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是指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根据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主要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其关系为:
企业的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利润分配的结果,形成了国家的所得税收入、投资者的投资报酬和企业的留用利润等不同的项目,其中企业的留用利润是指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利润的分配关系取决于企业的产权关系,我国企业产权制度已初步建立了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所有制体系。在现在产权制度规范的条件下,企业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按顺序分配的原则
按顺序分配的原则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要确保企业债权人的收益,因为支付给债权人的债务融资成本应在当期或以后各期由企业的收入补偿,当收入不能补偿时,企业的利润总额将出现负数,此时包括国家、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均无法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其次要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企业如果前期出现经营亏损,必然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对企业未来持续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
再次要确保国家的收益,因为当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出现永久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时,不能按照企业的会计利润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按照企业的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最后要确保企业优先股股东的利益,因为在普通股股东参与企业资本收益分配前,必须分配优先股股东当年的固定收益或以前各年累积的未分配收益。
2.按比例分配的原则
按比例分配是指属于同一非配顺序的各项目之间的分配要按比例进行。如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必须在企业留存收益和现金股利之间确定一个恰当的比例,一般由国家规定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有企业董事会规定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以及现金股利和其他股利形式的比例。
3.按政策分配原则
利润分配设计各种利益关系,企业必须遵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分配税后利润,如债权人的债务资金收益水平、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以及企业所得税税率等,国家均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照章执行。
可供分配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按照目前的企业财务制度,企业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作为“营业外支出”项目处理,不构成利润分配的内容。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这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税法规定以前年度的亏损允许用以后五年的税前利润弥补。
3.提取盈余公积金
公积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是企业用于防范和抵御风险,补充资本的重要资金来源。公积金从性质上看属于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顺序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以统筹使用。其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弥补亏损和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就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它实际上是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的过程。
4.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企业公益金应该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之前提取。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本年度的利润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次年分配。股份制企业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利润。
(1)支付优先股股利。
股利又称为股利息、红利,是指股份公司从留存收益中派发给股东的那一部分。股利是股东投资于股份公司的收益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资本利得),是付给资本的报酬。
股利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免费赠送新的股份,而现金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利形式。股票股利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利,通常是由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作为股利,代替现金分派给股东。股票股利是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
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派发两次,但是中期派息与年终派息有所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至于出现亏损的情况。从根本上讲,看股东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
股利的派发权属于股东大会,但派发股利的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认可,即可确定执行。
知识库
公司股票是可以转让的。为了确定哪些人可以领到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前确定一些日期界限。这里有四个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为它们无论对于那些注重当前收入的人,还是对注重资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们分别是:
(1)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决定在某日发放股利的日期。
(2)除息日,除去股息的日期。在除息日当天或其后购买股票者将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除息日一般设在股权登记日后面若干天。
(3)股权登记日。凡此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最近一次的股利。由于股票交易与股东是不断变化的,公司很难确定某期股息派发中股东有哪些人。因此,董事会必须决定某一天为股权登记日,让股东进行股权登记,以便公司确认股东并派发股息。
(4)股利发放日,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享受股利的权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分享即将分配的一次股利,这次股利仍将归原股东领取。很显然,股利的宣布日、发放日对股票交易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2)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当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