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络传播的参与成本低,人气集聚快,传播规模和影响可以迅速扩大,使网络舆情发展的集聚效应十分明显。依据时间轴线分析,网络舆情的发展具有“散播—集聚—热议—流行”四个阶段和“爆发、升华、延续”三个关口;简言之,可以用网络舆论发展“四段三关”来概括或表述其规律。“四段”是指网络舆情的沿时间轴线所依次呈现的四个发展阶段,而在每个阶段之间则各形成一个关口,即所谓“三关”。其意义在于:认识到网络舆情的发展阶段,有助于对网络舆情进行科学研判;把握好网络舆情发展阶段转换的关口,有利于适时开展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
舆情的散播,即网络原发信息在没有策划和组织的情况下,总是零散地存在于网络空间,如果不是位于点击流量大的门户网站,其浏览量也非常有限,尚没有形成网民关注和广泛舆论。准确地讲,在网络舆情的散播阶段仅仅是零散地存在于拥有海量信息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还不能称之为舆论,其影响力是潜在的。网络舆情处在萌芽状态时,相关信息传播具有分散的特点,具体表现为舆论起点分散、信源分散和传播主体分散。起点分散是指诱发舆论的信息起初只是零星地出现新闻转载、新闻评论、社区论坛、博客、留言或跟帖的页面上,往往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同时,相关信息来源也处于分散状态即信源分散,某一舆情信息的来源不是集中在一个网站、网页或专题上,而是散布在关联度并不高的页面,由不同的网络个体披露。这时,网络舆情信息的传播主体也具有分散性,并没有形成集聚,即使有网友转载或跟帖,其数量也不大。网络舆情信息散播是一种常态,随着网络空间传播主体数量和信息量的不断增大,绝大多数信息不会引发网民公共舆论,只有少量的信息能够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形成关注集聚和意见集聚。在网络舆情的散播阶段,如果能够准确预见其中的部分舆情信息可能形成关注效应,就可以从源头上加以干预,既可以主动引发网络关注,促使网络舆论的生成;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网络关注,使网络舆情总体上平稳、有序。
第二阶段是集聚,指原本处于散播状态的舆情信息,在某些传播因子的作用下,突然被多数网民关注,快速为多个网站或网页转载,相关页面的访问量和信息点击量呈爆炸式增长,形成网络关注的集聚。同时,网民的评论、留言也同步快速增长,形成网民意见参与的集聚。网络舆情传播的集聚阶段主要有三个表现:一是网民访问和参与集聚快,相关舆情信息的点击量快速上升,在网上形成普遍关注的态势;二是网站议题设置集聚快,多个网站特别是重点新闻网站和商业门户网站将相关舆情信息在显要位置加以呈现,并开设相关专题网页,集纳各种媒体对该主题的信息,形成多维信息链;三是网民意见集聚快,新闻跟帖、论坛发帖评论及跟帖等迅速集聚,将网民的意见和诉求集中地呈现出来。从网络舆情传播的历时性来看,由散播阶段到集聚阶段非常短暂,大多在半天之内即可完成,有的甚至在1~2个小时左右就可完成。处于集聚阶段的网络舆情,其关注效应已经完成,为舆论朝各个方向发展都提供了契机,既存在着扩大积极的传播影响、形成正面的传播效果的可能;也存在着增加负面舆论压力,扩散消极传播影响的可能。其关键在于如何把握网络舆情的走势,针对网民的意见诉求加以科学应对和有效引导。应当说,在网络舆情的集聚阶段,网络传播危机已经形成,就看舆论责任主体是否有能力转危为机、化危为安、乘机所为。
第三阶段是热议,即成为网络媒体的舆论焦点,同时传统媒体也大量参与相关舆情传播,形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有效互动、相互促进的舆情发展态势,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纷纷将舆情进展作为重点传播议程加以呈现。处于热议阶段的网络舆情,由于媒体议程设置的凸现作用,网民的参与度进一步得到提高,媒介舆论压力进一步增大,舆情中民意诉求进一步强化。从舆情表象上看,对这一阶段所涉及的热议主题和相关责任主体可以用“四个一点”来概括,即媒体报道热点、社会舆论焦点、学者研究热点和政府处理难点。在相关舆情的关注与热议形成之后,媒体报道纷纷加入进来,因为它们也要借助该舆情所形成的受众注意力资源来实现自身的传播影响力,将事件影响力与媒体影响力有机复合起来,并使其进一步放大。这样,社会舆论在媒介舆论的推动下,也对相关舆情形成聚焦,而作为社会精英层的专家学者也都加入进来,进行学理分析和现实批判,公共舆论的压力骤增。在强大的公共舆论压力下,无论对于相关的直接责任主体,还是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在处理舆情所涉及的问题上难度都成倍加大。而从舆情的本质上分析,关键是民众诉求能否得到满足,其前提则是所涉及事件本身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能否得到钝化和解决。
