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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世纪基督教欧洲的犹太人

9世纪至1500年

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的起源

古代罗马有过一个重要的犹太社群,犹太人第一次进入西欧其他地区看来是在公元1世纪,他们当时追随罗马人的定居路线。因此,从公元第一个千年的早期开始,西班牙(本章将单列一节讨论)、普罗旺斯和高卢各地就出现犹太人的踪迹。但是,在罗马时代,犹太人似乎没有在这些地方建立持续的定居点,可能只有西班牙除外。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重要的西欧犹太社群位于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南部,在1091年前,这个区域一直受拜占庭帝国统治。从9世纪开始,这个犹太社群就足够重要,它在巴里(Bari)、奥里亚(Oria)和奥特兰托(Otranto)开办学院,研究拉比律法,还培养出仪轨诗作家,他们的一些作品至今在阿什肯纳兹犹太人中传诵。这些诗人的作品保留了拜占庭皇帝巴西尔一世(Basil Ⅰ)在874年和罗曼努斯一世勒卡佩努斯(Romanus Ⅰ Lecapenus)在943年迫害犹太人的记忆。

年表

续表

法兰克的君主,特别是查理大帝(768—814年在位)、他的儿子虔诚者路易及其继任者,都鼓励意大利犹太人移居普罗旺斯和莱茵兰。他们渴望自己的领地上也有商人社群,这样便能在一个经济完全依赖农业的地区发展贸易。这一时期,在莱茵河沿岸的一些城镇,比如科隆、美因茨、沃尔姆斯和施派尔(Speyer),犹太社群建立并兴盛,成为西欧和中欧永久犹太人定居点的核心。这一地区在希伯来语里叫阿什肯纳兹,此地犹太人叫阿什肯纳兹犹太人。(我们将在第七章看到阿什肯纳兹犹太文化是如何传播到东欧和美洲的,它如今已是这些地方的犹太教主导形式。)

早在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的起源时期,我们就可以观察到一种特质,它日后将对他们与非犹太世界的关系产生不利影响。统治者将犹太人作为门客引入西欧,是因为他们拥有商业和贸易的技能。他们既非地主,又非农民,不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一部分,其法律地位直接依赖于国王、男爵或主教。这使他们在封建的欧洲成了异类,因为在当时的欧洲,一个人的地位由土地决定。犹太人有时被授予封地,如在狮心王理查统治时期的法国南部和英格兰,但总的说来,凡是在封建等级盛行的地方,犹太人要么从未拥有过土地,要么早晚被赶出土地。

这种特殊地位为犹太人和欧洲民众之间持久的社会与经济差异奠定基础;再经过宗教差异的强化,它使犹太人即使在太平日子也会遭人反感,而在困苦时期更成为憎恨的对象。这种地位赋予犹太人一些特权,但也使犹太人成为贵族、神职人员和暴民之间权力更迭的棋子。领主就算光明磊落,也未必能长久保护他们;贪财的领主会利用犹太人对他的依赖来敲诈勒索;而贫困的领主会为了侵占财产而干脆将他们驱逐。

犹太人脱离土地的进一步后果是,他们集中在城镇,主要从事商业和手工业。这似乎有利,因为他们获得了农民所没有的经济机会。但是,随着中世纪城市的发展,他们逐渐被文化和数量上占支配地位的基督徒逐出这些领域,先是被排除在手工业之外,接着被排挤出最体面的商业活动。

然而,犹太人特殊地位造成的后果,在整个西欧和中欧只是逐渐地、不均衡地出现。在查理大帝和虔诚者路易的时代,犹太人虽然在社会、政治和宗教上不同于邻人,但还没有受到抨击。他们兴旺繁荣,在地理上向东扩散至中欧,向西扩散至法国和英格兰。在公元1000年左右,一个名为卡隆尼姆斯(Kalonymus)的拉比家族从意大利的卢卡(Lucca)迁至美因茨,美因茨便有了拉比学院。与见多识广的说阿拉伯语的犹太世界相比,阿什肯纳兹犹太世界的学术更局限于《塔木德》和犹太律法;这里的智力氛围不像培养出萨阿迪亚的伊拉克那样有利于跨文化的融合。但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专心致志地研究《塔木德》,自有其成效卓著的独到之处。这里出现的最著名的作品是所罗门·以撒(俗称拉熹,1040—1105年)撰写的《塔木德》评注,阿拉伯语世界的犹太人写不出这种作品,它至今仍是《塔木德》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

这一时期的《塔木德》研究还不是现代《塔木德》研究那样的纯学术活动。犹太人在伊斯兰世界和基督教世界都拥有半自治地位,这意味着犹太法庭对犹太人的商业活动有完全的仲裁权,因此,作为律法权威的拉比是商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角色。所有犹太社群都有统一的法律制度,再加上一种共同书面语言即希伯来文的存在,就大大简化了他们之间的交易程序,使他们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优势。

