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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达大厅的传送带上,我的两个行李箱慢慢滑行。两个旧箱子,六十年代末的。我们要搬家时,在货车登门的前一天,我在仓库里妈妈的物品当中发现了它们,马上据为己有,它们跟我和我的风格很配,不太现代,也不怎么流线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我在墙边的烟灰缸里掐灭香烟,从传送带上取下箱子,提到外面。

七点差五分。

我又点了一支烟。不着急,我没什么事非做不可,也没什么人非见不可。

天空阴沉,但空气仍然清爽明澈。我站在机场外,虽然地处海平面以上不过几米,景色却有嶙峋之感。我能看到的树寥寥无几,统统长得低矮,形状扭曲。远景的山峰披挂着白雪。

就在我眼前,有一辆机场巴士,乘客们正在迅速把它填满。

我该不该上车?

这次出门的钱,是爸爸非常不情愿地借给我的,我得一直用到一个月后,领到第一份工资时。另一方面,我不知道青年旅馆怎么走,带着两个行李箱和一个背包,在陌生的城市里瞎转,对我的新生活来说,恐怕不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算了,还是打辆出租车吧。

我只是短暂步行到附近的小吃店,吃掉了纸碟里的两根香肠和土豆泥,除此之外,我整个晚上都待在青年旅馆的房间,趴在床上,背上披着羽绒被,一边听随身听里的音乐,一边给希尔德、埃里克和拉尔斯写信。我也开始写给莉内,我和她一起度过了整个夏天,可是只写了一页,就把它丢到一边,脱掉衣服,关了灯,关不关灯没有任何区别,这是个明亮的夏夜,橙色的窗帘在房间里亮堂堂的,像一只眼。

通常不管什么环境,我都能很快入睡,但这个夜晚我醒着。只要再过四天,我就要开始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只要再过四天,我就将走进北挪威海岸一个小村庄的教室,那个地方我从未去过,也一无所知,甚至一张照片都没见过。

我!

一个十八岁的克里斯蒂安桑人,刚刚高中毕业,刚刚离开家庭,没什么工作经验,只是在镶木地板工厂干过几个晚上、几个周末,在地方报纸做过几天记者,再就是今年夏天,在精神病院打了一个月的工,可我就要成为霍菲尤学校的一名正式教师了。

不,我睡不着。

学生们会怎么看我?

当我走进教室上第一堂课,看着他们坐在我面前的一排排椅子上,我对他们说什么呢?

还有别的老师,他们又会怎么看我?

走廊里有扇门打开了,传出音乐和人声。有人小声哼着歌进了过道。一声喊叫:“Hey, shut the door!” 须臾之后,所有的噪音被再度封闭。我翻了个身,朝另一面侧躺着。在明亮的天空下躺在床上,这种陌生感想必也起了作用,让我难以入睡。而难以入睡的想法一旦形成,入睡就变得不可能了。

我下了床,穿上衣服,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开始读书。埃尔林·耶尔斯维克(Erling Gjelsvik)的《死亡奔逃》( Dødt løp )。

所有我喜欢的书基本上都是同样的主题。英瓦尔·安比约恩森(Ingvar Ambjørnsen)的《白色的黑鬼》( Hvite niggere )、拉尔斯·索比·克里斯滕森(Lars Saabye Christensen)的《披头士》( Beatles )、乌尔夫·伦德尔(Ulf Lundell)的《贾克》( Jack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休伯特·塞尔比(Hubert Selby)的《通往布鲁克林的最后一个出口》( Last Exit to Brooklyn )、M·阿格耶夫(M. Agejev)的《可卡因传奇》( Roman med kokain )、芬恩·阿尔内斯(Finn Alnæs)的《巨人》( Koloss )、昂纳尔·米克勒(Agnar Mykle)的《套索环住月亮》( Lasso rundt fru Luna )、延斯·比约内伯(Jens Bjørneboe)的“兽行史”三部曲、克拉斯·奥斯特格伦(Klas Östergren)的《绅士》( Gentlemen )、阿克塞尔·延森(Axel Jensen)的《伊卡洛斯》( Ikaros )、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奥拉·鲍尔(OlaBauer)的《熊蜂的心》( Humlehjertene )和查尔斯·布考斯基的《邮差》( Post Office )。书里的年轻人在社会上找不到自我,他们更想要生活而不是循规蹈矩,更想要生活而不是家庭,简单地说,这些年轻人厌恶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渴望自由。他们旅行,醉酒,读书,梦想着生命中伟大的爱情,或是写出伟大的小说。

他们想要的一切我也想要。

读这些书的时候,那种时时刻刻积聚在我内心的巨大渴望,虽然暂时消失了,但我一放下书,便以十倍的力量卷土重来。整个高中阶段我都是这样的。我讨厌一切权威,反对我在其中长大的那个该死的、合理化了的整个社会,连同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和物质主义人性观。我鄙视我在高中学到的东西,甚至文学方面的也包括在内;所有我需要知道的,所有真正的知识,唯一确实必要的知识,都是在我读的书和我听的音乐里发现的。我不在乎钱,也不关心社会地位的种种符号,我知道生活的基本价值在别处。我不想学习,不想到大学这样的传统机构接受教育,我想旅行,南下欧洲,在沙滩上露宿,在廉价旅店睡觉,不然就到旅途中结识的朋友家过夜。为了糊口,做各种古怪的工作,在饭馆刷盘子,给轮船装货卸货,采摘橙子……那年春天我买了一本书,里面开列了你能在欧洲各个国家找到的每一种工作,有你能想到的,也有你想不到的。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写出一部小说。我会在西班牙的村庄里写作,我会去潘普洛纳追逐公牛,我会继续前往希腊,在海岛上写作,过上一两年,我将在背包里装着一部小说,回到挪威。

这就是计划。这就是为什么高中毕业后,我没有像许多同学那样去服兵役,也没有像另一批同学那样报名念大学,而是去了克里斯蒂安桑的就业办公室,索要一份清单,上面有北挪威所有空缺的教师职位。

“听说你要当 老师 了,卡尔·奥韦。”那年夏末遇到我的人都这么说。

“不,”我回答,“我要当作家。可在此期间我得找个事糊口。我会去那儿工作一年,攒点儿钱,然后南下欧洲去旅行。”

这不再是我脑子里的一个想法了,而是我现在置身其中的现实:明天我就去特罗姆瑟的港口,搭快船到芬斯内斯,再坐公共汽车南下,前往霍菲尤那个小小的村庄,学校的看门人将在那儿接我。

不,我睡不着。

我从手提箱取出半瓶威士忌,又从卫生间拿了个玻璃杯,倒了酒,拉开窗帘,眺望窗外远远近近被奇光照亮的房屋,喝下了让人打战的头一口酒。

第二天上午十点来钟,我苏醒时,心乱如麻的感觉已烟消云散。我收拾好东西,用前台的投币电话叫了出租车,站在外面,行李箱放在脚下,一边等车,一边吸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去一个我不必返回的地方。可谓“有的去,没的回”。妈妈已经卖掉了我们的房子,搬到弗勒去了。爸爸和新妻子住在更往北的地方,在北挪威的北部生活。英韦住在卑尔根。而我呢,我正要前往自己的第一套公寓。到了那儿,我就有自己的工作,挣自己的钱。破天荒头一次,我掌控着我生活的所有要素。

天啊,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

出租车向山上驶来,我把烟屁股扔到地上踩熄,提起箱子放进行李箱,司机是个胖胖的白发老头,戴了条金项链,为我开了门。

“去码头。”我说着坐进了后座。

“码头大着呢。”他转过身对我说。

“我要去芬斯内斯。坐那儿的快船。”

“能找着的,你放心。”

他向山下驶去。

“你要去那儿上高中?”他问。

“不,”我说,“我要去霍菲尤。”

“哦?去打鱼吗?你可不像渔夫!”

“其实我要去那儿教书。”

“就是,就是。南方人做这一行的可不少。不过,你找这种工作是不是太年轻了?你肯定才十八岁,对不对?”

他放声大笑,透过后视镜看看我。

我也笑了一声。

“我夏天已经高中毕业了。我觉得这总比什么都不干强。”

“那倒是,你说得不错,”他说,“可是想想在那儿长大的孩子们。老师都是才毕业的高中生。年年换一拨新人。难怪他们一上完九年级,就去打鱼哩!”

“没错,”我说,“可这不能全怪我。”

“不,不,什么怪不怪的!谁说怪你了!打鱼的生活可比学习强多了,你知道的!远远强过到三十岁还坐在那儿念书。”

“对。我不去上学。”

“可你就要当老师了!”

他又一次透过后视镜看了看我。

“是的。”我说。

有几分钟我们没再说话。然后他把手从变速杆上抬起来,指着窗外。

“那边,那就是你要坐的快船。”

他在码头外面停了车,把我的箱子放到地上,重新关上行李箱。我给了他钱,不知道小费怎么付,这个问题我担心了一路,现在解决的办法就是告诉他别找了。

“谢谢!”他说,“祝你好运!”

五十克朗就这么没了。

他重新驶上公路,留我站在那儿,计算着身上还剩多少钱。看起来不妙,但我也许能预支一部分工资,在开始工作 之前 我囊中羞涩,他们肯定能理解吧。

芬斯内斯有条主街,有许多简单的、大概是匆忙建成的混凝土楼房,远处的山脉环抱着它贫瘠的周边,我忽然想到,这里看起来更像阿拉斯加或加拿大的一个小村庄。此时已是几个小时之后,我坐在一家糕饼店里,面前摆着一杯咖啡,等候公共汽车载我离开此地。这里没什么中心可言,镇子太小了,每个地方都可以当成中心看待。这里的气氛,完全不同于我以前去过的那些城镇,既由于芬斯内斯的面积相对而言大为缩小,当然也是因为谁都不曾采取主动,让这里的任何一处显得友好,显得美丽。大多数城镇都有个前脸,有个背面,但这里看起来千篇一律。

我翻看着刚在附近书店买的两本书。一本叫作《新水》( Det nye vannet ),是个我不熟悉的作家写的,名叫罗伊·雅各布森(Roy Jacobsen),另一本是莫滕·约恩森(Morten Jørgensen)的《芥末军团》( Sennepslegionen ),他参加过两三支乐队,刚好我在几年前关注过。把钱花在他们身上也许不是个好主意,可我要当作家,阅读就很重要,但愿我能看到别人的水平有多高。我可以像人家那样写吗?我坐在那儿翻书的时候,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然后我慢慢走向公共汽车,在车外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箱子放进行李舱,给司机付钱,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时候到霍菲尤,再走过过道,坐到左侧倒数第二个座位上,自从我有记忆以来,这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位置。

过道对面坐着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孩,也许比我小一两岁,座位上放着她的书包,我猜她在芬斯内斯上高中,正要回家。我上车时她看了看我,现在随着司机挂上一档,猛地一颠,驶离车站,她又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目光没有停留,只是一瞥,匆匆扫过,但还是足以让我当场勃起。

我戴上耳机,把一盒磁带插进随身听。史密斯乐队(The Smiths),《女王驾崩》( The Queen is Dead )。为了不显出尴尬,在最初的几公里,我一直集中精力,盯着我这一侧的窗外,克制着朝她那边看的一切冲动。

一离开市中心,便是一片延伸好几公里的建成区,大约有一半乘客下了车,此后,我们便驶上了一条漫长而空寂的直道。芬斯内斯的天空是苍白的,单调的辉光笼盖着下方的城市,相形之下,这里的蓝色却越来越重,越来越深,太阳垂挂在西南的群山之上,山体低矮,却不失陡峭,遮蔽了山那一边理当存在的海景,在道路的两边,石南花密集生长,带着点点红斑,有些地方近乎紫色,阳光让它们熠熠生辉。此间的树木,大部分是畸形的松树和低矮的桦树。在我这一侧,谷地攀爬向上,与之相接的山峰一派柔和,称之为山丘亦不为过,另一侧的山峦虽不见得高耸入云,却也尽显陡峭、野蛮和巍峨。

看不到一个人,也看不到一座屋。

可我来这儿,不是为了结交新人,我来这儿是为了找到写作需要的平静。

这个想法让我心头一下子涌起了喜悦的浪花。

我在路上了,我在路上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仍然沉浸在音乐里,路标突然在前方一闪而过。通过地名的长度,我断定那上面写的一定是霍菲尤。路牌所指的道路直入山腰。与其说这是条隧道,倒不如称之为洞窟,墙体好像刚刚经历了爆破,里面也没有灯光。隧道顶部淌着水,量如此之大,司机不得不打开了雨刮。我们从另一边驶出时,我大口地吸着气。左右两条长长的山脉,嶙峋而险峻,光秃秃地裸露着,两山之间是一条窄窄的峡湾,再往远处,如同一片浩瀚的蓝色平原,是大海。

噢噢噢噢。

公共汽车所走的道路紧紧依傍着山体。为了看到尽可能多的景色,我站起身,走到另一排座位中间。我站在那儿,脸贴着车窗,透过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那金发女孩看到了这一幕,还转向我,露出了微笑。对面有座山,山下有个小岛,朝向陆地的一边,密密麻麻地拥塞着房屋,朝外的一边却完全不见人烟,起码从远处看是这样。港口有防波堤环绕,停泊着一些渔船。山峦接续向前,长约一公里。离我们最近的,是披着绿衣的斜坡,远处的山体却完全裸露,灰不溜秋的,笔直地扎进海里。

公共汽车穿过另一条岩洞般的隧道。在另一端,在一个相对和缓的山坡上,有个浅浅的谷地,那就是我要在此度过一年的村庄。

我的天。

美妙极了!

