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垄断性产业的融资方式选择
垄断性产业可以分为行政垄断性产业和自然垄断性产业。行政垄断性产业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垄断的产业,它可以发生在任何产业中,这在计划经济时期是常见的,本文不作论述。
自然垄断性产业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提供纯公共品的产业,对这些产业的投资无法形成收益,或收不抵支、或收益成本太高而无法进行,因此,只能选择财政融资方式。这类产业包括国防建设、公检法政权建设、政府机关办公设施、初等教育、基础科研和卫生免疫等,也包括一般道路和桥梁、大型防洪水利设施、地质勘探、农业基础设施等一系列不具备回收能力的基础设施产业。
另一类是指提供非纯公共品、具备回收能力的或部分回收能力的网络性产业,例如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城市公用设施、电力系统等产业,对这类产业政府可采取有偿投资方式,即实行财政信用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和政策性投资公司等方式参与这类产业的融资,与其他如证券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国外直接投资等融资方式一起作为自然垄断性产业的融资方式。
2.竞争性产业融资方式选择
竞争性产业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准竞争性产业,即在这些产业中竞争不充分,或者有近于自然垄断特性、或者受政府管制等,这类产业包括能源(煤炭石油)、原材料(钢铁、有色金属)及部分交通运输(高速公路、航运)、科技开发与研究、成人和职业教育、艺术表演团体、医疗机构、金融保险业等。这类产业的盈利性较强,因此,其融资方式是面向市场的,即主要面向银行融资、证券融资。政府参与主要起引导和补充作用,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或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形成集合投资。
另一类就是一般竞争性产业,如大量加工性产业、商业、房地产业等。政府除了产业政策规范,不参与融资。市场融资是它的主要方式,或采取银行间接融资,或在资本市场利用股票、债券直接融资。
把知识和技术作为主要生产要素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具有高成长性、高收益性的同时,高风险性是与其相伴的另一个主要特征。这种高风险来自以下几个方面:①技术风险,即技术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或某种技术创新不能进行产业化的风险。②市场风险,即市场能否接受或何时接受技术创新产品的风险。③财务风险,即投资回收以及预测利润是否能够实现的风险。④经营风险,即经营者经营管理企业的风险。以上任一方面的风险都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巨大损失。传统产业投资也存在着风险性,但其风险主要是指后两个方面,即财务和经营风险,而技术和市场风险则可以认为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所特有的,其高成长性和高收益性也是与这两个独特的风险所对应。
传统融资方式,即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发行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都是不适宜的。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资金需求的长期性,从产品研究到开发,再到规模化投产,都需求数量比较大的资金支持;二是融资风险大,其存在的多种风险使其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三是逆向选择问题突出,融资时产业只是处于萌芽期甚至只是一些创意,出资者不了解企业家的才能,信息严重不对称;四是没有抵押担保;五是没有盈利记录。
首先,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特点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矛盾的,因为银行存在的根基在于其稳健经营,取得储户的信任,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储户对银行的信任崩溃,就会出现挤提,最终导致银行破产。另外,从商业银行产生的本源看,银行的雏形就是为居民保管财物的店铺,资产的安全性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高新技术产业融资的高风险性成了银行信贷融资的障碍。另外,商业银行传统贷款业务具有契约性质,其贷款业务的未来收益能够预测,而高新技术产业的未来收益是难以确定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如果经营失败,不仅导致增大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而且也增加了从事创新的企业的财务负担,不利于企业再图发展。二是如果创新成功,虽然创新企业会获得巨大收益,但固定收益率的银行与企业的契约性质不能使银行获得丰厚回报。总之,商业银行的融资机制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要求难以适应。
其次,高新技术产业也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因为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由中小型企业构成,假设它们具有机制灵活、技术创新程度高、产品适销对路的特点,但由于它们普遍历史较短、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低,根据资本市场的进入规定,属于被排斥的对象。如我国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开业3年以上、保持三年赢利的经营业绩。这些规定对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企业来说是难以达到的,因为其创新的特点在短期内是难以有赢利记录的。
因此,一些出于保持资本市场稳定的制度设计把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范围从股票上市和债券直接融资方式上圈除了。那么,高新技术产业成长从哪里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呢?是需求与金融创新同时孕育了适应高新技术产业成长的新的融资方式——创业投资,其载体即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核心特点是它们运行机制有别于传统的投资机制,创业投资机制主要是指由创业投资公司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投资于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最终通过该企业股票公开上市、股权转让、公司回购及兼并重组等方式转让股权、收回投资并获取丰厚资本利得,达到投资的目的。
创业投资基金在创业投资机制运作中处于中枢地位,创业基金的募集和设立是创业投资的开始,然后选择投资对象,当投资对象选定并注入资本后,还要对受资企业进行扶持和培育,当企业不断成长到成熟阶段、能够被资本市场所接受时,通过公开上市等途径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然后再继续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进行新一轮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被称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推进器,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莫不是通过创业资本的成熟运作形成的。创业投资不仅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也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正如美国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W.E米勒所说:“由于科学研究的早期阶段有创业投资的参与,使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从20年缩短至10年以下。”
创业投资之所以能够从传统融资方式中脱颖而出成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是因为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和独特的运行机制决定的。创业投资是带有金融运作特点的特殊投资行为,与一般产业投资及其他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性:①创业投资是以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为主要对象,这是其高收益和高风险的基础。②创业投资是一种权益性资本。它以股权形式投入新兴科技企业,作为一种长期而又追求流动性的权益资本存在,其着眼点在于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与资本的增值。通过资产变现通道蜕资,收回投资并获取高额回报,因此与银行借贷资本截然不同。③创业投资是一种管理型资本,这是创业投资与股票等证券投资明显不同的地方。对于创业投资家来说,他是作为投资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出现的,以此与一般产业投资相区别。因此,要求创业投资家是一个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这正是创业投资强调人的因素第一实质所在,也是创业投资家能够识别与积极驾驭风险的能力之所在。当然,这种管理只是在重大决策、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而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具体经营活动。④创业投资是一种高风险型资本。虽然任何投资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创业投资的风险一般来说相对要大一些。同时,创业投资还隐含了对创业投资家的基本要求:一是敢冒风险。保守和被动防御是不可能成为创业投资人的。二是敢于承担风险。三是能够驾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