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学家,同时也是克林顿和小布什两届美国政府经济顾问的保罗·皮尔泽在《财富第五波》一书中提到,蒸汽机引发了作为第一波的“机械化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第二波的“电气化时代”,在“计算机时代”和最近的第四波“信息网络时代”之后,当前已经到来的是“健康保健时代”,而大健康产业也将成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
被誉为“财富第五波”的大健康产业主要是指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相关产品与服务产业,如医疗产品、保健用品、营养食品、医疗器械、保健器具、休闲健身、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而近几年我国健康产业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如图2.1所示。
图2.1 2009—2014年中国健康服务产业结构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中心)
“防—治—养”一体化模式的大健康产业链在广义上包含五个产业集群:
(1)以医疗服务、患者、医疗器械(包括以可穿戴设备为主的移动医疗智能穿戴产业)和其他医用耗材的生产销售以及应用为主体的医疗产业;
(2)以药品生产销售(包括医药电商等新型产业)为主体的医药产业;
(3)以营养保健食品、健康用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体的保健品产业;
(4)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咨询顾问、中介服务为主体的健康服务管理产业;
(5)健康养老(包括健康家居、旅游医疗)产业。
2012—2015年,大健康产业领域的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融资金额连续4年增长,呈现良好的持续增长态势,而2015年融资金额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加快,如图2.2所示。投中集团旗下CVSource数据库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大健康产业领域VC/PE融资案例134起,虽然同比下降10.67%,但融资规模却同比上涨了1.51倍,达到34.72亿美元。与近年VC/PE融资金额如火如荼的增长态势如出一辙,2010—2015年大健康产业的并购市场也有量额齐增的不俗表现。
图2.2 2011—2015年中国大健康产业VC/PE融资情况
(资料来源:投中集团CVSource数据库)
从2015年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细分领域VC/PE融资分布来看,医药领域融资金额规模独占鳌头,生物技术领域融资金额规模还无法与之比肩,而医疗服务和医疗设备细分领域的融资金额相加远不及医药行业的1/2,如图2.3所示。
图2.3 2015年中国医疗健康行业细分领域VC/PE融资分布(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投中集团CVSource数据库)
尽管股市动荡IPO一度暂停,2015年大健康产业无论是IPO数量还是募资规模相较于2014年都有小幅的增长,并且保持2012年以来的IPO的回暖态势,如图2.4所示。
图2.4 2010—2015年中国医疗健康行业IPO融资规模趋势
(资料来源:投中集团CVSource数据库)
移动互联网和大健康是眼下投资界最为关注的两大产业焦点。随着近年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移动互联网与大健康的结合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而作为这两个最热门产业的交集中的重点,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无疑成为资本追逐的金矿。
鉴于大健康产业涉及面较发散,本章将主要以互联网+大健康的核心产业链——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进行分析。
中国的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在“互联网+”政策推动下,经历了2014年的融资潮,2014年,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融资额大幅增长351%,达到了13.82亿美元,公开融资项目有76起。在“资本寒冬”的论调下,2015年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融资总金额还是再创新高,融资总额达到18亿美元,增幅为30%,公开融资项目有187起,如图2.5所示。
从已公开的融资金额和项目数来看,医患沟通、医疗信息、慢病管理、母婴和推拿成为2015年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投资的焦点细分领域,如图2.6和图2.7所示。
图2.5 2011—2015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融资情况
(资料来源:蛋壳研究院)
图2.6 2015年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投资焦点细分领域融资金额(亿美元)
(资料来源:蛋壳研究院)
图2.7 2015年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投资焦点细分领域融资项目数量
(资料来源:蛋壳研究院)
1.电子医疗(e-Health)
电子医疗(e-Health)这一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11月,澳洲医学博士约翰·米歇尔(John·Mitchell)在伦敦举办的第七届国际远程治疗大会(7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Telemedicine and Telecare)上提出。米歇尔认为电子医疗是一个涵盖性术语,主要是为了描述电子通信和信息技术下的新医疗模式。
