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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袋
The Book-bag [1]

有些人看书是为了接受教诲,这值得表扬,有些人看书为了取乐,那也没有什么好苛责的,可还有少数人看书只是习惯使然,要我说,这就既不值得夸赞,也没有那么无辜了。我不幸就是那最后一种人。聊天久了我觉得无趣,各种游戏玩久了都会疲惫,我总听他们说,会思考的人总能从自己的想法中获得乐趣,但我自己的想法则时常枯竭。这时我就朝我的书飞奔而去,就像瘾君子冲向自己的烟枪。没什么可读的时候,“陆军海军商店” 的商品目录和布拉德肖火车时刻表 [2] 也是好的,其实这两种作品给了我很多美妙的阅读时光。有一段时间我出门必带一份二手书商的清单,读什么都不比读旧书广告更令人动心。当然了,这样读书并不比沾染毒品更理直气壮;有些了不起的大读书人,总因为自己会看书就瞧不起不识字的人,我向来疑惑他们哪来的这份傲慢。你要把眼光放得多远,才敢说读一千本书就必定胜过犁一千亩地?我们不妨就承认,阅读对于我们只是一种戒不掉的瘾。断了阅读太久,那种挠心之感,那种焦虑和烦躁,还有一页印刷品出现在眼前时那声畅快的叹息,我们都太熟悉了。有些可怜人确实成了针管和杯盏的奴隶,但我们也不要觉得自己就高他们一等。

就像瘾君子出门必然备足了那些夺命的慰藉,我没有足够的读物也不会走远。书籍在我看来实在是必需品,有时候在火车上发现同行之人居然一本书都没带,我却要为他切切实实难受好一阵。如果在外盘桓太久,出类似的问题就非同小可了。我有过教训。曾经因为疾患在爪哇的山城里滞留三个月,随身带的书早就读完了,我又不会荷兰语,只好买了一些爪哇青少年学习德语、法语的材料。应该都是些聪明的学生,所以我二十五年之后重又读起了歌德那些呆板的戏剧、拉封丹的寓言,还有拉辛的悲剧。拉辛是个温柔而精准的作家,我无比佩服,但对于一个结肠炎的病患来说,一部接一部读他的剧本实在是太辛苦。从那之后,立下规矩,只要出门就找来最大的装换洗衣物的袋子,塞到几乎收不起袋口,备好各种场景、各种心境要看的书。那个袋子分量惊人,再身强体壮的搬运工也不堪其重,走得很趔趄。海关的官员看那个袋子极为可疑,我会诚恳地担保里面除了书什么都没有,他们又会惊惧地退开。不方便的地方也有,就是你一时间欲念起来,非读某本书不可,那它必定就在书袋最深处,不把所有书都倾倒在地板上你是拿不到的。但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就永远听不到奥利芙·哈代的奇闻了。

我当时云游在马来亚,居无定所,如果有客栈或酒店,就住一两个礼拜,如果寄宿在种植园主或者地区长官的家里,不想把他们的客气当成理所应当,最多就住一两天。而此时我正好到了槟榔屿。小镇很怡人,有一家酒店我也向来住得惯,但如果不是长居,这里能做的事太少,时间走得就有些滞重了。一天早上我收到一封信,对方我也只是听过名字而已,叫马克·费瑟斯通;他在一个名为藤甲拉的地方,当时驻扎官正好告假,他是执行驻扎官。信上说,当地有一个苏丹,又马上要到“水节”,猜我大概会感兴趣,说如果愿意去他那里住几天,他会非常高兴。我发去电报,说乐意之至,第二天就搭火车去了藤甲拉。费瑟斯通在火车站接我,我目测该是三十五岁左右,又高又俊朗,脸长得刚硬、严厉,但眼睛好看。他留着一字胡,胡须看上去也很硬,眉毛浓密。乍一看,这更像是个军人,反倒不太像政府官员。他那身白色的细帆布衣服很精神,戴着白色的草帽,整套衣着在他身上透露着优雅。如此一个魁梧、健壮的男子,举手投足都很果决,却又带着些羞怯,似有些不相称。但我猜这是因为作家这一路怪人他平时很少往来,希望稍稍接触之后,能让他放松下来。

“你的 东西 我那些仆人会帮你照看的,”他说,“我们直接去俱乐部。把你钥匙给他们,回去之前他们就会帮你收拾好。”

我说我行李多,还是留在火车站好了,我只带几样特别需要的,他极力反对:

“完全没有关系,放在我那里更安全。行李总是留在身边更好。”

“那好吧。”

有个中国仆人就立在费瑟斯通手边,我把钥匙给了他,外加箱子和书袋的行李券。一辆车等在车站外面,我们坐了进去。

“你打桥牌吗?”费瑟斯通问。

“打的。”

“我还以为作家都不大打桥牌的。”

“他们确实不打,”我说,“作家普遍觉得打牌说明这人不够聪明。”

俱乐部就是一个木屋,朴素地立在那里,看着很顺眼;一个大阅览室、一间只有一张桌子的桌球房,还有小小一间牌室。我们到的时候俱乐部几乎是空的,只有一两个人在读英文周报,我们穿过房子到了网球场,有两片场地正有人打球。还有一些坐在外廊上,一边看着比赛,一边抽烟、喝着大杯饮料。费瑟斯通把我介绍给了其中一两位。光线越来越暗,很快选手就连球也看不清了。费瑟斯通问一个刚刚引荐给我的人,愿不愿意打一盘桥牌;他同意了。费瑟斯通转了一圈找第四个人,看到一位男士似乎坐得略有些远,之前没和大家多说话,但还是走了过去。他们聊了几句,一起走了过来,我们四人又一同进了牌室。那天的牌打得很高兴。临时凑起的牌友我并没有多留意,他们请我喝了酒,我也暂时成了俱乐部的会员,回请了他们。这里的酒分量都不大,四分之一杯的威士忌,我们打了两个小时的牌,谁也没有小气,但摄入的酒精并未过量。时间也晚了,大家同意接下来是最后一盘,我们把威士忌换成了苦琴酒。牌局结束,费瑟斯通让人来结账,彼此的输赢也都记下了。一个人说道:

“行了,我得走了。”

“回种植园?”费瑟斯通问道。

“对,”他点点头,又转向我,“你明天还过来吗?”

“希望如此。”

他走了出去。

“我要去找我太太了,准备回去吃饭。”另一个人说道。

“我们大概也要走了。”费瑟斯通说。

“我随时可以走。”我说道。

我们上了车,开往他的住处。路程有些长,黑暗中看不清外面有什么,但很快我意识到我们开在一条很陡的山路上。车停在驻扎官府邸门外。

这是一个寻常的傍晚,它给你的愉悦中不带一丝兴奋。这样的夜晚我经历过太多了,料到它不会在我记忆中留下任何痕迹。

我跟着费瑟斯通进了他的客厅。客厅也很舒适,但略显普通。有一张圈型扶手椅,盖着色彩艳丽的印花装饰布,墙上挂满装好镜框的相片;桌子上乱七八糟全是报纸、杂志和政府公文,还有烟斗,黄罐子里装的是纵切烟叶的卷烟,粉红罐子里是烟草。一排书架,上面书很多,堆得不太整齐,书籍上的污迹有些是因为潮湿,有些是白蚁的肆虐。费瑟斯通把我领到了我的房间,出去的时候问我:

“一会儿喝杯苦琴酒吧,给你十分钟够吗?”

“绰绰有余。”我说。

我洗了个澡,换好衣服下楼。费瑟斯通比我快,先到了,听到我下木楼梯的脚步声,已经在调酒。我们吃饭。我们聊天。他请我来是参加节庆的,那是后天的事,不过费瑟斯通说他已经安排好在那之前苏丹会接见我。

“那家伙还挺有意思,”他说,“还有那宫殿,不少人觉得挺好看的。”

吃完饭我们又聊了一小会儿,费瑟斯通放起了留声机,我们读了会儿从英国刚送来的最近的画报,然后就回房睡觉了。费瑟斯通来我房间确保我不缺什么东西。

“你应该没带着书吧?”他说。“我已经没书读了。”

“书?”我喊起来。

我指了指我的书袋,它直立在地板上,凸起的地方有些怪异,像喝醉了酒的驼背妖精。

“你这里面藏着的是书?我以为是脏衣服、行军床之类的。有什么书能借我吗?”

“你可以自己找。”

费瑟斯通的仆人已经把袋口解开了,但大概是被袋口展露的景象惊呆,就没有再去管它。我经验丰富,知道怎么取书。我把袋子放倒,抓住皮质的底部往后退,袋子就被抽离了,只留下一大堆书像条河一样泼在地上。费瑟斯通目瞪口呆。

“你难道真的带着这么多书旅行吗?天呐,你可真是轻装简行啊!”

