来阻止独立思想:

你想,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发明新词语。……我们正在消灭老词儿——几十个,几百个地消灭,每天在消灭!我们把语言削减到只剩下骨架。你没有瞧见新语的总体目标就是要缩小思想的范围吗?最后我们要使得大家在实际上不可能犯任何思想罪,因为将来没有词汇可以表达。

相反地,一种词汇量不断扩充、不受束缚的语言可以用来说出任何想法。如果现存的词汇无法传达有用的观念,那就创造一个出来,比如“盎格鲁圈”这样的词。

英语和盎格鲁圈独特的政治制度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这种观点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吗?我可不这样认为。大部分自由主义的专有词汇都来源于英语。安德鲁·罗伯茨(Andrew Roberts)圈出了早期英语创造出的“新词”,如“良心自由”(1580)、“公民自由”(1644)、“表达自由”(1769)。这些词与政治制度之间,有多少仅仅是说说而已?又有多少具有实际的因果联系?很难说清。实际上,表达自由自1695年起就在英国法中存在了,这是有文献记载第一次使用“良心自由”的一百年之后,也是“新闻自由”出现的一个世纪以前。无论如何,这几者之间毫无疑问存在着关联。

想想历史上为民主制度辩护的著名言论。1863年11月19日,宾夕法尼亚葛底斯堡国家公墓前,罹患天花而虚弱不堪的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发表了一个仅仅两分多钟的简短演讲。在演讲的结尾,总统呼吁:“我们要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重生自由,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这段文字自发表以后不断被引用,成了代议制政府最强有力的辩护。实际上,它们也常被用来引证美国例外论。但是,这段文字并非林肯原创,总统的大部分听众应该能马上意识到这段话的出处,只是今人多半对此不熟悉而已。它们来自可能是最早的英文版《圣经》前言:“这部大书正是为了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身为神学家的作者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被誉为“宗教改革的晨星”。这段话第一次出现是在1384年,委实让人震惊。

在那个时代,任何别的语言都没有如此明确地表达过这样的概念。数个世纪以来,英语既是自由的运输队,又是自由的保护人。1941年8月,两大巨头同坐在“威尔士亲王号”军舰的甲板上,为两个民族因为同说一种语言而取得诸多共识而感到欣慰。事实上,这种语言持续发挥这样的作用,必将为人类谋取更大的福祉。 yGQHYPOQho+rQZing68AYP2uFEVcwg41E2zqQ4AP74DyNDkgRnIaJjOriub89Q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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