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重要提示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uAJRz1XUhcWO92/Lpkgb9EHuwIdHYiObwQYqb/nVOF33yJ8jEAY1YzPXtBCk1X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