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展示讨价还价的正途,讲述一座大都市在一次大雾中奇迹般地消失,以及一批冒险者如何从克缪尼帕出发,开始一次危险的开拓殖民地探险。
上一章我用了一些无聊的离题话作为结尾。作为孵出纽约市的最早定居点,纽约市应当感谢克缪尼帕。尽过一个后人的义务,忠实地描述了克缪尼帕的现状后,我现在要稳定一下情绪,怀着自信,转回来书写纽约市早期的历史。“好妇人号”上的人很快就迎来了来自荷兰的新一批人,这个定居点快乐地发展着,人数不断增加,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好。周围的印第安人很快熟悉了荷兰语不舒适的音调,渐渐地与新来者有了交往。印第安人喜欢喋喋不休,荷兰人习惯沉默寡言。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他们完全相互适应。印第安人的头领常常长篇大论大熊、沃巴什河、印第安大神,荷兰人则会专注倾听,一边吸着烟,一边咕哝“是呀,先生”,为此,可怜的野蛮人很是愉快。他们指导新的定居者如何有效地防止烟叶生病,如何抽烟最好,而作为回报,新来的定居者让他们尽情地喝真正的荷兰杜松子酒,让他们学如何讨价还价。
很快,毛皮生意红红火火地展开。荷兰贸易者对待生意一丝不苟,他们依照重量收购皮毛,确定了一个恒常的衡量尺度,即一个荷兰人一只手压住的重量为一磅,一只脚压住的重量为两磅。事实上,单纯的印第安人常常很困惑,何以体积与重量如此不成比例,因为让他们把一捆从来不会很大的毛皮放到秤的一端,一个荷兰人把手或脚放到另一端,毛皮一端一定是翘起来的一端。在克缪尼帕的市场上,从未听说一捆毛皮重量超过两磅。
这个事实很怪异,但我是直接从我的高祖那儿得到的信息。我的高祖由于脚比常人要大,所以在定居点地位显著提升,成了一位负责衡量的官员。
荷兰人在地球的这一角占有的土地现在开始越来越多,由于此地无疑很像荷兰,所以荷兰人占有的这些地方人们统称为新荷兰。不过新荷兰的地势起起伏伏,处处山岭,而荷兰则是平平整整,处处沼泽湿地。就在这个时候,荷兰殖民者的平静生活注定要被短暂地打断。1614年,萨缪尔·阿盖尔爵士接受弗吉尼亚总督戴尔的任务,带领一支船队,来到荷兰人在哈德逊河上的定居点。他要求荷兰人顺从英国王室以及弗吉尼亚人的管辖。对于这个傲慢的要求,由于没有条件反抗,荷兰人只好像谨慎理性的人一样暂时顺从。
看来勇敢的阿盖尔没有骚扰到克缪尼帕这个定居点。相反,据我了解,当他的船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定居点可敬的居民大为惊慌,他们以令人惊讶的热情猛烈地吸起烟来。就这样,他们很快制造出一团云雾。这团漂在美丽的帕沃尼亚地区上空的云雾,连同村子周围的树林沼泽,完全把这个美丽的村庄遮盖掩藏起来。这样一来,可怕的阿盖尔船长继续前行,毫不怀疑竟然有一个坚定的小荷兰定居点,在所有这些有害气体的掩盖下,安适地隐蔽在泥淖中。为了纪念这次幸运地逃过一劫,贤达的居民们继续抽烟,几乎一刻不停,一直延续到今日。据说这就是晴朗的下午克缪尼帕上空常常有一团引人注目的大雾的原因。
敌人离开后,我们落落大方的先人,由于惊恐心乱不安,又忙于各种事务,用了整整六个月才恢复元气。接下来他们召开了一次安全会议,抽着烟商量本省的形势。经过六个月的深思熟虑,这期间大家说了接近五百个字,吸了五百袋烟,同一位现代的将军整整一个冬天酗酒的数量相当。经过六个月的深思熟虑,大家决定装备一支独木舟队伍,派他们进行一次发现航行,以寻找看有没有更安全、让敌人更畏惧的尚未发现之地,这样的地方会让定居点不必大伤脑筋来应付外来者。
