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词比“文明”一词的使用更不严谨了。它究竟指什么?它是指一个建立在民权观念之上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暴力、武备、军阀统治、骚乱与独裁,让位于制定法律的议会,以及可以长久维护法律的公正的独立法庭。这才是“文明”——在此沃土上才会源源生出自由、舒适和文化。当文明统治国家,芸芸众生得享阔大安定之生活。我们珍惜过去的传统,前贤的遗赠正是人人安居乐业的财富。
——温斯顿·丘吉尔,1938
自由,与生俱来、不可移易之权利,人的荣誉与尊严,公众的伟大与荣耀,普世的个人幸福。在英国普通法,这人类艺术不朽杰作中,自由得到了最精妙而成功的体现。
——约翰·亚当斯,1763
我四岁那年,家里的农场闯进了一伙暴徒。农场还有个后门,一条小路通向山里。妈妈牵着我逃出来,对我说:“我们来玩游戏吧!要想回来,一定得悄悄地……”
我爹很沉着,他要对农场里的伙计们负责。他说,绝不会让一伙城里来的混混把他从自己的土地上赶走。
我记得他当时正害着一种热带地区的白人特有的周期性传染病。他穿着睡袍,坐在那儿,用瘦得跟纸片一样的手给左轮手枪上膛。
这就是胡安·贝拉斯科(Juan Velasco)将军治下的秘鲁。他发动了1968年政变,把这个国家搞得一团糟。直到最近,秘鲁才从混乱中恢复过来。在那场政变中,贝拉斯科对重要工业推行国有化,颁布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法令,把所有农场都分给了他的军中好友。
不过,每当政府对民众豪取强夺,总会有反抗者站出来,拿起他们的法律武器。这跟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或者阿连德(Allende)治下的智利如出一辙,见风使舵的警方自然不愿意保护个人财产。
我爹自然知道当局靠不住,他和两个农场保卫朝那伙正在前门放火想冲进来的混蛋开了枪,赶跑了他们。危险终于过去了。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走运。全国到处都有土地被抢占或没收以及矿井和渔船被强征的事发生。外方投资纷纷撤离,跨国公司召回了他们的员工,我出生时颇具规模的盎格鲁-秘鲁社区全都消失了。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震惊地发现,其实当时没有人在乎这一切。在南美,人们默默地接受了财产安全无保障、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民选政府遥遥无期的现状。你拥有的随时可能被抢走,有时甚至连一个像样的理由都不需要。政权迭换赛走马,宪法频修如变脸。
但与此同时,南美人和移居海外的人一样,从不认为这样的事情会在讲英语的国家发生。待到我长大后去英国读书,临假期再回秘鲁,我才开始逐渐意识到两国间的巨大反差。
毕竟,秘鲁名义上也是西方国家。它属于基督教文明体,其建立者视自己为启蒙运动的追随者,坚守理性、科学、民主和民权。
然而,秘鲁和其他拉美国家一样,总体上从未达到过像北美那样理所当然就存在的法治社会的高度。南北两块几乎同时被殖民的新大陆,活脱脱像一组对照实验。北美由英国人拓殖,他们带去了对财产权、个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信仰。南美由伊比利亚人殖民,他们则复制了来自西班牙本土的大庄园和半封建社会。尽管在自然资源上比她的南部邻居更为贫乏,北美洲却成了全世界最理想的生活地区,吸引着成千上万怀揣自由梦想的人。与此相反,南美洲仍旧保持着近乎原始的,如哲学巨擘托马斯·霍布斯所描述的民选政府前的黑暗状态。合法统治从未来自原始的物理性暴力之外,无论这权力采取的是动员群众还是控制武力的方式。
在这截然分殊下,要否认两种不同文化间的区别简直不可思议。不过可别误解我。我是忠实的西班牙迷。我热爱西班牙文学、历史、戏剧和音乐。我在每个拉丁美洲国家,以及西班牙17个自治区中的16个都过得很开心。不用说,我喜爱西班牙文化。只是,待在那里越久,我就越难相信“英语世界”和“西班牙语世界”会共属一个相同的西方文明。
说到底,什么是“西方文明”?在开头的题引中,丘吉尔的言下之意究竟是什么?他所说的话中,包含了三个不可缺少的要素。
第一,法治原则。现代政府无权制定规则,规则存在于更高的维度,并且由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解释。换句话说,法律不是政府控制国家的工具,而是保证任何个体寻求救济的运行机制。
第二,个人自由。说任何想说的话的自由,和同气相求者举行集会的自由,不受阻碍地做买卖的自由,自主处置个人资产的自由,选择工作和雇主的自由,雇佣及解雇人员的自由。
第三,代议制政府。不经立法者同意,不能颁布法律,也不得征收税赋;而这些立法者应当是由民众选出并且向民众负责的人。
现在,读者不妨自问(就想想这过去一百年间吧)有多少习惯上被贴上“西方国家”标签的国家坚持了上述原则?又有多少国家到今天仍然坚定地遵循这些原则?