他弯腰翻看封面,飞快地读着书名。这里什么书都有。诗歌、小说、哲学、研究和评论(他们说关于书的书最是没有意义,但至少读起来很畅快)、传记、历史;有些书是生病时候读的,有些书是你心思敏锐、想要鏖战一番时读的;有些书你多年来一直想读,但在家的日子过得匆忙,从来就没找出时间;有些书是海上读的,有些书适合坐着商船在狭窄的水道中迂回前行,有些则适合狂风骤雨,整个舱房都最好吱呀作响,而你要把自己塞好在上下铺之间才不会掉出来;有些书只凭借长度入选,因为有时候探险、考察走得不远,你不能带太多东西;还有些书是你其他书都读不进去的时候备用的。最后费瑟斯通选了一本最近才出的拜伦传记。

“啊,还有这书,”他说,“之前看过一篇关于它的书评。”

“听说写得非常好,”我回答,“我还没有读。”

“我能拿走吗?至少今晚够看了。”

“当然了,喜欢都可以拿。”

“啊,不用,这一本就够了。那好,晚安,早餐是在八点半。”

第二天早上下楼,他的仆人领班告诉我,费瑟斯通六点就去工作了,马上回来。等他的时候我浏览了一下他的书架。

“发现你关于桥牌的藏书很壮观啊。”一起坐下来吃早饭的时候我说道。

“是,只要有书出来我就买。很热衷。”

“昨天那位朋友牌打得不错。”

“哪个?哈代吗?”

“不知道名字,不是后来要去找他太太那位,另外一个。”

“是,那就是哈代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喊上了他。俱乐部他并不常来。”

“那我希望他今晚会来。”

“我可不抱太大期望,他的种植园在三十英里开外,为了一盘桥牌是有些太奔波了。”

“他结婚了吗?”

“没有。啊,应该说结了,但他妻子在英格兰。”

“这些大男人要独自生活在种植园里,确实是够孤单的。”

“他比很多人会好些,哈代本来就不太喜欢见人,要我说,他就是在伦敦也会一样孤单的。”

费瑟斯通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在我听来突然有些异样,若真要形容,我只能说像百叶窗突然合上了一样。他似乎突然与我拉开了一段距离。就如同一个人夜里在街上走,有个窗户灯光明亮,他停下脚步,看到里面是个温馨的房间,忽然就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拉下了窗帘。他平时说话都会目光坦荡地看着对方的眼睛,现在却故意不看我,脸上似乎可以辨认出痛苦的神色,刚刚有片刻间他的脸被什么拉扯了一下,就像神经痛一样,应该不只是我的臆想。我想不到该说什么,费瑟斯通也沉默了。我意识到他的想法已经从我以及我们刚刚的对话中撤离,到了一个我无从知晓的地方。又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叹了口气,的确轻微,但确凿无疑,又似乎强行让自己打起精神。

“吃完早餐我就直接去办公室了,”他说,“你准备怎么打发时间啊?”

“哦,不用担心我,就到处闲逛吧。准备散步去镇子上看一看。”

“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

“那就更好了。景点我早就看厌了。”

只是我后来发现,费瑟斯通的外廊已足够我一上午身心愉悦了,在马来联邦走了很多地方,没有一处景致比这里望出去的更为迷人。驻扎官的宅子建在山顶,大花园修得用心,那些巨树让人觉得像是到了英国的公园里。这里有宽阔的草坪,一些又黑又瘦的泰米尔人在修剪,认真挥舞镰刀的动作很优美。再往山下去,就是茂密的雨林了,一直延伸到河岸。那是一条蜿蜒的大河,水流很急,从河对岸一直到视线可及之处,都是藤甲拉连绵的青山。眼前的草坪太精致了,英国风情浓到突兀,又连着狂野的雨林,这种对比给人愉悦,引人遐思。我只是闲坐、阅读、抽烟。我这一行有一个本分,就是对人有好奇心,我问自己,费瑟斯通日复一日面对着这样的景致生活,感受宁谧之中颤动着的深邃幽暗的力量,他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这片风光的种种变化他都是熟悉的。清晨河上雾霭蒸腾,一切都罩上了厚厚的一层鬼气,中午时到处是光彩夺目,最后暮色偷偷从雨林中匍匐而出,像是军队小心地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推进,但很快就吞没了绿色的草坪、一棵棵大树上的花和生怕被人忽略的肉桂,于是夜也就静默下来了。这样的情境既温柔,又带着一股阴森和险恶,自然会作用在他的心神和寂寞之上,我只疑惑,在他不自知的时候,是否已经被赋予了某种神秘的特质,于是平日的生活——一个能干的长官、运动家、好伙伴——是否有时在他看来就显得虚幻了呢?我对自己的胡思乱想也只是一笑,至少昨晚聊天时我没有听出来任何灵魂的骚动,只觉得他是个好相处的正派人。他在牛津上学,是伦敦一家高档俱乐部的会员,对社会阶层似乎非常看重。费瑟斯通是位绅士,人生至此,平时相处的英国人社会地位都不如他,这一点他或多或少是知觉的。餐厅里放着各式各样的银杯,显然他是个运动好手,网球和桌球都擅长,放假回国的时候会去打猎,他很费心地不让体重上涨,平时饮食控制得特别仔细。他聊了很多退休之后要做的事,热切地盼着乡间绅士的日子:在莱斯特郡找一幢小房子,养几条猎犬,还得有几个会打桥牌的邻居。他本就有一点自己的积蓄,到时还能拿到养老金。但此时此刻他工作还是很卖力的,不说成就傲人,至少事事都处置得当,我毫不怀疑他的长官对他都非常放心。这种规格的英国人我太熟悉了,引不起多少兴趣,就像一本写得用心、真诚的小说,行文也甚是精准,但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你总觉得以前都读过,只是意兴阑珊地翻着书页,很清楚这个故事不会有什么意外,作者也营造不出让你心跳加速的段落。

但人类是不可捉摸的,谁要说他拿得准一个人能做出什么,做不出什么,那么他就是个傻子。

费瑟斯通下午带我去见了苏丹。接待我们的是他一个儿子,当了父亲的助手,是个脸上挂着微笑的羞涩的年轻人。上半身一件挺括的蓝西装,但腰间围着一条莎笼 ,黄底白花的式样,脑袋上戴着一顶非斯帽 ,鞋子是圆圆的美国风格。宫殿是照摩尔人的风格建的,像个过家家的玩具被放大了,又被刷成了明亮的黄色,据说是他们皇室的颜色。我们被领进了一个巨大的房间,配的家具是那些你会在英国海滨的寄宿舍里看到的,不过椅子上都铺了黄色的绸布。地板上是布鲁塞尔地毯 ,墙上挂着不少相片,都是苏丹参加国家活动时的留影,镀金的相框显得特别奢华。房间摆了个柜子,里面收集着数不胜数的水果,每一个都是钩针编织品。这时苏丹进来了,身后跟着好几个随从。大概五十岁上下,矮胖,一件短袖束腰上衣,黄白相间的大格子,下半身穿的是裤子,但腰间又围了一条非常好看的黄色莎笼,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非斯帽。他那双英俊的眼睛又大又和气,请我们喝咖啡,吃很甜的蛋糕,抽方头雪茄。因为苏丹健谈,聊天也不吃力,他跟我说他从来没进过戏院,也没有打过牌,因为他的信仰很虔诚,而且他有四个妻子,二十四个孩子。他要把自己的时间平均分配给四个妻子,因为这是最基本的伦理,但这似乎又是他人生通往幸福的唯一妨碍。他说跟这个妻子待一小时,好比一个月,跟另一个待一小时,又像五分钟。我说关于时间,爱因斯坦教授——该提他还是伯格森?——也发表过类似看法,而且他的那些理论世人都还没完全想明白。我们没坐多久就告辞了,苏丹送了我好几根马六甲白藤做的手杖,都精美极了。

晚上我们去了俱乐部,那天跟我们打过牌的其中一人,看我们进门就站了起来。

“准备好来一盘了吗?”他问。

“第四个人呢?”我问。

“啊,这儿有好几位就等着你喊他们打牌。”

“昨天跟我们一起打的那一位呢?”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

“哈代吗?他不在。”

“等他太浪费时间了。”费瑟斯通说。

“他极少到俱乐部来,昨晚看到他我都有些意外。”

他们说的话都极寻常,但说不上为什么,我总觉得古怪,好像这两人都很尴尬。哈代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甚至不记得他的长相,那不过就是凑起牌局的第四个人而已。我感觉他们对哈代有意见,但这也不关我的事,跟此时加入我们的这位朋友打牌也很好。和昨天相比,今天的气氛要欢快得多了,大家隔着桌子开了彼此不少玩笑,不时响起欢笑声,打出的牌也不如昨日认真。也不知是偶然有外人来打牌,第二天他们才更放松了一些,还是昨天因为哈代在场,那两个人才觉得局促。八点半牌局散了,我和费瑟斯通回他的宅子吃饭。

用过晚餐,我们懒懒地坐在扶手椅中,抽着方头雪茄。不知为什么我们的对话一直很滞涩,我试了很多话题,但没有一个能引起费瑟斯通的谈兴。我甚至开始认为他过去二十四小时已经把话都说完了。我也灰心地陷入沉默。寂静不断延伸,又出于我说不上来的缘由,我隐隐觉得这无声之中像是别有含义,只是我捕捉不到而已。我有些不太自在,那种感觉想必大家都有过,就是一个人坐在某个空房间里,但总觉得这里不止我一个人。很快我意识到费瑟斯通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我坐在一盏台灯边,他在暗处,所以费瑟斯通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不到。他那双眼睛本就又大又亮,在冥暗中发出冷冷的光,就像靴子上新换的扣子会反光一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看我,我扫了他一眼,他的目光还是死死地定在我身上,但被我捕捉到了一丝笑意。

“你昨晚给我的那本书挺有意思。”他突然开口道。我不得不说他的嗓音在我听来并不自然,好像那几个字是从喉咙里被顶出来的。

“哦,《拜伦传》吗?”我随意答道。“你难道已经看完了?”