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关系相对稳定,一直保持到将近11世纪末才出现危机,基督徒这时计划发动十字军东征,要从穆斯林手里拯救巴勒斯坦的基督教圣迹,尤其是圣墓。这股针对遥远异教徒的宗教狂热也被引向犹太人,因为正如一些基督徒所说:“我们在这里要向圣地的异教徒开战,然而我们中间就有异教徒。”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暴徒于1096年春开始向东横扫欧洲,他们最早的受害者中就有莱茵兰社群的犹太人。地方领主和教会当局基本上还是努力履行保护犹太门客的法律义务,但面对暴徒猛烈的袭击,他们力不从心,结果出现大规模屠杀和强迫受洗。为避免落入基督教暴徒之手,许多犹太人自杀,男人们先杀死妻儿再自裁。这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第一次遭受重创,但还有许多苦难在等着他们。第二次和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各有其恐怖之处。在英格兰,约克的犹太人于1190年集体自杀,以免落入第三次十字军士兵之手。

敌视犹太人此时成为欧洲平民的普遍态度。这种敌视部分出于惧怕。在迷信又不识字的中世纪欧洲一般农民眼中,犹太人有着奇特的习俗、异常的宗教实践和神秘的希伯来语祷文,他们不仅是社会和经济上的局外人,还是用巫术加害人类和上帝的古怪术士,甚至可能是魔鬼的代理人。这种态度在血祭诽谤中表达得最充分。血祭诽谤是一种广泛流传的信念,认为犹太人定期杀害非犹太人,特别是儿童,把他们的鲜血用于巫术或宗教仪式,尤其会在逾越节这样做。血祭诽谤早在希腊化时代已出现,当时异教徒用它针对基督徒和犹太人,但它在中世纪基督教欧洲发展出最充分、最具破坏性的形式。对于基督徒来说,弥撒是主要的宗教仪式,在弥撒中,他们被告知,酒和面包变成基督的血和身体。牧师经常教导,犹太人用邪恶的行为让救世主流血。有这些印象作背景,盲目轻信的群众自然会想象:犹太人举办邪恶的涉及血液的宗教仪式,来反制弥撒。同样有谣传说,犹太人盗取圣餐仪式用的圣饼 ,把针插在上面,并用其他方法玷污它们,借此折磨耶稣。有时,犹太人受到指控,说他们利用圣饼举行邪恶的巫术仪式。

第一次完整的血祭指控是在1144年对英格兰诺里奇的犹太人提出的。犹太人被指控在复活节前抓获一名叫威廉的基督教儿童,在耶稣受难日将他绞死,这是对耶稣被折磨和钉上十字架的重演。据说,他们举行这种仪式,是要履行全世界犹太人之间所谓的一个约定,即每年杀害一名基督教儿童。因此,诺里奇的犹太人遭到屠杀。此后,欧洲各地的犹太人也受到类似指控。这种指控后来又发生特别阴险的转变,人们开始普遍相信犹太人用被害基督教儿童的血来制作逾越节的无酵饼( matzot , 在逾越节8天节期中代替面包的薄饼)。这些指控细节各异,结果却相似:整户犹太家庭有时是整个犹太社群都遭杀害,而且常常是被活活烧死。最有名的案例发生在格洛斯特(Gloucester,1168年)、布洛瓦(Blois,1171年)、维也纳(1181年)、萨拉戈萨(Saragossa,1182年)、富尔达(Fulda,1235年)、林肯(Lincoln,1255年,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中有一篇虚构的血祭诽谤故事,其中提到林肯的血祭诽谤)、慕尼黑(1286年)、特伦托(Trent,1475年)以及阿维拉(Avila,1491年)。最后这个案例以“拉瓜迪亚的圣童事件”闻名,它是西班牙那些为驱逐犹太人而发起运动的人捏造的,政治后果极端严重。

中世纪的基督教知识分子不相信血祭诽谤,而在这一时期见多识广的伊斯兰世界,血祭诽谤和犹太人作为魔鬼盟友的形象还闻所未闻。基督教君主和高层神职人员都尽其所能,保护犹太人免受这种奇怪的指控。在1235年富尔达的血祭诽谤之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成立委员会,调查此事;委员们正确指出,指控犹太人为宗教仪式或其他目的而喝人血实属荒唐,因为犹太宗教律法甚至禁止食用带血点的鸡蛋。1249年,教宗英诺森四世谴责血祭诽谤。但教区牧师和布道的修士不断煽动听众,让他们相信犹太人要为耶稣被钉上十字架负责,并相信犹太人仍然伺机重演此事。因此,血祭诽谤无法消除,并继续出现,甚至到近现代都有。(我们将在第六章看到它是如何于1840年在伊斯兰世界出现的,并在第七章看到它是如何在晚至1913年的沙皇俄国死灰复燃的。)