1999年,我当选欧洲议会议员以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脑海中萦绕不去。欧盟建立的前提是,28个成员国属于同一个文明共同体。理论上,尽管各国文化会有差异,但所有成员都签字承诺共享西方的自由民主价值观。
但现实并非如此。法治原则、民主政府、个人自由——构成西方文明的这三个原则,在欧洲各国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当欧盟成员国采取集体行动时,这三个原则随时都会被置于各国的政治需要之下。
布鲁塞尔的精英们只要觉得碍事,就把法治原则扔一边去了。我举一个最近的例子:欧元区的救市行为明显就是违法的。《欧盟宪法条约》第125条明确规定:“联盟不得对成员国的中央政府、地区和其他公共机关,由公共法律管理的其他机构,以及公共事业部门提供担保。”这一条款不仅只是一条技术性规定,它是以德国同意停止流通马克为前提的。所以,安格拉·默克尔说:“在这个条约下,我们不能做任何救市行为。”
但是,当大家发现,如果没有现金注入欧元就将不保之后,条约的条条款款立刻被抛在了一边。时任法国财长、现在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加油打气,说:“我们违反了所有规定,因为我们要团结起来,采取行动拯救欧元区。《里斯本条约》是很明确,但它不能救市!”
在英国人看来,这场行动不伦不类。规则已经用律师们可以使用的再清楚不过的语言明确制定出来了,但当它碍事儿的时候,条款就被“蒸发”了。当英国媒体这样报道此事件时,招来的却是诸如“岛国心态”“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死脑筋”一类冷嘲热讽。正如欧洲议会一名葡萄牙议员对我说的那样,其他人都认为,“实际效果比立法更重要”。
民主,也是一样。它被视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虽人人心向往之,却点到为止。《欧盟宪法条约》,后来叫《里斯本条约》,在各国全民公投中不断遭到否决:2005年,55%的法国人和62%的荷兰人否决了它;2008年,53%的爱尔兰人又投了反对票。欧洲的回应则是置之不理,继续推行条约,并且抱怨英语国家不懂欧洲。
至于个人应当尽可能自由而不受国家的强迫这个想法,则被认为是彻头彻尾的盎格鲁圈的固执己见。欧盟不断将权力伸向新的领域:立法决定我们可以购买哪种维生素,银行需持有多少保证金,我们何时上下班,草药疗法该怎么规范……每当此时,我就问“到底有啥特殊问题需要制定新规定来解决?”而得到的回答总是“以前的老欧洲不管啊!”似乎凡事缺乏规制就等于反自然,虽然那可能恰恰是事情本该有的自然状态。在欧洲大陆,“尚未规制”和“非法”这两个词的含义比在使用英语立法的地区更为接近。
这些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地方,在欧洲被统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世界”。这一称号并非基于种族,而是依据文化。当法国人说“les anglo-saxons”或者西班牙人说“los anglosajones”时,他们指的不是塞尔迪克、奥斯温和艾塞斯坦 的后裔,而是说英语并认同小政府的人,无论他们身处旧金山、斯莱戈(Sligo)或者新加坡。
在欧洲大陆的许多评论者看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其他英语国家的人构成了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体,他们最大的特点是都信奉自由市场。对一些美国读者来说,这点可能有些意外。我个人感觉,美国朋友们倾向于把联合王国和其他欧洲地方视为一体,而强调其自身历史的例外之处。不过,正如我们看到,很少有其他国家的人这么看美国。19世纪30年代早期,托克维尔访问美国。他常被引为美国例外论的见证人。不过,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一页,他指出,该书的主题之一,即英语国家为新大陆带去了他们独特的政治文化观念,并在新大陆生根发芽,这一过程完全不同于法国和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他写道:“美国人是自治的英国人。”这句话常被引用,但肯定没有广泛传播。
过去一百年的国际冲突中,这片自由大陆三度捍卫了自己的价值观。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后来的冷战中,将个人置于国家权力之上的国家战胜了与此相反的国家。在这三次冲突中,有多少国家一直坚定地站在自由一方?这份名单很短,但其中包括了绝大多数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民主国家。
读者可能会有异议:这样站队会不会只是简单粗暴地按民族和语言加以分类?!因为联合王国身陷战火,世界上所有说英语的国家自然同情他们的母国。这诚然是部分解释。1939年9月3日英国宣战几个小时后,新西兰工党总理迈克尔·约瑟夫·萨瓦奇(Michael Joseph Savage)在病床上说,“怀着对过往的感激和对未来的信心,我们毫无畏惧地和不列颠站在一起。她走向哪里,我们跟向哪里;她站在何处,我们站在何处”。每当我想起这个情景,总会禁不住热泪盈眶。但这不是全部解释。读者可以看看二战纪念碑在欧洲本土以外的分布,算一算志愿者的数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新西兰总共动员21.5万人,南非41万,澳大利亚99.5万,加拿大106万,印度240万,其中绝大部分人都是自愿入伍的。
是什么力量召唤着这些年轻人跨过半个地球,就像一战中召唤他们的父辈一样,去为一个他们可能从未亲眼见过的国家而战?仅仅是血缘和语言上的联系?!这两次世界大战难道仅仅是一场种族冲突、放大版本的南斯拉夫分裂或者胡图族对图西族的屠杀(Hutu-Tutsi massacres)?!