实际上,健康管理领域专家Hans Oh及其团队在2005年做的调查显示:目前电子商务的定义非常多。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电子医疗的描述是“低成本,高安全的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支持医疗及医疗相关领域,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监测、医学教育、医疗研究等领域”。
同电子商务(e-Commerce)一样,e-Health也是商业术语,泛指一切通过电子信息通信技术实现的医疗产品和服务。电子医疗涵盖范围很广,可以说,远程医疗、远程治疗、移动医疗都是电子医疗的子品类。而具体的实现路径或方式的概念,如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临床电子信息支持、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诊疗(Telemedicine)、远程医疗(Telehealth)、移动医疗(mHealth)等都属于电子医疗(e-Health)的范畴。
2.远程诊疗(Telemedicine)
远程诊疗这一概念实际上可以追溯到1960年左右,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对处于外太空的宇航员进行远程生理监控,可以说远程监测是远程诊疗的雏形。远程诊疗也在技术的推动下不断进步和发展,NASA在1972—1975年,推行了“帕帕戈印第安人居留地的健康计划”(简称STARPAHC),目的是为了提高偏远地区帕帕戈居留地印第安居民的健康状况。这一项目只需要一辆装载有一系列医疗检测器材的车辆,通过心电图仪器、X光机等设备对当地居民进行监测,最终监测结果会通过通信技术远程传输给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学专家,进而提出健康建议或诊疗方案。
关于远程诊疗的定义,目前也有很多。例如远程诊疗信息交互中心(Telemedicine Information Exchange,TIE),一家专门提供远程诊疗信息的网站,在1997年对远程诊疗的解释是“通过互联网、内联网、电脑和卫星等设备,利用电子信号来传输诊疗数据,进而起到改善医疗目的的手段”,在TIE的解读中,可传输的诊疗数据包括照片、X射线图像、音频、病例和视频会议等。而吉姆·里德于1996年在《远程医疗的入门:理解问题》一书中对远程诊疗的定义是“利用先进通信技术,交互健康信息,跨越地区、时间、社群、文化间距,进而提供健康服务”。
因此,远程诊疗(Telemedicine)可以定义为通过移动通信和信息科技手段,提供远距离临床诊疗服务的一种模式。根据维基百科,远程诊疗对应的模式聚焦于临床医疗领域,包括诊疗需用图片的输送、医患远程视频询诊、诊疗数据输送、远程患者监护、电话诊疗等。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是全球性的问题,因此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看病难的问题,特别是对偏远地区民众重症急病有效、及时的诊疗有巨大的作用。
3.远程医疗(Telehealth)
远程医疗(Telehealth)相对于远程诊疗来讲,是更加宽泛的概念。远程医疗的内容不再局限于临床医疗服务,还包括一些非临床业务。例如美国健康与公共事业部(HHS)给出的定义是“使用电子信息和远程通信技术,远程提供临床医疗服务、医患医疗相关教育、公共健康管理等内容”。
远程医疗是指利用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提供远距离,临床和非临床医疗产品和服务的模式。其中临床业务即远程诊疗(Telemedicine)的内容,而非临床业务则包括在线医学教育、在线患者医学教育、医院信息化管理、远程监控、远程挂号、在线数据信息管理和平台信息系统集成等。
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远程医疗”的定义: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等。
4.移动医疗(mHealth)
医疗产品和服务模式随着科技的进步也不断演进。PC正逐步被移动设备颠覆,载体的变化,也为医疗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和新的模式,移动医疗(mHealth)由此被提出。
国际医疗卫生会员组织(HIMSS)对mHealth的定义是通过使用移动通信技术,例如PDA、移动电话和卫生通信来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具体到移动互联网领域,则以基于安卓和iOS等移动终端系统的医疗健康类App应用为主。
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是移动医疗是电子医疗的分支,利用移动技术如手机、PDA等移动终端实现医疗服务的信息的提供。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共识小组(NIH consensus Group)和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基金会(Foundation for 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等机构对移动医疗的定义也与世卫组织类似。
移动医疗是基于移动通信技术和设备来实现的医疗产品和服务,比如说手机和可穿戴设备提供的体重控制、营养平衡、健康数据搜集、诊前咨询、远程挂号、患者监控、医生再教育、患者教育、医护培训、血糖监控设备,睡眠监控管理等App或软件。
5.数字医疗(Digital Health)
数字医疗(Digital Health)是后信息时代的产物,由于信息时代,万物代码化、数据化,因此为数字医疗打开了大门。由于远程诊疗、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等模式创造了大量医疗数据信息,如何利用医疗数据提高诊疗效率,优化医疗服务就成为数字医疗的核心命题。那么数字医疗到底包括什么?埃里克·托普(Eric·Topol)在《颠覆医疗——大数据时代的个人健康革命》一书中对数字医疗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出数字医疗需要无线设备、硬件感应器和软件感应技术、微处理器等硬件领域作为支撑,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络、移动终端、基因、个人生物样本等其他方式进行数据搜集。