这个危险的发现工作托付给奥洛夫·范·考特兰特先生、亚伯拉罕·哈登布洛克先生、雅各布·范·詹特先生,以及温安特·登·布洛克先生指挥。这四位无疑都是杰出的人,但关于他们离开荷兰前的背景,虽然我费尽心思查询,仍所得甚少。这个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冒险者,像预言家一样,虽然在海外名声大噪,但在自己的国家却少为人所知。一个国家溢出和冲刷掉的往往都是其土壤中最肥沃的部分,这话所言不虚。在此,我不禁要说,我们的许多名人名门如果出身不明该是多么方便的事,这样他们就能像古代的英雄一样有一些有利条件。在古代,英雄们什么时候身份模糊,他们就可以谦逊地宣称自己是某个神的后裔;那些从未去过异国的人,就可以讲一些荒诞的故事,告诉本国人他们原本是国王、王子。这种对事实的简单歪曲,虽然在我们这个温和轻信的国度有时被一笑置之,不管你是伪侯爵、假准男爵还是其他异域显贵,但在现在这个怀疑一切、讲求事实的时代,会被彻底阻止。我甚至怀疑是否有温柔的处子,偶然怀了孩子,又无法解释,会为了自己的面子在客厅的壁炉火旁或傍晚的茶会上把这一切归到遇到了一只天鹅、经历了一场黄金雨或碰到了一个河神上面。
这样完全没有了神话与古典寓言的帮助,我好像完全不知道如何去了解我的这些主人公的早期背景,但从他们的名字,我看到了追寻他们来历的蛛丝马迹。
依靠这种简单的方式,我得以收集一些我们这里要谈及的几位冒险者的详细信息。比如说范·考特兰特是一位逍遥派哲学家。他以责备造物为生,与第欧根尼一样,喜欢自由,不希望有人阻挡他晒太阳。他平常的打扮与他自己的财力相当,衣服都是由时间之手做成了边穗,改成了新的款式。他头戴一顶旧帽,形状像是个圆锥。他一直以来厌恶后天的服饰改造,据说他遮盖后背的一块布头,从裤子上的一个破洞里伸出来,吊着就像一条手绢。这个除了天下阵雨冲刷外,他从未洗过。人们常见他穿着这身装扮,在中午时分与一帮同门哲人一起在阿姆斯特丹大运河的一边晒太阳。同许多身份高贵的欧洲人一样,他给自己以自己的不动产(某个未知领地)取名考特兰特(Kortlandt,意为“无地”)。
关于我们的另一位杰出人物,我可能要借助于神话的帮助。这点让我很后悔,因为我应该很荣幸地提一下,吹嘘一下自己有与古代最骄傲的英雄同样显贵的血统。他的名字叫范·詹特,意译过来,意为“来自泥土”。这个意思无疑是说,像特里普托勒摩斯、西弥斯、独眼巨人以及泰坦人一样,他从泥土中来,是大地母亲的孩子。他的块头给予这一假设有力支持,因为众所周知大地母亲的所有子孙都身材高大。我们得知范·詹特是一位高个子,但人却骨瘦如柴。他身高超过六英尺,头硬得令人惊讶。我们的某些最伟大或最富有的人据传或人们很认真地普遍认为,确实是从粪土中诞生而来。比起这些说法,身份显赫的范·詹特从泥土中来这一点也就并不是没有一点可能或与我们的信仰相矛盾。
关于第三位英雄,到目前为止,我们只形成一个模糊的印象。依照这个印象,他是一位个子不高,坚定、固执、愚蠢、爱吵的人。由于常穿一条旧雄鹿皮裤,所以被亲切地叫作哈登布洛克(Hardenbroek),或韧裤(ToughBreeches)。
登·布洛克(TenBroek,意为“薄裤”)是这个冒险集团的最后一位。如果我不能严谨地把整个事实记录下来,我应该基本上会选择悄悄地跨过这些事实,把他们看作与我史书的庄重与高尚不相容的东西。一个奇特但却荒唐的事实是,登·布洛克这位贤达绅士的名字也同样得自他服装上最怪异的部分。事实上,在我们可敬的先人眼里,紧身半衣裤似乎是很重要的衣饰。因为很可能这是他们中间真正有的最大件的衣服。登·布洛克或丁·布洛克被很随意地翻译成了TenBreeches(十条裤子)与TinBreeches。德国的注释者倾向于前者,把登·布洛克看作是第一位把荷兰人古代穿十条裤子的传统介绍到定居点来的人。但关于这个话题,最优雅最聪明的叙述者宣称他们认为Ten应为Tin,或更准确地说是ThinBreeches(薄裤)。就此他们推断,登·布洛克是一位贫穷但快乐的无赖。他的灯笼裤根本不是最好的。他与下面这首真正的哲理诗的作者是同一个人:
我们为何要为财富吵闹,
为何要为得到诱人玩具争吵;
心无挂牵,薄裤在身,
好男儿,去把世界闯!