一条马路,像横躺的马蹄铁,穿村而过,大部分房屋围挤在道路周边。在下马路的下方,码头的前方,有座工厂模样的建筑,那一定是鱼类加工厂了,再往远看,有很多小船。马蹄型道路的尽头是一座小教堂。在上马路的上方,是一排房屋,屋后有低矮的桦树、石南花和密灌丛,一路上行,直达谷地的尽头,两边各有一座大山拔地而起。

就这些。

对了:在上马路和下马路结合处的上方,紧挨着隧道的地方,有两座大楼,想来一定就是学校了。

“霍菲尤!”公共汽车司机说。我把耳机塞进衣袋,往前走,他跟着我下车,打开行李舱的门,我向他道谢,他面无笑容,说了句不客气,便爬回车上,公共汽车在广场掉了个头,重新驶入了隧道。

我两手各提一只行李箱,背上背着海员包,先抬头瞧瞧,接着往路上看,在寻找看门人的同时,也把那新鲜的、带着一丝咸味的空气深深吸进了肺里。

公共汽车站对面的房子开了门。出来一位小个儿男人,身穿短袖圆领衫和慢跑运动裤。看他行进的方向,我就知道,这正是我要找的人。

他差不多全秃了,只剩下耳朵周围的一小圈头发。他面相柔和,特征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是个五十多岁的人,但镜片背后的眼睛小而锐利,与整体特征不尽相容,这一点在他走近时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克瑙斯高?”他说着伸出手,但并没有直视我的眼睛。

“是的。”我说着握住了他的手。又小又干,像动物的爪子。“您一定是科内柳森吧。”

“没错。”他微笑着说。他站在那儿,两条胳膊垂在身体两侧,看着风景。“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霍菲尤?”我问。

“我们这儿不错吧?”他说。

“非常美。”我说。

他转过身,抬起头,指着远处。

“你就住那儿,”他说,“所以咱们是邻居。我就在那儿住,你看到了吧。我们上去看看?”

“好,”我说,“你知不知道我的东西到了没有?”

他摇摇头。

“我看还没到。”他说。

“那星期一肯定能到。”我说完跟上他,沿着马路往上走。

“你在学校应该教我的小儿子,要是我没弄错的话。”他说,“他叫斯蒂格。上四年级。”

“你有很多小孩吗?”我问。

“四个,”他说,“两个在家住,约翰内斯和斯蒂格。女儿托内和儿子鲁本住在特罗姆瑟。”

我边走路边打量着村子。有座房子想必是商店,门外站着些人,还停了两三辆小汽车。上马路边一家小吃店外,也有几个身边停着自行车的人。

远远望去,一条船正在驶入峡湾。

几只海鸥在下方的港口边发出尖叫。

否则这里一片寂静。

“有多少人住在这儿?”我问。

“两百五十口左右,”他说,“这要看你是不是把到别处上学的小孩也算在内。”

我们走到一幢七十年代的黑色木屋前,在一楼门口停下,屋子前面有一道门廊。

“就是这儿,”他说,“直接进去吧。门应该是开着的。不过你也可以这就把钥匙拿走。”

我打开门,走进门厅,放下行李箱,接过他递给我的钥匙。房子要是有一段时间没人住,闻起来就是这个味道。一股潮湿、发霉的气息,淡淡的,类似户外。

我推开一扇半掩的门,走进客厅。地板上铺着橙色地毯,从这头一直铺到了另一头。一张深棕色的书桌,一张深棕色的茶几,一套组合小沙发,包着棕色和橙色的布套,木头也是深色的。两扇大窗朝北,统统没有窗棂。

“很棒。”我说。

“厨房在那边。”他说,指着这微型客厅尽头的一扇门。他转过身,“卧室在那儿。”

厨房的墙纸是七十年代常见的图案:金色、褐色和白色。窗下有一张小餐桌。一台顶部带有小冷冻室的冰箱。水槽装在一块很短的层压板上。地板铺了灰色的油毡。

“最后就是卧室了。”他说。我进屋时他站在门口。地毯的颜色比客厅里那块要深,墙纸是浅色的,房间完全空着,只有一张巨宽的矮床,用材与其他家具相同。不是柚木就是仿柚木。

“好极了!”我说。

“你带了床上用品吗?”

我摇摇头。

“还没送到。”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借给你几件。”

“那太好了。”我说。

“我随后就送过来,”他说,“如果你有问题,不管什么问题,下来找我们就是。我们这儿不怕串门!”

“好的,”我说,“谢谢你。”

透过客厅的窗户,我看到他朝自己家走去。他家就在我的公寓下方,只隔了大概二十米的距离。

我的!

我有了自己的公寓,我操!

我在屋里走来走去,拉开几个抽屉,瞅了瞅几个橱柜,直到看门人抱着一堆床单、被罩回来。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打开行李,取出随身带来的那点儿东西:我的衣服、一条毛巾、一台打字机、一些书和一卷打字纸。我把书桌挪到客厅窗户下,打字机放到桌上,移动了落地灯,又把书在窗台上摆摆好,还有我在奥斯陆买的一堆《窗》( Vinduet ),这是一本文学杂志,我已决定订阅。在杂志旁边,我堆放了十五盒、也许二十盒我带过来的磁带,又把随身听和备用电池搁到桌上那摞纸的旁边。

收拾完写作空间,我便把衣服放进卧室的衣柜,空箱子推进最上面一格,然后在房间中央站了一会儿,下一步该做什么呢,我一时没了头绪。

我很想给谁打个电话,说说这里的情况,可是屋里没电话。我要不要出去找个电话亭?

我也饿了。

小吃店怎么样?我要不要去那儿?

反正在这儿待着也是待着。

我走进门厅,在小卫生间的镜子前戴上黑色贝雷帽。走到门口,我站了几秒钟,往下看。整个村庄和住在村里的所有人都一览无遗。真是无处可藏。走到街上,路面上层是砂砾,下层是柏油,我感觉通体透明。

几个十来岁的男孩无所事事地待在小吃店外。我走近时,他们便不再交谈。我没看他们,径直走过去,上台阶,过外廊,直趋服务窗。在夏末晚间暗淡的阳光下,窗口亮堂堂的,一片明黄,仿佛低悬在风景上方。窗子油乎乎的。一个与我身后那些男孩同龄的少年出现在窗口。他鬓角留了两撮长长的黑发。眼睛是棕色的,头发是黑色。

“一份汉堡拼盘,一听可乐。”我说。我竖起耳朵,密切注意身后有没有人小声议论我。可是没有。我一边等待,一边点了一根烟,在外廊来来回回地踱着步。男孩拿起一个抄网式的容器,装满生薯条,浸入沸腾的油锅,再把汉堡包丢到烤盘上。除了食物低低的嘶嘶声,身后再度兴奋的说话声,再无其他的声响。峡湾对面,小岛上的房屋亮起了灯。天空在那边是低垂的,到峡口上方则高出不少,呈现出蓝灰色,像蒙了轻纱,但远非黑暗。

沉默不是压抑的,而是开放的。

但不是对我们而言,我没来由地这样想着。沉默一直是这样存在的,在人类出现之前,便久已如此,在人类消失之后,也会保持同样长久的时间。就在这山坳里,看着海洋铺展在身前。

海洋究竟到哪儿才是个头呢?美国?加拿大?

是的,一定是的。是纽芬兰。

“你的汉堡好了。”男孩说着,递出泡沫塑料盘,搁到服务窗口外面的架子上,里面放着一个汉堡包、几片生菜、四分之一个西红柿和一堆薯条。我付了钱,端起托盘,转身往外走。

“你是新老师?”一个俯在自行车车把上的男孩问我。

“对。”我说。

“你要教我们了。”他说完啐了口唾沫,把鸭舌帽在脑门上推推高。“我们是九年级的。还有他,他在八年级。”

“是吗?”我说。

“是的,”他说,“你是南边来的?”

“对,南方人。”我说。

“好,好。”他说着点点头,好像我只是个观众,现在演完了,可以走了。

“你叫什么?”我问。

“你很快就知道了。”他说。

他们发出哄笑。我也装作若无其事地笑了笑,走过他们身边时却自感愚蠢。他占了上风。

“那 叫啥?”他冲我喊道。

我边走边回头。

“米奇,”我说,“米奇鼠。”

“他也是喜剧演员哩!”他叫道。

吃完汉堡包,我脱掉衣服上了床。仍然只有九点钟的光景,屋里亮得就像阴天的正午,寂静无处不在,放大了我每一个动作的声响,所以即使累了,这个晚上我还是花了好几个小时才睡着。

睡到半夜,不知道什么地方敲门的声音惊醒了我。紧接着,楼上传来了脚步声。半梦半醒之间,我以为自己躺在爸爸在蒂巴肯的写字间,是他在我头顶走路呢。我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我使劲想,想着想着,便再度沉入了黑暗。下一次醒来时,我一下子慌了。

我这是在哪儿呀?

在蒂巴肯的家?特韦特的家?英韦住的小公寓?特罗姆瑟的青年旅馆?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环视周围,仍然毫无头绪,我看到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好像在从一堵滑溜溜的墙上滑落。

这时我想起来了。

霍菲尤。我在霍菲尤。

在霍菲尤我自己的公寓。

我躺回床上,在脑海里回溯我到这儿来的旅程。然后我猜想起窗外的村庄,那些房子里的那些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我心里猛然涌起一种感觉,或许是期望,但也可能是恐惧或不安。我起了床,走进小浴室,冲了个凉,穿上一件绿色的、几乎像丝一般柔滑的衬衫,一条宽松的黑色棉质长裤,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俯视着下方的商店,我得去那儿买食物当早饭,但不是现在。

露天停车场里有几辆车。车和车之间聚集了一小群人。不时有人提着购物袋走出门外。

得,还是马上行动的好。

我走到门厅,穿好外套,戴上贝雷帽,蹬上白色篮球鞋,在镜子里看了一眼自己,把帽子拉拉正,点着一支烟,然后出了门。

天空像昨天一样平静、灰暗。山脉在峡湾对面直落入水。霎那间,我看到它们透着一种残忍,漠不关心,无论周围发生什么,在它们眼里都毫无意义,仿佛它们同一时间既在这里,又在别处。

此时在商店外,有五个人扎堆。两个上年纪的,少说也有五十岁了,另外三个,看上去也大我几岁。

他们隔着老远就看见我了,我知道自己想躲也躲不掉,我心里想,并不是每天都有身穿黑色大衣的陌生人从山上下来。

我抬起手,把香烟递到嘴边,深深吸了一口,如此用力,过滤嘴都发烫了。

店门两边各挂着一面白色的塑料旗,那是《世界之路报》( Verdens Gang )的广告。窗子上挂满了绿色和橙色的纸盘,上面手写着各种特价优惠。

我现在离他们只有十五米了。

我该打招呼吗?一个热情、友善的“嗨”?

停下来跟他们说个话?

说我是新老师?再拿这事开个玩笑?

其中一个人看着我。我轻轻点了个头。

他没冲我点头。

他没看到我点了头吗?难不成我动作太小,竟至于让人家以为,我只是对头部在脖子上的姿态作个调整,或者只是一次颤搐?

他们的在场就像刀扎在我心上。走到离门一米远,我把烟丢到地上,停下脚步,踩着烟头。

我能丢下烟头不管吗?乱扔垃圾?我应不应该捡起来?

不,那会显得太书呆子气,对不对?

去他妈的,我才不捡呢,他们是渔民,他们抽完烟,肯定也他妈到处扔烟头!

我把手放到门上,朝里推开,提起一个红色购物篮,顺着各类货架之间的过道往前走。一个矮胖的妇人,约莫三十五六岁,手里拿着一袋香肠,在跟一个女孩说着什么。小姑娘想必是她女儿,瘦瘦的,四肢细长,站在那儿,脸上带着闷闷不乐又不肯让步的表情。在妇人的另一边,有个大约十岁的男孩,伏在货架上翻找。我拿起一个克奈普面包 ,放进篮子,又拿了一袋阿里咖啡、一盒格雷伯爵茶。妇人瞥了我一眼,把香肠放进她的篮子,便继续走到商店另一头去了,小姑娘和男孩跟在她身后。我不慌不忙地转了一圈,把店里卖的各种东西瞧了个遍,又从冰柜里取出一块棕酪 、一盒肉肝酱和一罐蛋黄酱。接着我拿了一盒牛奶和一盒人造黄油,便走到柜台,妇人此时就站在柜台前,正往包里装她买的东西,她女儿待在门口,看着一块布告牌。

店员冲我点了个头。

“嗨。”我说,然后开始把我买的东西放到他面前。

他瘦小而结实,大脸膛,弯鼻子,下巴孔武有力,覆盖着大片花白的胡茬。

“你是新老师?”他问我,同时在身边的收银机上输入价格。布告牌那边的女孩扭过头看着我。

“是的,”我说,“昨天到的。”

男孩拽她的胳膊,她用力挣脱,然后才走出店门。男孩跟着她,过了一会儿,那母亲也出门走了。

我得买橘子。还有苹果。

我匆匆走向小小的水果柜台,装了一袋橘子,又抓了几个苹果,回到收银台,等着店员把最后一笔算进去。

“再拿一包奇遇牌混合烟草 和卷烟纸。还有《日报》。”“你是南方来的?”他问我。

我点点头。

“克里斯蒂安桑。”我说。

一个戴前进帽的老人走进店里。

“早上好,贝蒂尔!”他叫道。

“你来了!”店员说着,冲我眨了个眼。我挤出一个微笑,付了钱,把买的东西装进袋子,走出门。外面站了些人,其中一个点点头,我点头回礼,便离开了他们的地盘。

走到山头,我凝视着村子尽处拔地而起的大山。它通体绿色,从山脚直到顶峰,这也许是当地景观最令人惊讶之处,我本以为会看到更阴郁、颜色更淡的景致,而不是眼前这种好像无处不在的绿色大合唱,只有海洋那浩瀚的灰与蓝,才稍稍压服了它的色调。

回到我的公寓,感觉甚好。这是平生第一个地方,我可以称之为“我的”,就连最琐碎的活动也让我乐在其中,比如挂一挂上衣,又比如把牛奶放进冰箱。当然了,今年夏初,我还在埃格精神病院附近的一套小公寓住过一个月,那是在我搬出我们过去五年所住的房子时,妈妈开车送我去的地方,但那儿算不上正经公寓,只有一个筒子间,跟公共走廊相通,周围其他屋子也一样,过去住的都是单身护士,因此得名“娘子楼”,同样,我那份工作也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只是一份暑期的短工,不负任何实际的责任。而且又在克里斯蒂安桑。对我来说,在克里斯蒂安桑是感觉不到自由的,我在那儿跟太多的人有太多的关联,不管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在那座城市,我永远也做不了我想做的事。

但是在这里!我这样想着,边把一片面包举到嘴边,眼睛望着窗外。峡湾对面,水的涟漪像万花筒似的,打碎了群山的倒影。在这里没人知道我是谁,这里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既定的模式,在这里,我可以怎么想就怎么做。隐居一年,从事写作,秘密地创造些东西出来。再不济,我也可以放放松,攒点钱。这倒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里。

我拿玻璃杯倒了些牛奶,一口气喝干。把杯子放到盘子旁边,刀子放回台面,食物送进冰箱,然后走进客厅,把打字机的插头插进插座,戴上耳机,调足音量,往打字机里插一张纸,让它居中,在页面顶端打了个数字“一”。俯视看门人的房子。门阶上立着一双绿色的雨靴。靠墙放着一把红色鬃毛的扫帚。门前有块地方,铺了砾石和沙子的混合物,上面卧着几辆玩具小汽车。两幢房子之间,长出了苔藓、地衣、零星的小草、几株细瘦的树。我和着音乐的节奏,用食指敲打着桌边。我写下一句话:“加布里埃尔站在坡顶,看着脚下的建筑工地,脸上挂着不满的表情。”

我抽了一支烟,我煮了一壶咖啡,我眺望窗外的村庄和峡湾,再望向更远的群山。我又写了一句:“戈东出现在他身后。”跟着副歌一起唱。又写:“他像狼一样狞笑。”往后推推椅子,两只脚搭到桌边,又点了一支烟。

相当不错,不是吗?