实际上,数字医疗包括或部分包括移动医疗、健康2.0、电子医疗、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精准医疗、个性化诊疗等多个概念。而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数字医疗是数据、基因组技术变革和健康、医疗、生活和社会的融合,目的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跟踪、管理和提高健康的机会”。
数字医疗就是利用基因和数字技术把个体健康医疗情况数据化,通过数据的整合和共享,从而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例如降低个体检查成本,医患沟通成本,加快诊断速度,减少无效沟通等。
6.互联医疗(cHealth)
Connected Health的概念近期火热,翻译成互联医疗也极为准确。那么互联医疗连什么?医疗卫生信息和管理系统协会(HIMSS)主席兼CEO,Stephen Lieber在移动医疗峰会(mHealth Summit)讲到移动医疗中说道:“互联医疗(cHealth)就是不同App、硬件、系统、平台间的数据连接,最后让人与人之间实现医疗健康服务的连接。”
可以看出,Stephen Lieber眼中的互联医疗是侧重科技端信息端的互联,是基于美国医疗市场相对市场化,信息化程度相对领先,信息配套相对健全的互联医疗模式。而中国由于医疗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医院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的原因,美国版本的互联医疗在中国更多是一种新概念,不接地气。但中国医疗市场同样需要互联互通,只是不同形式的互联互通,因此有必要提出一个更接地气,更中国风的中国互联医疗模式(cHealth)。
在设想中的互联医疗主要有三大主体:医院、医生与病人,这三大主体内部之间通过虚拟、实体的接触能够派生出多种互联模式。所谓互联,可以分为实物互联和虚拟互联。实体的互联是指医生之间,医患之间的互联,而虚拟互联则是指数据,信息间的共享和协同。
针对实物互联。如果要实现医院医生患者之间的互联互通,那么医院间、医生间、患者间的互联互通是前提条件。医联体、医生集团、患者社群都是内部互联的体现,而分级诊疗,多点执业、二次诊疗意见(Second Opinion)等则是要素间互通的体现。
当前,中国医疗市场中三大主体的实体互联没有或正在实现,这也给了虚拟互联医疗的创造了契机。在DT时代,虚拟的互联即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医院信息化、电子病历、远程医疗、远程会诊、电子健康档案、基因库、生物样本库和个人及时健康数据等要素构成了医疗市场三主体的虚拟互联互通。
1.国家政策的推动
2012年8月卫生部发布《健康中国2020》战略,提出到2015年,使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水平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到2020年,保持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地位,东部地区的城乡和中西部的部分城乡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2020年我国健康服务业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并且指出“非禁即入”的投资负面清单: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
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远的将来处方药或许实现网上销售,如今医药领域企业、连锁药店以及行业外的各类资本,皆已整装待发。
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向本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应当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并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同时,也规定了“远程医疗”的定义: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等。
2015年1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2016年起所有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都必须严格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管理。这一政策的发布,首先将电子监管码设定为进入各省的准入标准,客观上提高了药品投标门槛,增加了药品管理、销售公司的运营成本;其次,规范了网售药品,加强了药品的流通管理。
2015年1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等多部委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在未来,越来越多的医生会加入多点执业的行列中来,而多点执业的模式客观上会促进互联网产业与医疗产业的进一步融合。想象一下,就如形象设计师喜欢携带自己的工具箱穿梭于各个秀场一样,有什么会比在互联医疗环境下进行工作更能让多点执业的医生感到舒适和便捷呢?不过前提条件是可以顺畅解决不同医疗机构,不同技术(电子病历EMR、移动设备管理系统MDMS和邮件系统)集成和接入问题。
2015年1月15日,发改委和卫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选择具有丰富远程医疗实施和运营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建立基于第三方的市场化远程医疗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
