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舆情的主体和监测内容,可以将网络舆情分为政务舆情和财经舆情。其中政务舆情主要是指各级党政部门、军事部门、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部门涉及到的舆情;财经舆情主要是各类企业主体,比如国有企业(含央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涉及到的舆情。本节以及下节将分别对这两类舆情应对的相关指标内容进行阐述。
不管是政府舆情还是财经舆情,舆情一旦爆发,相关部门遵守“以人为本、高速高效、有法合理、慎用警力、党政响应、积极反馈、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置。在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
(1) 迅速控制,抢抓时效,积极处理,防止蔓延;
(2) 动态反应,整体部署;
(3) 统一行动,统一口径,明确责任;
(4) 响应及时,领导参与;
(5) 主导舆论,利用媒体,运用技巧,直接对话;
(6) 纪律严明,慎用警力,控制矛盾,教育为主,慎言慎行;
(7) 依据法律,依法处置,以人为本,保护权益,打击犯罪,寻求理解,获得认可。
经验表明,“政府响应”、“信息透明”、“政府公信力”、“动态反应”、“行政问责”、“网络技巧”、“善后处理”等指标通常是政府舆情应对工作的重要指标,下面,我们将对此进行介绍。
政府响应是各级政府机关对于舆情事件响应情况,主要包含响应速度、对应态度和响应层级等指标。
舆情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党政职能部门能否及时发挥重要作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人是否重视和及时响应,是否迅速调集有关组织和部门对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具有重大的意义。
从长期的舆情监测来看,虽然“政府响应”已成为政务舆情应对重要指标,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人的重视和践行,但是近年来,在“政府响应”方面出现的舆情应对失当的案例仍然占据多数。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及时响应是必需的,但也不能为了及时响应而武断下结论。2013年12月8日,湖北法院院长嫖娼门这一乌龙行为也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极大不满。
2008年 5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信息透明”是政府新闻发布的透明度,官方媒体报道情况,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管理,以及对外媒体的态度等。
大量案例表明,信息透明作为重要的舆情应对指标,是平息舆情危机最有效的举措,主要因为信息透明可以帮助政府机关迅速取得舆论的话语权,及时树立阳光负责的公众形象,最大化地压缩流言形成和大肆传播的空间,得以最终有效化解社会恐慌和平息舆情危机。
在发达的信息时代,信息透明往往和网络技巧紧密相连。除了灵活运用多种媒体手段能够取得实效以外,在今天,党政机关及其官员网上问政、开微博,以促进政府信息透明,这也是与时俱进的务实体现,这些方面有利于化解舆情危机,增强公信力,都将成为信息透明评估指标的重要参照。
2013年12月8日,网上流传了《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后,湖北省相关部门辟谣称:“经了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在经过了10多个小时后,终于报道说:“调查确认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
根据帖子中的信息,发帖人并没有明确指出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事后得知此人是汉江中院原副院长,相关部门也没有根据帖子里的视频等信息进行调查,就急着辟谣说:查无此人。
后来,又报告说确实是法院系统内人员,为刑三庭庭长。这样的报道,引起了广大网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愤怒之情。斥责政府为什么急着武断地辟谣,把湖北法院理解为湖北省高院。为什么不针对帖子视频中的头像、较为特殊的走路方式、姓名在系统内容进行核实后再发布信息。这样急于辟谣到底是为了掩盖什么?另外,作者多次访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并没有看到关于此事件的公开说明。
“政府公信力”是突发事件和热点话题发酵前后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已经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形象的综合影响,是政务舆情应对的核心指标。政府公信力的维护和修复也是党政部门舆情应对措施紧紧围绕的核心目标。
政府公信力主要涉及两个主体:信用方(即政府)和信任方(即社会公众)。其中政府信用是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内容,是民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是政府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也可以体现出民众自愿地配合政府行政,减少政府的公共管理成本,以提高公共行政效率,是现代民主和法治条件下的责任政府的重要标识。
由于政府公信力是以媒体和网民等主体形成的社会舆论对于政府执政的肯定和支持,反映的是非政府组织的主流民意,因此,在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中,主要是划定地域、事件和时间范围,以媒体报道评论抽样和网民言论抽样为主,在分析言论倾向性的基础上,得出政府公信力增长或减弱的双向变化。
2013年12月8日,“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事件中,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极其严重地造成了广大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动态反应”是指政府根据舆情的生命周期趋势,迅速调整立场、更换应对方法。体现了舆情应对首先判断舆情走势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并根据其结论制定不同的对应方法的特点,并且在进行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要把握反应快、动手早、措施果断有效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在舆情发生阶段的“黄金四小时”里,全面做好舆情发酵阶段的网络监测,组织人员和专家冷静分析,做好舆情研判;弄清事实真相。在舆情发酵阶段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准确研判网络舆论形势、统一对外口径,引入第三方媒体,紧抓第一落点进行信息发布,及时遏制流言,对于网上兴起的猜测和质疑,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在舆情发展阶段,往往会出现负面情绪“溢出”的效应,任何一个独立的事件都有可能被网友或媒体实施“有罪定论”,激化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对立情绪。此时,要延续以往有效的举措,重在疏导舆论。在舆情的高涨阶段和回落阶段,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借用以往舆情应对的有效举措,还需要提高政府动态响应的层级,接受媒体采访,统一口径,发布新闻通稿,客观报道事情真相,防止因为舆论事情造成的对政府的质疑和引起的社会恐慌。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只有在平时加强舆情工作意识的培养和舆情“动态反应”技能的培训,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面对不同的舆情性质和阶段特点“对症下药”,才能做好舆情应对。
