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财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通常也称为“财务管理”,它是一种关于资金获取和有效使用的管理活动。因此,公司理财的核心是资金管理。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现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公司理财的对象也可以说是现金及其流转。
现金流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也是公司理财的精髓之所在。对现金流转循环的预测和控制自然成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心。现金流转循环图(如图3-1所示)说明了这一点。
图3-1 现金流转循环图
现金流转循环图强调了以下两点:(1)理财和经营之间一脉相承,紧密相连,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没有经营就无所谓理财,没有理财就不能维持高效的经营;(2)现金流转自身形成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企业在这种现金流转循环运动中实现价值创造。
公司是一种营利性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获利。公司一旦成立,就会面临市场竞争,并始终处于生存与倒闭、发展与萎缩的矛盾之中。因此,公司的目标是实现生存、发展和获利。公司的这些目标要求理财活动完成筹措资金并有效投放和使用资金的任务。公司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过去和现在的财务决策。
关于公司理财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利润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利润代表了公司新创造的价值,利润越多则说明公司的财富增加得越快,越能体现出公司利用资金创造价值的能力。
但这种观点的缺陷是:第一,没有考虑利润的取得时间。货币时间价值因素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原则之一,今年获利100万元与明年获利100万元是有着名义货币价值区别的;第二,没有考虑所获利润与投入资本额的关系,未能很好地衡量货币创利能力;第三,没有考虑获取利润和所承担风险的关系。
2.每股盈余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应当把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投入的资本联系起来分析,用每股盈余来概括公司的财务目标,以避免“利润最大化”的缺点。每股盈余可以用“权益资本净利率”来表示,即:
权益资本净利率=净利润/权益资本总额=净利润/净资产=净利润/(资产-负债)
这种观点仍然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没有考虑每股盈余获取的时间性差异;第二,没有考虑每股盈余的风险性大小。
3.股东财富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增加股东财富是公司理财的目标。股东创办公司的目的是增加财富,如果公司不能为股东创造价值,股东就不会为公司提供资金。没有了权益资金,公司也就不存在了。因此,公司要为股东创造价值,股东价值最大化才是公司理财的终极目标。
股东财富可以采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来衡量。股东财富的增加可以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与股东投资资本的差额来衡量,这一差额被称为“权益的市场增加值”。权益的市场增加值是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对于存在活跃资本市场环境的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有时也被表述为“股价最大化”,即在股东投资资本不变的情况下,股价上升反映了股东财富的增加,股价下跌反映了股东财富的减损。股价的升降,代表了市场对股权价值的客观评价。股价也反映了资本和获利之间的关系,它受公司风险大小的影响,反映出每股盈余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也会影响股价,但不会影响股东财富。例如,分派股利时股价下跌,回购股票时股价上升等。因此,假设股东投资资本不变,股价最大化与增加股东财富具有同等意义。
有时理财目标还可能被表述为“公司价值最大化”,这又应该如何理解呢?公司价值包括股东权益价值和债务价值两部分,公司价值的增加,是由股东权益价值的增加和债务价值的增加引起的。债务价值的变动是利率变化引起的,而利率是公司不可控的外部影响因素。因此,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权益最大化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假设利率不变,则可以说公司价值增长与增加股东价值具有相同的意义。
在考虑税收因素的情况下,公司理财目标会有所不同。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税收是影响利润水平的重要项目
由于税收的存在,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会下降,因此导致股东的可支配收益也随之降低。股东重视税后净收益的大小,因此,“利润最大化”财务目标在税收框架下应该修正为“税后利润最大化”或“净利润最大化”。只有税后利润最大化才能满足股东的需要。
2.税收是影响股东财富可支配额的重要因素
税收的存在,不仅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而且还直接影响股东可支配财富的金额。比如说,当存在于公司的股东财富分配给股东时,股东财富会被征收一道税,而股东所获取的可支配财富会因此而减少。因此,“股东可支配财富最大化”才应该是股东所真正关注的财务目标。
3.税收是影响现金流量的关键性因素
对公司来说,税收是一项现金流出;公司纳税期间节约税款就相当于一项现金流入。考虑到税款的支付期间,税款也会产生货币时间价值。因此,税收框架下的公司理财目标应该定位为“净现值最大化”,而不是“公司价值最大化”。进一步分析,“净现值最大化”目标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净现值代表了企业未来所创造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股东财富会随着预期现金流量现值的增加而增加。
案例3-1
假设北京振邦公司租赁办公室,每月租金为100000元。北京振邦公司在计算每期应纳税所得额时,100000元的租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换言之,这些租金支出使100000元的应税所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北京振邦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那么这项扣除项目带来了25000元的税款节约。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每月的租赁交易包括100000元的现金流出和25000元的现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