我拿起海明威的《伊甸园》,翻看一番,感受其中的语言。这本书是希尔德送给我的临别赠礼,那是两天前,在克里斯蒂安桑火车站,我准备前往奥斯陆,换乘飞往特罗姆瑟的飞机。拉尔斯也在那儿,还有埃里克,他正跟希尔德谈恋爱。对了,莉内也来了。她要和我一起去奥斯陆,到了那儿再说再见。

现在我才看到扉页上有赠言。她写的是,我在她眼里代表着某种非常特别的东西。

我点燃一支烟,坐在窗边远眺,反复思量。

在她眼里,我有什么特别的呢?

她在我身上有所发现,我猜,但我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和她做朋友,就要接受她的关心。但是伴随理解而来的关心,也总是让被关心的人变小。这不是问题,但我有这种感觉。

我不配。我假装我配,奇怪的是她抓住我不放,因为在这种事情上,她的智力全无瑕疵。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希尔德读高雅的书,也只有她写东西。我们做了两年的同班同学,她从一开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对课堂上讲的东西,她抱着一种讽刺的态度,有时甚至不无叛逆,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女孩。她鄙视其他女孩子对化妆的狂热,鄙视她们总是努力让自己善解人意,鄙视她们人云亦云的幼稚,但她完全不带挑衅或怨恨,她不是那种人,她善良,体贴,虽然天性温和,却也有一种尖锐,一种不同寻常的倔强,这让我越来越频繁地往她那个方向看。她肤色苍白,两颊也现出苍白的雀斑,头发是金红色的,她很瘦,给人弱不禁风之感,一种身体上的、相对于强壮而言的脆弱,换了另一个不那么尖锐、不那么独立的灵魂,也许会在她遇到的人心里,激起一种呵护她的需要,但情况绝非如此,恰恰相反,是希尔德在呵护她遇到的人。她常穿一件绿色的军外套,配一条普通的蓝色工装裤,这表明她在政治上是左派,但是论及文化,她的立场就转向了另一边,因为她反对的是物质主义,她支持的是心灵。因此内在先于外在。这就是为什么她看不起索尔斯塔(Solstad)和法尔巴肯(Faldbakken),或她常说的“法鸡巴肯”(Fallosbaken)这样的作家,也是她为什么喜爱比约内伯、卡伊·斯卡根(Kaj Skagen)甚至安德烈·比耶克(André Bjerke)的原因所在。

希尔德成了我最亲密的知己。实际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开始在她家进进出出,我认识了她的父母,间或待到晚上,和他们一起吃晚饭。希尔德和我,有时加上埃里克,有时就我们俩,我们所做的就是交谈。盘腿坐在她地下室公寓的地板上,一瓶葡萄酒放在我们中间,夜色压窗,我们谈读过的书,感兴趣的政治议题,生活中有什么在等待我们,我们想做什么和能做什么。她的人生观非常严肃,在我认识的同龄人中,只有她抱着这种生活态度,在我身上,她可能也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同时她也笑声不断,从不忘记嘲讽。我喜欢去那儿,在他们的房子里,跟她和埃里克,偶尔还有拉尔斯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喜欢的事了,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中还出现了其他一些难以调和的事,让我产生了一种持久的负罪感:如果我去迪斯科舞厅喝酒,还跟女孩子搭讪,我会感到背叛了希尔德,背叛了我和她在一起时赞同的那些原则;如果我在希尔德家大谈自由呀,美丽呀,或是万事万物的意义,我也会感到,这背叛了那些和我谈情说爱的人,背叛了和她们在一起时的那个我,因为我和希尔德、埃里克大谈特谈的两面性和伪善,就在我自己的心中存在着。在政治上,我发现自己属于极左,与无政府主义只有一线之隔,我厌倦顺服和循规蹈矩,而且像所有在克里斯蒂安桑长大的非主流青年一样,我,也包括她,鄙视基督教和所有信教的白痴,更别提他们还去见那些愚蠢的、有神授超凡能力加身的神甫了。

可我对信教的女孩并不鄙视。是的,原因也许很奇怪,可我偏偏对她们情有独钟。这种事怎么能向希尔德解释呢?尽管像她一样,我总是试图穿透表面,基于一个根本的、不言而喻的原则,看到真相或实质,像她一样,我也总是寻求意义,即便只能在认识到无意义的前提下才能发现意义,但说到底,那闪亮和诱人的表面,才是我想要生活的地方,那无意义的杯中物,才让我渴望着一饮而尽—简而言之,城中所有的迪斯科舞厅和夜总会,都让我心痒难搔,在那里,我只想喝个烂醉,跌跌撞撞,到处追逐我能操的女孩,哪怕互相摸弄一番也成。这我又怎么能向希尔德解释?

我不能解释,我也没去解释。相反,我在生活里开辟了一条新战线。它叫作“暴饮和对淫乱的希望”,与“洞察和真诚”并行不悖,把两者隔开的,只是一道小小的、花园篱笆一般的人格变化。

莉内是基督徒。虽然不算过分,可她,还有她在火车站的表现,还是离我太近了,不知何故,让我觉得局促不安。

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两道浓眉、一对清澈的蓝眼睛。她举止优雅,行事独立,而且是以那种不会冒犯别人的罕见方式。她喜欢画画,也画了很多,也许她在这方面有天赋;在跟我道别之后,她要去上人民高等学校,学习艺术创作。我并没有爱上她,可她很好看,我非常喜欢她,偶尔一起喝了点儿白葡萄酒之后,我对她的情欲还是会骤然升腾。问题在于,她对自己要走多远划出了明确的界限。我们在一起的那几个星期,当我们在她家,或我在“娘子楼”的那间屋子,半裸着躺在床上搂搂抱抱、亲嘴咂舌的时候,我曾两次请求她,哀求她。可是不行,她留着自己要给的那个人不是我。

“那我从后面来都不行吗!”我有一次发出了绝望的哀号,其实我并不清楚到底该怎么来。莉内把柔软的身体紧贴在我身上,亲啊,吻啊。过不了几秒,我便感到下腹一阵可憎的抽搐,内裤随即灌满了精液,我小心翼翼地和她分开,而她仍然充满了戏弄人的欲望,完全没意识到,我的情绪转眼之间已完全改变。

在站台上,她站在我旁边,两手插在后袋里,背着一个小小的帆布背包。离火车开车还有六分钟。仍然有人在登车。

“我要去趟小卖部,”她看着我说,“你需要什么吗?”

我摇摇头。

“哦,对了,可乐。”

她快步奔向纳维森连锁小卖部。希尔德看着我,笑了。拉尔斯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埃里克凝望着港口的方向。

“既然你要自己闯荡去了,我要给你些建议。”他转向我说。

“是吗?”我说。

“下手之前想清楚。决不要让人抓现行。省得吃不了兜着走。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找学生,给你吹一吹,拜托到讲台后面搞。在人前别乱来。明白吗?”

“这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吗?”我说。

他哈哈大笑。

“等你在北边找了女朋友,如果非打不可,那你可得专拣看不见伤的地方打。”希尔德说,“千万别打脸,不管你多么来劲。”

“那你觉得我应该找两个吗?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

“为什么不呢?”她说。

“一个打,一个不打,”埃里克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平衡了。”

“还有别的建议吗?”我说。

“我在电视上,看过一位老演员的采访,”拉尔斯说,“有人问他,度过了漫长的人生,他有没有什么经验教训,拿来与观众分享。他说有啊,当然有。浴帘。你得把浴帘放在浴缸里边,别放外边。不然啊,上面的水会流得满地都是。”

我们哈哈大笑。拉尔斯得意地左顾右盼。

在他身后,莉内空着手回来了。

“队伍排得太长了,”她说,“但我估摸,飞机上肯定有饮料卖。”

“肯定有。”我说。

“咱们走吧?”

“那好,”我说,“就这吧,弗莱克斯内斯老这么说。 [1] 就此别过克里斯蒂安桑!”

他们轮流拥抱我。这是我们从二年级开始养成的习惯:每次见面,我们都要互相拥抱。

抱完了,我把背包背到背上,提着行李箱,跟在莉内身后上了火车。他们挥了几下手,火车起动,他们信步走向停车场。

这一幕才过去两天,真难以置信。

我放下书,看着刚刚写下的三句话,又卷了一支烟,喝了一口温热的咖啡。

山下的商店已不再人来人往。我到厨房拿了个苹果,回到打字机前坐下。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写出了三页。写的是工地上的两个少年,以我之见,写得挺好的。也许再写三页就能完成。还不错,到这儿之后的第一个整天,就写完了一个短篇。照这个速度,圣诞节前我就能拿出一个短篇集了!

冲洗咖啡壶里的残渣时,我看到一辆小汽车,从商店那儿沿着马路上了山。车停在看门人的家门外,两个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男人下了车。两人都很健壮,一个高个子,另一个要矮一些,也胖一些。我把咖啡壶放到水龙头下,等水灌满,再把壶放到电灶上。那两个人正在步行上山。我走到边儿上,以免他们透过窗户看到我。

脚步声走到门廊外就停下了。

他们是来找我的吗?

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说了些什么。门铃声打破了屋里的沉默。我在大腿上擦了擦手,走进门厅,打开门。

较矮的那个伸出手。他是方脸膛,弯下巴,嘴巴很小,带着警觉的眼神。他留着两撇小黑胡子,下巴上有胡茬。一条大金链子挂在脖子上。

“我叫雷米。”他说。

我尴尬地握了握他的手。

“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我说。

“弗兰克。”高个子说着伸出手,一只巨大的手。他是圆脸,与另一个人的方脸相得益彰。圆而多肉。他嘴唇很厚,皮肤细腻,粉嘟嘟的。头发是金色的,很细。他看上去像个特大号的孩子。他目光亲切,这一点也像孩子。

“我们能进来吗?”那个叫雷米的说,“我们听说这儿就你一个人,所以想,你也许想找人陪陪。我看这村子里你谁都不认识吧。”

“哦,”我说,“那太好了。快进屋!”

我往后退了一步。太好了!快进屋!这种话打哪儿冒出来的?我是五十岁的人吗?

他们在客厅停下,四周打量了一下。雷米频频点头。

“哈里松去年住在这儿。”他说。

我看着他。

“之前的代课老师,”他说,“我们经常来这儿串门。他是个大好人。”

“知书达礼。”弗兰克说。

“从来不说不。”雷米说。

“大伙很想他,”弗兰克说,“我们可以坐下吗?”

“坐,快坐,”我说,“你们想来点儿咖啡吗?那边就有。”

“咖啡?好啊,麻烦你了。”

他们脱掉外套,把衣服搭到沙发扶手上,这才坐下。他们的身体像酒桶。那个叫弗兰克的,胳膊和我大腿一样粗。即使背对着他们,站在厨房的工作台前,我也能感觉到他们,他们的存在感充满了整个公寓,让我感到虚弱,形同少女。

那太好了。你们想来点儿咖啡吗

该死,我没杯子!只有我带来的那个。

我打开台面上方的橱柜。不消说,里面是空的。我又打开下面的柜子。挨着水槽的落水管,有个玻璃杯。我把它冲洗一番,往壶里撒了些咖啡,在桌面上敲几下,便把它端进客厅,环顾四周,想找个能垫在上面的东西。

只能是《伊甸园》了。

“对了,”雷米说,“你猜怎么着,卡尔·奥韦?”

听到一个以前从未见过的人,如此亲切地叫我的名字,我浑身不自在,只觉得脸上发烧。

“怎么着?”我说。

“我们今晚要去参加一个派对,”弗兰克说,“在格吕莱菲尤那边。你想去吗?”

“车上有空座,我们知道你没时间去专卖局 ,所以也给你备了些酒。你觉得怎么样?”

“我想想。”我说。

“怎么?你情愿闷在这空房子里?”

“让人家自己拿主意!”弗兰克说。

“是,没错。”

“我有些工作要做。”我说。

“工作?什么工作?”雷米说。但他的目光已经落到打字机上了。“你写东西?”

我再次觉得脸红心跳。

“瞎写。”我说着耸了耸肩。

“噢,作家呀!”雷米说,“不错。”

他哈哈大笑。

“我这辈子一本书也没看过。就连我上学时也不看书。看见书我就躲着走。你呢?”他看着弗兰克说。

“我是看的,看了不老少。鸡尾酒书。你懂的。”

他们两个放声大笑。

“那种书也算吗?”雷米看着我说,“你是作家。鸡尾酒算不算文学?”

我勉强挤出点儿笑容。

“书终归是书。”我说。

短暂的停顿。

“你是克里斯蒂安桑人,我听说。”弗兰克说。

我点点头。

“你在那边有女朋友吗?”

我迟疑了一下。

“说有说没有都行。”我说。

“都行?真有意思!”雷米说。

“听起来和你蛮配的。”弗兰克看着雷米说。

“我吗?不,我是要么有要么没有那一类的。”

他们各自喝了一大口咖啡,又一阵沉默。

“你有小孩吗?”雷米问。

“小孩?”我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才十八岁!”