“看了不少,昨晚一直读到三点。”

“我听说这本传记水准很不错。只是我对拜伦也没有那么感兴趣,这个人有不少太过二流的东西,简直让人不舒服。”

“他和他姐姐的事,你觉得背后的真相如何?”

“阿古斯塔·李吗?不是特别了解。《阿斯塔蒂》 [3] 我就没有读过。”

“你觉得他们是真的深爱对方吗?”

“应该是吧,她是拜伦唯一真正爱过的女子,这不是普遍接受的说法吗?”

“你能理解吗?”

“无法真正理解。我也不会为这样的事感到震惊,只是很不合常理。或许‘不合常理’这个词用得不好,只是我想不通其中的道理罢了。要让这样的事发生总得需要一种心境,可我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那是种怎样的状态。你知道,作者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就是靠这样的设身处地,用他们的心去感受。”

我知道这几句话也是说得不明不白,这是一种感触、一种下意识的心理活动、一种体验,这对于我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只是从来都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述。可我继续说道:

“当然他们只是同父异母,熟识杀死爱情是有道理的,那照理说熟识也不会让爱情发生。两个人若是青梅竹马的老相识,或者每日朝夕相对,我想象不出那个让爱情发生的火花要从哪里来。他们很可能因为喜欢彼此而走得越来越近,但喜欢和爱是完全相对的两种东西,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喜欢离情爱更遥远。”

这时我勉强辨认出这位主人的脸上闪过一丝微笑,昏暗中只看得清脸的轮廓,本来他表情沉重,我甚至觉得有些阴郁。

“你只相信一见钟情吗?”

“大概是吧,但得加一条,就是很多人可能彼此碰到了二十回,却没有‘看见’对方。‘看见’有主动的一面,也有被动的一面。平日里见到的大多数人对我们都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调动自己去好好看他们,而只是承受他们留下的印象而已。”

“啊,但我们不也经常听说这样的事吗——一男一女认识了很多年,本来对方是死是活都无所谓的两个人,突然就跑去结了一个婚,这你又如何解释呢?”

“好吧,如果你非要这么蛮横地逼我讲逻辑,不能前后矛盾,我只好指出他们的爱是另外一种。说到底,人结婚不只是因为激情,甚至激情就不算是个好的理由。两个人结婚可能是因为孤单,可能因为他们是好朋友,可能只是为了利益和方便。刚才我的确说过喜欢是爱的天敌,但我并不否认没有爱的时候,喜欢是很好的替代品。很可能为了喜欢而结的婚是最幸福的婚姻。”

“你怎么看蒂姆·哈代这个人?”

他突然抛出这么一个问题让我有些意外,似乎跟我们此时的对话毫无关联。

“我都没有怎么看他,更谈不上什么看法了。他好像人挺好的。为什么这么问?”

“你觉得他跟其他人完全没什么两样吗?”

“是啊,他有什么特异之处吗?要是你早些问,我就会多观察他几下了。”

“他话很少,对吧?的确,要是对他一无所知,大概是不会多留意他的。”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哈代的模样。打牌的时候只有一点引起过我的注意,就是他的手很精致;当时我不经意间在想,这可不像是种植园主的手。至于种植园主为什么非要长一双特别的手我就没有费心多想了。哈代的手偏大,但长得很匀称,手指特别长,指甲的形状也颇为好看。这样一双手既有男子气概,却不同寻常地透露着细腻。这些我也只是偶然留意,没有多想;作家经年累月的习惯已成了某种本能,储存了某些印象,自己都未必知道。当然了,这些印象有时未必跟实情相符,比如你潜意识里记得一位女士,深色皮肤、膀大腰圆,还长着一对牛眼睛,但实际上她很瘦小,肤色也平平无奇。这种误差并不要紧,印象或许比冷冷的事实更接近真相。现在,想从我意识深处唤起那个男人的形象,弥漫着似是而非之感。他的脸刮得很干净,虽是椭圆脸,又非常的瘦,多年被热带阳光曝晒,棕褐色的皮肤下似乎依然显得苍白。他的五官是朦胧的,圆圆的下巴似乎透露着半分软弱,但这也不知是记忆还是我此刻的想象。棕色的头发开始变灰白,但还是很浓密,有一绺长头发不停从额前落下,他就习惯性地用手把头发捋回去。一双棕色的大眼睛,眼神和善,或许带着一丝忧伤,有一种慢慢化开的柔和,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喜欢的。

费瑟斯通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道:

“这么多年之后在这里又重新见到蒂姆·哈代我也很意外,但在马来联邦就是这样,大家都漂泊不定,多年前在马来别的地方认识的人,突然又在新的落脚地见到了。最早认识蒂姆是在西步库附近,你去过那儿吗?”

“没有,西步库在哪里?”

“哦,在北边,靠近暹罗 。旅行是不用去的,跟马来其他所有地方都一样,但住着很舒服。有个很热闹的小俱乐部,里面的人都不错,校长、警局局长、医生、神父,还有政府派来的工程师,你也知道,就是常见的那些人。还有几个种植园主,三四个女人。我之前几乎没干过别的工作,到那里当了地方长官助理。蒂姆·哈代的种植园在二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他跟自己的姐姐住在一起,姐弟俩有些钱,就把园子买下来了。那时候橡胶红火,他也赚了不少钱。我跟哈代很投缘,其实跟种植园主交往就是碰运气,有些家伙很好相处,只不过他们不算……”他在找一个听上去不那么势利的说法。“实话说,在国内的话,你应该平时很少会跟他们往来。但蒂姆和奥利芙跟我们属于同一个阶层,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奥利芙就是他姐姐?”

“是的,他们有一段不太幸福的过往,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父母就分开了,奥利芙跟了母亲,蒂姆跟着父亲。他们是西南部的人,蒂姆去了克里夫顿 上学,只在放假的时候回家。他父亲是个退役海军,住在福伊 。但奥利芙跟着母亲去了意大利,在佛罗伦萨上的学,说一口无可挑剔的意大利语,法语也一样好。那些年蒂姆和奥利芙从来没有见过对方,但时常彼此写信。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非常亲近。那家人分开之前,具体情况当然无法确知,但据我了解,还是非常动荡的,各种吵闹争执,你也知道夫妻没法共同生活的时候是什么样,所以父母对他们干涉很少,姐弟俩只能靠自己。后来哈代太太去世了,奥利芙回英格兰父亲那里,当时她十八岁,蒂姆十七岁。一年之后战争爆发,蒂姆参了军,父亲五十多岁,在朴茨茅斯 找了一份工作。他们说老哈代生活不加节制,喝酒又凶,战争还没结束身体垮了,病了很久,没有救回来。他们那个家族非常古老,但传到这时凋零殆尽,姐弟俩似乎没有别的亲戚了,只是在多塞特郡 有一幢漂亮的老房子,在他们家传了很多代,但传到蒂姆这一代,始终没钱住进去,就一直外租着。那些照片我还有印象,就是一个绅士的宅邸,灰色的石墙,窗户上有窗棂,很气派,大门上刻着纹章。他们最宏伟的畅想便是赚到足够的钱,可以住进那个宅子。以前他们时常会聊起这个计划,言谈间就好像他们都不会结婚一样,就好像他们早就认定了会永远待在一起。这样说起来确实有意思,因为那时候他们还年轻得很。”

“那时候他们多大?”我问。

“他大概二十五六的样子,姐姐反正就大一岁。我刚到西步库的时候他们对我真是太客气了,应该是刚见面就对我很有好感。你知道,跟其他大多数人相比,我们三个更相像一些。每次我们三个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想他俩是开心的,因为本来他们不太受欢迎。”

“为什么不受欢迎?”我问。

“他们不是热络的人,你总觉得与其跟大家见面,他们更想姐弟俩独处。不知道你之前有没有留意,大家不喜欢这样的人,如果他们觉得你没有他们也可以过得很好,就会讨厌你。”