若干历史进程导致12和13世纪西欧与中欧的犹太人状况进一步恶化。在十字军东征时期,威尼斯等意大利共和国垄断了地中海贸易,削弱了欧洲犹太人的利用价值。在许多城市中,制造业、手工业和商业已由行会势力控制。行会是各行业的专业组织,不仅管理行业行为和成员的职业生活,而且管控他们的社会和宗教生活,因此通常将犹太人排除在外。意大利北部各邦国犹太人的经济地位相对好些。但在这一时期,教宗权力增强,以致教会对犹太人的控制不断收紧,并不断立法限制他们与世俗君主、教会和基督徒个人的关系。

在教宗控制的领土上,教宗的犹太人政策的宗旨是沿袭旧原则,即应该允许犹太人生活在贫穷和羞辱中,但他们的性命和财产要受到保护。教宗登基时都会颁布教令,重申这些保证,但条款会有所不同。例如,英诺森三世在1199年重申犹太人特权时便补充了一项条款:如果基督徒债务人加入十字军东征,犹太人债主不得讨要贷款。这一时期强势的教宗会利用偶尔召开的大公会议来颁布影响犹太人的法令。1179年召开的第三次拉特兰会议是重要的里程碑,它恢复了一些长期忽视的针对犹太人的限制,其中有些被用来促成犹太人和基督徒的社会分离:犹太人不得雇用基督徒仆人和员工;基督徒不得住在犹太人街区;如果基督徒和犹太人同时作证,那么接受基督徒的证词,而不接受犹太人的证词。1215年召开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在隔离犹太人方面迈出决定性一步,发明了令人厌恶的犹太人标记,给每个犹太人贴上丢脸的弃儿标签。它还禁止犹太人担任公职,禁止他们在复活节和其他特定的圣日公开露面。

这两次大公会议都颁布了商业法规,导致犹太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下降。第三次拉特兰会议的裁决尤其具有决定性意义,它禁止基督徒之间收取贷款利息。这项禁令不适用于借钱给基督徒的犹太人,整个放债行业实际上被抛给犹太人,而此刻正值犹太人被排挤在其他经济机会之外的过程接近完成之时。禁止收取利息并没有消除贷款需求,贷款不但是穷人的生命线,对于经济增长和发动战争更是必不可少。正是这种净化基督徒高利贷行为的尝试,将犹太人变成中世纪欧洲令人憎恶的典当商。第四次拉特兰会议限制犹太人贷款的利息数额,还规定如果基督徒债务人的财产被犹太债权人罚没,后者必须继续向教会缴纳这项财产的什一税。所有这些立法的最终结果是,到13世纪末,犹太人陷入贫困,他们变为一个由小摊贩、旧货商和典当商组成的阶层。

教宗英诺森三世决心强化教会的统治地位,遂向朗格多克(Languedoc)和普罗旺斯的异端教派清洁派(Catharites)与瓦勒度派(Waldensians)发动战争。为了帮助铲除这些异端,他创办宗教裁判所,从15世纪下半叶起,它将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英诺森三世还授权创建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 ;多明我会被赋予的特别职责是起诉异端,向非正统教众传播正统基督教。在未来几个世纪,这两个修会都会与犹太人作斗争,煽动基督徒反对犹太人。

13世纪还有人试图破坏作为一个宗教体系的犹太教的努力。一些有学问的犹太人在皈依基督教后,提请基督教学者留意《塔木德》。《塔木德》被认为冒犯了基督教,因为《塔木德》在耶稣死后很久才被汇编成书,这样,在基督徒看来,它的存在就暗示:犹太人在犹太教早就被基督教取代后仍在宣布犹太教是正确的。《塔木德》还包含一些贬损耶稣和基督教的段落。1233年,教宗格列高利四世正式谴责《塔木德》。1242年,在犹太教叛教者尼古拉斯·多宁(Nicolas Donin)的煽动下,《塔木德》遭到公开审判,所有能找到的《塔木德》都被焚毁。1263年,阿拉贡国王组织公开辩论,旨在让犹太人相信,他们基于《塔木德》和相关拉比文献的宗教是虚假的(见下文)。

