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调研组主要运用了文献法、观察法、访谈法和抽样调查问卷法。
1.文献法
调研组通过查找网络资料、图书、报刊及走访实务部门等多种途径收集资料,梳理罗浮山的基本情况。调研组多次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博罗县政府职能部门、管委会、管理处等单位进行调研,针对罗浮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发展的历史等情况展开资料收集工作,收集罗浮山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如保护机构、保护规划、保护法规、保护资金、公众参与等方面的资料,从而获得罗浮山保护立法研究的基础材料。
2.观察法
调研组多次到罗浮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实地考察,观察罗浮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对游客的实际体验进行多方面观察,对基础设施进行实地体验式考察,对居民实际诉求和行为策略等方面资料进行观察、收集。
3.访谈法
调研组通过与罗浮山周边居民进行访谈,了解罗浮山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周边居民的诉求等翔实的基本资料。此外,还走访博罗县政府及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
4.抽样调查问卷法
调研组针对罗浮山范围内及其周边的利益相关人和游客,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关注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分别设计问卷,并实地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回收近1000份,获得相关群体对罗浮山保护的认知、评价、改进措施等方面的一手资料。此外,还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问卷调查,收集网民对于相关问题的认知、评价和意见。
在资料的整理、分析与处理中,主要运用统计分析法、归纳法、演绎法、比较分析法等。
1.统计分析法
对收集的近千份调查问卷,立法中心邀请社会调查专业人士——深圳大学社会统计学博士团队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并请他们专门制作统计输入软件,采用科学的二次输入排错法,保证资料的客观、真实和有效;最后由其进行统计数据的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2.归纳法
调研组通过调查问卷、访谈街坊、与利益相关者座谈,与博罗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委会、管理处相关人员访谈等,搜集了大量资料,这些资料有大量重复或具有包含关系的内容,也比较分散,对此,调研组通过大量阅读,逐步归纳、梳理,密切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有机整体。
3.演绎法
运用统计方法分析问卷调查时,在其中一个方面的基础上,可以大致了解或者印证其他方面的内容。同时,借鉴其他地方名山保护条例的修订实践,根据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景点的进一步开发,文物、建筑和历史遗址的开发强度、数量和分布等方面的情况,将数据系统化,在定性基础上作出量化判断,通过演绎方法探寻罗浮山保护的规律,提高调查分析与建议对策的科学性。
4.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国内外名山保护的发展,包括时间上的纵向联系和领域上的横向联系的比较研究,分析英、法、意、日等国名山保护的变化、转折、前后的关系,分析罗浮山保护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使保护和立法具备一定的预测性和超前性。同时,对于国内省、市名山保护及其立法的社会背景、保护的政策、保护机构等进行比较分析,探寻其多层面多架构多措施的影响因素,确定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的重点,避免重走其他地方名山立法的误区,增强罗浮山保护及其相关立法问题的针对性、本土性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