“做人真是麻烦,是吧?”我问。

“而且蒂姆的种植园是他自己的,不用听命于任何人,还有自己的收入,这也让其他种植园主心生怨愤。他们只能忍受自己那部老爷福特,而蒂姆那辆车才叫车。他们姐弟来俱乐部的时候非常和善,也会参加网球赛之类的活动,但你一直就有那种感觉,可以回家了,才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他们也去别人家聚餐,一言一行都很得体,但很显然如果聚会取消的话他们也不会介意的。道理上你也很难怪他们。不知道你去过几个种植园主的家里,确实待着有些难受。很多粗制滥造的家具、银质的装饰品,还有虎皮。而且食物也难以下咽。而哈代家的那个木屋就像样多了,里面也没有什么奢华的东西,只是像个家的样子,让人舒服、放松。进了他们的客厅就像到了英格兰的乡间别墅。你会感觉这个屋子里每样东西对他们都有意义,已经陪伴了主人很久。待在那样的屋子的确是很开心的。哈代家的木屋就在他们种植园的中心,但正好建在一座小山的山顶,视线从橡胶林上方可以望见远处的海。奥利芙为自家的花园花了大心思,那真的是美不胜收;之前绝想不到美人蕉还能种成那样。那时候我经常在他们家里过周末。去海边只要开半个小时的车,我们就带着午餐去那边游泳;哈代还在那儿停着一条小帆船,可以扬帆出海。那些日子太畅快了,以前我从没想到还能这样尽情地玩乐。那片海滩风光很美,常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氛围。到了晚上我们玩纸牌接龙、下象棋,听留声机。饭菜也棒极了,跟我们平时吃的大不相同。奥利芙教会了厨师各种各样的意大利美食,像是通心粉、烩饭、土豆球之类的东西。我忍不住妒忌他们的生活,那么惬意和平静,他们有时会聊起,等这里的生活结束,最终回英格兰要做这些那些事情,我总提醒他们不要后悔。

“‘我们在这里的确过得很开心。’奥利芙会这样说。

“她看蒂姆的方式有些特别,就是隔着她的长睫毛,不急不慢地将目光斜斜地扫向蒂姆,我一直觉得那个神态很可爱。

“这姐弟俩在自己家跟在外面很不一样。在那个木屋里,他们是如此的随和又热情,我只能说,跟所有人一样,我们都喜欢去那里做客。哈代姐弟也经常邀请客人过去,而且很有待客的天赋,他们能让你完全放松下来。那的确是个有幸福氛围的家,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他们姐弟是那么亲近,这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尽管大家喜欢说他们清高、自我中心,但也都被他们的姐弟情深所感动。有人说过,哈代姐弟比夫妻都更和睦;其实我们也都见过有些夫妻过得如何,所以自然而然会认为若是真要跟他们姐弟间的情谊相比,大多数婚姻都像是玩笑。蒂姆和奥利芙似乎经常同时冒出一样的想法。两人之间有些小笑话别人听不懂,但他们自己笑得像两个小孩。他们总是在取悦对方、互相体贴,而且又是那么开心、满足,说真的,跟他们稍微待久一些……怎么说呢,就是所谓的澡雪精神吧,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在那个木屋里住了几天,离开的时候你觉得自己吸收了他们的心平气和,他们朴素的欢乐,就好像你的灵魂被清凉的水洗过一般,有种奇妙的被净化了的感觉。”

听费瑟斯通如此动感情很不寻常。他穿的那件白色的外套时髦极了,准确的名称他们叫“冻屁股 ”,看上去是那么讲究,胡须精心修剪过,浓密的鬈发也梳得仔细,于是这些浮夸的辞藻从他嘴里说出来,让人听着有些尴尬,但我意识到这的确是他心底的感受,只是表述起来没有那么娴熟。

“奥利芙·哈代是怎么样一个人?”我问道。

“我可以给你看,这里存了她很多快照。”

他站起来去书架上取了一本大相册,拿来递给我。这样的相册很常见,有的是看不出感情和意义的群体照,还有些是单人肖像照,也很少把主角拍得好看。照片里的人一般都穿着泳衣,或者短裤,或者网球服,表情时常是扭曲的,要么是因为阳光太耀眼,要么就是笑得太开心。哈代我认出来了,跟十年之后没什么变化,那绺头发还是掉落在额头上。看到快照,对他的记忆又清楚了些。照片里他就是一个有模有样的年轻人,体面又朝气蓬勃,表情中透露出一种迷人的敏锐和机警,那天面对面的时候我的确没有看出来。褪色的旧相片上,还是能辨认出他对生活的渴望,就在他的目光中闪动、跳跃。我大致看了几张他姐姐的相片。奥利芙穿泳衣的时候,看得出身材很好,健康却又苗条,腿又长又细。

“他们姐弟长得很像啊。”我说。

“是的,虽然奥利芙大了一岁,但看上去太像了,简直和双胞胎一样。一样的鹅蛋脸,一样的苍白皮肤,脸颊上一点血色也没有,眼睛也像,都是棕色的,水汪汪的都是柔和的光,非常讨喜,所以你会觉得他们不管做什么你都没法生气。还有他们那种不经意的优雅也如出一辙,所以不管穿什么,衣服再怎么邋遢,还是很有魅力。这一点上,蒂姆现在大概是不行了,但我最初认识他的时候的确如此。他们总让我想起《第十二夜》中的那对兄妹,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薇奥拉和西巴斯辛 。”

“哈代兄妹一直让我觉得他们不属于此刻,带着一种伊丽莎白时代的气息,我总油然生出一种特别的感觉,就是不知为何觉得他们特别浪漫,好像他们应该住在伊利里亚 ,我想有这样的想法不只因为我那时太年轻。”

我又瞄了一眼其中一张相片。

“这姑娘看上去比她弟弟有个性得多。”我评论道。

“的确如此,可能奥利芙称不上有多美,但她实在太有魅力了。她身上带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她做的任何事,都带着一丝抒情诗的韵味,好像让她可以超越俗世的忧扰。她的神情如此真率,气质又如此独立和果敢,简直——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简直让单纯的‘美’显得那么寡淡无趣。”

“听你口气就好像爱上了她一样。”我打断道。

“我自然是爱上了她。我还以为你一下就能听出来。我爱她爱得神魂颠倒。”

“那是一见钟情吗?”我微笑道。

“是吧,我觉得应该是的,但我花了一个多月才意识到。当我突然醒悟对她是什么感觉——我不知该如何解释,就是一种天崩地裂,好像我生命的一切都被搅乱了——但我知道那就是爱,原来我一直爱着她。这不只是因为她的样子,虽然她的外表已经足够动人了,那苍白而又光滑的皮肤,头发掉落在额头上的样子,还有那双棕色的眼睛,眼神里的那种沉静的温柔,但我着迷的远不止这些;是你跟她待在一起的时候会觉得自己活得很好,就好像你终于可以放松了,可以随性而为,不用再装成别的什么人。你会觉得她不可能有坏心眼,你无法想象她会妒忌别人,或者出言刻薄。似乎那种慷慨是她灵魂中天生的。你可以跟她什么话都不说,就这样默默相处一个小时,然后觉得这一个小时过得真是开心。”

“这样的天赋很罕见。”我说。

“有她陪着,做什么事都很开心;不管你提出什么建议,她永远都愿意陪你去试一试。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容易讨好的姑娘。你最后关头失约了,她不管怎么失望,还是不会抱怨,下回你们相见,她还像以往那样热情却又平静。”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费瑟斯通的方头雪茄抽完了;他把烟蒂扔掉,又缓缓点着了另一支。我等了许久他都没有回答。一个人若在事事讲求得体的环境里生活久了,像费瑟斯通这样把心里话全部倾吐给一个陌生人听,似乎是很不寻常的;但我不觉得奇怪,因为已经听得多了。他们住在地球最人迹罕至的地方,寂寞得要发狂,那些故事压在他们心头好多年,日间所思、夜间所梦,都是这些念头,碰到一个很可能此生不会再相见之人,把这些故事说出来,当然是巨大的解脱。我还有一种感觉,就是作家的身份能触发他们的倾诉欲,他们会觉得更容易袒露灵魂,因为那些事所引发的兴趣似乎不是作家本人的兴趣,而跟职业、创作有关。除此之外,我们也都明白,谈论自己总是愉快的。

之前的问题还在:“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我如何不想啊?”费瑟斯通终于答道。“但我总迟疑不敢问她,虽然她一直对我那么友善,又那么好相处,我们也一直关系很好,但我总觉得她有一部分非常神秘。虽然她是个非常单纯的人,那么坦率和自然,但有一种印象是挥之不去的,就是她藏着一颗冷漠的内核,就好像在她内心深处,也未必藏着什么秘密,只是她不愿将灵魂示人,这世上没有谁能进到那个地方。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

“应该懂了。”