终于说了句真心话。

“天下这么大,什么事没有?”雷米说。

“那你们有小孩吗?”我问。

“弗兰克没有。我有。一个儿子,九岁。他跟他妈过。”

“要不怎么说他‘要么有,要么没有’呢?”弗兰克说。

两人大笑。然后一起看着我。

“得,咱别再打扰人家了,他来这儿才一天。”雷米说完便站起身。弗兰克也站起来。他们拿起外套,走进门厅。

“再想想今晚的派对,”雷米说,“我们在海格家,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

“他不知道海格住哪儿。”弗兰克说。

“你顺着上马路往上走。就在左手边第四户。一到那儿就能看到。到时候会有不少车停在门外。”

他伸出手。

“希望你能来。谢谢你的咖啡!”

我关上门,走进卧室,躺到床上,四肢摊开,闭上了眼睛。

一辆小汽车开上来了,停在外面。

我睁开眼。又来客人了?

没有。房子里别的地方响起了关门声。这是我的邻居,不管他们是谁,他们现在回家了。他们也许去芬斯内斯购物来着。

噢,我真想给认识的人打个电话,聊聊天!

我睡不着,我也很想入睡,好摆脱这一切。可我还是去了卫生间,脱掉衣服,又冲了个凉。这是一种自我欺骗的手段,让自己以为新的状态即将开始。毫无疑问,这比不上睡觉,但总要好过无所事事。然后,不管头发还湿着,衬衫还贴在背上,我就坐下来接着写了。写那两个十岁的孩子走进森林。他们害怕遇到狐狸,手里都拿着玩具火药枪,要是狐狸来了,就把它们吓跑。突然,他们听到了枪声。他们跑到传出声音的地方,看到在森林中间有个垃圾堆。两个男人趴在地上,正在拿枪打老鼠。写到这儿,某种东西在我体内忽而闪现,那是一种喜悦和能量的弧光,我一下子写不了那么快了,文字稍稍落后于叙事,这是美妙的感觉,绚丽而闪闪发光。

拿枪打老鼠的人走远了,两个少年在森林里支起两把椅子、一张桌子,坐下来看色情杂志。其中一个,那个叫加布里埃尔的,把老二塞进了玻璃瓶,随后突然感到剧痛,赶紧拔出,敢情龟头上有只甲虫。戈东笑得前仰后合,一屁股跌进了石南花丛。他们忘记了时间,等到加布里埃尔想起来,已经太迟了,他回到家,父亲暴跳如雷,抡起拳头打在他嘴上,嘴流了血,父亲把他锁进装热水器的小屋,他必须整夜待在里面。

我写完时,还有几分钟就到八点半了,打字机旁边,摞着七页密密麻麻的纸。

胜利的感觉如此强烈,仿佛内心尖叫着要讲给别人听。任何人!任何人!

可我是孤身一个。

我关掉打字机,往几片面包上抹了黄油,站在厨房的窗子前,把面包吃掉。在虽然发灰、但仍然算是蓝色的天空下,一个身影匆匆走过马路。两辆汽车驶出隧道,一辆紧随着另一辆。我非得出门不可。我不能再待在屋里了。

这时有人敲门。

我开了门。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穿圆领衫和宽松长裤,站在门外。她面容温和,鼻子很大却不觉突兀,眼睛是棕色的,透着热情。头发是深黄色。在脑后扎了个髻。

“嗨!”她说,“我就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咱们是邻居。我住楼上。咱们还是同事。我也是老师。我叫托丽尔。”

她伸出手。手指细细的,但很有劲。

“卡尔·奥韦。”我说。

“欢迎你。”她笑着说。

“谢谢。”我说。

“我听说你昨天到的?”

“对,坐公共汽车。”

“好。咱们找时间还得再谈一次。现在我只想说一声,如果你需要什么,只管按门铃。我是说,糖呀,咖啡呀,床单呀,反正不管缺什么。比如收音机。你有吗?我们有台富余的。”

我点点头。

“我有个随身听,”我说,“不管怎么说,都要谢谢你。你特意下来真是太好了!”

太好了

她笑了笑。

“那就回头见。”她说。

“回头见。”我说。

她离开后,我还在站在门厅里。到底怎么回事?

在这儿每次见人,都像灵魂挨刀子。

不行,我非得出去散个步。

我穿上外套,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花了好几秒钟把贝雷帽拉正,出门,锁门,开始下山。远远地,目光可以越过山的边缘,直抵大海,海天相接之处,锋利如剃刀。两团巨大的、通体洁白的云纹丝不动,高悬在天上。在峡湾的另一边,一条小渔船正在突突地回港。峡湾叫鸟岛峡湾。岛自然就叫鸟岛。好吧,第一批到达此地的人肯定是这样想的:我们怎么称呼这个峡湾呢?鱼峡湾?不行,上一座峡湾我们已经这么叫了,就是。那鸟峡湾怎么样?行!好主意!

我沿马路继续前行,经过鱼类加工厂,厂区空空荡荡,只有海鸥伏在屋顶。我走向通往村庄较高部分的弯道。在最后一幢房子后面,山体陡然拔升。没有过渡,与我长大的地方完全不同,那些我见惯了的、散乱的、难以名状的地点,既不是私有财产,也不属于自然。这里才是自然,不是那种低矮、温和的南挪威的自然,而是野蛮、崎岖、狂风吹袭下的北极区的自然,一打开门,它就扑面而来。

这里总共有一百幢房屋吧?

在前面,在山脚,在海边。

我感觉自己走在世界的边缘。不可能再迈一步了。再迈一步,我就会跌出去。

可是天啊,能住在这儿是何等的神奇。

我走过一幢幢房屋,到处都能看到窗子背后人影憧憧,电视机微光闪烁。一切都不知怎的,淹没于下方冲击着海岸的涛声,或交织在一起,因为海浪的咆哮如此均匀而稳定,因此更像是具有了空气的特性,仿佛空气不仅可以忽冷忽热,也能轰鸣,也能低语。

他们说的海格家出现在前方,最起码车道上停了很多车,游廊上一扇敞开的门,门里传出音乐,透过七十年代风格的大窗,我瞥见一群人在桌边围坐。我有心过去敲敲门,他们一定当我是不速之客,毕竟我谁都不认识,一定程度的羞怯纯属自然反应,所以只是坐在那儿喝酒而不吭声,想来也行,一直喝到酒精上头,卸除我身上的一切束缚,心也不例外,它现在如此窄小,绑缚得又如此之紧。

我思前想后的同时,并没有停步,甚至没有放慢速度,因为如果他们看到我站在那儿犹豫不决,接着转头回家,一定会就此产生对我的成见。

也许我渴望让自己的心放宽,可这并非迫切的需要,写作才是我的本分,我边走边想,想着想着就从那房子前走过去了,于是一切都太迟了。

在公寓门前停下时,我看了看表。

我只花十五分钟,就走遍了全村。

这么说,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要过的全部生活,都包括在这十五分钟里了。

心头一阵战栗。我走进门厅,脱掉外套。即使知道什么都不会发生,我还是把门锁上了,锁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没有出门,而是坐下来写字,望着那些在下山的路上出没的人。我在公寓里来回踱步,越来越多地思考,星期二开始上课时要讲些什么,在脑子里组织着一句又一句开场白,还试图想出采用什么策略,来应对学生。首要任务是确定他们的水平。也许从一开始,就对所有科目做个测验?然后再一一规划?测验?不,那样做有点儿过于严厉,过于专制,也太像教书先生了。

要不,他们可以在家做做练习?

不行。每节课都有充裕的时间,所以做练习最好也在学校做。明天我就可以准备。

我走进卧室,躺到床上,看完了我买的那两本书,刚把书放下,我就拿起在奥斯陆买的文学杂志,开始读里面的文章,没想到一头雾水。大部分字词我都熟悉,文章讲了什么,却好像总是超出我的理解之外,仿佛他们要写一个未知的世界,用的却是难堪大任的旧世界的语言。但是确有一件事,以非凡的劲道穿透了纸背,那就是对《尤利西斯》这本书的描述,在文中,它借着奇异拔群而显得光彩夺目。我看到前面有座巨塔,周身披挂着闪亮的露珠,四下里雾气弥漫,阴云掩蔽的太阳发出苍白的光。公认此书是现代主义的代表作,我由此想象紧贴路面的赛车,穿戴着皮头盔和皮夹克的飞行员,在闪烁却黑暗的都市里,齐柏林飞船在摩天大楼上空漂浮,还有计算机,电子音乐。还有很多人名,如赫尔曼·布罗赫、罗伯特·穆齐尔、阿诺尔德·勋伯格。以我的理解,这个世界,如布罗赫的《维吉尔之死》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吸收了早期的、久已消失的文化元素。

前一天在商店,我忘记了今天是星期日,所以又一阵门铃响起时,我正就着肝酱和蛋黄酱啃面包。我拿手背擦了擦嘴,快步走进门厅。

两个女孩站在门外。我立刻认出了其中的一个。她就是那个和我一起坐公共汽车来这儿、坐在过道对面的女孩。

她笑了笑。

“嗨!”她说,“你认得我吗?”

“当然,”我说,“你是公共汽车上那个女孩。”

她笑出了声。

“那你是霍菲尤的新老师喽!当初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是,可是又吃不准。不过在昨晚的派对上,人家说那就是你。”

她伸出手。

“我叫伊雷妮。”她说。

“卡尔·奥韦。”我微笑着说。

“这位是希尔德。”她说着,冲另一个女孩点了下头,我和她也握了手。

“我们是表姐妹,”伊雷妮说,“我今天来她家串门。可其实这只是个借口,就是想过来,跟你打个招呼。”

她大笑起来。

“不是啦。我开玩笑呢。”

“你们想进来吗?”我问。

她们互相看了一眼。

“好啊。”伊雷妮说。

她穿着蓝色的工装布裤子,上身是蓝色的工装布夹克,里面套了件白色的蕾丝短杉。她胖乎乎的,短衫下乳房饱满,臀部宽大。她头发是金色的,长及肩膀,她皮肤苍白,鼻子周围有些雀斑。眼睛大而蓝,眼神撩人。挨着她站在门厅,闻着她的香水味儿,那股味道同样也是饱满的,门厅里没有挂钩,因此她带着询问的一瞥,把夹克递过来时,我又一次硬了。

“你的我也可以一起拿过去。”我对希尔德说,她一点儿也不像身边这位表亲,而是带着羞涩、腼腆的笑,把外套递给了我。我把两件衣服搭到桌边的椅子背上,一只手随即伸进裤子口袋,以掩饰鼓起的地方。两个女孩略显迟疑,走进客厅。

“我的东西还没到,”我说,“很快就送过来。”

“是啊,现在有点儿惨兮兮的。”伊雷妮笑着说。

她们在沙发上坐下,都是双膝紧并。我在正对她们的椅子上坐下,架起一条腿,以隐藏丝毫没有消退的凸起。她离我只有一米远。

“你多大了?”她问。

“十八,”我说,“你呢?”

“十六。”伊雷妮说。

“十七。”希尔德说。

“这么说你刚念完高中?”伊雷妮说。

我点点头。

“我上高二,”伊雷妮说,“在芬斯内斯的高中。嗯,那是所寄宿学校。所以我在那儿有间宿舍。你可以过来看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反正你老得往芬斯内斯跑。”

“愿意,我愿意去。”我说。

我们目光交会。

她笑了。我也报以微笑。

“其实我是赫勒维卡的。就是后面那个村。在山那边。往下走几公里就是。你有驾照吗?”

“没有。”我说。

“可惜。”她说。

片刻的沉默。我站起身,拿过烟灰缸和烟口袋,卷了一支烟。

“我能来一支吗?”她说,“我的烟在夹克里。”

我把烟口袋扔给她。

“昨天公共汽车来这儿的路上,我实在憋不住笑了。”她一边说一边卷烟,“你好像要爬到窗子外面似的。”

她俩大笑。她舔了舔胶,两手合力,用食指将烟纸抵在拇指上卷好,叼在嘴里点着。

“当时实在太美了,”我说,“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里什么样。霍菲尤对我来说只是个名字,嗯,其实连名字都不是。”

“那你为什么申请来这儿?”

我耸耸肩。

“就业办公室给了我一份名单,于是我就选了这儿。”

有人走过楼上的地板。

我们一起抬头看了看天花板。

“你见过托丽尔了吗?”伊雷妮问。

“见过了,就打了打招呼,”我说,“你认识她?”

“当然认识。这里大家互相都认识。反正赫勒维卡和霍菲尤的都认识。”

“还有鸟岛的。”希尔德说。

一阵静默。

“你们要不要来点儿咖啡?”我问,然后从椅子上欠起身。

伊雷妮摇了摇头。

“不了,我看我们也该走了。你觉得呢?”

“是,是该走了。”她表姐说。

我们站起身,我从椅子上拿起两件夹克。把衣服递给伊雷妮时,我贴近了她,严格来讲我没必要离她这么近。我在她们身后关上门,全身上下充满了她带给我的感觉:她紧身牛仔裤包裹下的臀部、她的大腿和小腿、她小得令人惊讶的脚、她的脖子和沉甸甸的乳房、她的短鼻子,还有那一双蓝色的、天真无邪与粗俗放荡并存的眼睛。整个来访总共十分钟,也许十五分钟。

正当我走向厨房去煮咖啡时,再次响起了敲门声。

还是她,这回独自一人。

“下周末在赫勒维卡有个派对,”她说,“也可以说这才是我来这儿的原因,来告诉你。你愿意来吗?要认识这里的人,这是个很好的场合。”

“当然,”我说,“如果我能去,一定去。”

“如果?”她说,“你找个车坐上去就行了。大家都要去那儿。到时候见!”

