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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激烈的神经症冲突

首先我要说的是:冲突并不等同于神经症。我们的愿望、兴趣和信念总会在不同的时间或场合与周围的人发生冲突。正如我们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发生这样的冲突是一种常态,我们内心的冲突也是人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动物的行为主要由本能决定。动物的交配、育雏、觅食以及防卫差不多都是被规定好的,个体意志无法左右。与之截然相反的是,人类能够做出选择,必须做出决定,既是人的特权,也是人的负担。我们或许必须在两种相反的欲望间做出选择。比如,我们或许想独处,却又想着与朋友共处;我们或许想研究医学,却又想学习音乐。或者在愿望和责任之间有冲突:我们想和心爱的人待在一起,可这时候有人陷入了困境需要我们照顾。我们既想跟别人好,又怕把心里的话说出来让对方难受,这样就让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打仗的时候,我们既觉得上场杀敌是责无旁贷的事,却又觉得陪伴家人是应尽的义务,最后只能陷入两种价值观的纠葛之中。

这种冲突的种类、范围以及强度主要由我们生活的文明决定。文明稳定,传统固化,可供选择的种类就有限,个人可能发生的冲突的范围就窄。即便这样,冲突也是存在的。忠诚之间可能会有冲突;个人愿望与集体义务之间也可能会有冲突。但是,如果文明正处于快速过渡的时期,各种极度矛盾的价值观念与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并存,个人必须做出的选择就多种多样、难以理解了。他可以做本分人,也可以做异见者,可以群居生活,也可离群索居,可以崇拜成功,也可以鄙视它,可以严格教子,也可以不加太多干涉地任其发展;他可以信奉不同的男女道德标准,也可以认为男女拥有相同的道德标准,可以认为性关系是人类亲密关系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认为它与感情无关;可以怀有种族偏见,也可以认为人的价值与肤色或鼻子的形状无关——如此等等。

毫无疑问,文明人要时常做出这样的选择,而围绕这些选择引发的冲突也很常见。但令人吃惊的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冲突,因此拿不出什么具体的办法解决它们。他们往往随波逐流,任由事件的摆布。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立场,妥协了不知道,矛盾了也不知道。我在这里指的是正常人,既不是普通人也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没有神经症的人。

因此,认识矛盾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做出决定是有先决条件的。一共有四重先决条件。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的愿望是什么,或者更重要的,意识到我们有什么样的感觉。我们是真的喜欢某人,还是因为我们应该喜欢他所以就认为我们喜欢他了?母亲或者父亲去世了,我们是真的难过,还是只是做做样子?我们真的想当律师或医生,还是只是觉得这种职业既体面挣钱又多?我们是真的想让子女既快乐又独立,还是只是随便说说?大部分人发现很难回答这些简单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真实感受是什么,我们想要的又是什么。

冲突常与信念、信仰或者道德观相联,因此认识冲突先要有我们自己的一套价值观。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信念并不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几乎没有足够的力量引发冲突,也几乎无法指导我们做出决定。受到新的影响时,我们会很轻易地丢掉这些信念,用其他的信念取而代之。如果我们只是借用普通的价值观,原本对我们最有益的本该发生的冲突就不会发生了。比如,如果儿子从不怀疑思想偏执的父亲的智慧,父亲让他从事一项他不太喜欢的职业时,他的心中就几乎不会有什么冲突。已婚男人爱上了别的女人,其实就陷入了冲突中;如果他对婚姻的意义没有什么坚定的信念,干脆就会选择阻力最小的那条路走下去、混下去,而不是直面冲突,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决定。

就算我们认识了这样的冲突,也必须心甘情愿地把两个矛盾问题中的一个舍弃。但极少有人能做到断然取舍,因为我们的感觉和信念是混在一起的,或许说到底还是因为大部分人不够安全,不够快乐,无法舍弃任何东西。

最后,做决定要有为这种行为负责的意愿和能力。做决定难免会出错,错了就错了,甘愿担责,不怪罪别人。做决定的人会这样想:“这是我选的,是我做的。”他首先要有更加强大的意志力和独立性,而现在大部分人显然不具备这些东西。

很多人被冲突死死缠住——虽说没有意识到——因此愿意用妒忌和羡慕的心态看待那些似乎过得悠然自得、不受这些东西扰乱的人。这种羡慕也许是有道理的。那些人可能是强者,早已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价值观,要么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冲突已变得虚弱无力,也不太需要再做什么决定了,他们也就变平静了。但外表可能只是假象。更有可能的是,我们羡慕的那些人因为感情冷漠、墨守成规或者净干一些骗人的勾当,无力真正面对冲突或者依靠自己的信念真正试着去解决冲突,这样他们就只能随波逐流混日子,受眼前之利的摆布了。

有意体验冲突,虽说使人痛苦,却是一笔无价的财富。我们越是勇于直面冲突,寻求解决办法,我们的内心就会得到越多的自由,我们就会变得更为坚强。只有愿意承受打击,才能靠近那个理想的形象——成为生命之舟的掌舵人。装出来的平静源于内心的愚钝,绝不值得羡慕。它使我们无论在面对何种影响时都会变得虚弱,轻易被俘获。

冲突围绕生活中的主要问题展开时,面对、解决冲突会变得更为困难。只要活力充足,原则上就没有不这么做的理由。读书益处颇多,能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自己,培养信念。若能认识到与选择相关的诸多因素的意义,就有了可以为之奋斗的理想,生命中也就有了方向。

认识、解决冲突本来就难,这些事交给神经症患者来做就更困难了。必须说明一点:神经症一直是一个程度问题——当我提及“神经症患者”时,无一例外地指的是那些“已达到病态程度的人”。这些人的情感和欲望意识能力已经衰退。通常情况下,这些人能有意识且清晰地体验到只是别人击中他们的弱点时他们所产生的恐惧和愤怒的反应。就连这些反应也要受到抑制。这类典型的神经症患者的确存在,且深深受控于强迫性标准,以至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能力。在这些强迫性倾向的支配下,舍弃的官能失效,对自己负责的能力几乎消失殆尽。

神经症冲突涉及的问题可能就是困扰正常人的那些问题。但那些问题种类迥异,有人禁不住问是否可以用同一个术语描述这两种问题。我认为可以,但我们千万要意识到两者的区别。那么,神经症冲突都有哪些特点?