“我想这跟她成长环境有关系。他们从不聊起他们的母亲,但从一些线索中我有这么个印象,就是她是那种容易紧张、容易激动的女人,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不说,周围与他们有牵连的人也无一不为其所苦。我怀疑她们在佛罗伦萨的生活是乱七八糟的,奥利芙的平心静气如此迷人,却只是她长年的自我要求,生活中各种丢人的事情袭来,那种冷漠就是她建起的堡垒,全靠心力支撑,把那些讯息都挡在外面。话说回来,她的冷漠也让你欲罢不能,因为你会莫名感到兴奋,想到如果她也爱你,如果你们俩结婚了,就终于可以穿透那层阻隔,看到她灵魂深处藏着的那团神秘究竟是什么;若是她愿意为你展露这一层心事,你就觉得此生所有的渴望都圆满了。让你当神仙也不换的。你知道,我在这件事上很像蓝胡子的妻子,她对城堡里那间不得进入的密室也是同样心理 。每一个房间我都能随便进,但是只要最后那个房间是锁着的,我就永远不得安宁。”

这时我的目光被一只小小的棕色蜥蜴吸引过去,当地人叫“奇克茶克”,头很大,在室内活动,此时趴在墙壁的高处。这种小东西对人很友好,在屋子里见到还挺有趣。它正盯着一只苍蝇,自己一动不动。突然它扑向苍蝇,但猎物逃走了,它又落回原处,好像是被拽回到那种诡秘的静止之中。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让我犹豫。一旦我求婚,被她拒绝,她可能就不会让我像之前那样去他们家了,想到这样的情状我就无法承受。我太喜欢去做客了,只跟她待着就让我非常快乐,要是真的不能再去,我会非常痛苦。但你也知道,有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事情来。后来我的确开口了,但那次几乎是意外。有天晚上,我们吃过晚餐坐在外廊上,只有我和奥利芙,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立马把手抽走了。

“‘你这是干吗?’我问道。

“‘我不太喜欢别人碰到我。’她说。她把脸朝我转过来了一些,微笑道:‘是我冒犯了你吧?请千万不要介意,只是我的一点怪癖而已,刚才是下意识的。’

“‘我在想,你之前有没有意识到我真的非常喜欢你。’

“我想我那时候的确是笨拙得可怕,毕竟是我第一次求婚。”费瑟斯通发出的一个声响既称不上笑声,也不算是叹息。“事实上,也是我最后一次求婚。她沉默了一分钟,然后说道:

“‘我很高兴,但我恐怕不想让你继续说下去了。’

“‘为什么不呢?’我问。

“‘我永远不会离开蒂姆。’

“‘那他要是结婚了呢?’

“‘他永远不会结婚的。’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想我还是得往下说。但我喉咙太干了,几乎发不出声音来;整个人都紧张得发抖。

“‘我真的很爱你,奥利芙。在这世上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让你成为我的妻子。’

“‘她的手温柔地放到了我的手臂上,就像花朵落地。’

“‘不行,亲爱的,我不能嫁给你。’她说。

“我沉默了,想说的话对我而言太难表达了。我的性格就很羞涩。她是个女孩。我真的没法告诉她跟一个丈夫共同生活和跟兄弟是不一样的。她是个正常、健康的女孩,一定会想生宝宝,硬生生地不让天性获得满足是没有道理的。太浪费青春了。但先开口的是她。

“‘我们别再聊这件事了吧,’她说,‘可以吗?我的确想到过一两回,你可能对我有些好感,蒂姆也注意到了,但我并不高兴,因为怕这样会毁了我们的友谊。我不想我们的友谊被毁,马克。我们真的很合得来,我们三个人,有过那么多开心的时光。往后的日子,我已经不知道要是没有你我们该怎么办。’

“‘这我也想到过。’我说。

“‘你觉得我们的友谊可以不要毁掉吗?’她问我。

“‘亲爱的,我也不想毁掉它啊,’我说,‘你也一定明白我有多爱到这里来。我之前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像这样开心过!’

“‘你生我的气吗?’

“‘我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这只说明你并不爱我而已,要是你爱我的话,就根本不会在意什么蒂姆了。’

“‘你真的很体贴。’她说。

“她搂住我的脖子,轻轻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我有种感觉,那就是我们的关系在她看来就这样定下了,她把我认作了第二个弟弟。

“几周之后,蒂姆回了一趟英格兰。他们在多塞特的那幢房子,之前的租户要走,虽然后面马上就有人要住进去,他觉得最好还是亲自去把一些事情谈妥。另外种植园需要一些新机器,他想顺便去英国买了。他预期最多三个月之内就能回来,奥利芙也想好了不跟他一起回国,那边她没有任何熟人,实际上英格兰对她来说就是外国,她不介意独自留下,正好可以照看种植园。当然他们可以再派一个临时的人来代管,但这又是另一回事了。橡胶的行情在跌,万一有什么意外,自然是有主人在现场更好。我跟蒂姆保证我会照看他姐姐,反正一旦有事,她总是可以打电话喊我的。我的求婚什么都没改变,我们一如往常,就像什么都没发生。她有没有告诉蒂姆我不知道,如果说了,蒂姆也丝毫没有显露出来。当然我对奥利芙的爱一点也没有变,但再不提起了。说起来,我这人自控力还不错,也隐约明白,总之我是没有机会的。我希望到最后我的爱能转化成别的东西,我们能变成最好的朋友。也挺有意思,那份爱从来没真的变过,大概是我受的打击太大了,始终就没有恢复。

“奥利芙去槟榔屿送蒂姆,回来的时候我去车站接她,开车送她回家。蒂姆既然不在,我自然是不好再住木屋了,但周日会过去吃中饭,然后去海边,一起游泳。大家都很友好,纷纷请奥利芙过去暂住,但她不愿意。她没有离开过种植园,也没什么闲下来的时候。她读了很多书,从来不会觉得无聊,似乎非常乐意独处。她也请人来做客,但那只是出于客套,似乎理应如此,她不希望别人觉得她失礼。但招待客人是个费力的活儿,她告诉我,每次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她都要长舒一口气,终于又可以不受打扰地享受木屋中的孤寂了。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姑娘,在这个年纪,她好像对派对之类的事完全不感兴趣,凭她的社会地位,本可以有很多类似的场合去玩乐。在心灵那个层面——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她是完全自足的。也不知怎么大家似乎发现了我对奥利芙的感情,之前我还以为自己从没露出过痕迹,但时不时我就能收到暗示,好像大家都知道了。听他们说话,好像都认定奥利芙没有跟弟弟回国是因为我。有一位叫塞吉森太太的女士,她丈夫是个警察,真的问我什么时候能向我贺喜。当然我假装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别人都觉得我在糊弄他们。我忍不住觉得好笑,在奥利芙心里我是如此的无关紧要,她大概都忘了我曾经求过婚。我的确不能说她对我不好,其实她对任何人都是友善的;但跟我来往时,她随便得就像一个姐姐对她的弟弟那样。岁数上她比我大两三岁。每次见到我,她都开心极了,但她从来不会想到要刻意取悦我;跟我相处时她亲密得有时让我惊讶,但那都是无心的,你懂吗,就像从小熟识的两个人,不会想到要摆出别的什么架子来。甚至可以说她没有把我当成一个男人,就是一件旧大衣,因为穿着舒服、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经常就随手套在身上。她对我的感情离‘爱’何止十万八千里,要是这一点我看不出来那真是疯了。

“有一天我去木屋,大概是蒂姆应该回来的三四周之前,看到她在家里哭。我吓了一跳,因为奥利芙一直是那么镇静的女子,我甚至从没见她为任何事着急过。

“‘嘿,这是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

“‘别装了,亲爱的,’我说,‘你在哭什么?’

“她试图微笑。

“‘你观察力能别这么敏锐吗?’她说。‘我应该就是又犯傻了吧。刚收到蒂姆一封信,他说他要推迟回来。’

“‘啊,亲爱的,真遗憾,’我说,‘你肯定失望极了。’

“‘我都是数着日子过的,太想快点见到他了。’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推迟了?’我问。

“‘没有,他说他在写信。我把电报拿给你看。’

“我看出来她非常紧张。那双宁静、平和的眼睛里全是担忧,微微皱着眉头。她去卧室里取电报,很快拿了过来。我读的时候能感觉她在焦躁地观察我。我记得大致是这样几句话:亲爱的,最终没办法七号上船。原谅我。正写长信。最真挚的爱。蒂姆。

“‘可能他要的机器还没法上船,他不愿意自己先回来。’我说。

“‘机器等下一班船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怎么样都要在槟榔屿耽搁的。’

“‘可能是房子的事。’

“‘如果是房子的事,他干吗不说呢?他肯定知道我会多着急担心的。’

“‘他可能没想到,’我说,‘说到底,出门的人时常这样,有些事他会觉得理所当然大家都懂,不会想到没来的人其实不知道。’

她又微微一笑,但这次开心了一些。

“‘我想大概就是你说的这样。这的确有点像蒂姆,太马虎,太随便。恐怕我真的小题大做了,还是得耐心地等他那封信。’