1232年,多明我会在蒙彼利埃焚烧迈蒙尼德的著作。这一事件部分起因于普罗旺斯犹太社群内部的文化冲突。不到一个世纪以前,说阿拉伯语的犹太难民逃出穆瓦希德派控制的西班牙,将其世俗作风和渊博的哲学训练引入普罗旺斯。这些新思想让许多普罗旺斯犹太人着迷,但其他人则捍卫自己眼中的老传统。迈蒙尼德那些哲学观念超前的作品引发争议(并持续到下个世纪,还牵扯进西班牙);传统派向多明我会告发这些作品,虽然多明我会是负责铲除基督教异端的,但这些犹太人觉得大概也能指望他们来辨识犹太教异端。

将犹太人渐渐逐出整个西欧的缓慢而痛苦的进程从此开始。

在英格兰,爱德华一世于1275年宣布,欠犹太人的所有债务无效,并禁止犹太人放贷,从而剥夺了他们剩下的寥寥无几的谋生来源之一。他囚禁犹太社群领袖,索要巨额赎金;一旦赎金到手,他就在1290年把犹太人驱逐出英格兰。四个世纪后,英国才会重新接受犹太人。

在法国,“美男子”腓力于1306年效仿爱德华的先例,没收犹太人的财产,再将他们驱逐出境。下任君主允许他们返回,但在1320年,一场名为“牧羊人十字军东征”的自发群众运动将一些犹太社群摧毁。次年,5000名犹太人被活活烧死,据说是因为他们向井中投毒。到1322年,整个法国的犹太人所剩无几。犹太人最终于1394年被驱逐出法国。

被逐出法国后,许多犹太人来到普罗旺斯,此地当时还不属于法国。12世纪从西班牙来的难民已让普罗旺斯成为犹太智力生活的重要中心,在这里,阿什肯纳兹式的《塔木德》研究与犹太-阿拉伯式的哲学研究及文学活动相结合。在12和13世纪,它孕育出卡巴拉,这种神秘主义将成为犹太智力生活中的一股主要力量,它首先传到西班牙,最后传到世界各地。但在1481年,普罗旺斯归属法国,当地犹太社群逐渐被迫流亡。

令人惊讶的是,许多普罗旺斯犹太人在自己国土的一块飞地里找到避难所。普罗旺斯的维奈辛(Venaissin)郡和阿维尼翁城自13世纪初以来一直是教宗的财产,1309—1377年,好几位教宗就住在阿维尼翁。作为教会法律的首要权威,这一时期的教宗严格执行教会政策,保护犹太人的最低生存权。普罗旺斯犹太社群于是被塞到阿维尼翁及邻近几个城镇,并在那里经过几个世纪形成自己的特征和传统,一直延续到19世纪末。

1348—1351年,黑死病让欧洲遍布恐惧和毁灭,欧洲三分之一人口死去,不分犹太人还是基督徒。惊慌失措的民众陷入极端宗教狂热,以此减轻对黑死病的恐惧。在歇斯底里的气氛中,谣言四起,说犹太人向水井投毒导致瘟疫。犹太社群,尤其是中欧的那些,一个接一个地被包围、摧毁或驱逐。就像前任教宗在血祭诽谤中所做的那样,教宗克雷芒四世一再试图破除犹太人是罪魁祸首的荒谬指控,因为他们和基督徒一样染病身亡,但大众执迷不悟,一心想要犹太人的命。犹太人虽然又逐渐回来,但生活受到限制,充满痛苦和动荡。在15世纪,他们被逐出中欧的日耳曼诸国。规模最大、最令人震惊的驱逐事件发生在15世纪末的西班牙(稍后讨论)。

与此同时,在欧洲东南端,拜占庭中心地带——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的犹太人继续忍受着残酷的、反犹的基督教政权,他们已不同于巴勒斯坦和埃及的犹太同胞,因为基督教政权加在后者身上的枷锁已经随着穆斯林征服而去除。这个社群幸存下来,后来被称为罗马尼奥特(Romaniot)犹太社群。查士丁尼二世于692年颁布法令,进一步限制他们与基督徒交往。最成功的拜占庭犹太社群不在东方,而在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南部,本章开头已经描述过。大约从726—843年,一场破坏圣像的争论震动拜占庭帝国,引发大众的反犹情绪;帝国中一些人试图把圣像从基督教崇拜中消除,他们的对手就指控他们受犹太人操纵,因为犹太信仰不容忍任何偶像,这一指控让犹太人遭到暴力袭击。


这首诗节选自美因茨的以利亚撒写的一首诗,此人是中世纪日耳曼一位伟大的拉比,他的妻子和儿女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后遭杀害。

……让我说说我的大女儿贝蕾特。

她年方十三,像新娘般羞涩;

她跟着妈妈学会所有祷文和圣歌——

虔诚、可爱、聪慧又温和。

这漂亮的姑娘把母亲奉为楷模,

晚上为我铺床,还帮我把鞋脱。

手脚麻利,为人诚实,我的贝蕾特;

敬奉上帝,纺纱,缝纫又做绣活。

虔诚、无瑕,还总是善意满心窝——

她会安安静静,坐着倾听,当我把《托拉》解说……

在基色娄月 二十日晚上,她和妈妈、妹妹一起罹祸。

我当时正在餐桌前安坐——

两头魔鬼来到,在我面前把她们宰割——

又伤了我的门徒、我儿和我。

再让我说说我的小女儿。

她已经每晚能念施玛 ——只会开头几行。

六岁的她已经纺纱、缝纫,

还刺绣,用她的歌声逗我开心。

呜呼我的妻子,呜呼我的女儿们!