这一切既不取决于政府动员士兵上战场,也不取决于人们立刻响应了征召。士兵们很少沉溺于感情用事。但在他们的日记和通信中,我们会发现,他们有一种坚定的斗志,即他们正在为捍卫一种优于敌人的生活方式而战。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他们都相信,他们是在“为自由而战”,正如那个时代的口号一样。
1915年,激进报纸《西印度》( West Indian )是这样写的:“大部分西印度人是奴隶的后代,今天,他们正与母国的兄弟们并肩为人类自由而战。”同年,军士长官海勒姆·辛格(Hirram Singh)在法国北部湿冷的战壕中写信给他的印度家人,信中说:“我们必须荣耀那给过我们盐的人,我们的政治制度优良而高尚。”
还有一位毛利人首领,他在1918年回忆起在德国殖民地的族人时说:“我们了解萨摩亚人(Samoan),他们是我们的亲戚。我们了解在德国的东非和西非人,我们也知道赫雷罗人(Herero)是怎么灭绝的。这已经够了。七十八年以来,我们不是在受英国人的统治,而是将他们的治理融入我们自己的统治中。经验告诉我们,英国政权正是建立在自由、平等和公正的永恒原则之上。”
我们通常会认为,今天的普世价值早晚有一天能获得最终胜利。然而,没有什么东西是非赢不可的。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局有所不同,自由很可能会被逐回北美大陆。如果冷战采取的是不同的方式,那么两大阵营有可能同归于尽。实打实地说,西方的胜利正是“英语民族”取得的一系列的军事成功。
当然,这样说话实在缺乏外交技巧,所以,作家和政治家们更乐于使用“西方”一词而不是“盎格鲁圈”。然而,“西方”究竟指的是什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这个名称是指与纳粹德国作战的国家。在冷战持续的漫长岁月中,“西方”则指北约(NATO)成员国和他们在其他大洲的盟友。
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西方”的含义迅疾又被刷新。塞缪尔·亨廷顿在1992年一次演讲及后来的论著中,把世界划分为宽泛的文化圈。他将自己的观点总结为“文明的冲突”,并且预言(就目前来看,不甚准确)各文化圈之间而非文化圈内部的冲突将会越来越激烈。亨廷顿找到的西方,起源于基督教的拉丁一支与希腊一支的分裂,而这一宗教分裂发生于1054年。按照亨廷顿的划分,“西方”是由那些在文化上属于天主教或新教而非东正教的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组成的。
这样的界定与西方的军事框架紧密关联。当然,就前述国家的现状看,这个大框架也处于不断变动中。现属于北约集团的一些国家就在依然鲜活的记忆中,要么隶属于希特勒,要么听命于斯大林,或者兼从两者。事实上,在英语为母语的世界之外,数一数那些历史上持续拥有代议制政府和法治下自由的国家,这个数字少到可怜,扒着指头算也不过就是瑞士、荷兰以及北欧诸国。
就像马克·斯泰恩(Mark Steyn)一贯地话粗理儿不糙,他说:“大陆欧洲为世界贡献了精美的油画、悦耳的交响乐、法国红酒、意大利女演员以及就算不是但也足以使我们迷上多元文化的种种事物。但当我们审视这一段以忠于自由民主为特征的‘政治化的西方’概念形成的过程时,不难发现,这段历史看上去更像单质文化的和政治集权(即使可能实行了民主政体)的,而不是像美国那样由各州拥有一个共同的主权政府。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的所有政治领导人的童年都是在专制中度过的,雅克·希拉克和安格拉·默克尔也是如此。我们忘了,和平的宪法改革在这个世界上何其之少,而发生在盎格鲁圈以外的更是寥寥无几。”
意识形态的边界推进得远比国境线要快得多。欧洲国家全面拥抱西方价值的浪潮,第一波发生于1945年后,第二波则在1989年。在此语境下使用“西方价值”一词,其实是相当客气了。我们真正的意思是说,这些国家已经接受了盎格鲁-美利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选举议会、人身保护令、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放的市场、出版自由、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陪审制……以上种种,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先进社会生而就有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借助英语发展出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独特产物。这种意识形态,连同这种语言,传播得如此广泛,以至于我们常常忘记了,它们的源头实际独一无二。
