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博罗县人大常委会正式签订《条例》立法调研协议之前,立法中心因为立法调研任务重、时间紧,就已经在博罗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意下着手开展《条例》立法调研,编写《条例》立法资料汇编等。2016年10月,成立调研项目组。2016年10月8日—12月5日,项目组对罗浮山古观寺、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古石刻、古遗址等人文景观、自然景观资源进行了多次调研。
表1-1 罗浮山保护立法项目调研小组前期活动情况一览表
2016年7月12日,立法中心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参加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罗浮山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介绍市立法工作情况,特别提到立法中借助地方立法智库辅助立法的问题。博罗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委员饶有兴趣地了解立法中心的基本情况,委托立法调研、立法起草和立法论证等问题。会议还听取博罗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制定《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和立法中心三方都表达了良好合作、共同推进罗浮山保护立法的意愿。
2016年10月8日晚,立法中心召开工作会议,安排立法中心与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就《条例》签约相关事宜,确定加快《〈惠州市罗浮山保护条例〉立法资料汇编》编写,要求特别关注“名山”保护的资料。
2016年10月9日上午,立法中心主任应邀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加《条例》启动会,参会人员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博罗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确定了《条例》起草工作的步骤、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10日,立法中心分别成立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组和罗浮山立法起草项目组,并由立法中心主任分别安排了两个项目组近期的具体工作,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尽快展开相关活动。
2016年10月12日,立法中心与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洽谈会,对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组的立法调研计划进行了详细讨论、论证,对调研对象、调研内容和时间等都进行商讨,并确定了相关联系人。
2016年10月14日,立法中心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组到管委会进行调研,会议由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副科长廖玉城主持,出席会议的有管委会规划建设科、景区监察大队、宗教科、林管所、人事处、市场部等部门的领导和代表。会议的主题以管委会的基本情况为中心,以调研组成员提问为形式进行详尽的调研。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16年10月21日,立法中心主任与博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博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就罗浮山保护立法项目的立法调研等签订系列协议。
2016年10月26日下午,立法中心召开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工作会议,会议由立法中心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以罗浮山项目工作推进为主题,布置赴韶关丹霞山调研、项目活动周期安排、问卷设计等工作。
2016年11月2日,立法中心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组到管委会进行调研,会议由管委会主持,出席的有党政办、规划建设科、宗教科、林管所、监察大队、市场部、财政科、社会事务科等部门的领导。会议围绕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进行,以问答形式进行,由调研组提问,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作答。
2016年11月4日,立法中心举行罗浮山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立法中心主任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以罗浮山项目为主题,由调研组汇报前期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立法中心主任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大家要团结协作,分工配合,并针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11月5日,调研组前往罗浮山进行实地考察与走访,增强对罗浮山保护的感性认识。
2016年11月8日,调研组到丹霞山考察,在现场考察丹霞山的保护、宣传和利用情况后,还特别针对丹霞山的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情况到韶关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学习考察,并召开座谈会,专门针对丹霞山立法面临的问题、困难、解决的情况等进行交流。
2016年11月9日,调研组到管理处进行调研。会议围绕管理处的基本情况,由立法中心参会人员提问,管理处人员作答。
2016年11月11日,调研组到博罗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会议由博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出席会议的有长宁、福田等四镇和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的领导和代表。会议围绕长宁等四镇与罗浮山的关系,特别是在具体管理事务,如水库水源保护、林业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机制进行讨论。会议由立法中心与会人员提问,博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四镇代表和管委会规划建设科与会人员作答,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
2016年11月15日,立法中心举行罗浮山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立法中心主任主持,邀请博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参加,立法中心全体成员参与。会议以推进罗浮山项目为主题,先由罗浮山立法调研项目组汇报前期工作,并提出今后的工作计划。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参会代表说明下一步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立法中心主任提出在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对如何有效地完成相关工作进行了分解分工,明确了调查问卷、调研报告撰写等任务。
2016年11月16日,调研组到博罗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会议由博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博罗县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水务局、民政局、环卫局、宗教局、文体旅游局、消防大队、住建局等部门的领导和代表出席。会议围绕博罗县政府职能部门对罗浮山的具体管理事宜开展讨论,深入探讨各职能部门对罗浮山地区相关管理职能、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履行职能和管委会管理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机制等。会议以立法中心与会人员提问,博罗县职能部门代表回答的座谈方式进行,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
2016年11月17日,立法中心举行罗浮山立法调查问卷修改讨论会,立法中心全员参加。就关于罗浮山保护调查问卷周边居民版与游客版两份问卷进行商讨,并确定定稿,安排问卷制作、问卷发放、回收以及分析工作;完成《条例》的立法资料汇编工作。
2016年11月18日,调研组到管委会进行调研。管委会副主任等负责接待,并召开座谈会,对罗浮山保护范围、立法基本框架、管委会职能职权等问题进行讨论。
2016年11月19日,立法中心组织40名学生前往罗浮山景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及整理工作,共计发放周边居民问卷500份,游客问卷500份,成功回收443份周边居民卷和500份游客问卷。
2016年11月21—22日,立法中心人员聘用专业人员完成调查问卷数据录入工作,数据录入后向深圳大学社会统计学博士团队提交,由其完成校对和问卷分析报告。
2016年11月24日,深圳大学社会统计学博士团队向立法中心提交《关于罗浮山保护的调查问卷(周边居民)统计分析报告》。
2016年11月25日,深圳大学社会统计学博士团队向立法中心提交《关于罗浮山保护的调查问卷(游客)统计分析报告》。
2016年11月25日—12月4日,撰写调研报告,形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