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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与交易相关的制度

在交易过程中,和投资者密切相关的制度有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下面来具体讲解一下。

1.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限制了股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涨跌停板制度可以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对期货价格的波动而造成的剧烈冲击,将期货价格的每日波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2.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这样就可以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具体规定如下:

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张。

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张的,结算会员下一个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提醒: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现有规定执行,不受第一项限制。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3.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指会员或客户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时,会员或客户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与持仓限额制度密切相关。通过实施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提醒: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5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LOPTxHwQqQXtTlUI9RIm5WA0zYIUghvqjfHsMTPSpx8O/BS+uhc1XNslL6SSbQ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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