她一只眼眨了眨,然后转过身,走下山去了,希尔德站在那儿等她,用鞋尖戳着柏油路的路肩。

第二天早上八点刚过几分钟,我就出了门,这是一天多以来,我头一次离开公寓。太阳挂在东面的山冈上方,阳光直直地打在房门上,我关了门,转过身,扑面而来的,是温暖的夏日空气。但是只隔几米远,在山影里,空气便骤然转凉,让我想起小池塘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有水流和漩涡、湍流和瀑布,奇怪地令人振奋。在我前方一块台地的顶部,便是学校了,就算不是对进门这件事怕得要死,也可以说我走近时格外紧张,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这里看上去和别的学校没有什么不同,侧面有一幢长长的单层建筑,与一条隧道般的走廊相连,由此通往一个更大、更新、更高的区域,里面有木工房、体育馆和一个小型游泳池。操场坐落在两座建筑之间,再往房后延伸,还建有一个全尺寸的足球场。在它上方的平地,占据着制高点的,我猜就是社区中心了。

大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白色大吉普,一辆低低的黑色雪铁龙。阳光在一排窗户上闪烁。门是开着的。我走进门厅,长条状的阳光透过玻璃门,黄色的漆布地板在阳光下几乎成了白色。我绕过一个转角,右侧有三扇门,左边有两扇,门厅的尽头通向一处更大的空间。一个男人停下脚步,看着我。他留了大胡子,头顶则寸草不生。大约三十到三十五岁。

“你好!”他说。

“你好。”我说。

“你是……卡尔·奥韦?”

“是我。”我说,在他面前停下。

“斯图雷。”他说。

我们握了握手。

“我猜你就是卡尔·奥韦,”他笑着说,“但你跟尼尔斯·埃里克可不像。”

“尼尔斯·埃里克?”我说。

“是的,我们今年有两位南方来的老师。你和尼尔斯·埃里克。别的没有经过培训的教师都是本地人,所以我认得他们。”

“你是本地人吗?”

“当然是了!”

有几秒钟,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我觉得很别扭,这是干吗,某种测试吗?但我不想先把目光移开,于是继续和他眼对眼。

“你非常年轻。”他最后说道,然后扭头望着我们旁边的房门,“但我们心里有数。不会有问题的!来吧,你得跟大伙见个面。”

他伸出手,扶住那扇门。我开门进了屋。这是教师办公室。里面有个小厨房、一些扶手椅和一张沙发,一个小屋子里放着纸和复印机,在相邻的长方形的房间里,两侧都摆放着办公桌。

“嗨!”我说。

六个人坐在桌边。大家的目光一起转向我。

他们点点头,咕哝着回了“嗨”。一个短小精悍、活力充沛的红胡子男人走出了小厨房。

“卡尔·奥韦?”他笑容满面地说。我刚一点头,他就握住了我的手,接着对其他人说:

“这是卡尔·奥韦·克瑙斯高,大老远地、从克里斯蒂安桑过来、跟咱们一起工作的年轻人!”然后他介绍了所有在座者的名字,我一转眼就统统忘掉了。他们都有一杯咖啡,不是拿在手里,就是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而且除了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所有人都很年轻。看上去他们也就二十出头的模样。

“坐吧,卡尔·奥韦。咖啡?”

“好的。”我说完就挤进了沙发的一头。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这位名叫里夏尔、想必已年近四十的校长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带着我们两位临时教师到楼里各处转了转,领了钥匙,分配了办公桌,又查看了课程表,办理了各种手续。这是一所很小的学校,学生的人数太少了,所以许多课程都是好几个年级合在一起上。托丽尔将做一年级和二年级的班主任,海格负责三四年级,我管五六七年级,斯图雷管八九年级。到底为什么让我当班主任,我毫无头绪,也因此感觉有点儿不舒服,尤其因为另一个来自南挪威的临时教师,尼尔斯·埃里克,计划教完这一年就去接受教师培训。他比我大出不少,已经二十四岁了。他是认真的,这是他的未来,而我没有这样的计划,当老师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事。其他临时老师都来自当地,熟悉情况,应该比我更适合负责一个年级。我猜测,校长是根据我的申请才做出这样的决定,这让我感到不安,因为我的申请写得实在天花乱坠。

校长给我们看了教学大纲,又介绍了我们可能用到的各种教辅工具。到下午一点,我们便统统办妥了,我走到村子另一头的邮局,申请了一个邮政信箱的号码,寄了几封信,买了些食品,在家做了晚饭,躺在床上听了一个小时左右的音乐,记下我对课程想法的一些关键词,可它们看上去有点儿蠢,有点儿过于平淡,所以我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掉了。

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一切。

当晚,我趁时间还早回到了学校。打开主楼的门锁,走进走廊,一种奇怪的感觉油然而生。到处都是空荡荡的,无声无息,充满了从窗子渗入的灰色的晚光。所有的架子和橱柜都空着,教室好像没人用过。

教师办公室的一个小隔间里有电话,我走进去,拨通了妈妈的号码,她今天也在新学校度过了第一个工作日。她忙着在租来的新家收拾行李,那里离弗勒市中心不远,是连栋房屋中的一套。我跟她讲了讲这里的情况,又谈了我对第二天上课怎样感到紧张。她说她知道我肯定能做好,尽管她在电话里给我开的这份品德证明没多大效力,可她毕竟是我母亲,这番话还是起到了正面作用。

打完电话,我走进复印室,把我写好的短篇小说复印了十份。这样做的目的,是第二天把它寄给我认识的人。接着我到学校各处转了一圈。在体育馆,我打开镶板门,进了装器材的小屋,丢出一个皮球,对着远端的手球球门踢了几脚。关掉灯,走进游泳池。池水昏暗静寂。我走到木工房,又去了自然科学室。透过窗户,可以俯瞰山下的村庄,许多颜色各异的小房子好像在颤动,更可眺望无尽的海洋。天空从海上升起,在远远的地方,密布着细长的、烟一般的云。

明天一早,学生们就要到校,正事也将随即开始。

我关掉身后的灯,锁上门,走下山坡,手里的大钥匙一路上叮叮当当。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紧张极了,眼看就要呕吐。我只能喝一杯咖啡了事。在第一堂课开始前半小时,我就走到了学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翻看着我们要用到的书。别的老师在复印机、教室、小厨房和组合沙发之间来回穿梭,无不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窗外,学生们开始三三两两地在上山的路上出现。我的胸腔被恐惧锁死。我的心脏狂跳,仿佛即将窒息。在打开的那一页上,我看得到文字,却看不出意义。过了一会儿,我起身走进小厨房,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再一转身,便和尼尔斯·埃里克四目相对。他看上去很放松,靠在沙发上,两腿大大地分开。

“你第一堂没课吧?”我说。

他点点头。他脸颊微微泛红。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脑瓜顶上有几簇毛支棱着,这一点跟我的老朋友盖尔一模一样。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

“我紧张死了。”我说着,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有什么好紧张的?”他说,“你知道每个年级只有五六个学生吧?”

“知道,”我说,“可还是紧张。”

他笑了。

“要不咱俩换换?反正他们不知道谁是谁。我来做卡尔·奥韦,你是尼尔斯·埃里克。”

“能行,”我说,“可是必须换回来时怎么办?”

“换回来?为什么要换回来?”

“就是,你说的有道理。”我说着望向窗外。学生们三五成群地站在外面。有些人跑来跑去。人丛当中也站了些母亲。孩子们穿得漂漂亮亮。

原因很清楚。有些孩子是第一次来这儿。这是他们开学的第一天。

“那我是哪儿的人?”我说。

“霍克松,”他说,“我呢?”

“克里斯蒂安桑。”

“太好了!”他说。

我摇了摇头。

“不,你想错了。”我说。

他看着我,面带不解。

“要说现在,是的,”他说,“可是再过几年。”

“再过几年又能怎样?”我说。

就在这个时候,打铃了。

“再过几年,你会把老家当成天堂。”他说。

你他妈怎么知道?我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站起身,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抱着一堆书,走向门口。

“祝你好运!”他在我身后说道。

七年级有五个学生。四个女孩,一个男孩。除了他们,我还负责五年级和六年级的三个孩子。所以学生总共是八个。

我停在讲桌前,放下手里的东西,他们一齐盯着我看。我掌心出了汗,心脏怦怦直跳,我连喘气都在颤抖。

“嗨,”我说,“我叫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我来自克里斯蒂安桑,今年我来做你们的班主任。我看,咱们可以先小小地点个名。我手里有大家的名字,可我还对不上号。”

在我说话的时候,他们互相使着眼色,两个女孩咯咯笑了几声。我立刻就感觉到了,他们对我的关注并无敌意,只是稚气。他们是孩子。

我拿出点名册。看看它,再看看他们。

我认出了商店那个女孩。但给我印象最强烈的,是个一头红发、戴黑框眼镜的姑娘。她有些怀疑,我能看出来。别的人都没那么外露。

“安德烈娅?”我说。

“到。”商店的女孩说。她答应的时候低着头,但话音未落,她已经抬起头看着我了。

我用微笑告诉她,我没那么可怕。

“维维安?”

她旁边的女孩咯咯笑了起来。

“我在!”她说。

“希尔德贡?”

“到。”戴眼镜的女孩说。

“凯·罗阿尔?”

他是七年级唯一的男孩,身穿劳动布裤子和劳动布外套,坐在那儿摆弄着笔。

“到。”他说。

“莉韦?”我说。

一个长头发、圆脸、戴眼镜的女孩微微一笑。

“我在。”她说。

接下来是六年级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还有五年级的一个女孩。

我放下点名册,坐到讲桌上。

“我会给你们讲挪威语、数学、宗教和科学。你们都学得不错,我没说错吧?”

“不怎么样,”戴眼镜的红发女孩说,“老是给我们派没经验的南方老师,他们还只待一年。”

我笑了。她没笑。

“你们最喜欢哪门课?”

他们互相看了看。似乎没人愿意回答。

“你呢,凯·罗阿尔?”

他在座位上蠕动着,两颊泛起了红晕。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是木工。要不就是体育。反正不是挪威语!”

“你呢?”我说着,冲商店的女孩点头示意,又低头看了看名单,“安德烈娅?”

她的两条腿在课桌底下交叠,身体前倾,正在纸上画着什么。

“我没最喜欢的。”她说。

“那你是全都喜欢呢,还是全不喜欢?”我问她。

她仰头盯着我,一丝微光从她眼中闪过。

“全不喜欢!”她说。

“大家都是这个意见吗?”我说。

“是!”他们说。

“好吧,”我说,“但问题是,不管你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些课我们都得上。所以我们不妨随遇而安。大家同不同意?”

无人应答。

“我对你们还一无所知,所以我想利用前几节课,来更好地了解你们,看看咱们需要在哪些地方下功夫。”

我站起身,喝了一大口咖啡,拿手背擦了擦嘴。在大厅另一头的角落里,有人开始唱歌了。一个高亢、清晰的声音,那肯定是海格,随后一些非常年幼的童声也加入进来了。

他们是一年级的小朋友!

“所以呢,我想先让你们做个作业,”我接着说,“你们必须写一页自述。”

“哦,不要啊。必须写吗?”凯·罗阿尔说。

“自述是啥?”维维安问道。

我看着她。她的下巴只有一点点弧度,因此脸形近乎四方。但这并没有让她显得生硬,她有一种柔和的、小狗般的面相。她一笑,两只蓝眼睛就几乎完全看不见了,而她很爱笑,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就是写你是谁,”我说,“想象一下,有个不认识你的人,你必须要告诉他你是谁。第一件事你得写什么?”

她在椅子上换了个姿势,将膝关节外翻的两腿并在一起。

“也许,写我十三岁了。然后写我在霍菲尤学校上七年级?”

“对,很好,”我说,“也许再写写你是女孩?”

她一阵窃笑。

“对,他得知道。”她说。

“那好,”我说,“就写你们自己。一页纸。如果你们愿意,再长点儿也行。”

“你打算念出来吗?”希尔德贡问。

“不。”我说。

“我们拿什么写?”凯·罗阿尔问。

我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对了!你们还没本子呢!”

他们一阵窃笑,他们是孩子,他们觉得这种事很好笑。我冲向教师办公室,拿来一摞练习册发下去,很快他们全都动笔了,而我站在窗边,凝望着峡湾对岸,一座座山峰仿佛扭曲着,奋力爬升,那么冷,那么黑,直抵明亮而轻薄的天空。

下课铃一响,我收齐了作文,全身洋溢着兴奋,近乎欢腾。一切顺利,没什么好怕的。我连续上了十二年的学,接下来这一步,打开门,走进教师办公室,带来了格外的快乐:我跨过了那道界线,我在另一边了,我是成年人了,我掌管着自己的年级。

我把书和作文放在自己的位置,倒了一杯咖啡,坐到沙发上,观察着其他老师。我回到后台了,我心想,但这个一开始颇显美妙的念头,转眼之间就出现了反转,因为这不是我想要的,天啊,我怎么成了 老师 ,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呢?后台理当是乐队、女人、酒精、旅行和名望呀。

可那也不是我想要的。现是只是在人生的路上迈出了一步。我喝了一大口咖啡,门开了,我瞥了一眼。是尼尔斯·埃里克。

“怎么样?”他问。

“挺好的,”我说,“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在他身后,那个叫海格的女人出现了。

“他们 可爱了,”她说,“那些漂亮的小家伙!”

“卡尔·奥韦?”有人在小厨房叫我。我循声望去;斯图雷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个杯子,看着我。

“你踢足球,对不对?”

“对,”我说,“但我踢得不是很好。两个赛季前我踢过戊级联赛。”

“我们这里儿有支球队,”他说,“我是教练。我们在庚级,所以我觉得你进队不会有任何问题。你有兴趣吗?”

“当然有。”我说。

“托尔·埃纳尔总是随叫随到。是不是,托尔·埃纳尔?”他说着,把头探进了有办公桌的屋子。

“你又在拿我胡扯了吧?”我们听到屋里有人这样说。一转眼的工夫,一个男人从拐角探出了头。

“托尔·埃纳尔以前是少年球员,参加过丁级联赛。”斯图雷说,“不过很可悲,别的本事他就没有了。”

“最起码我还没谢顶,”托尔·埃纳尔说着走过来,“所以我用不着像我认识的某某人那样,留一把大胡子,靠这个来保持男人的尊严。”

托尔·埃纳尔来自芬斯内斯,皮肤苍白,长着雀斑,一头又粗又硬的红发,总是乐呵呵的。他走起路来缓慢而吃力,近乎一板一眼的示范,好像在说:诸位,你们面前这位老兄,凡事都有自己的节奏,任何人他都不会在意。

“你踢什么位置?”他问。

“中场,”我说,“你呢?”