我呜咽,我悲痛——我的罪孽让我把恶果吞!

我的儿女们——全都丧身!

哀哉我那虔诚的爱人!

哀哉我儿,我女,我哀悼他们……

但是您,上帝,是公正的,而我羞愧难禁。

上帝是正义的,我是有罪的人。

无论您施予我什么,我都感激您,

把我的赞歌唱给您,

屈我的膝盖,向您顶礼躬身。


上文已提到拜占庭皇帝巴西尔一世和更残酷的罗曼努斯一世的迫害,这迫使许多拜占庭犹太人逃到哈扎尔 。这个好战的小王国是在7世纪由一支名为哈扎尔人的异教突厥人建立的,位于里海和黑海以北地区,首都在伏尔加河上的伊铁尔(Atil)。不寻常的是,这个王国的统治者和整个统治阶级在740年左右皈依犹太教。拜占庭统治者尽最大努力想要摧毁哈扎尔王国,但又担心王国内的少数基督徒遭到报复,不敢用力过猛。哈扎尔王国的存在给全世界犹太人带来莫大的慰藉;这意味着,虽然他们失去巴勒斯坦的故土,虽然他们作为少数民族在伊斯兰世界只是被容忍,而在基督教世界则受尽迫害,但上帝没有遗忘他们,还给了他们一块地方,让他们当家做主。哈扎尔王国的消息在10世纪传到西班牙,当地犹太社群的领袖哈斯达伊·伊本·沙普鲁特(见第四章)开始和当时的哈扎尔国王约瑟通信。正是在这一时期,哈扎尔王国的影响力达到巅峰,但在965年,它遭到崛起的基辅罗斯的沉重打击。它在12世纪仍然存在,此后遂销声匿迹。

基督教西班牙的犹太人

我们已经探讨过犹太社群在伊斯兰西班牙的非凡成功,还看到12世纪40年代穆瓦希德派的到来如何终结了他们最繁荣昌盛的时代。穆斯林从未控制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基督教始终控制着一些地区,特别是东北部的巴塞罗那周围地区和西北部的阿斯图里亚斯地区。到11世纪后期,这些基督教小王国开始向南扩张;1085年,托莱多被卡斯提尔的阿方索六世征服,这是西班牙基督教化漫长进程中的第一件大事。到1248年,这一进程实际上已完成,整个伊比利亚半岛落入基督教手中,只有格拉纳达及其领地除外。直到1492年,这里一直是一个独立的穆斯林王国。

基督教统治在西班牙的扩张给犹太人带来机会。他们了解这里的风土民情,会讲这里的语言——阿拉伯语,他们中的许多人熟悉行政管理,在税务和财政领域经验丰富。新的基督教统治者急需熟练的行政人员,来帮助他们管控伺机推翻他们统治的当地人口。穆斯林可能会向邻近的伊斯兰国家求援,以恢复穆斯林控制;而犹太人除了统治者,没有可以求援的对象。于是,基督教世界其他地方犹太人的生活模式也在基督教西班牙确立:犹太人是统治者的门客,可以指望统治者保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民众伤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安排对西班牙犹太人奏效了,基督教王国仿佛一片乐土。此外,面对教宗的要求,西班牙的基督教统治者的反应往往相当独立,他们经常拒不执行罗马关于犹太人待遇的规定。

在基督教的西班牙,犹太人还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阿拉伯语仍然是高雅文化的语言,是了解希腊科学和哲学的钥匙,因为古人的书籍只有通过阿拉伯语或希伯来语译本才能了解。犹太学者和基督教学者的共存,使西班牙成为研究古代作品的中心和翻译相关书籍的中心。犹太人与说拉丁语的教士合作翻译。犹太学者一边大声朗读希腊著作的阿拉伯语译本,一边翻译成卡斯提尔语,而基督教学者会将这位犹太人口述的卡斯提尔语译文用拉丁语写下来。或者,犹太人在翻译时用希伯来语译本作为底本,而这个希伯来语译本又是根据希腊著作的阿拉伯语译本翻译的。作为文艺复兴的先声,此类活动是将希腊著作传入西方说拉丁语的修道院和大学的重要途径。卡斯提尔的阿方索十世(史称“智者”阿方索,1252—1284年在位)尤其鼓励开展这类活动,赞助过许多文化和科学项目。阿方索的谋士中就有犹太人朝臣,他的门客中还有犹太天文学家。