举个服装的例子作类比。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曾经断言英国人是世界各国中少数没有国服的人。这一点他可是说错了。西装加领带就是英国国服,但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任何“英国性”了,它们在全球各地司空见惯。绝大多数国家的男士在正式场合中都穿得像英国人,而在其他时间则套上美式牛仔裤。
当然,还是不乏防守阵地的。偶尔你能看到巴伐利亚男人穿着他们的皮短裤,女士身着紧腰宽裙。有些阿拉伯人至今仍将自己裹在长袍头巾里。但总的来说,盎格鲁圈失去了它独特的外表特征。这一切全拜工业革命所赐;当然,身先士卒的,就是纺织面料的革命。整个20世纪,英语民族的国家以他们的形象为全世界织布,而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似乎忘了全球服装其实正是他们自己的服装。
当我们提起某个国家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集中于该国最另类的亮点,而不是那些成功输出的特产。比如,若问最有名的英国餐,人们往往会说“牛肉腰子派”,而非“三明治”。而说到英国国球,答案则是板球而非足球。谈及价值观时亦不例外。说起如何定义英国政治制度的特征,外国人也罢,不列颠人也罢,几乎会异口同声地说起君主制,上院,议会程序中用到的法槌、马鬃假发以及其他象征性服饰。同样,要是把这个问题换成问美国的政治特征,答案可能是竞选活动的天价经费、别有用心的企业捐款以及阴险的攻击性广告。其实,最后两个例子都未能真正抓住两国的最大特征,那就是,法律制定者要对每个人负责,政府换届是和平普选的结果。
法律之治比我们认为的更少,压制和集权则更为普遍。人生来是好胜的动物,只要环境允许,总不免专断与任性。从政治上看,一个中世纪的欧洲君主和一个现代的非洲政府独裁者没什么两样。人们一旦有权制定规则,怎会不按自己的好恶来操纵规则?!他们会服从本能的驱使,制定出可使其后代保持优势特权的制度。垄断权力、身份继承、统治阶层制度性的特供资源,这些规则一度遍及全球,而今仍然普遍。真正的问题不是自由民主能否赢在终点,而是它如何才能在起点开跑。
我们至今仍受着那个划时代事件的后续影响。欧亚大陆西端一隅湿冷岛国上的居民,偶然地确立起政府必须服从法律、舍此别无他途的观念。法律之治确保了财产及合同的安全,反过来催生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总体上奖励生产而不是支持掠夺的制度。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具有高度适应性。它为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愿履践,在费城古老的议会大厅中,最终以精妙的方式结晶为美国宪法。
这个榜样如此成功,以至当今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几乎都想复制此例,至少想克隆出其外壳。就算是无耻的独裁政权,现如今也一样有了所谓的国会。战战兢兢的代表们正云集于所谓的政党组织中扎堆开会,仰承总裁的意志。甚至连最肮脏的专制政权也有了自己的最高法院,起码从纸面上看,它不再是权力的工具。但是真正有意义的政治自由——在代议制民主政体中的法治之下的自由——依然还只是一个不多见的现象。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一制度会比英语民族的霸权更长寿,实在是个错误。
这本书要讲的就是自由的故事,或者说,是盎格鲁圈的故事。我知道这样说很可能会给一些读者造成优越感极强、必胜主义,甚至是种族主义的印象。然而,通过这些故事,我想要表达的绝非这些。首先,盎格鲁圈与其说是一个民族概念,不如说是一个文化概念,而这正是她影响力的最大来源。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们尽力想证明英语民族在人种上的优越,他们的证据在当时就有争议,而今更难立足。居住在墨尔本的希腊夫妇的孩子比他在米蒂利尼岛上的堂兄更富有也更自由,原因无关种族,只关乎政治制度。