“拦截型中场。”他说着眨了下眼。

“噢,小猎犬,”我说,“以前我踢球时,人家管我叫驼鹿。这名字说明了一切……”

他哈哈大笑。

“为什么叫驼鹿?”海格说。

“跑步的姿态,”我说,“步子大,又不稳,没有节奏变化。”

“足球场上还有别的动物吗?”她说。

“有啊,没有吗?”我看着托尔·埃纳尔说。

“嗯,比如说前锋牛高马大,咣咣地往门里顶球。”

“还有老虎,”我说,“守门员饿虎扑食。对了,还有中场发动机。”

“那是啥?”

“总是知道队友在哪儿,能在最恰当的时间送出精准的传球。”

“真是幼稚到家了!”海格说。

“还有挑水工。”托尔·埃纳尔说。

“还有锋线最佳拍档。当然还有独狼。”

“你忘了裁判,”尼尔斯·埃里克说,“裁判笨得像奶牛。”

“就这你们还自愿参与。”海格说。

“我不是。”尼尔斯·埃里克说。

“但你们俩是。”她看着我说。

铃声响了。我站起身,拿起下一堂课要用的书。斯图雷把一只手放到我肩膀上。

“你现在接手我那个班了,对不对?”他说。

我点点头。

“教英语。”

“小心一个叫斯蒂安的小子。他有可能找你麻烦。别发火就没事。好吗?”

我耸耸肩。

“希望如此。”我说。

“记住,始终给他个台阶,就不会有麻烦了。”

“好的。”我说。

英语是我最糟的科目,而我只比年龄最大的学生大两岁,所以我走向另一幢楼时—八年级和九年级在那里有教室—胃里再一次因为紧张而难受起来了。

我把一堆书放到讲桌上。学生们疏疏落落地坐得到处都是,好像刚从甩干机里甩出去似的。所有人都对我视而不见。

“同学们好!”我用英语说,“我叫卡尔·奥韦·克瑙斯高,今年将由我来做你们的英语老师。大家好吗?”

谁也没吭声。班里有四个男生和五个女生。其中两三个看着我,别的人坐在那儿胡写乱画,还有一个在织毛衣。我认出了小吃店那个男孩,他戴了一顶棒球帽,摇晃着椅子,打量着我,嘴角挂着轻蔑的笑。这肯定就是斯蒂安了。

“好,”我说,“现在我希望大家用英语作一下自我介绍。”

“讲挪威话!”斯蒂安说。他身后的男孩发出一阵狂笑。此人瘦瘦的,高得惊人,比我还高,而我已经一米九四了。有几个女孩也嗤嗤地笑出了声。

“如果诸位要学习一门语言,那就必须谈它。”我接着用英语说。

有个女孩举起手,她黑头发,白皮肤,五官匀称,一对蓝眼睛,脸蛋微胖。

“请讲。”我说。

“你的英语也太差劲了吧?我是说,你这样还能当老师?”她也用英语说。

我感觉两颊火烧火燎的,但还是走上前,满脸堆笑,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好的,”我用英语说,“我必须承认我的英语不见得完美。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让人听懂。你能听懂我的话吗?”

“还行吧。”她说。

“那么,”我说,“那你叫什么?”

她翻了个白眼。

“卡米拉。”她说。

“请说完整的句子。”

“哼!我叫卡米拉。高兴了?”

“是的。”我说。

“你说是,意思是高兴吗?”她说。

“是的。”我说,脸又一次烧起来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我对坐在卡米拉身后的女孩说。她抬起头看着我。

哎呀,哎呀。

她可真漂亮!

一对蓝色的、温柔的眼睛,一笑就眯成缝。大嘴巴。高颧骨。

“我叫丽芙。”她说,扑哧一笑。

“卡米拉,丽芙。你呢?”我说着,举头示意斯蒂安。

“俺叫斯蒂安。”他说。

“好,”我说,“这句话用英语怎么说?”

“斯蒂安!”他说。

哄堂大笑。

等到铃声响起,我离开教室时,人已完全筋疲力尽。这么多不得不招架的,不得不容忍的,不得不无视的,不得不压抑的。那个名叫卡米拉的女孩打了个哈欠,伸出双臂,举过头顶,同时盯着我。她只穿着一件圆领衫,乳房又大又圆,在白色的织物下,清清楚楚地现出了轮廓。我勃起了,不管我多么努力去想别的事情,都依旧无法自持。我真高兴自己身前有个讲桌挡着!好像这还不够,那个叫丽芙的女孩不仅美丽,也同样妩媚,不知怎的,羞涩与爽直兼具,还透出几分野性,而最能体现出这一点的,也许就是她茂盛的深色金发,加上一大堆叮当作响的手镯,但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的,还在于她身上两种特性所形成的对比,一个是拘谨的肢体语言,另一个是顾盼生辉的目光,这样一来,我和她共处一室的时候,就不能不去想她了。还有斯蒂安,他一边不停地摆弄一把小折刀,一边抓住每一个机会奚落我,我告诉全班同学去做的事,他一件都不肯做,还有他的朋友伊瓦尔,斯蒂安说什么都能让他哈哈大笑,一种空虚的、略显荒诞的笑声,过后总是伴随偷偷摸摸的左顾右盼。但他凝望的目光倒也坦率,有时甚至落到我身上,我可以把他争取过来,有那么一两次,对我说的话,他还咧开嘴笑过呢。

一进教师办公室,我就瘫倒在沙发上。一位名叫维贝克的老师停下脚步,面带微笑看着我。她十九岁,身材高大丰满,一张圆润、温和的脸,两只碧蓝、友好的眼睛,一头烫过的金色卷发。

“怎么样?”她问。

“一切顺利,”我说,“你呢?”

“也挺好的,”她说,“不过我觉得对我来说,没有像你要面对的那么多新东西。我小时候上的就是这所学校。”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又笑了笑,便走进了工作间。我旁边坐着娅内,她也是这村子里的人,二十出头,也很健壮:她的上臂大概有我的两倍粗。她长了一个又长又直的鼻子,简直像罗马人,脸颊很平,嘴唇很薄,嘴角经常耷拉着,好像她压根就不想跟眼前的东西发生任何干系。她有一双易怒的眼睛,她周身散发着易怒的感觉。但有几次我看到她在笑,一下子变得光彩照人,整个人都变了,她笑起来就停不住,看着她百般努力、想把笑压住的样子,总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

在所有年轻的临时教师之外,还有一位年长的女同事,名叫埃娃。她才四十多岁,但显老,她教针线活儿和家政,身形瘦小,尖嘴猴腮,金发稀薄,声音刺耳,此刻她就坐在桌对面的椅子上织毛衣。她对我疑心很重,我能从她看我和不看我的样子看出这一点。她的怀疑表现得理直气壮,我在这儿搞什么?我想从这份工作中得到什么?

我上完英语课进来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认为她知道我这个时候什么感觉。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不管怎样,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午休时我去了村子另一端的邮局。阳光下的山坡一片翠绿。大海是深蓝色的。阳光里有某种东西,也许是我在空气中感觉到的一丝凉意,不知怎的,它就在太阳照热的东西 底下 存在着,多么典型的八月,一下子唤醒了暑假后返校时的那种氛围:兴奋,期待,也许这一年会有不可思议的事发生?

在最后一排房屋的背后,山坡上的绿色已隐隐现出发黄的迹象。这里的秋天当然来得早。一辆小汽车驶过,我冲它点点头。司机像是学生的母亲,也冲我点头致意,我走下砾石铺就的斜坡,前往邮局,它设在一幢住宅楼的地下室,信箱在前厅,里面是办公室和柜台,墙上贴着海报,架子上搁着明信片和信封。

柜台后面的女人五十岁上下。红头发烫过了,略显稀疏,戴眼镜,一条细细的金项链。在窗前的小桌边,有个带助行车的男人,正在用硬币刮着刮刮卡。

“嗨。”我对办事员说,然后把信封放上柜台。“我想把这些寄走。”

“交给我们好了,”她说,“顺便说一下,有你一封信。”

“是吗?”我说,“不错!”

趁她给信件称重、挑选对应的邮票时,我打开了自己的信箱。信是莉内写来的。

我进里屋付了钱,打开信,走上砾石路,开始看信。

她说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我。她说她很喜欢我,我们在一起有过很多开心的事,但她从来没真正爱过我,所以现在,因为我们两地相隔,那么她认为,最好也是最诚实的选择,就是结束。她希望我在生活里一切顺利,敦促我认真写作,她也会认真画画,她还希望我别生她的气,因为我们的新生活刚刚开始,我们相距甚远,第二天她就要启程,前往人民高等学校,而我现在可能已经抵达了我要在那儿工作的村镇,所以既然有这种感觉,她也不爱我,那么除了结束这段关系,她其他一切的做法,都将是对她自己的背叛。但我是个好人,这一点我应该知道,原因不在于此。感情无法控制,感情就是感情。

我把信塞进了外套口袋。

我也没爱过莉内,她所说的关于我的一切,我都可以拿来当作我对她的看法,可我看到她写的东西时,仍然感到难过,也有点儿恼火。我想要 爱我!即便我不想和她在一起,即便我也很高兴这段关系就此结束,但结束它的人应该是我。现在却是她占了上风,是她对我说了不,她也许还会一直相信我爱过她,相信她这封信伤透了我的心。

好吧,好吧。

山下的鱼类加工厂颇有几分忙碌。几艘船停靠在码头,两台叉车在水泥地上来回穿梭,再驶入一座黑乎乎的大棚。穿高筒胶靴的男人们四处忙碌,一群穿白大褂、戴白帽子的女人,站在大棚一端的外面抽烟,她们头顶的天空海鸥密布,拍打着翅膀,不断发出尖叫。我走进商店,买了些面包卷、一块豪达奶酪、一盒人造黄油和一升牛奶,跟店员打招呼,他问我是不是都安顿好了,我说是的,一切都很好。下一节我没课,所以我先吃了两个面包卷,再把剩下的放进教师办公室的小冰箱,然后坐到我的位子上,准备今后几天的工作计划。他们给我们这些临时教师配备了一位辅导员,她每个星期过来见我们一次,我们在课堂上遇到的任何问题或困难,都可以提出来跟她讨论。我们下个星期还要到芬斯内斯,和本地区所有的临时教师一起参加学习班。这里的临时教师人数众多;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本地教师结业之后,鲜少有回乡工作的。上面采取了各种措施,这是个大问题。爸爸现在住的地方提供极高的税收优惠,这也是他和温妮搬到北方的一个原因。他俩都在高中工作,更准确地说,目前只有爸爸在上班,他们就要有小孩了。我最近一次见到他们,是几个星期之前,我去了他们在南挪威买的排屋,温妮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他们计划等北方的工作年限一到,就搬到那里去住。

就是那一次,让我产生了北上的念头。我们坐在阳台上,爸爸赤裸上身,晒成了坚果一样的棕褐色,一手拿啤酒,一手拿烟,我戴着墨镜,一只耳朵底下吊着个十字架,那时他问我到秋天打算做什么。他东看看,西看看,就是不看我,而且问话时,他的声音既疲惫又冷漠,还因为从我登门到现在他喝掉的那些啤酒而略显含糊,所以我回答时也显得无精打采,尽管这样做让我颇为心酸。我耸了耸肩,说我绝对不去上学,也不服兵役。找个地方上班,我说。进医院或别的什么单位。

他直起身,伸手到我们之间的桌子上,在大烟灰缸里把烟捻熄。空气中弥漫着花粉,到处都能听见蜜蜂和黄蜂的嗡嗡声。那你为什么不当老师呢?他说,接着重重地靠回椅背,他比起我上次见他的时候,重了大概二十公斤。你知道吧,在北挪威你随便哪天都能找到工作。只要你上过高中,他们就会张开双臂欢迎你。也许会的,我说,我考虑一下。你考虑考虑,他说,你想再来一瓶啤酒吗,你知道箱子在哪儿。行,为什么不呢,我说完走进起居室,室外明亮的阳光转眼变成漆黑一片,我接着进了厨房,温妮在那儿看报纸。她对我笑了笑。她穿着卡其布短裤、宽大的灰色上装。我再来一瓶啤酒,我说。你拿吧,她说,反正这是暑假。是的,我说,有起子吗?有,那边桌子上有一个,她说,你饿了吗?不太饿,我说,天儿可真热。但你要在这儿过夜,对不对?她说。对,我说。那我们晚点儿开饭,她说。我仰起头喝了一大口。我应该到花园里干干活儿,她说,可是天简直太热了。是的,我说。这时胃里开始地渐渐地不舒服了。是的,我说,是太热了。你不想去湖里游个泳吗?听上去今天那边人很多。我摇摇头。她微笑,我微笑,然后我又出来,回到爸爸身边。你拿了一瓶,嗯,他说。是的,我说,说完再次坐下。要是换了过去那些日子,他这会儿应该在花园里干活。如果没在花园干活,他也会密切关注周遭发生的一切,即使只是一辆小汽车停在附近,一个年轻人靠近摇下的车窗。但这一切都消失了。他眼里只有冷淡和漠然。但也不是那么绝对,因为我看着他,和他目光交会时,我能感觉到他还是 ,还带着那种伴随我长大、至今让我害怕的强硬和冷酷。

他慢吞吞弯下腰,把空酒瓶放到地板上,再拿起一瓶新的,用钥匙环上的开瓶器撬掉瓶盖。他总是一次拎出三四瓶酒,他说这样一来,就省得老往厨房跑了。他举起瓶子,对到嘴上,咕噜噜连着喝了好几口。嗯,嗯,他说,阳光很好。是的,我说。我总算晒黑了!他说。是的,我说,我也是。你不是!他哼了一声说,我们在北边买了个日光浴室, 你知道吧。黑咕隆咚的,非买不可。是的,我说,我去北边的时候见过了。是啊,你也许见过了,他说。又咕噜噜连喝好几口,空瓶子放到前一个旁边,卷了一支烟,点着,又开一瓶。你想什么时候吃晚饭?他问。什么时候都行,我说,你们定吧。嗯,这种天气我不觉得饿,他说着,从桌上的报纸当中抓起一叠。我把胳膊搭到栏杆上,低头往下看。阳台下面的草已经晒焦了,更接近黄色与褐色,而不是绿色。灰色的小路荒废了。里侧是一片满是尘土的沙石,再往前有一些树,树后面是别人家的外墙和屋顶。他们在这儿谁都不认得,不管是左邻右舍,还是在城里。一架小型螺旋桨飞机高高地飞过蓝色的天空。我听到起居室传来温妮踩在地板上沉重的足音。E18上又一起迎头相撞,爸爸说,小汽车撞了一辆拖车。哦?我说。所有这类事故,差不多都是伪装的自杀事件,他说,他们直接冲向卡车或护坡。谁也不可能知道这是不是故意的。这样一来他们就避免了羞耻。你真相信这些?我问。当然相信,他说,这样做也很有效。朝旁边轻轻一摆,几秒钟之后他们就死了。他举起报纸给我看。没多少存活的机会,嗯?他说。照片上是一辆完全撞毁的汽车。哎呀,我说完站起身,下楼走进厕所。在马桶上坐下。我有点儿醉了。站起来,往脸上撩了几把冷水。冲了厕所,免得有人注意到这些细节。我回到阳台时,他已经丢开了报纸,一只胳膊肘搭在栏杆上,我记得他夏天开车时,常常这样坐着,胳膊肘伸出敞开的窗外。他到底多大年纪了?我想了想,算了算。今年五月刚满四十三。接着我想起了他的生日,我们总是给他买同一款绿色的门嫩牌须后水,我也总是搞不明白,他留胡子,要须后水有什么用。我笑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停顿片刻才找到平衡。然后他走进起居室,像平时那样踱着大步,还伸手到背后,提一提短裤。