基督教西班牙的另一个重要国家是阿拉贡,当地犹太社群比较保守,处境也不太有利。拥有重要犹太社群的巴塞罗那从未阿拉伯化,所在的加泰罗尼亚地区一直和法国南部维持重要联系,因而更像其他基督教欧洲地区,当地犹太人的外貌也更接近阿什肯纳兹犹太人。该地区此时充当沟通阿什肯纳兹和西班牙犹太人的桥梁,学者们在位于“普罗旺斯”(就犹太文化而言,这不仅包括普罗旺斯本身,还包括法国的整个地中海地区)的纳博讷(Narbonne)或吕内勒(Lunel)和巴塞罗那以北的赫罗纳(Gerona)之间来来往往。赫罗纳在13世纪有一所重要的宗教学院,其《塔木德》研究以阿什肯纳兹方式进行,而发源于普罗旺斯的卡巴拉(见上文)就是经由这里传播到西班牙其他地方的。该学院有一位领袖,名为摩西·本·纳赫曼拉比(又称作纳赫马尼德,1194—1270年),他是著名的《塔木德》学者兼神秘主义者。在13世纪的普罗旺斯和西班牙,曾几次爆发关于迈蒙尼德作品以及是否允许哲学研究的争论,纳赫马尼德本人虽然反对迈蒙尼德的一些哲学见解,但他在这些争论中试图充当和事佬。他的弟子兼继任者所罗门·阿德列特(约1235—1310年)则几乎禁绝了哲学研究。

在阿拉贡的詹姆斯一世的统治下,当地犹太人开始面临改宗的压力。在多明我会修士和巴勃罗·克里斯蒂亚尼(Pablo Christiani)这位犹太教叛教者的诱导下,詹姆斯一世在1263年亲自主持两个宗教之间的辩论,纳赫马尼德拉比代表犹太教辩论。对他来说,这件差事很危险,因为他反驳基督教教义的任何话都能被解读为侮辱基督教。虽然事后连国王都承认纳赫马尼德表现得体,但这位拉比还是被迫逃亡,最终在耶路撒冷逝世。耶路撒冷那座据说是他建造的犹太会堂至今屹立不倒。

在卡斯提尔,犹太智力生活保留了与卓越的阿拉伯传统的联系,但也自然而然地从基督教环境吸收养分。在这里,卡巴拉成为宗教和智力生活的重要领域,成就了经典作品《佐哈尔》,这是汇编神秘主义论述的巨著,包括卡斯提尔学者摩西·德·莱昂(约1240—1305年)撰写的神秘主义的《托拉》评注;《佐哈尔》直到16世纪才真正获得广泛传播。

就连开明国王阿方索十世也在他的法典《七编法》( Siete Partidas )中列入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制定的严苛的反犹条款,他在执政末期与犹太谋臣翻脸,囚禁和杀害了一些人,又用苛捐杂税几乎毁掉托莱多的犹太社群。在他身后,卡斯提尔犹太人的地位逐渐恶化,尽管他们的生活在14世纪上半叶大体还算稳定。犹太人仍然接到皇家任命,尤其在财政和税收领域;这一时期最著名的例子是撒母耳·哈列维,他和佩德罗一世(号称“残暴者”)关系密切;他在托莱多建造美丽的犹太会堂,这是西班牙屈指可数的几座留存至今的中世纪犹太会堂之一 (返回)


《佐哈尔》

虽然《佐哈尔》是最有影响力的犹太神秘主义经典著作,但它只代表犹太教几千年来所采取的几种不同神秘主义形式中的一种。它实际上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套丛书,包括神秘主义的《圣经》评注和主要写于13世纪最后三十几年的神秘主义著述。这些书的内容相互交织,有时一本书的内容突然中断,换成另一本书的内容,然后再回到这本书上;有时两本不同的书的一部分以分栏的形式并列出现,或者一本书的内容作为插页出现在另一本书上。

《佐哈尔》的主要作者是摩西·德·莱昂,他用亚兰语写作,这是《塔木德》和其他一些犹太古籍所用的语言,但犹太人早在几个世纪前就已停止使用。如此匠心独运,是因为摩西·德·莱昂不想让此书看上去是他个人的创作,而像是由他发现的古籍。他宣称作者是西缅·巴尔·约海(Simeon bar Yohai),一位公元2世纪擅长行奇迹的拉比,这一说法虽饱受质疑,但一直盛行到20世纪。尽管如此,《佐哈尔》中蕴含的一些传统可能要远远早于13世纪。