问题部分出在术语本身的含混上。盎格鲁圈是最近发明的一个新词儿,它的首次使用是在尼尔·斯蒂芬森 1995年出版的科幻小说《钻石时代》中。这个词很好地描述了讲英语国家组成的自由的共同体,很快在我们的政治文化词汇表中传播开来。《牛津英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盎格鲁圈的:“以英语为主要本地语言的国家组成的集团。”但是,美国作家詹姆斯·贝内特(James C.Bennett)的定义更加准确,从而使这个词流行起来:
要成为盎格鲁圈的成员,需要遵循那些构成英语文化核心的基本习俗和价值观,它们包括个人自由、法律之治、注重合同与契约、自由是政治及文化价值的第一追求。组成盎格鲁圈的国家分享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大宪章》,英国和美国《权利法案》,陪审制、无罪推定以及“一人之家即他的城堡”等普通法原则。
那么,盎格鲁圈包括哪些国家呢?符合所有定义的是以下五个核心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按英文首字母排序)。绝大多数定义也将爱尔兰(它独特的地理环境将在后文讨论)算进来。此外,新加坡和前英国殖民地的群岛,比如百慕大群岛、福克兰群岛(Falkland Islands)等,也被大多数定义列入这个圈子。有一些定义中的盎格鲁圈还包括加勒比海岸的民主国家和南非。
如果把“大象”——即印度(这个形象一度相当流行)——也计入在内的话,那么,“大象”将占到盎格鲁圈人口的三分之二。本书稍后也将单独讨论印度问题。
将自由的传播与盎格鲁圈兴起的过程视为一体,这一观点一度毫无争议。宗教改革后,很多讲英语者将他们文明的优越视为天意所助。他们的文明就是要建一个新以色列,一个被上帝选中、受命要给世界带来自由的国家。《统治吧,不列颠尼亚!》 不愧为赞美英国自由的颂歌:“当不列颠在世界之初,由造物主安置于蔚蓝大海之上的时候……”这首歌我们齐声高唱过太多次,以至于很少停下来仔细聆听。同样的信念,以一种更强烈的形式,激励了第一批北美人。
宗教激情与日俱损,但对天职的信守依然笃定。英美历史学家找到了他们的先辈在走向现代化和伟大之路上的串串脚印:普通法的形成、《大宪章》、《大谏章》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技术革命、废除奴隶制。
20世纪以降,鼓吹英美历史的爱国主义观渐趋过时,马克思主义、反殖民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开始流行,编年史学登上舞台。那些为盎格鲁-美利坚政治里程碑大唱赞歌的历史学家成了众矢之的,他们被斥为文化傲慢主义者,关起门来给自己道喜。最倒霉的是,他们过时了,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据说,他们的错误在于,他们在历史事件中发现了规律,而事件本身的参与者却没看出有什么意义。充满爱国情怀的历史学家们与好辩的批评家们总是倾向于将重大历史危机视为通向人类文明高峰的台阶,而在他们自己的生命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黄金时代。
1931年,剑桥教授赫伯特·巴特菲尔德 出版了《辉格党式的历史解释》(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这大概是迄今为止历史编纂学领域影响最大的一本专著。他在书中指出,辉格党人在探讨过去时,犯了目的论的错误。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所有运动都指向了一个既定的目的。事实上,那些重大事件的演员们的动机往往与当代观众为他们叫好的理由截然不同。持目的论的作者们把历史写成了一幕将历史人物区分为好人和坏人的讽刺剧。好人就是那些支持辉格党和自由政策(如扩大选举权、普及公民权等)的人;而坏人当然是阻碍这一进步进程的家伙。就像巴特菲尔德所说的,“以今人的眼光来审视过去,正是一切错误之源,必然会陷入历史的诡辩。这也是我们说‘非历史的’的要害所在”。
巴特菲尔德的批评一语中的,他的书彻底地改变了英国历史的书写方式。举例而言,历史学者终于开始意识到,王权的反对者在他们自己眼中,往往不是进步人士而是保守派,捍卫他们所信奉的古代宪法、反对现代化了的司法。
然而,辉格党式的历史解释并不因其缺陷而减损它的正确性。辉格党历史学家们高度评价的重大事件——《大宪章》运动、宗教改革、《权利请愿书》、费城制宪会议,即使在当代人眼里,其伟大意义也不减丝毫。并且,如果说,在史学家们的观点与其后代观点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给历史人物贴上“好人坏人”的标签,是一种时代错误的话,那么,要想写出有意义的历史而又不带任何价值判断,同样是不可能的。