“奥利芙是个很能自控的姑娘,我目睹着她集中心力让自己振作起来,眉宇间微微打着的结松开了,她又变成了平日里的自己,带着微笑,宁静而友善。平日里她也总是和气的,但那天她的温柔和煦实在太美好了,简直让人心碎。余下的时间里,我明白是奥利芙强行用理智把心里的那份不安压住了,才没让它占了上风;似乎她预感到了什么灾祸。邮件到达的前一天,我也跟她在一起,她的焦躁是看得出来的,但正因为她想方设法掩饰,才更让人怜惜。收邮件的日子我一向很忙,但我答应晚些时候会去种植园听消息。我正准备动身的时候哈代家的司机开着车来了,捎来了‘阿妈’ 的一条消息,让我立刻去见他们的女主人。那个‘阿妈’是个正直的老太太,我给了她一点零花钱,关照她园子里一旦有事,得立刻让我知晓。我立马发动了自己的车,开到的时候发现那个‘阿妈’在台阶上等我。

“‘上午到了一封信。’她说。

“我让她不用多说,直接跑上了台阶。客厅是空着的。

“‘奥利芙。’我喊道。

“进了走廊我突然听到一个声响,心头一凉。‘阿妈’跟在后面,帮我把奥利芙房间的门打开了。之前听到的正是奥利芙的哭声。我走了进去。她躺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伴随着抽泣全身都在颤抖。我把手放到她肩膀上。

“‘奥利芙,怎么了?’我问。

“‘谁?’她尖叫了一声,突然站了起来,就好像被吓破了胆一样。然后她说道:‘啊,是你。’奥利芙站在我面前,头仰起,眼睛闭着,泪水不住地淌下来。这模样太可怕了。‘蒂姆结婚了。’她几乎有些喘不上气,痛苦得面孔都扭曲了。

“我必须承认在那一刻我感到一阵狂喜,就像小小的电流在心里骚动;因为我突然觉得自己有机会了,说不定这样她就愿意嫁给我了;我知道这真是自私到可怕,但你得明白,这消息对我来说也很出其不意,所以那样的念头一闪而过,之后我也被她的心碎击溃了,只看着她如此悲苦,我除了忧伤也想不到别的。我揽住她的腰。

“‘啊,亲爱的,真替你难过,’我说,‘别站在这儿了,我们去客厅坐下来,聊一聊这件事。我先给你倒些喝的。’

“我把她领进了客厅,她没有反抗,然后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我让‘阿妈’把威士忌和苏打水瓶拿来,调了一杯很烈的‘司腾佳’ ,让她喝了一点。我把她抱在怀里,让她的头枕在我肩上。我不管做什么她都无所谓,只有大颗大颗的泪珠不停从她可怜的面颊上滚落。

“‘他怎么可以这样?’她凄厉地问道。‘他怎么可以这样?’

“‘亲爱的,’我说,‘这样的事迟早要发生的。他是个年轻小伙子,你怎么能期待他永远单身呢?结婚是自然的事啊。’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她喘着气不住否认。

“我看到她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纸,应该就是蒂姆的信了。

“‘他说什么?’我问。

“她突然做了一个受惊吓的动作,把信死死按在胸口,就好像怕我抢去。

“‘他说他没有办法,说他只能如此。这是什么意思啊?’

“‘你也知道,蒂姆虽然性情和你不同,但一样迷人,而且他待人接物那么有魅力。我想他一定是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也一样爱他吧。’

“‘他太软弱了。’她呻吟道。

“‘他们出发了吗?’我问。

“‘昨天上的船。他说他结婚不会改变任何事,真是疯了。以后我还怎么在这里住下去?’

“她歇斯底里地哭起来,一个往常如此冷静的姑娘,完全被自己的情绪击垮,看着实在叫人不忍心。以前我一直觉得她那种迷人的心平气和只是表象,其实内心的情绪可以非常激荡。但看她伤心到如此失控,我也崩溃了,只是抱着她,亲吻她,吻她的眼睛,吻她湿润的脸颊,吻她的头发。我想她并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也只是被她的伤心感染了,几乎是无意识地想要安抚她。

“‘我以后该怎么办啊?’她哭嚎着。

“‘你可以嫁给我啊。’我说。

“她想要从我怀中抽离,但我没有放开。

“‘不管怎样,这总是一个解决办法。’我说。

“‘我怎么可能嫁给你?’她边哭边问道。‘我比你老了那么多岁。’

“‘别胡扯了,就两三岁,你觉得我在乎吗?’

“‘不行的,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我问。

“‘我不爱你。’她说。

“‘这有什么关系?我爱你。’

我也不知道我当时说了些什么。我告诉她,我会努力让她幸福的。我说她愿意付出多少都可以,我绝不会多要。我就这样不停地说啊,说啊。我想让她看到现实和利弊。我觉得她是以后不想继续住在这里了,也不想跟蒂姆住在一起,我说我很快会被派到其他地区,以为这一点会打动她。她也不否认我们的确非常谈得来。过了一会儿,她好像开始平静下来了,我意识到她在听我说话了,我甚至能隐约感觉出来,她知道自己正躺在我怀里,而且知道这样她会好受些。我让她又抿了一口威士忌,给了她一支烟。到后来我想我不如就半开玩笑地往下说吧。

“‘你知道吗,我这人真的不差。’我说。‘要是遇上别人大概还不如我呢。’

“‘你不了解我,’她说,‘你对我其实一无所知。’

“‘我可以学。’我说。

“她微微笑了笑。

“‘你真的是个好人,马克。’她说。

“‘答应我吧,奥利芙。’我乞求道。

“她深深叹了一口气,盯着地板看了很久。她一动不动,我只感受着双臂间柔软的身体,等待着她的回答。我紧张坏了,那几分钟仿佛没有尽头。

“‘那好吧。’她终于说道,就好像我的祈求和她的回复之间根本没有耽搁一样。

“我激动得根本没有话说,但想去吻她嘴唇的时候,她把脸转开了,不让我吻她。我的意思是最好马上结婚,但她坚决不同意。她一定要先等蒂姆回来。你知道有时候你看一个人的心思看得那么清楚,比听到他们亲口说出来还确信无疑;我看得很明白,她只是不能真的相信蒂姆的那封信,她依旧痛苦地留存着那么一点希望,希望这一切都是误会,蒂姆其实并没有结婚。这让我心头一阵刺痛,但我是如此的爱她,自然只能默默承受。我太迷恋奥利芙了,什么条件都能接受。她甚至不许我告诉任何人我们订婚了,要我发誓蒂姆回来之前什么都不要说。她说想到要被人贺喜之类的就受不了。她甚至不让我公开蒂姆的婚讯,而且极为坚决,我当时有这样一种印象,就是她觉得消息一旦散播开,就会带上一些确定无疑的意味,而她受不了那样的‘无疑’。

“但这件事却由不得她掌控,消息在东方往往传得很诡异。奥利芙刚收到信的时候想必‘阿妈’就在不远处,我不知道奥利芙说了些什么被她听去了;不管怎样,哈代家的司机告诉了塞吉森夫妇,我一到俱乐部就被塞吉森太太堵住了。

“‘听说蒂姆·哈代结婚了。’她说。

“‘是吗?’我答道,不愿把话说死。

“她看我面无表情,微微一笑,说这是她的‘阿妈’告诉她的,然后她就打了个电话给奥利芙,问她是不是真的。奥利芙的回答有点古怪,也没有完全证实这件事,只说她收到了蒂姆的一封信,信上说他结婚了。

“‘这姑娘挺怪的,’塞吉森太太说,‘我说想听细节,她说她也没有什么细节;我说,“听到消息你一定开心坏了吧?”她就没声音了。’

“‘奥利芙跟蒂姆的感情很深,塞吉森太太,’我说,‘结婚的消息那么突然,她自然有些心慌,因为她对新娘一无所知,会替弟弟紧张。’

“‘那你们两个什么时候结婚?’她冷不防地这样问我。

“‘这问题也太尴尬了!’我说,想靠笑声搪塞过去。

“她看我的时候眼神很锐利。

“‘你敢以你的名誉发誓你们两个还没订婚吗?’

“我不想存心撒谎,也不想告诉她这不关她的事,可我又跟奥利芙保证过,蒂姆回来之前不会吐露一个字,只好找些模棱两可的话。

“‘塞吉森太太,’我说,‘要是真有什么消息的话,我向你保证,你绝对是第一个知情者,目前,我只能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娶到奥利芙。’

“‘蒂姆结婚了我觉得很好,’她说道,‘我也希望你和奥利芙能赶快结婚。他们在山上过的日子是有问题的,那姐弟俩跟外人的往来太少,心思全放在彼此身上,这怎么行?’