2015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战略性地提出“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强调要积极引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全面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建设包括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六大业务平台系统的互通及协同(公卫、计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及综合管理)、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互联网医疗使政府无需重新建造医院以及诊所,通过“虚拟化”的医疗体制和系统,将医疗服务惠及更多国民,并且远程监控、管理患者的信息。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强化高端制造业的国家战略规划:《中国制造2025》。在这份堪称中国版“工业4.0”规划中,明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十大领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其中,涉及互联网健康的主要有三个领域: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互联网健康技术发展的强有力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在互联网健康领域的创新。涉及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发展方向包括:提高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此外争取在生物3D打印、诱导多能干细胞等新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和应用。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肿瘤等慢病管理为分级诊疗重点,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在慢病管理中,明确强调借助互联网技术,实时远程监控健康、远程慢病管理,医疗机构间网络会诊、转诊等。作为宏观外部环境中最重要的环节,政策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互联网医疗的方向与变革,近几年开放的医疗政策会对互联网医疗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2.高端消费市场的形成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9,已经超过了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说明中国贫富差距在不断加剧。
泰康人寿与胡润研究院联合发布《2015中国高净值人群医养白皮书》调查发现,中国大陆千万资产人群平均年龄40岁,亿元资产人群44岁,高净值人群男女比例为6:4。高净值人群总资产达到60.5万亿元,平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55万元,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总量为3万亿元。
截至2015年5月,中国大陆千万高净值人群数量已达121万,同比增长11%,为历年之最;亿元高净值人群数量7.8万,同比增长16%。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千万高净值人群人数分别为19.8万和16.7万,亿元高净值人群人数分别为1.1万和9000,如图2.8所示。
图2.8 2015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
(数据来源:胡润研究院《2015中国高净值人群医养白皮书》)
3.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医疗需求的激增
根据联合国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时,通常认为这个国家进入老龄化。
民政部公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BCG和SwissRe联合发布的报告预测,到205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增至近4.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34%,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通常情况下65岁以上老龄人口的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哮喘、关节炎等慢性疾病的患病率是15~45岁人口的3~7倍,社会医疗资源会有很大的压力,旺盛的医疗需求与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因此对老龄人口进行慢性病监测,降低长期医疗费用则迫在眉睫,在如何突破这场困局中,互联网医疗自然会被投去更多期待的目光。
医疗服务需求往往与社会年龄结构的变化、收入增长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紧密相关。最近10年,我国居民医疗费用支出出现较大的增幅,2005—2014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支出从662.3元增至2581.7元,十年内增长了近300%,如图2.9所示。
图2.9 2005—2014年中国人均卫生费用走势
(数据来源:2015年卫计委统计年鉴)
4.技术的推陈出新
一位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医生坐在办公室,通过可穿戴设备查看中国病人的心电图,这就是互联网医疗带来的最直观的美好展望。
MEMS传感器技术、嵌入式计算技术、4G乃至5G为代表的现代网络及无线通信技术、分布式信息处理技术等多种领域技术的新兴技术的日臻成熟,不仅让终端设备与可穿戴设备更加智能,也让终端设备与可穿戴设备更加快速便捷地将医生和患者连接到一起;智能终端设备大量普及,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手机网民数已高达6亿,移动互联网已全民化深度学习、机器学习和模式识别技术的发展与运用,让机器人看为人类提供更加智能化的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的迅速发展,使快速从实时数据流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成为可能。这些技术的革新为医疗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空间,使得远程医疗、慢病监测、在线医疗等成为可能,从而会改变现有的医疗服务模式。
