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在上下学生时,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停在道路的右侧。此时,后方驶来的车辆可以超越路边上下学生的校车吗?
2016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6分。
什么是“按照规定避让校车”?国务院2012年4月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如图1-11所示,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图1-11 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
a)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
图1-12 避让校车
b)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图1-12(续)避让校车
如图1-12所示,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遇到停在路边上下学生的校车,一定要确保过往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