“我差不多每天都去见奥利芙,感觉到她不想跟我太亲热,但到的时候、走的时候能亲她一下,我也满足了。她对我依然非常和善,也很体贴,我知道见到我她是很开心的,我必须离开时她也不舍。以前的奥利芙时常会陷入沉默,但那段时间不太一样,自从认识她以来,我还没听她说过这么多的话。不过她很少聊到未来,也从来不提蒂姆和他的妻子,而是说了很多她的母亲和她在佛罗伦萨的生活。她那段人生很怪异、很孤单,大多数时间只能见到仆人和家庭女教师,而据我推测,她的母亲应该恋情不断,在一个个身份朦胧的意大利伯爵和俄罗斯亲王间辗转。我想她到十四岁的时候,大概对成人世界已经无所不晓了,这样的女孩会不落俗套是很自然的:十八岁之前根本就没有人教给她什么叫规矩,因为在那个世界里根本就没有规矩可言。慢慢地,奥利芙似乎心里又沉静下来,或许她开始适应了蒂姆已经结婚这件事,这个解释本该是合理的,但我没法不注意到她面色多么苍白,神色又是多么疲惫。我心里拿定了主意,蒂姆一到,我就要催她立马跟我结婚。我想要放个短假很容易,只要申请就可以了,假期结束,我觉得我也有办法被调到别的岗位上去。奥利芙需要一个新的环境,呼吸一些新鲜的空气。

“蒂姆的船哪天会到,这我们自然早就知晓了,但关键就在于要是船靠岸太迟,他就赶不上当天的火车;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P & O 的代理人,让他一有确切消息就马上发电报给我。后来就收到电报了,我立马拿去给奥利芙,发现蒂姆也给她发了电报。船到得很早,蒂姆会坐上通宵的火车,第二天早上八点到这里,但这班火车晚点一到六个小时都是正常的。我还带了塞吉森太太的邀请给奥利芙,随我一同回镇子上去,她可以在塞吉森家过夜,这样就离车站很近,不用等火车的消息再着急赶过去。

“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感觉这个打击拖了这么久,奥利芙大概不会再有多少感觉了。之前她真的是把自己给急坏了,物极必反,现在必然会有个反向的心理,或许她会因此对弟媳多些好感。我想不出什么道理他们三人不能好好相处。但我惊讶的是奥利芙居然说她不去车站接人了。

“‘他们会很失望的。’我说。

“‘我更愿意在这里等着。’她答道,微微一笑。‘不用跟我争辩,马克,我已经想好了。’

“‘我已经叫人做了早餐,在我家吃。’我说。

“‘那也好,你去接人,带去你家吃早餐,然后再回来。当然我会派一辆车过去。’

“‘可你要是不在,我想他们肯定就不吃早餐了。’我说。

“‘啊,不会的,火车如果整点到,下车之前他们不会想到要吃早餐,到时一定很饿。开车过来路也不短,一定得先吃点东西。’

“我很困惑,她一直那么急切地盼着蒂姆回来,现在却要我们去开开心心地吃顿早餐,而她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等,这实在有些奇怪。或许是因为她紧张,终于要见到那个把自己逼走的陌生女子了,她想尽可能地拖延;但这也没什么道理,早一个小时晚一个小时能有多大区别呢?不过我知道女人的心思很奇怪,而且奥利芙似乎也没有心情听我的劝。

“‘你们出发前打个电话来,我就知道什么时候等你们了。’

“‘行吧,’我说,‘但你知道我没法跟他们一起过来,明天又是我去拿笃 的日子。’

“这个镇子我每个礼拜要去一次,路途遥远,中间还要摆渡过河,很费时,所以回来一般都很晚。那里有几个欧洲人,还有一个俱乐部,往常我都去那里待一会儿,打打招呼,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

“‘另外,’我补充道,‘蒂姆带着妻子第一次回家,应该也不希望我在这儿碍眼。但如果你们想请我吃晚饭,我还是很愿意来的。’

“奥利芙微笑着说:

“‘我想我已经没有资格发邀请了,你说呢?你得问新娘吧。’

“她这句话说得如此轻巧,我的心情也随着跳动了一下,感觉她终于决心要接受生活中的这些变化了,更重要的是她正开开心心地接受它们。平时我都八点左右离开,回去吃饭,那天她让我留下一起晚餐。她非常体贴,我甚至感受到了一些柔情蜜意,几周以来都没有那么开心过;我也从来没有像那天晚上爱她爱得那么难以自拔。晚餐时喝了几杯苦琴酒,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自己能让奥利芙笑起来,那天晚上表现应该也不错。之前那么沉重的愁怨压着她,我感觉她终于抛下了。所以那天晚上最后发生的事,我也没有太往心里去。

“‘你不觉得在一个独身的未婚女子家待得太晚了吗?’她说。

“她的语调虽然平和,但听得出很高兴,所以我不假思索地答道:

“‘啊,亲爱的,你不要骗自己了,你哪里还有这样的好名声。我这一个月每晚都来,你不会以为西步库还有哪位女士不知道吧?大家普遍都认定,就算我们还没结婚,那也早该结了。你不觉得也是时候公开我们订婚的消息了?’

“‘哦,马克,你别把我们订婚的事太当真了。’她说。

“我哈哈一笑。

“‘那你觉得我该把它当什么?这本来就是真的啊。’

“她微微摇了摇头。

“‘不是的,那天我太伤心了,太绝望了,你又那么温柔,我心里难受得说不出那个“不”字,就答应你了。但我后来又冷静了下来。不要觉得我是故意要伤害你;是我犯了错,我很自责。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啊,亲爱的,你在胡说些什么,我没那么惹你讨厌吧?’

“她平静地看着我,眼神也没有丝毫躲闪,我甚至在她眼睛深处发现了一丝笑意。

“‘我没法嫁给你,我没法嫁给任何人。我太荒唐了,居然有一时片刻觉得有这样的可能。’

“我没有立刻答话,她当时的状态很怪异,我想还是不要坚持得好。

“‘恐怕我也不能用蛮力拖你去教堂吧。’我说。我伸出手,她也伸手让我握着,我抱住了她,她没有挣开。还跟往常一样,她没有抗拒我亲了一下她的脸颊。

“第二天一早,难得有一回火车居然是准点到的,我看着它进站。蒂姆的车厢从我面前经过时他朝我挥手,我走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跳下车来,伸手扶他的太太。他热情地握住我的手。

“‘奥利芙呢?’他朝站台上扫了一眼,问道。‘这是萨利。’

“我跟萨利握了手,一边解释为什么奥利芙没来。

“‘这真是太早了点,是不是?’哈代太太说。

“我把安排说了,让他们先去我家用一点早餐,然后再开车回去。

“‘要是能洗个澡就好了。’哈代太太说。

“‘悉听尊便。’我说。

“她长得确实漂亮极了,亮眼的金色头发,巨大的蓝眼睛,鼻子长得小巧可爱,但鼻梁很挺,她的皮肤完全就是玫瑰和牛奶的色泽,找不出一点瑕疵。当然略带些歌舞团的气质,或许会让人觉得浮华,但她的确把这种风格演绎得很迷人。我们开车到了家,她和蒂姆都洗了一个澡,蒂姆还刮了胡子;跟蒂姆独处的时间不过两三分钟,他问我奥利芙听说他结婚是什么反应,我说对她打击很大。

“‘这也是我担心的,’他说,皱了下眉头,短短地叹了口气,‘可我没有办法。’

“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这时候哈代太太过来了,勾住了丈夫的手臂,而蒂姆握住妻子的手,温柔地捏了一下。他看妻子的眼神里有种愉快,怜爱中又带着几分玩笑,似乎他自己也没把这份感情看得很认真,但又很享受拥有这样的妻子,觉得妻子的美貌是他的光荣。而萨利真的是很动人的。她完全不害羞,和我认识不足十分钟,就不让我称呼她为‘哈代太太’,一定要喊她萨利。她人很机敏,理解力很强;当然,第一次到东方,还在激动之中,见到什么都很兴奋。很显然她爱蒂姆爱得神魂颠倒,眼睛从来没离开过丈夫,每个字都听得很仔细。我们那顿早餐吃得很开心,然后就道别了。他们上了自己的车回家,我则坐着我的车去拿笃。我答应他们从拿笃回来直接去他们的种植园,去他们那里顺路,先回家倒反而远了,所以我带上了一身干净衣服。萨利直率、活泼、天真,我想奥利芙没有理由讨厌她;她是如此年轻,不大可能超过十九岁,而那样无与伦比的美貌奥利芙见了也一定心生欢喜。白天能有这样一个正当的理由离开,我还挺高兴,他们三人该好好聚一聚,但从拿笃出发的时候,我有个感觉就是他们见到我都会很高兴的。快要开到木屋的时候我按了两三下喇叭,以为有人会出来迎我。人影子都没见到一个,周围也漆黑一片,我很意外。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我想不明白。他们不可能不在家啊。好奇怪,我心里这样想着。等了片刻之后,我下车往台阶上走。走到最上面的时候绊到什么,我骂了一声,低头看是什么,踢到的时候觉得像是个人。我听到一声尖叫,发现这就是那个‘阿妈’;我伸手碰她的时候,她蜷缩着往后躲,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喊道,这时我感觉到有人抓住我的手臂,听到一个声音:‘老爷,老爷。’我转头一看,在黑暗中认出是蒂姆的仆人领班。他惊恐得喘不上气,话说得零零碎碎的,但他说的事太可怕了,让人难以启齿。我把他推开,快步跑进屋子。客厅里是暗的,我打开灯,最先看到的是萨利抱腿坐在扶手椅中。我突然出现吓了她一跳,尖叫起来。我几乎说不出话,问她是不是真的。她说是的,我觉得屋子开始旋转,只能坐下。之前蒂姆和萨利的车沿着门前那条路开上来,快到的时候蒂姆按了几下喇叭,听见主人回归,‘阿妈’和几个仆人快步迎了出来,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一声枪响,跑到奥利芙的房间,就发现她倒在梳妆镜前,地上一大摊鲜血。她用蒂姆的手枪自杀了。

“‘她死了吗?’我问。

“‘没有,他们喊来了医生,蒂姆送她去了医院。’

“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没有告诉萨利我要去哪。我站起来,跌跌撞撞走出门口,爬上了车,告诉司机拼了命地往医院开。我冲了进去。我问她在哪儿。他们想要拦住,都被我推开了。我知道私人病房在什么地方。有人拖住我的手臂,也被我甩开。我好像听到有人说医生之前给过指示,谁都不能进那个病房。我管不了那些。有个勤杂工守在门口,抬起手臂要阻拦我。我骂了几句,让他滚开。我那时应该大闹了一场吧,总之已经神志不清了;这时病房的门打开,医生出来了。

“‘谁这么吵?’他说。‘哦,是你。你要干吗?’

