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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我国古代传说中的原始经济生活

我国古书中记载有不少远古人类生活的传说。关于狩猎生活的传说如下列记载: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

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

古之民……就陵阜而居,穴而处……衣皮带茭……素食而分处。

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革。

这一时期的人类,还不知道用火,正是传说中所谓“未有火化”之时。关于用火的传说,如:

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

这些传说似与地下考古所知者不谋而合。大概上古巢居时代的观念,在战国时相当普遍,所以孟子谈洪水,也有“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 的话。惟其中“有巢氏”、“燧人氏”及“王天下”等词语,系受了战国时人的想象及大一统观念的影响。《礼记·礼运》就没有这类词语: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

这里很清楚地把古人住、食、衣等生活方面的演进,归功于“修火之利”,把火的利用看得很重。并且没有“有巢”、“燧人”诸名词,也不强分时代,或许更接近实际。

远古时代的原始群,在“日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 的环境里,如果有人要离群索居,是不可能的。他们必须团结成群,才能克服危险,才能生存。那时的婚姻,可能还处在“聚生群处” 的血缘群婚阶段。他们之间无亲疏等级之别,也无尊卑长幼之分,《礼记·礼运》说:“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这是一种不固定的社会组织,易于解体。

稍后,原始群由于生产的需要,渐渐开始了性别与年龄的分业。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了新的关系。儿女虽然还不知道父亲是谁,但由于喂养的关系,他们已认识谁是母亲了。这时就是传说中“民知其母,不知其父” 的社会阶段,即所谓“普那路亚”婚姻的家族制。群居生活逐渐转变到原始氏族公社。

我们对待这些古籍流传下来的远古传说,哪怕是带有神话性质的传说,也不能弃之不理。我们既不能盲目地信为实录,也不能全部斥之为荒诞不经。有巢、燧人、伏羲、神农、黄帝等传说均出现于战国,至汉太史公考信于六艺,才从《尚书》中的尧,到百家所言之黄帝等一系列传说人物,择其尤雅者,依《五帝德》、《帝系姓》,综合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等为《五帝本纪》,使原本各自独立的原始氏族的古史传说系统,统于一个系统,以黄帝为共祖。这是在殷、周至汉初华夏民族逐渐产生,一切方面都有一统要求的历史趋势下,将各氏族的祖先绾合起来,统之于黄帝,造成了一个固定的世系系统。此亦沿托古改制之遗意也。不过这些古代传说大都多少有些口耳相传的依据,不会完全是无根的向壁虚造。对于中国古籍留传下来的那些传说,都应认真加以分析的。 Qce/BW5ZCEUKPCjn8VWQG5MkmJ4OpHZdD0uNDXjSleSc1KAEwoGnfSraenYp1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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