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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基金的收益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即风险与收益是一对孪生兄弟。例如,买过彩票的人都知道,如果买到的彩票中奖了,那么奖金就是你的收益;如果没有中奖,那么你就白白损失了两元钱,这就是风险。

基金投资同样面临着收益和风险,所以我们在投资基金产品之前,一定要弄清楚购买基金能获得哪些收益,又面临着什么风险。

1.3.1 基金收益的组成

基金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如图1.3所示。

图1.3 基金收益的组成

1.红利

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

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

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

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

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

存款利息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

1.3.2 基金收益计算方法

认\申购基金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份额=投资金额×(1-认/申购费率)÷认/申购当日净值+利息

收益=赎回当日单位净值×份额×(1-赎回费率)+红利-投资金额

用此方法可以计算自己每日的盈利情况。

1.3.3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共有六点,具体如下。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面值。

5.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分配应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6.单个基金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1.3.4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如图1.4所示。

图1.4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

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

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

一般来讲,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

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确定分配的方式

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第二是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第三是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

提醒: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第一种形式,我国台湾则采用第一和第三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第一种和第二种。

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

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 PDRWDrFi0Kc+rRw0C0g9GYchAtcH4uaEf5jIeP0zMq0U3GUR4PkIxll37OKnCe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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