“‘她死了吗?’我问。

“‘没死,但没有意识;她一直就没醒过。应该只剩一两个小时了吧。’

“‘我要见她。’

“‘不可以。’

“‘我是她未婚夫。’

“‘你是她未婚夫?’他问得很大声,即使在那样的情境之下,我也能意识到他看我的眼神很怪异。‘那就更不能让你进去了。’

“我不知道他这话什么意思。我的脑子已经被吓得动不了了。

“‘你肯定有办法救她的吧!’我喊道。

“他摇摇头。

“‘要是你真见到她,你会后悔的。’他说。

“‘我被这话吓住了,只知道瞪着医生,在这沉默中我听到一个男人激烈的哭声。

“‘那是谁?’我问。

“‘她弟弟。’

“这时我感到有一只手放到了我的手臂上,回头一看,发现是塞吉森太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说,‘真替你感到难过。’

“‘她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啊?’我呻吟道。

“‘别待在这儿了,亲爱的,’塞吉森太太说道,‘你在这里帮不上忙。’

“‘不行,我必须留在这儿。’我说。

“‘那这样吧,你去我办公室坐一会儿。’医生说。

“我整个人是支离破碎的,任由塞吉森太太把我带到医生自己的房间去了。她让我坐下。我还是没法让自己相信这是真的,觉得这是一场噩梦,我总该醒来了吧。也不知道我们在那儿坐了多久。三小时。四小时。终于医生进来了。

“‘都结束了。’他说。

“这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开始大哭。我不在乎他们会怎么看我,我太痛苦了。

“第二天我们就给奥利芙下葬了。

“塞吉森太太陪着我回来,在我家坐了一会儿。她想让我跟她一起去俱乐部,我觉得我的状态去不了。她的好意我能感觉到,但我还是想一个人待着。塞吉森太太走了之后,我试着读了一会儿书,但那些字的意思我完全读不出来;觉得自己的心死了。仆人进来,打开了灯。我的头疼得快要裂开。之后他又进来说有一位女士想要见我。我问是谁。他说他不认识,但应该是普塔坦 那位老爷的新婚妻子。我想不出她来找我做什么,起身走到门口。仆人说得没错,的确是萨利。我请她进来,注意到她面色白得一点生气也没有。的确可怜,这个年纪的姑娘经历这些太可怕了,对于一个新娘来说,回家的旅程这样结束也真是悲惨。她坐了下来,非常紧张。我说了些寻常该说的话,想让她放松一些。但那双蓝色的大眼睛一直在盯着我,里面全是惊恐,倒让我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她突然打断我道:

“‘这里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她说,‘只能来找你,请你帮我离开这里。’

“我听得懵了。

“‘我怎么听不明白你的话?’我说。

“‘我希望你不要问我任何问题,只要送我走就行。立刻就走。我要回英格兰!’

“‘可蒂姆现在这样,你不能抛下他啊,’我说,‘亲爱的,你还是得振作一些,我知道这一切对你来说太可怕了,但你要想一想蒂姆,如果你爱他的话至少应该努力减轻一些他的痛苦。’

“‘啊,你不懂,’她吼道,‘我没法跟你说。太可怕了。求你帮帮我。如果今晚有火车走的话,你让我坐上那列火车吧。只要能到槟榔屿我就能坐上船。这个地方我绝不可能再多待一晚。我会疯的。’

“我完全困惑了。

“‘蒂姆知道吗?’我问她。

“‘昨晚之后我就没见过他,宁可死,我也永远不会再跟他见面。’

“我想要再争取一点时间。

“‘但你什么都没带怎么走呢?行李准备好了吗?’

“‘那有什么关系?’她不耐烦地喊道。‘回程这一路需要的东西我都有了。’

“‘你有钱吗?’

“‘足够了。今晚到底有没有火车?’

“‘有的,’我说,‘应该午夜一过会到。’

“‘谢天谢地,你能帮我安排吗?还有,我能不能留在这里,等到去坐火车?’

“‘你太为难我了,’我说,‘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你知道吗,你现在要走的这一步后果很严重。’

“‘我知道的那些事,要是你也知道的话,就会明白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这会成为这里的一个惊天的大丑闻,天知道大家会怎么说。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蒂姆会怎样?’我既是担心,也是替自己不平。‘我是真的不想多管闲事。我知道的太少,你要我帮你一定得给我足够的理由。你一定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没法说,只能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了。’

“她双手捂住脸,全身发抖,然后她又像是有意晃了一下,仿佛面前出现了什么恐怖的景象。

“‘他怎么敢娶我呢,这真是太令人发指了。’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尖利,我怕她也会歇斯底里地发作起来,本来如玩偶般可爱的脸庞写满了恐惧,眼睛始终瞪着,好像再也合不上了。

“‘你已经不爱他了吗?’我问。

“‘这件事之后,还可能吗?’

“‘要是我拒绝帮你,你准备怎么办?’我问。

“‘这里应该有神职人员吧,或者医生,你总不会拒绝把我送到他们那里去。’

“‘你是怎么到这儿的?’

“‘仆人领班开车送我的,他不知从哪里找了一辆车。’

“‘蒂姆知道你走了吗?’

“‘我留了一封信给他。’

“‘他会知道你到这里来了。’

“‘他不会想拦我的,这点我可以跟你担保——他不敢。我警告你,你也别想拦我,要我再在这儿待一夜我肯定会疯的。’

“我叹了一口气,不管怎样,她的确也到了决定自己去留的年纪。”

作为记下这一切的人,我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

“你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吗?”我问费瑟斯通。

他看了我很久,眼神沧桑。

“她指的只能是一件事。的确难以启齿。是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这样就什么都能解释了。可怜的奥利芙,多好的一个姑娘。我面前站着的这个金发姑娘长得很可爱,我知道自己没有道理,但我看着她满是恐惧的双眼,心里只觉得憎恶。我恨她。有好一会儿我没有说话,然后告诉她,我会照她的意思做的。她甚至都没有表示感谢。我想,她知道我那时对她心里是什么感觉。到了晚餐的钟点,她听我的劝吃了一些东西,然后说火车还要一段时间,问有没有房间可以让她躺下休息一会儿。我把她带到备用的房间,没有再去管她,走出来坐在客厅等着。天呐,我没想到时间还能走得这么慢。我还以为十二点钟再也不会来了。我给车站打电话,得知火车要接近两点才到。午夜的时候她回到客厅,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个半小时,因为没有什么能说的话。然后我带她去了火车站,送她上了车。”

“后来真有一场大丑闻闹得很不堪吗?”

费瑟斯通皱了皱眉头。

“我不知道。我先是申请了一个短假,之后被派去了另一个岗位。我听说蒂姆卖了种植园,又在别的地方买了一个,但我不知道新的那个在哪里。发现他在这里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费瑟斯通站了起来,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苏打。静默中我听见青蛙沙哑的叫声连成一片单调的合唱。突然听到了“热鸟 ”的鸣叫,似乎落脚在了屋子边的某棵树上。都是下行的半音音阶,最初是三个音符,然后是五个,然后是四个。你会不由自主地仔细听那个音阶,数有几个音符,就因为你不知道每次会有几个音,对你的精神就一直是种折磨。

“真想杀了这鸟,”费瑟斯通说,“我今晚又不用睡了。”


[1] 收录于193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阿金》( Ah King )。

[2] Bradshaw’s Guide ,印刷商乔治·布拉德肖(George Bradshaw)自1839年起发行的火车时刻表。

[3] Astarte ,指拜伦的诗剧《曼弗雷德》( Manfred ),拜伦当年与同父异母的姐姐阿古斯塔·李(Augusta Leigh)传出丑闻,离开英国,创作了这部剧作,描写的是曼弗雷德因为与阿斯塔蒂的不伦之恋而内心饱受折磨。 IpKVfQtrgVyphTdx0gA7GMILUm66FEMNNUKCo+waYgCTaXYuCpTkf3VLtXxi3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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