辉格党历史学者们窥见了重要的真相。现代的研究成果基本上印证了他们的观点:宪法保障的自由早在诺曼底时代之前的英格兰就已扎下了根。他们视(英国)例外论为自然而然的事,而大多数20世纪的史学家们因为担心会背上“优越论者”或者“种族主义者”的罪名而对此噤声不言,事实却已证明了这一观点。顺着辉格党历史学者的眼光,甚至还能辨识出英语民族内长期存在的两大派系:一派忠于例外论所坚持的价值观,另一派则紧盯着盎格鲁圈以外的世界更趋向于集权的模式。要是给这两派分别贴上“辉格党”和“托利党”的标签,毫无疑问,又该被嘲笑为时间错乱了;但其实,这种干脆利落的做法也颇能说明问题。
说起来,这样的归类并非辉格党历史学者的发明创造,他们所记录的那些历史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对此早有体认。托马斯·杰斐逊以他鲜明的党派风格作出了解释:
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区别,深藏于人的本性。人往往是弱则怠,富愈贪,因此难免将维护安全与获得保障寄托在强大的执行部门身上。而人若健康,坚定,正直,对自己的体质和品格充满自信,那么,他会将大部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除非为政府正当的、必须的要求,才愿意舍弃部分。这样的区别始终潜藏在辉格党和托利党中。
对杰斐逊和他的追随者而言,一个辉格党人不仅仅追求男子汉气概、独立自主、共和精神,他还具有与英国古老事业紧密相连的独特身份。1775年间发行的一本广为流传的小册子,把爱国者的行为定义为遵守“从1688年光荣革命之前到当时的辉格党人的原则”。
这些原则究竟有哪些?小册子简单明了地开列出了清单:制定法律的人必须直接从选票箱中产生并对之负责;行政部门受立法机关制约;没有公众同意且法律授权,不得征税;人人免于任意处罚,个人财产不得充公;决策的制定必须尽可能为受此影响的民众考虑;权力必须分散;没有人,甚至包括国王,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财产安全受保障;争议必须由独立的地方法官裁决;保护言论、宗教、集会自由。
不论在英国还是美国,支持上述原则的人有理由把自己叫作“爱国者”。他们发现的问题,后代们浑然不觉:为他们所珍视的自由,很大程度上被限制在英语世界的范围内,而本国国内的反对者们则一心想把政制拉入更趋于专制的国外模式中去。
反对派们节节胜利,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英语民族在形成并且输出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政府制度后,却在他们自己的成就面前变得畏首畏尾。
不列颠的智识精英将盎格鲁圈的价值视为融入欧洲政治一体化的绊脚石。他们的澳大利亚盟友则认为盎格鲁价值是本国返回亚洲政策的离心力。在美国,尤其是本届政府看来,盎格鲁圈意识形态只不过是那些欧洲男性“白死人”留下的遗产,是殖民主义者一场不愿醒来的宿醉。在每一个讲英语的国家,多元文化格局使得学校不敢再教导小孩他们是单一政治遗产的继承人。
到如今,绝大多数盎格鲁圈国家正在逐步抛弃“辉格党在光荣革命之前的原则”:法律的出台已经无需国会通过,只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即可办到;征税也可不经民众同意,银行救市即可暗度陈仓;本地、省和国家层级的权力换届现在只在首都便完成了;过去由竞选产生的代表被行政常设机构取而代之;政府开支高到先前的民众会认为早就足以引发叛乱的程度。如果我们想知道为什么盎格鲁圈的势力正在衰落,实在无需看更多。
黑格尔写道,密涅瓦的猫头鹰只在薄暮降临时悄然起飞。当太阳在盎格鲁国家联盟之上升起,我们终于意识到我们失掉的是什么。让英语民族崛起的,不是他们的基因有什么神奇特质,不是因为他们的土地丰沃多产,也不是他们的军事技术优势,而是他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
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承认,人类的福祉有赖于这些制度的存在和成功。作为一个松散的国家联盟,盎格鲁圈应当在本世纪继续发挥它亲和的推动力。如果没有这一推动力,未来看上去无疑会更加灰暗和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