他给我播下的到挪威北部当老师的想法,后来像种子一样生根发芽。这样做确实只有好处:1)我将远远地离开我熟悉的所有事和所有人,得到完全的自由。2)我将通过一份体面的工作自食其力。3)我能写作。

现在我已经坐在这儿了,我一边想,一边再次低头,看着面前的这本书。在教师办公室门外,小走廊的尽头,也就是我们两个洗手间所在的位置,托丽尔出现了。她笑了笑,但没说什么,弯腰从她的架子上拿出一份薄薄的文件。

“当老师真好啊!”我说。

“别说得太早!”她说着,淡淡地一笑,便再次离开。窗外,尼尔斯·埃里克正在穿过操场,前后左右是我的那些学生。

五年前,我和他们是同样的年龄。五年后,我将与他同龄。

噢,到那时我的处女作想必已经出版。到那时我将住在某个大城市,写作,喝酒,生活。我将有一个女朋友,漂亮,苗条,一对黑眼睛,两只大乳房。

我起身走进教师办公室,拿起暖瓶摇了摇。空的。我拿水壶装了水,倒进机器,放好滤纸,定了五勺的量,然后启动整个流程,连串的声响,噼噼啪啪,咕噜咕噜,壶中的黑色液体慢慢升起,亮亮的小红眼睛,表示机器正在工作。

“目前一切顺利吧?”一个近得令人不安的声音说道。我转过身。是里夏尔,他满面笑容,用审视的目光盯着我。怎么回事?他可以无声无息地在学校里走动吗?

“应该说挺顺利的,”我说,“很兴奋。”

“的确,”他说,“教师是个非常好、非常特殊的职业。尤其是个有责任感的职业。”

他为什么这么说?他觉得我有必要知道,知道这事责任重大?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也许我给人一种不负责任的印象?

“嗯,”我说,“其实我父亲就是老师。在更往北的地方。”

“你怎么才说!”里夏尔说,“他是北挪威人?”

“不是。他是奔着税收优惠去的。”

里夏尔哈哈大笑。

“你也来一杯?”我说,“就快好了。”

“灌保温瓶里就行,我待会儿再喝。”

他像来时那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不知道哪个更糟糕,“灌保温瓶里”还是那个“就行”。不管你从什么角度看,这都是高人一等的口气。我只有十八岁,可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像对待学生那样对待我!我是这里的员工,和他一样。

没过多久,下课铃就响了,老师们一个接一个地进来,有些人沉默无言,其他的则你一句我一句,有说有笑。我把保温瓶放到桌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站到窗边。学生们已经在外面跑来跑去了。我试着把名字跟人对上号,但我只记得一个凯·罗阿尔,七年级的那个男生,也许因为我同情他,我感到他身体里的那种不情不愿偶尔会出现松动,那是他眼里的一道微光,带着兴趣,甚至可以说很有兴趣。我还看到了丽芙,九年级的漂亮女生,我当然记得她。她靠墙站着,双手插在后袋,身穿米色皮猴和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破旧的灰色运动鞋,嚼着口香糖,抚弄着风在她脸上吹散的几缕秀发。还有斯蒂安,两腿分开站在那边,手插在口袋里,和他电线杆似的朋友聊着天。

我朝屋里转过身。尼尔斯·埃里克冲我一笑。

“你住哪儿?”他问。

“下山就是,”我说,“半地下公寓。”

“在我楼下。”托丽尔说。

“你住哪儿了?”我问。

“村子最上边。也是半地下。”

“对,在我楼下!”斯图雷说。

“所以他们就是这么安排的,”我说,“科班出身的老师分到能看风景的公寓,加上一切,而临时老师只能住地窖?”

“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长长见识,”斯图雷说,“一切特权都必须自己去挣。我在师范学院念了三年,肯定得有他娘的回报才行啊。”

他哈哈大笑。

“那我们用不用也替你们拎包?”我说。

“不用,你们没那么多任务。不过你们应该每星期六上午过来,替我们打扫卫生。”他说着冲我眨了个眼。

“我听说赫勒维卡这周末有个派对,”我说,“咱们有谁去吗?”

“不得不说,你小子适应得挺快啊。”尼尔斯·埃里克说。

“谁告诉你的?”海格问。

“道听途说,”我说,“我不知道去还是不去。但一个人过去,肯定没什么意思。”

“这儿的派对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的,”斯图雷说,“这可是北挪威。”

“你去吗?”我问。

他摇摇头。

“我得顾家,”他说,“不过我可以给你支支招。如果你想听的话。”

他大笑。

“我打算去。”娅内说。

“我也是。”维贝克说。

“你呢?”我看着尼尔斯·埃里克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去。星期五还是星期六?”

“星期五,我觉得是。”我说。

“也许不是个坏主意。”他说。

铃声响了。

“回头再聊。”他说着站起身。

“好。”我说,把杯子放回厨台,从我办公桌上抓起书本,走到教室,在讲桌后面坐下,等着学生们就位。

放学后走回公寓时,我那几个搬运箱已经堆在门廊上了。里面是我的全部家当,倒也没多少东西:一箱唱片,一台老旧的立体声音响,一箱厨具,还有一个箱子,装着我在家时积攒下来的小玩意,加上一些妈妈的书。我把它们搬进客厅时,仍然感觉收到了一份大礼。我装好音响,唱片靠墙放,先翻看一番,挑出布赖恩·伊诺(Brian Eno)和大卫·伯恩(David Byrne)的《群鬼丛中我人生》( My Life in the Bush of Ghosts ),这一张绝对属于我最喜爱的专辑之列,然后伴随着响彻房间的音乐,我开始整理别的东西。我们搬走时,我从家里拿出来的所有物品;锅、盘子、磁杯和玻璃杯。从我童年时代我们还住在蒂巴肯的时候,这些东西就一直在我身边。棕盘子,绿杯子,一口大锅,只剩下一个把手,下面和边上有些地方都烧黑了。在打字机后方的墙上,我挂了约翰·列侬的照片,整个高中时代它都挂在我房间里。一张1979/80赛季利物浦足球俱乐部的巨幅海报,此时在沙发后面的墙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从我十一岁起,它便不离我的左右。那也许是他们历来最好的球队。肯尼·达格利什、雷·克莱门斯、艾伦·汉森、埃姆林·休斯、格雷姆·苏内斯和约翰·托沙克。我对那张保罗·麦卡特尼的海报已心生厌倦,因此把它卷着,放到了卧室衣柜的顶上。全部收拾干净以后,我再次翻看了唱片,想象着我是某个以前从未见过它们的人,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待这份收藏,或者更确切地说,怎么看待这份收藏的拥有者,也就是我。这里有一百五十多张密纹唱片,大部分是过去两年里买的,那段时间我为当地报纸写唱片评论,几乎倾尽所有,不断添购,往往是我心仪乐队过往的全部作品。每张唱片都自成一格。全都表达了非常明确的态度、感觉和情绪。但没有一张唱片是孤岛,它们之间通过向外扩展的纽带而相互连接,比如说布赖恩·伊诺,他起步于罗克西音乐(Roxy Music),发行过个人专辑,为U2担任唱片制作,还与乔恩·哈塞尔(Jon Hassell)、大卫·伯恩、大卫·鲍伊和罗伯特·弗里普(Robert Fripp)有过合作,而罗伯特·弗里普在鲍伊的《恐怖怪兽》( Scary Monsters )里演奏过,鲍伊为地下丝绒(Velvet Underground)的卢·里德(Lou Reed)和傀儡(The Stooges)的伊基·波普(Iggy Pop)搞过制作,大卫·伯恩还在头部特写(Talking Heads)的时候,他们的最佳唱片《留在灯光下》( Remain in Light )用了吉他手阿德里安·贝卢(Adrian Belew),此人反过来又在鲍伊的好几张唱片里担纲演奏,也是鲍伊多年来最喜欢的现场吉他手。但是这些衍生和关联,不仅存在于唱片和唱片之间,还一路延伸,进入了我自己的生活。音乐几乎与我做过的一切密切相连,没有一张唱片可以免于记忆。我放唱片时,过去五年里发生的一切,便像杯中的水汽一样袅袅升起,不是以思想或推理的形式,而是作为情绪、口子和空间。有些泛泛,另一些具体。如果说我的记忆高高堆在我人生的拖车上,那么音乐就是绳索,把它们捆扎在一起,并且让它,让我的生活不致散落。

但这不是音乐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音乐本身。比如说,我放了《留在灯光下》,这张唱片我从八年级开始便常听不厌,第三首《大曲线》(“The Great Curve”)一开始便是精彩的伴奏,极具冲击力,但又非常复杂,充满了活力,接着吹奏加入,然后是和声,不可能不动起来,不可能,它点燃了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我,这个世界上最没有节奏感的十八岁青年,坐在那儿像蛇一样扭动,来来回回,我得要更响的,我开足了音量,然后呢,我站起来了,是的,然后我非跳舞不可了,就在那个时候,即使我独自一人。临结束时,仿佛君临天下,仿佛飞来一架他妈的战斗机,飞到一个正在跳舞的小村庄上空,阿德里安·贝卢的吉他压倒了一切,哦,天哪,我在跳舞呢,全身上下充满了喜悦,我只希望就这样继续下去,独奏不要停,一波又一波,飞机永不降落,太阳永不落山,生命永不结束。

再比如回声与兔人(Echo and the Bunnymen)的《天堂在上》( Heaven Up Here ),它与头部特写截然相反,因为它的重点不在于节奏或冲击力,而是声音和情绪,是从中产生的这种巨大的悲鸣,是全部的渴望、美和阴郁,在音乐中打开又关闭,不,这 音乐。即使我对他在唱什么已多有理解,即使我读过了对他的大量采访—我对我拥有唱片的大多数乐队差不多历来如此—这些知识到头来还是被音乐完全摧毁,音乐不想知道这些,因为在这音乐里没有了意义,没有了观念,没有了人,只有声音,每个声音都具备独一无二的特质,仿佛这是它自身固有的属性,纯粹,没有身体也没有人格,是的,一种没有人的人格,而每张唱片都有无数这样的痕迹,来自另一个世界,每次播放时你都会与它们相遇。我从来弄不清楚,当音乐掌控我时究竟是什么掌控了我,我只知道我始终对它怀着渴望。

此外,是它让我成了有头有脸的人,这一点毫无疑问。正是因为音乐,我成了某个站在最前沿的人,某个你不得不钦佩的人,诚然,这与你对音乐人的钦佩不可同日而语,但作为听者,我是排头兵。在北方这儿不会有人看到这一点,在克里斯蒂安桑我也难觅知音,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能看到并欣赏它。我也要跻身其中。

我特意花了些时间来整理唱片,以增强每一张给我留下的印象,以后要是有谁翻看它们,八成还会意外地引起新的联想,然后我走下山,到商店买了些啤酒,外加一份现成的冷冻餐,卡邦拿意粉。另外,我还买了一个芜菁甘蓝、一棵花椰菜、一些苹果和李子,还有一串葡萄,这些东西我打算明天用在三年级和四年级的科学课上,借以展现宇宙的壮丽图景,这个想法是前一天浏览教学大纲时冒出来的。

到家后,我把现成的食物放进微波炉一热,便直接拿到厨房桌面的铝托盘上开吃,吃完了,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日报》。吃饱喝足,我便躺到床上,休息了一个小时。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内景,很长一段时间走马灯似的,在我意识里闪过,最后我睡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后,我被门铃叫醒。我不知道谁来了,反正谁来都会按门铃,所以我带着睡意和焦虑,赶快穿过房间去开门。

我班上的三个女孩站在门外。头一个是安德烈娅,肆无忌惮地笑着,问她们能不能进来,第二个是维维安,咯咯直乐,脸上飞起了红晕,第三个是莉韦,透过又大厚又厚的眼镜片,直愣愣地盯着我。

“当然,”我说,“进来吧,都进来!”

她们走进客厅时,像其他来客一样环顾四周。她们站在那儿,紧贴在一起,挤呀,推呀,吃吃地笑着,个个粉面羞红。

“坐,坐!”我说着朝沙发的方向点点头。

她们照我说的坐下了。

“嗯,”我说,“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就是想过来看看。挺无聊的,你知道吧。”安德烈娅说。

她是个小头头吗?在学校还真没看出来。

“这儿没什么可做的。”维维安说。

“啥都没有。”莉韦说。

“是,好像能做的是不太多,”我说,“可惜这里发生的事情也不是很多。”

“嗯,这就一破洞。”安德烈娅说。

“你说我家?”我说。

她脸红到了脖子。

“不是啦,你这傻瓜。我们村!”她说。

“我念完九年级就离开这儿。”维维安说。

“我也是。”莉韦说。

“你老是我做什么你做什么。”维维安说。

“是吗?那又怎样?”

“是吗?那又怎样?”维维安模仿得惟妙惟肖,连莉韦脸上小小的抽搐都没放过,就在她眼镜下方,在鼻子上连续出现的两道皱褶。

“讨厌!”莉韦说。

“你才十六岁,在离开村子这件事上,你还不能独是独非。”我看着维维安说,她微笑着垂下眼帘。

“你讲话好 奇怪 ,卡尔·奥韦,”安德烈娅说,“独是独非是什么意思?”