这就是那个无所畏惧率领一支强大的独木舟队伍航行的勇敢团伙。他们要去探索哈德逊河口周围依然未知的地方。而上苍似乎很眷顾他们的这次行动。
这时是一年里花香满地的季节。大自然挣脱开寒冷冬天的奴役,像一位妙龄少女从令人不快、性情乖僻的父亲专制下解脱出来,千娇百媚羞红着脸投入富有朝气的春天怀抱。一簇簇灌木,一个个鲜花盛开的果园,回响着爱情的音符。昆虫啜着点缀在草地嫩草上的晨露,抬高自己的嗓音加入欢快的喜歌演唱。初开的花蕊羞怯地吐出绯红,男人们的心融化在了这温柔中。哦!快乐的忒俄克里托斯!如果我有你在古代用来哄诱快乐的西西里平原的麦秸做的舌簧该有多好!哦!温柔的彼翁!你的田园管乐器,曾让女同性恋者小岛上的幸福情人陶醉,那么我是否可以试着来唱,用温柔的牧歌或懒散的田园抒情诗,这美丽的田园景色!但我除了这支迟钝的鹅毛笔,一无所有,要为自己的想象插上翅膀,我就只好放下这些诗意的自娱想象,用简陋的文字努力忠实地讲述。虽然不能走入读者快乐的想象,但可以温柔娇羞地慢慢走入读者的良好判断,因为这是披着纯洁简朴服装的事实。这种反应让我自己感到欣慰。
在这个欢快的春季,这些勇敢的冒险者从克缪尼帕起航,开始他们丰富多彩的探险。这次探险,我们需要维吉尔再次临世来复述,那样,这个作品一定同埃涅阿斯的故事一样,经常被人们传颂。他们一路上从克缪尼帕到了牡蛎岛,从牡蛎岛到了绞刑岛,从绞刑岛到了总督岛,又从总督岛穿过巴特米尔克水道(幽门的又一条狭道)到了天知道什么地方。一路上他们遭遇了许多风险,经历了许多不幸事故。最后,他们来到了鬼门关,此处既恐怖又艰险,就算锡拉与卡律布狄斯前来也要遭受一番戏弄。他们在这儿的巨大涡流中几乎船毁人亡。在整个航程中,他们遭遇到的莱斯特里戈尼人、独眼巨人、海妖,以及不快乐的狄多,数量与虔诚的埃涅阿斯在自己寻找殖民地的航行中所遭遇到的一样多。
最终,经过一番四处飘荡,他们被一个面积广阔的海岛超然的美丽所吸引。这个岛,像一个巨大的三角内衣,把美丽的纽约湾胸部分开。相对于这个大岛,他们绕着看的许许多多美丽的岛看起来就像是它的陪衬和附属品。到这儿,他们变换航线。老尼普顿,似乎要急于帮助他们选择一个地方,建立一座城市,以此作为自己在这个西方世界的据点。他派出六股巨浪,把航行者的独木舟卷起来,令他们搁浅到这个岛上。就是在这个岛上,今天矗立着妩媚动人的纽约市。
这座美丽的岛最初的名字还有些争议,已经经历过一些歪曲。这说明地上的东西不稳定得让人发愁,现代的拼字学者在歪曲方面多么用功。现在这个岛最通俗的名字(比如议会成员和银行经理这样叫)是曼哈顿(Manhattan),据说是源自最早来此定居的印第安女子的一种风俗。她们会戴男人的羊毛帽,今天在许多部落里依然有这样的习俗。“所以,”一位有点滑稽、爱说爱笑了一辈子的老总督告诉我们,“所以有了这个名字‘戴男人帽’,这个名字首先是指印第安人,后来就指这座岛了。”愚蠢的玩笑!但对于一位总督来说,这已经够好。
在更早的一些名称中,值得关注的是理查德·布劳姆1687年所著的珍贵的《美国遗产史》一书。在书中,这个岛被称为曼哈达斯(Manhadaes),或曼娜哈那(Manahanent)。我们也不要忘记可靠的史家约翰·乔瑟林先生所写的小书,在其中,他明确地把这个岛称作曼娜达斯(Manadaes)。
但稍早一些的一位权威更值得我们注意。因为这个称呼受到我们尊敬的荷兰祖先的赞同。这个名字在保留下来的一些信件中,是早期的几位荷兰总督和他们强势的邻邦之间通信所用。在这些信中,这座岛被叫作蒙哈托斯(Monhattoes)、芒哈托斯(Munhatos)、曼哈托斯(Manhattoes)等不同名称。这种变化无关紧要,因为那时的文人对于当今需要许多有学问的男男女女做专门研究和追求的拼写、字典学问都不屑一顾。这个名字据说是来自伟大的印第安神灵曼奈所。人们相信他把这座岛变成自己最喜欢的住所,因为岛上风光旖旎。但是目前最令人尊重、最没有争议的名称是我绝对相信的一个。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悦耳、富有诗意且有重大意义。这个名字出现在之前我们提到的朱特大人为伟大的哈德逊所写的航海日志中。在日志中,朱特大人清清楚楚、很是得体地把这个岛叫作曼纳哈塔岛(MANNAHATA),意为Manna的岛,或换句话说,“牛奶、蜂蜜流溢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