《佐哈尔》用一种非系统化但一以贯之的方式详尽阐述了一种理念:《托拉》的每个词都指向上帝在宇宙中显现的许许多多的方面之一。上帝本尊隐而不显、不可触及,但是祂内在存在的不同方面采取了显现的形式,这些显现叫“塞菲洛”( sefirot )。这些塞菲洛如同人的四肢,相互关联,因此上帝将自己显现在此世的时候,就仿佛某种神人。但这些塞菲洛的自身特性和相互联系一直在转换和变化,这些变化决定宇宙进程。《托拉》中的词的真正含义是指塞菲洛的各种方面;因此《托拉》不仅仅是故事和律法的汇编,更是一种神性的蓝图,或者甚至是神的一个神秘的名字。塞菲洛的交互作用决定世上生命的进程,但反过来,人类的行为也会影响塞菲洛,并因此影响上帝。引发创世的一次原生灾变扰乱了上帝的完美,而人类的目的是要通过正确履行仪式和过圣洁的生活来恢复上帝的完美。因此,人类和上帝以某种互相依赖的方式共存。


不过,在整个14世纪,多明我会的修道士在西班牙一直活跃,他们的布道大大败坏了民众眼中的犹太人形象。1348年,西班牙也像欧洲其他地区那样遭到黑死病袭击,犹太人成为暴民歇斯底里的发泄对象,多明我会的修道士推波助澜。1391年,多明我会一个修道士慷慨激昂的反犹布道引发针对塞维利亚犹太社群的暴力袭击;暴力活动很快蔓延到西班牙各地,导致数千名犹太人遇害(既是出于宗教狂热又是为了谋财害命)或被迫改宗。许多人从城市逃往乡下,或干脆逃出国,跑到北非,进而丰富了北非既有犹太社群的文化生活。但歇斯底里的气氛产生了最突出、最不寻常的一个结果,即犹太人在1391年大规模皈依基督教,这在犹太史上前所未有。

西班牙犹太人本已漫长而痛苦的没落由此加速,最终在一个世纪后灭绝。由于逼迫改宗的压力持续不断,除了占多数的基督徒和占少数的犹太人外,还出现第三种社群,它由新基督徒或曰改宗者( conversos )组成。这个团体持续扩大,许多人变成虔诚的基督徒,一两代人后,他们的后代可能对自身犹太血统只剩模糊的记忆。还有些人虽已完全基督教化,但仍和他们未改宗的家族保持某种联系,或继续遵守一些犹太习俗,可能仅仅是出于习惯、迷信或者对自身过去仍有一丝念想。

改宗为许多犹太人打开生路。有些人甚至成为杰出的教士。所罗门·哈列维(Solomon Halevi)拉比以“圣母玛利亚的保罗”(Pablo de Santa María)之名当上布尔戈斯(Burgos)主教。洛尔卡的约书亚(Joshua of Lorca)以“神圣信仰的哲罗姆”(Gerónimo de Santa Fé)之名向僭称教宗(antipope)本笃十三世进言,说服他在托尔托萨(Tortosa)举行一场辩论。阿拉贡的詹姆士一世发起的巴塞罗那辩论尚有学术气氛,相形之下,这次辩论却是一场长达一年的羞辱人的高声训斥。1413—1414年,一大批修道士向阿拉贡的拉比和犹太社群领袖发表演说,称弥赛亚已经降临,且已被犹太教文本证实,而犹太教代表答辩时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几乎无能为力,只能听任局面一边倒。这场闹剧的结果是,不少参与辩论的犹太人干脆放弃并改宗,犹太社群士气低迷,而这正是辩论组织者期待的。

在西班牙犹太人的最后一个世纪里,犹太社群的数量和财富都在减少,在西班牙社会中不再引人注目。另一方面,新基督徒却无所不在,在宫廷和教会中占据着以前没机会获得的位置。原先对犹太人的反感,现在转到这些人身上。民众开始指责他们,说他们改宗完全是为了实现个人野心和控制整个国家,说那些保留部分犹太教习俗的人是在虚情假意地信仰基督教,说那些和其犹太家庭保持关系的人是在倒退回犹太教。整个改宗者阶层被视为潜在敌人,想要推翻基督教;只有老基督徒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而新基督徒不过是伪装的犹太人。这种思想随着“血统纯正”这一概念的出现而染上种族色彩,民众开始把这个概念用作社会接受的标准。到15世纪末,紧张气氛再度高涨,但这次更多是针对改宗者而不是犹太人。