她直接叫出我的名字,让我一时措手不及,又因为讲话的人就是安德烈娅,所以我正看着她,听她冷不丁这么一叫,我一下子脸红心跳,不由得低下了头。

“就是一个人说了算。”我抬起头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她说,假装因为无聊而直不起腰。另外两个女生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笑。

“我觉得你们有很多东西要学,”我说,“好在我来了。”

“我就免了,”安德烈娅说,“我知道我需要知道的一切。”

“除了开车。”维维安说。

“我会开车!”安德烈娅说。

“你是会,但人家不让你开。我是这意思。”

短暂的沉默。我对她们微笑,却明显掩饰不了一种屈尊俯就的做派,因为安德烈娅眯起眼睛说道:“顺便说一下,我们已经十三岁了。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在想什么,我们不是小屁孩了。”

我哈哈大笑。

“我为什么要这么想?你们上七年级,这我知道。我还记得自己上七年级时的感受呢。”

“什么感受?”

“开始上中学了呗。毕竟今天是你们中学第一天。”

“这个我们当然知道,”维维安说,“嗯,也许这比六年级还要无聊。”

门铃响了。三个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我起身走过去,打开门。

是尼尔斯·埃里克。

“你好,”他说,“你要不要给一位老同事来杯咖啡?”

“你不想喝啤酒吗?”

他抬起眉毛,好奇地,或者说怀疑地看着我。

“不用了,谢谢。我随后得开车。还是小心为妙。”

“进来吧。”我说。

他在客厅中间停下时,三个女孩一起盯着他。

“所以这就是你们晚上出来闲逛的地方喽。”他说。

“她们没去过你家吗?”我问。

他摇了摇头。

“但今天下午有几个四年级的来了。我正在煎鱼饼。”

“我们只是太无聊了。”莉韦说。

另外两人狠狠瞪了她一眼。然后她们站起身。

“嗯呢,”安德烈娅说,“我们得走了。”

“再见,”我说,“改天再来!”

“回见!”维维安在门厅里说,随后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尼尔斯·埃里克笑了一下。没过多久,我们就看到她们磨磨蹭蹭地下山,往商店的方向去了。

“可怜的小孩,”我说,“如果业余时间只能去拜访老师,那她们肯定绝望死了。”

“见到她们你还挺激动的?”尼尔斯·埃里克说。

“你不激动对吧?”我说。

“对,我是不激动。”他说完长出了一口气,“我要开车出去兜兜风,卡尔·奥韦,你去不去?”

“去哪儿?”

他耸了耸肩。

“也许是峡湾对面?要不赫勒维卡?”

“去赫勒维卡我就去,”我说,“反正峡湾对面咱们从这儿就能看见。”

原来尼尔斯·埃里克是户外活动爱好者。他说他就是因为自然景色,才申请来这儿工作的,还带了帐篷和睡袋,打算每个周末都去徒步。我想不想跟他一起去?

“不是每个周末都去。”他笑着补充说,此时我们开着他的黄色小汽车,正以蜗牛般的速度,沿着峡湾向前行驶。

“不太对我的路子,”我说,“我看我还是算了吧。”

他点点头。

“我也是这么想的。”他说,“话说回来,是什么让你这样的城市滑头跑到北边来的?”

“我想写东西。”我说。

“写东西?”他说,“写什么东西?填表?写求职信?写便签提醒自己别忘事?写信?给电台节目写打油诗?写读后感?”

“我正在写短篇小说。”我说。

“短篇小说!”他说,“文学大赛里的一级方程式!”

“有这种说法吗?”我说。

“没有,”他大笑着说,“没那回事。我记得他们这么形容 来着。绝技诗人 ,你知道的。其中一位说过这样的话。”

我不知道,但什么也没说。

“不过你仍然可以跟我一块出去走走,对不对?反正就几个周末。离这儿一个小时,就有一块棒极了的自然保护区。”

“我看不行。如果我还能写出点儿东西的话,那我必须工作。”

“可是大自然,伙计!上帝美妙的创造!那么多颜色!那么多植物!这才是你要写的东西!”

我嘲弄地大笑起来。

“我不相信大自然,”我说,“那是陈词滥调。”

“那你要写什么?”

我耸耸肩。

“我刚刚开始。不过如果你想的话,你可以看看。”

“求之不得!”

“那我明天带过来。”

我们晚上八点左右回到村里。亮如白昼。海上的天空无比壮丽,我站在门廊前,足足眺望了几分钟才进门。天上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可我觉得它温和友善,仿佛希望下界的人一切如意。莫非因为这些山在它眼里是如此的冷酷和贫瘠?

吃过晚饭,我点了一支烟,边喝茶,边看学生们的作业。

俺叫维维安,俺今年十三岁。俺住在一个名叫霍菲尤的村庄。俺在这里很开心。俺有一个姐姐叫丽芙。爸爸系渔夫,妈妈系主妇。俺最好的朋友叫安德烈娅。俺们一起做很多事。学校很无聊。俺们有时去鱼厂工作。俺们割鳕鱼舌。有钱俺要买立体声唱机。

这么说丽芙和维维安是姊妹俩!

不知怎么回事,这篇作文让我精神为之一振。在她笨拙的文字里,有某种东西打动了我。也许是她的坦率?

我决定对文字不加改正。那样做太让人泄气了,于是我用红笔在下面写了一句评语:

写得很好,维维安!但要记住写“我”不写“俺”,写“是”不写“系”。

我接着看下一本练习册。

我叫安德烈娅。我是个十三岁的女孩,我住在挪威北部一座岛上离陆地最远的那一端。我有一个十岁的弟弟和一个五岁的妹妹。爸爸打鱼,妈妈在家带卡米拉。我喜欢听音乐看电影。我最喜欢《冠军》。我也喜欢跟我的朋友维维安和希尔德贡和莉韦一起在村里闲逛。这里有点儿无聊,但是等我们长大能去参加派队 时一定不会这么没劲!

我本以为安德烈娅和维维安是同一类型,要是在不同的场合分别看见她们俩,我还真分不清谁是谁,但透过她们的作业,我能看出相当大的差别,或者只是其中一个更善于用文字表达自己?

我在安德烈娅的练习册上写了类似的评语,读完最后三篇作文,它们的水平都在前两篇之间,每一篇我都写了评语,把这堆本子塞进我的包里,放一首劳埃德·科尔(Lloyd Cole)的《我的包》(“My Bag”),远眺村庄,任由音乐让我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慢慢地,我跟着音乐动起来了,先是动动胳膊,动动脚,然后—我已经关了灯,免得下面有人看见,然后我跳起舞来了,闭着眼睛,大声地欢唱。

那天晚上我遗精了。快感的波浪包裹着我,带我浮向水面,我不想去那儿,哪怕付出任何代价。我也没去那儿,因为不等我恢复意识,模模糊糊地认识到我是谁,我又是多么幸福,遗精就成了现实。我重又滑入黑暗而沉重的睡眠,在那里一直停留到闹钟响起,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洒满阳光的房间,还有浸在粘稠精液里的内裤。

起初我感到内疚。天知道我梦到了什么。接着,当我记起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时,胸闷气短的感觉一下子又出现了。我站起来走进浴室,告诉自己没什么好紧张的,班级很小,学生都是孩子,可是没用,感觉好像我必须要走上舞台,却一句台词都不知道。我试图找回此前那种美好的心情,重拾制作演示课件时的快乐,享受老师这一角色带来的新感觉,还有看到学生时的欣喜,计划做些什么来帮助他们时的兴奋,但是当我站在水蒸气里,擦干身体的时候,这一切统统消失了,因为我不是老师,我甚至算不上成年人,我只是个荒唐的少年,对一切事都一无所知。

“见鬼呀!”我喊道。用毛巾抹去镜子上的冷凝水,借着玻璃再次蒙上水气之前的几秒钟,端详了一下自己的脸。

我看上去真棒。

这终归是有意义的。

临出门前,我剪掉了脖子后面留的长发。现在头发在脑瓜顶上立了厚厚的一层,也许有三厘米高,到太阳穴和脖子逐渐减薄。左耳挂了个十字架。

我笑了。

牙齿洁白平整,眼里闪着光,我乐于见到自己这副模样,可它随即变成了难以置信的自取其辱,一个人微笑着,简直就是在冲镜子里的自己挤眉弄眼,我再次觉得胸闷气短。

真见鬼。

我穿上蓝龟之梦(Dream of the Blue Turtles)圆领衫、黑色的李维斯牛仔裤和白色短筒袜,站在镜子前,交替试穿绿色的军用薄夹克和蓝色的工装布外套,最后选了前一件,戴上贝雷帽看看,不搭,于是两分钟后,我便光着脑袋,提着一个白色的阿里牌咖啡的袋子,里面装满了书本和材料,快步走向山上的学校。

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所有课都放在一起上,一共十二名学生,五个女孩,七个男孩。看上去人数还要多一些,他们总是在四处游荡、跑动和叫嚷,从来都不安安静静地坐着。等他们终于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也是腿扭到这边,胳膊拧到那边,他们的注意力好像狂躁不安的狗,忽左忽右,一刻不停地乱动。

他们以前没上过我的课,对我只是听说,远远地看见过,所以当我出现在他们这一片时,所有的目光都紧随着我。

我笑了笑,把袋子放到讲桌上。

“你那里面有什么?”他们当中有人问道,“你袋子装的什么?”

我看看他。白白的小狗似的皮肤,棕色的眼睛,极短的头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雷达尔。”他说。

“我叫卡尔·奥韦,”我说,“有件事,你也许可以从一开始就学会。讲话之前你得先举手。”

雷达尔举起手。

机灵鬼。

“请讲。”我说。

“你袋子里装了什么,卡尔·奥韦?”

“这是个秘密,”我说,“但你很快就会知道的。不过首先呢,我得弄清你们都叫什么。”

坐在雷达尔后面的男孩是个小不点儿,一头金发,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就他这个年龄来说,这眼睛未免有些咄咄逼人。他举起了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斯蒂格,”他说,“你严厉吗?”

“严厉?不!”我说。

“我妈说你太年轻了,不能当老师!”他一边说一边看着周围的人。

他们笑了,哄堂大笑。

“怎么说我也比你大!”我说,“所以我觉得不会有问题的。”

“为什么你耳朵上有个十字架?”雷达尔问,“你是基督徒吗?”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举手的事?”

“哎哟!”他笑着说,然后举起了手。

“不,我不是基督徒,”我说,“我是无神论者。”

“那是什么?”雷达尔问。

“你的手呢?手哪儿去了?”

“噢!”

“无神论者就是不相信上帝的人,”我说,“但现在你们得把名字告诉我。咱们从那边最后一个开始吧。”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维贝克

肯内特

苏珊

斯蒂格

雷达尔

洛维莎

梅兰妮

斯特韦

恩勒

斯泰因—英厄

海伦妮

他们中有些人我立刻对上了号,从现在起肯定能记住他们了—那个从五官到身体和穿着打扮都像洋娃娃一样的漂亮女生,那个圆脸的男生,那个好像怒冲冲的小不点儿,那个目光暖人的大脑袋男孩,那个老是叽里呱啦的男孩,那个扎着马尾辫、看上去格外懂事和明理的金发女孩—其他孩子模模糊糊的,表露得太少,我脑子里一下子还装不下那么多。

“这么说,你们是三年级和四年级喽!”我说,“你们住在哪个村?”

“霍菲尤啊!”雷达尔说。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他们。然后,有两三个反应过来,举起了手。我选了那个洋娃娃般的小家伙。

“洛维莎。”我说。

“霍菲尤。”她说。

“霍菲尤在哪个郡?”

“特罗姆斯。”

“哪个国家?”

现在所有人都举了手。我选了小胖子。

“挪威。”他说。

“哪个洲?”

“欧洲。”他说。

“很好!”我说,他笑了。

“可是我们所在的这个星球叫什么?有人知道吗?你说说,雷达尔。”

“地球?”

“对,这么说当然没错。可它还有一个名字。星球的名字。”

我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完整的地址:“霍菲尤,特罗姆斯,挪威,欧洲,特勒斯 ”,接着转过来面对他们。

“特勒斯在哪儿?”

“在太空。”斯蒂安说。

“对,”我说,“在太阳系,太阳系又属于一个星系,名叫……”

我在黑板上写下“银河系”三个字。

“你们以前听说过吗?”

“听说过!”有几个人喊道。

“对我们来说,银河系好大好大。但是比起太空的其他部分,它又好小好小。”

我看着他们。

“那你们觉得太空外面又是什么呢?”

他们一脸茫然地盯着我。

“你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吗?恩勒?”

恩勒摇了摇头。

“外面还有东西吗?”

“嗯,没有人知道,”我说,“但是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吧?肯定得有些什么吧?”

“课本上怎么说?”雷达尔问。

“什么都没说,”我说,“谁都不知道。”

“谁都不知道?”

“对。”

“那我们上课干吗?”他说。

我笑了笑。

“你们必须了解自己生活的地方。也就是宇宙。是的,我们可以把视野放得远一些。去看太空。每天晚上,你们仰起头就能看到。也可能看不到,因为你们太小了,你们早早就得上床睡觉。”

“才不是呢,我们不小了!”

“开个玩笑,”我说,“但是天黑以后,星星你们是能看到的。还有月亮和行星。你们都得了解才是。”

我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宇宙”二字。

“那好,”我说,“谁能说说,咱们太阳系都有哪些行星?”

“地球!”雷达尔说。

有人大笑。

“还有呢?”

“冥王星!”

“火星!”

“很好!”我说。看到没有更多的回答了,我便把整个太阳系画到了黑板上。

太阳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木星

土星

天王星

海王星

冥王星

“在黑板上看起来,它们好像一个挨着一个,可是行星之间,隔着非常非常远的距离。比如说,去一趟木星要花好多好多年。我想给你们看看这距离到底有多远。大家穿上外套,咱们去足球场。”

[1] “就这吧”(Dett var dett)是挪广老牌电视喜剧《弗莱克斯内斯》( Fleksnes ,1972—2002)主人公的口头禅。 cNtiBlV62FgLEdi7FipZH9wxjnMIvstt2MxcgMcIM4469Nyc8pRF/JNnsyiNB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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