1.盈利模式还需探索
与所有新兴事物一样,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需要直面的首要命题就是:如何体现自我价值。以医疗产业链为划分标准来看,患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付费方,药企、医生、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同时患者又是医疗服务受众主体,这三者构成互联网医疗核心闭环,同时对互联网医疗有着不同的诉求,因而也在客观上成为互联网医疗行业的重点收费对象,而互联网医疗的因子应该围绕这三方参与者进行商业盈利模式创新,并最终实现盈利。
在中国现有的医疗体系与政策法规体系下,整个互联网医疗产业链条尚未完整和成熟,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还未建立良性的价值实现体系,国内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商业盈利模式尚需探索。未来在找到共同价值需求的基础上,建立患者、医生、医疗机构、政府机构、药企、设备厂商、保险公司等产业链实体环节的沟通机制,来发展多维度的医疗服务盈利切入点,并且确保盈利的可持续性。
美国是互联网医疗方面最大的市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部署和规划方面全球领先,全球一半以上的应用在美国,而亚太地区仅占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探讨美国互联网医疗的盈利模式,对我国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的探索有借鉴作用。
(1)以药企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Epocrates是全球第一家上市的移动医疗公司,由两名斯坦福学生在1998年创立,为医生提供手机上的临床信息参考,药品和临床治疗数据库是它的主打产品。1999年推出第一款产品——免费的移动用药指导,2000年突破了10万下载量,2004年Epocrates中的必备药、疾病和图书馆等资料开始出售,2008年成为全球第一款在苹果iOS系统应用的药品APP。2010年上市的时候,用户覆盖了全美40%的医生。Epocrates2012年营收约为1.2亿美元,75%来自于药企,主要是为其提供精准的广告和问卷调查服务。
(2)以医生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成立于2007年的Zocdoc,是根据地理位置、保险状态及医生专业为患者推荐医生并且直接完成预约的平台,病人可以更方便地选择和预约医生,而医生则可以得到更多的病人。Zocdoc采取对患者免费,向医生收费的商业模式,每个月医生需要支付250美元使用Zocdoc平台。Zocdoc年收入已超过千万美元,融资总额已接近1亿美元。
(3)以医院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Vocera为医院提供移动的通信解决方案,并向医院收费,其核心产品是一个让医生和护士戴在脖子上或别在胸前的移动设备,可以随时随地发送、接收信息,通话并设置提醒,取代了以往在医院里使用的BP机。在美国对病人信息安全性要求很高,有专门的HIPPA法案规范信息的使用和传输。一般的移动设备是不允许传输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的(比如医生不能使用个人email发送患者信息)。同时具备技术壁垒与政策壁垒的Vocera 在美国有300多家医院客户,年收入接近1亿美元。
(4)以保险公司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CardioNet为患者提供远程心脏监测诊断服务的公司,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以可穿戴心脏监测设备MCOT(移动心脏门诊遥测)为代表的一系列远程医疗监测产品和技术服务。CardioNet 公司并不对病人直接收取费用,病人向保险公司支付医疗保险费,保险公司向公司购买MCOT 的产品和服务(报销病人的该部分治疗费用),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是保险公司的费用报销。
(5)以患者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例如将用户定位在有着很大基数的如糖尿病患者群体、心脏病患者群体等慢病病患群体等。这种盈利模式上有两种形式:一是软件,通过用户订阅以及常续性盈收;二是硬件,用户购买设备产生利润。
目前中国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使用者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好大夫和春雨医生采用了向用户收费的模式。虽然向患者收费的互联网医疗企业不少,但有一定规模的盈利模式却还没出现。以硬件销售为主导的盈利模式难以形成长期模式,而软件服务收费模式依旧不成熟。总体而言,目前市场仍处于培养用户习惯阶段,各种服务提供方更倾向以免费服务获取患者流量、数据资源。
(2)以医疗机构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万达全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研发的移动医疗设备,目前已在全国200多个社区应用。患者可以通过装置放在社区卫生中心的设备,在刷医保卡或身份证之后,测量血氧、血糖、血压、心率等,通过网络可查询到所测结果及相关分析情况,并且可通过配备的视频电话来咨询医生。万达全程通过前期免费安装,后期有效应再收费的模式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方面目前中国重产品轻服务的医疗生态现状,另一方面我国医疗资源严重向大医院倾斜,处于优越地位的大医院,不需要担心患者流,导致有足够买单能力的大医院精细化个体患者管理意愿不足(或选择自主开发模式),而最能体现移动工具价值的基层医疗建设依旧薄弱,因此以医疗机构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目前在中国还不成规模。互联网医疗目前主要集中于对传统医院的信息化改进,在数据累积完善和技术改进后,未来有互联网医疗企业会尝试基于数据的医院收费模式。