第四阶段是流行,指在网络舆情热议期后,一些从该舆情传播中总结或概括出来的语汇及其象征成为网络传播乃至社会公共传播中的流行语,比如:“周老虎”、“范跑跑”、“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等,将舆情中的主要人物或情节加以符号化,对舆情所涉及的责任主体本身概念化,形成社会讽刺和认知模型,使网络舆情的传播效果和认知结果长期延续,影响人们社会心理和价值判断。网络舆情传播的流行阶段并不是每一个经过热议阶段的具体舆情都将经历的过程,而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舆情,特别是因处置不当引起网民和公众不满的负面舆情结果所导致的。但其一旦形成流行就会长期存在下去,对人们的思想和认知产生长期影响,也对舆情所涉及的当事人、相关机构和地区形象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作为网络舆情传播延伸阶段的流行语很容易成为一段时期的普遍社会心理,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社会的基本态度和看法,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持续的反向传播积累才能加以抵消或转变。因此,在网络舆情引导上要重视舆情热点之后的传播效果分析,应尽量避免具有负面影响作用的流行语,使人们能够客观地看待舆情产生和发展过程,认同政府及直接责任主体处置态度、措施和结果。同时,要将舆情传播的认知效果的测评纳入到整个舆论引导的工作框架中来,通过对舆情个案的总结分析,为网络舆情的分析和研判提供传播效果的预测依据。
“钓鱼执法”,在英美法系中也叫执法圈套,主要指行政、执法部门隐匿身份,故意采取某种方法,在当事人没有违法意图的情况下引诱其从事违法活动。在该事件未曝光以前,钓鱼执法作为一种执法潜规则普遍存在,一直受到公众的强烈质疑;作为一种网络事件,也一直处于持续的舆情酝酿之中。据了解,上海早在1992年打击黑车时便出现了钓鱼执法的情况,并形成了执法部门的政绩到职业举报人的一条黑车执法产业链。
2007年9月8日,职业经理人张军“被钓”,12日以“公子羿”ID在天涯社区发帖控诉,迄今访问数18.7万,评论数1887;接着“80后”作家韩寒在博客中转述和评论此事,迄今访问数48.5万,评论数6216。转述者对网民的影响远远超过当事人,提示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国庆过后,传统媒体大举介入,中国青年报和一些都市报通过深入采访,挖掘出其他“钓鱼”案例,一个区的黑车罚款天价收入、法院与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串通制定审判指导意见等,特别是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整顿黑车中质疑存在“职业拦车群体”,把舆论推向高潮。传统主流媒体的强力介入,响应民意,体现了体制内改良政务管理、倾听民意、化解民怨的坚强决心。人民日报连发两篇“人民时评”《钓鱼式执法,危害猛于虎》(网络转载122次),《钓鱼式执法还需继续回应质疑》(网络转载78次),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相继推出《“黑车”:关我们什么事?》(网络转载64次),《“钓鱼执法”再调查,该还谁清白?》(网络转载63次)。网民热情肯定主流媒体的宣示:“人民的质疑就是人们的要求,人民的监督就是人民的期待。”在舆情演变的过程中,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对钓鱼执法的质疑和评论,既引导了舆论的走向,也推进了事件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最终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做出公开道歉,上海市政府也在全市范围内终结了钓鱼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