“行政问责”是对舆论事件处置不力、不作为,甚至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人员作出的处理,是舆情应对中最基础和带有实质性的环节。其可以起到彻底处置事件,对内以儆效尤,对外修复公信力的效果。经验表明,行政问责的具体处理结果要及时通过媒体或网络平台发布,这样才能以最快速度平息舆情压力。
在具体实施中,我们需要注意:1. 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坚持客观公正、秉公办事,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2. 建立部门责任制,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3. 不应对公众和舆论有过度的承诺,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也不应该对部分舆论质疑有过激的反应,以免“画蛇添足”,激起舆论反弹。
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司法部门调查处理的效率与舆论平息的效果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定要尽快公正地做出行政问责。与此同时,行政问责除了有利于政府舆情危机应对以外,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舆情应对的能力。
“网络技巧”是党政机构、企业或个人积极、主动、及时和熟练地运用官方网站、媒体、网民留言板、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手段,进行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的舆情应对指标。熟悉网络技巧,积极开展建立健全“网络问政”的体制机制,有助于及时倾听民意,疏导民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也将有助于政府维护公信力和提高舆情应对效果,并且还能大大减少行政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还增加了阳光透明的多元化监督通道,是多赢的公共治理方式,值得提倡。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5亿,社会舆论格局发生了明显改变。政府上网显得非常重要,政府官方网站的信息价值和形象功能不可忽视。从现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政府机关都建立有官方网站。在舆情危机的应对中,一些政府机关不仅把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与互动平台,还通过引入第三方权威网络媒体,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有效地维护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网民留言板”也可为政府部门和网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成为官民互动的良好平台。由于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广泛性、及时性、开放性、共享性、互动性等鲜明特点,因此政府在干事情、做决策时,需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需要吸纳各个阶层的意见,因此网民留言板也成为各级政府听民生、采民意、聚民智的快速通道。
微信的使用拉近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距离。过去公文发布的形式,看起来正规严肃,让群众觉得政府就是个“官”,高高在上。现在通过微信的形式,让群众感觉“政府”也和我们一样时尚科技,它是我们的一个朋友,就在我们的身边。政务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障等诸多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逐渐实现“动动手指滑滑屏”就可以完成的“指尖上的政民对话”。
政府微博上线也是加强官民互动的一个重要渠道。目前,全国各地的政府官方微博如雨后春笋一样开通,极大地方便了官民交流沟通。当然,开通微博只是第一步,如何卓有成效地工作,切实发挥作用,这需要政府及时在微博上发表客观真实的信息,及时回复手机民众的意见。
设立网络问政和网络发言人,积极运用新兴手段强化互动,也成为舆论应对的重要措施。网络问政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具有如下功能:1. 监测网络,发现问题,吸纳网络民意,在政府和群众之间充当桥梁纽带;2. 是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环节,及时肯定和上报正面积极的网络意见和建议,防范负面消极的过激言论和网络情绪,疏导网络质疑和不实传闻。
通过网络发言人可及时发现政府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开辟除信访渠道之外的另一条高效渠道,使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实现自我校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在网络舆情的应对技巧中,引入第三方权威媒体极为重要。在舆情事件中,第三方媒体身处舆情危机之外,作为以“真实、客观、公正”为职业操守的第三方主流权威媒体,在政府和网民双方处于舆论对立状态时,其报道和评论往往更容易被网民所接受,从而显示出化解舆情危机的巨大优势。
“善后处理”是妥善处理突发舆情事件遗留的后续问题,比如责任追究依法执行,灾后重建等,处理死者安葬,家属抚恤、赔偿等工作,弥补舆情危机所造成的损害,及时修复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舆情应对的重要工作。
善后处理是强调事件处置结果的政务舆情应对指标,经验表明,凡是引起社会重大关注和党政高层重视的事件,善后处理结果更为舆论所关注。
一般来说,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内容和常见问题如下。
(1) 发布、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发布信息,保持信息透明,追踪和掌握事态发展的有关舆情,观察舆情走势有无反弹迹象。
(2) 动态反应:根据统一部署和预案,结合舆情动态,进行善后工作的具体落实与执行,查漏补缺,整体推进。
(3) 党政响应: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仍然担负善后工作指挥职责,确定善后协调人员,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
(4) 资源调配、善后赔偿:为彻底处置事件遗留问题和平息舆情而调用必要资源,包括有关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对舆情当事人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与抚恤等。
(5) 监督落实:由有关领导、新闻媒体、相关社会团体组成,密切关注善后工作,监督有关政策和措施的最后落实情况。
(6) 行政与司法问责的执行:着手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在舆情事件中违反法纪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
(7) 遵守法律法规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当事各方达成的有关协议,执行善后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本身是平息舆论的最有效手段,与舆论引导相配合,能够在舆情后期的善后工作中“一锤定音”,有效恢复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