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间接原因是间接导致事故发生,或能导致以上直接原因发生的事件。在国家标准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是指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这里说的是“缺陷”,而不是“错误”,如果是“有错误”,就是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主要是指受当时的科技水平限制而造成的技术、设计上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
是指职工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其安全技能不高,直接导致职工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采取的应对措施不当,做出不安全行为。
3.劳动组织不合理
劳动组织不合理可以导致:
①非熟练工人从事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②现场混乱,存在交叉作业;
③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衔接不好;
④行动不协调,自己顾自己;
⑤现场缺少安全检查人员。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的检查;行业主管单位的检查,如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检查;中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可以导致:
①操作人员侥幸心理严重,不安全行为得不到纠正;
②安全隐患得不到识别和消除;
③安全工作有章不循,安全意识淡漠。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导致产生的后果是:
①不安全行为增多;
②安全工作无章可循;
③事故原因不容易查明,事故责任不清;
④不利于安全检查。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其他
包括安全投入不够,安全设施没有按照“三同时”的规定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