(3)以药企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向药企收费是中国互联网医疗当下主要的盈利模式,这样的情况在未来一段时间也会持续。从价值需求角度来看,药企高投入(营销与研发)高产出的特性,需要依赖互联网的强大流量和数据进行营销,同时辅助研发;从价值创造角度来看,目前向药企收费的盈利模式主要基于流量的广告营销,而基于数据的精准化营销和支持研发决策的大数据运营将会在未来主导互联网医疗公司与药企之间的合作模式。
(4)以保险公司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
以保险公司为切入点的盈利模式,将在未来成为一匹不可小觑的黑马。首先,政策放开,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险领域,将填补社保巨大缺口,给互联网医疗带来更广阔空间。其次,互联网医疗由于能够实现数据跟踪和及时干预,客观上具备帮助保险公司降低保费支出的能力,协助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精准定价,完善其营销工作。
2.有待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造成的法律风险与行业风险
开放的政策催生出互联网医疗行业的蓬勃发展,同时完善的法律也是整个行业行为的底线。互联网医疗行业同时具备互联网和医疗的属性,但现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均未涉及互联网医疗行业。目前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互联网医疗中医师执业的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与互联网信息咨询没有明确界定,这样的状况不仅会对患者的治疗造成安全隐患,而且会给医生以及互联网医疗企业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阻碍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这就需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制定互联网医疗技术服务商、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准入标准,规范互联网医疗的服务流程和管理,从法理上理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互联网企业的责任归属。
目前也缺乏深谙互联网医疗的第三方行业组织以及研究机构,来承担起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互联网医疗缺少行业标准,互联网医疗所需设备需要有统一和标准的数据接口,各医疗机构间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才有可能实现,当然这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涉及体制壁垒和行业特殊性,需要政府和市场携手合作,技术与人力资源配套,法律与法规保障,才能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美国FDA(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于2013年9月发布的《移动医疗健康App开发指南》中规定:FDA对App的监管和审批的重点集中在那些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用户健康造成威胁的App和相关产品,包括与常规医疗设备配套使用的App以及将移动平台转变成常规医疗设备。例如,医生在智能手机上用于查看医学影像作出诊断使用的PACS系统(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以及用于检测心率异常或监控心脏病发作的智能手机心电图设备等,该指南对我国互联网医疗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借鉴意义。
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各种应用会涉及大量私人病例资料,这不仅意味着个人健康隐私信息,也意味着国家级别的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不应该以信息安全为由而因噎废食地阻碍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而更应该去确保互联网医疗数据和个人健康隐私的安全。20世纪90年代,美国设立了HIPPA法案(医疗电子交换法案),用以规范患者相关医疗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输,我国也应该设立类似的法案与标准。
3.医疗资源分配不平衡
我国较好的医学院校基本集中在以北上广为代表的一线城市,其附属医院也集中在那里。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居住人口占50.32%,但同时城市却集中了7成医疗资源,城市医疗资源的80%集中在大医院。
大医院掌握着大量的优势与优质的医疗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吸引的患者数量足以让业务量饱和,从供需关系上,拥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大医院,没有足够的动力来与互联网医疗行业合作提高患者服务质量。而常年业务量不足的基层医疗机构与非三甲大医院,实际上却拥有着最能体现移动工具价值的平台。
此外,我国医疗资源在地域分布上也不均衡,东部发达地区占有较多医疗资源,根据《2015年卫计委统计年鉴》数据,东部三甲医院占了全国总数的46.79%,同时互联网医疗公司大多扎堆设立在北上广深等东部发达地区,发展空间几近饱和。其实,在医疗资源薄弱的中西部地区,其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在客观上需要互联网医疗的参与。2015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与卫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自治区(宁夏、云南、内蒙古、贵州、西藏)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选择具有丰富远程医疗实施和运营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建立基于第三方的市场化远程医疗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