正是改宗者问题促使斐迪南和伊莎贝拉把宗教裁判所引进西班牙。1469年,这两人的联姻促成卡斯提尔和阿拉贡联合,西班牙王国由此诞生。两人决心把统治拓展到格拉纳达,这里是伊斯兰统治地区的前哨,尚未被基督教征服,征服格拉纳达就能从宗教上统一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宗教裁判所是教会侦察和起诉异端的调查机构,而教会从未宣布犹太教本身非法,因此犹太人并非宗教裁判所关注的对象,但新基督徒会因为基督教信仰不真诚、退回犹太教或其他离经叛道之举的嫌疑,而被告发给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于1480年引入西班牙。(它直到1547年才在葡萄牙完全建立。)它最终扩展到新大陆的西班牙领地;难以置信的是,它在葡萄牙一直持续到1821年,而在西班牙直到1834年才被完全废除。基督徒被告发给宗教裁判所,要么是因为奉行犹太习俗,要么是因为行为举止不够虔诚。一旦抓获,被告往往受到严刑拷问;如果认罪,就要求他们告发亲友。被告极少能够获释,即使有,通常也落得身体垮掉和一文不名的下场。被判有罪和拒绝忏悔的人将被活活烧死;悔罪者被处以羞辱的赎罪苦行,常常沦落得穷困潦倒。被判有罪的异端分子如果能在最后时刻忏悔,可以免受火刑,而改用绞刑。

这一体制本来就腐败不堪。教会有很大动力起诉嫌疑人,因为一旦定罪,便要罚没财产。对想要清除异己的任何有地位的人来说,宗教裁判所也是有用的工具,只要在宗教审判官耳边嘀咕一句,就能把人抓走、搞垮或害死。为了迎合自己的道德标准,教会小心谨慎,避免亲手执行死刑,而是将被判有罪的异端分子交给政府官员处决。政府官员通常会举办公开火刑(auto-da-fé ),其精心安排、激动人心的盛大场面令平民和贵族都趋之若鹜。

因此,宗教裁判所官方并不关心犹太人。但是,在将犹太人驱逐出西班牙,尤其是从葡萄牙驱逐以后,它起诉的许多新基督徒实际上是秘密犹太人,这些人接受洗礼是为了能够留下,但他们继续秘密奉行犹太教习俗。这些秘密犹太人叫“马拉诺”(Marranos,据说来源于西班牙语单词,意思是“猪”)。

即使在宗教裁判所建立后,斐迪南和伊莎贝拉的宫廷里仍有两位犹太人顾问兼财政家,即以撒·阿巴伯内尔先生和亚伯拉罕·希奈尔(Abraham Seneor)先生。1492年,就在征服格拉纳达后不久,斐迪南和伊莎贝拉决定驱逐犹太人,两人竭力劝阻;尽管如此,驱逐令还是于3月31日签发 (返回) ,到8月1日,犹太人踏上西班牙领土即被视为非法。有些犹太人成了秘密犹太人,许多人逃亡海外,还有许多人越过边境逃到纳瓦拉(Navarre)或葡萄牙。在葡萄牙,犹太教直到1496年才被宣布为非法,但葡萄牙的驱逐不如西班牙决绝。当犹太人试图离开葡萄牙时,国王出面阻止,于1497年3月19日强制他们全体接受洗礼。但是,宗教裁判所在葡萄牙建立得很慢,获得全权的速度更慢,所以在葡萄牙做秘密犹太人比在西班牙更安全、更容易,因此葡萄牙的新基督徒和马拉诺与犹太教的联系保持得更长久。在接下来两章中,我们会发现,许多葡萄牙的马拉诺在其他地方重新加入犹太人的行列。

就这样,中世纪所有犹太社群中最伟大的一个风流云散。西班牙犹太人继承了一种长期延续的文化,它在许多方面有别于中世纪欧洲其他地区犹太人的文化。在基督教征服之前,他们具有独特的阿拉伯色彩,随着西班牙文化和身份意识在中世纪晚期逐渐成形,他们和基督徒一起变成西班牙人。出于对自身独特性的自觉和自豪,他们自称为塞法迪犹太人,这出自西班牙的希伯来语名称塞法拉( Sepharad ;他们在特定的流散社群中保留了自己的独特性,这些社群的命运我们将在下一章探讨。

犹太商人。一位居住在奥斯曼土耳其的波斯裔犹太绅士素描像;他的希伯来语名为末底改(Mordecai),土耳其语名为穆拉德(Murad)。素描照片,版权方为苏珊·考夫曼。美国犹太神学院图书馆提供。 dqBiYuDq/ZoVDuP5NBEWlCA6MrlL+DBduZ3Azs/a9/tQAlquGrBaJMTrCGBzIt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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