用一个简单点的例子描述一下:有一位工程师,与别人合作研究机械,总受到阵发性疲劳症和烦躁症的困扰。有一回,他的病又犯了,原因如下:讨论某些技术问题时,他的意见不如同事的受欢迎。此后不久,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大家做了表决,后来也没有给他陈述意见的机会。这种情况下,他本可以认定这种程序不公正,站出来据理力争,也可以不失体面地接受大多数人的决定。这两种反应每一种都是正常的。但他没有这么做。虽说受了极大的轻视,他却没有站出来抗争。他只是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愤怒。他心中的狂怒只出现在梦中。这种被压制的愤怒——混合了对他人的愤怒和对自己软弱的愤怒——是他的疲劳症的主要原因。

他没能做出正常反应是由几个因素决定的。他早已为自己建立了一个靠别人的尊敬才能支撑起来的光辉形象。那时候,他在无意识中建立了这个形象,他一切的行为取决于下面这个假定条件:在他所在的那个领域内,他的天分和能力无人能及。任何轻视都会损害这个假定条件,引起他的愤怒。并且他有痛斥、羞辱别人的无意识的冲动——一种令他讨厌地要用过分的友好把它掩饰起来的态度。他还有一种利用别人的无意识的内驱力,这种东西强迫他在众人面前保持体面。他迫切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许和羡慕,加上惯有的屈从、忍让、避免纷争的态度,加重了他对别人的依赖。于是破坏性的敌对行为就产生了——反应性的愤怒和虐待的冲动,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对赞许和羡慕的渴求,渴望在自己眼中显得彬彬有礼、通情达理。结果内心产生了不被察觉的剧变,表现在外的就是疲劳,一切行动的能力丧失殆尽。

看这场冲突中涉及到的几个因素,首先令我们震惊的是,它们完全不协调。首先,的确难以想象更为极端的对立情况:一方面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要别人尊重自己,一方面又要讨好、屈从于别人。其次,整个冲突是无意识的。他并未认识到在冲突中发挥作用的矛盾倾向,而是深深地压制它们。剧烈的心理斗争只在表面泛起了微微的泡沫。感情因素被文饰了:这么做不公正,这是在轻视我,我的想法更好。第三,冲突双方都是强迫性的。即便他能多少感觉到他的非分要求,或者他的依赖行为的存在和性质,也无力主动改变这些因素。改变它们需要大量的分析工作。他在两方面都受到一种无法掌控的强迫力量的驱使:无法舍弃内心的任何一种强烈需要。但这些需要都不是他真正需要或者寻找的。他既不想利用别人,又不愿屈从别人;其实,他是鄙视这些趋势的。然而,我在此事中描述的这种状态对于理解神经症冲突具有深远的意义。这说明任何决定都无法实行。

再举个例子,这个例子描绘的是类似的画面。有个自由设计者经常从好友那里偷小钱。外界因素证明这种偷窃行为有欠妥当;他需要这点钱,但朋友乐意给他,朋友以前就这么做过。考虑到他是体面人,且尊重友谊,这种反复偷钱的行为就让人特别震惊了。

下述冲突才是此种行为的根源。此人对感情有明显的病态渴求,尤其渴望随时得到别人照顾。这种渴求中掺杂着一种利用别人的无意识倾向,因此他采用就是既想让别人喜欢他、又想恐吓别人的手段。这些倾向本可以使他愿意、渴望接受朋友的帮助和支持。但他在无意识中又培养了一种极度自大的姿态,这种自大中所包含的那种傲气其实很脆弱。别人帮助他应该感到荣幸才对:他觉得求人帮助是一种屈辱。他强烈渴望独立、自立,这让他对求人更加反感,承认自己需要什么或者把自己置于别人的恩惠之下,这种行为让他根本无法忍受。因此他就只能强取,不能接受了。

虽说这个事件中的冲突与第一个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一样。任何其他的神经症冲突的例子,都会表明冲突内驱力之间这种类似的不一致性以及它们那无意识、强迫性的本质,这样就导致患者总也无法解决自身矛盾。

画一条模糊的界线,正常人和神经症患者的冲突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以下这个事实:就冲突程度来说,正常人远不如神经症患者那么大。前者必须做出的选择介乎两种行为模式之间,在完整的人格框架内,任何一种都是可行的。用图形表示,正常人冲突的两个方向之间的角度仅为90度或者更小,而神经症患者的这个度数可能会达到180度。

两者在意识程度上也有差别。正如克尔恺郭尔指出的:“真实的生活千差万别,仅凭完全无意识的绝望与完全有意识到的绝望之间的那种抽象对比根本无法描述。”然而,我们可以这样说:正常人的冲突可以是完全有意识的;神经症患者的冲突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无意识的。即便正常人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冲突,但只要得到一点帮助,就能认识到冲突的存在,而神经症患者冲突的主要倾向都被深深地压抑着,只有克服巨大的阻力才能把它们释放出来。

正常人的冲突涉及到两种可能性或者信念之间的真正选择,两种可能性均为他真正渴求,两种信念均为他真正看重。因此他就有可能做出合理的决定,就算做决定可能会很难,而且需要做出某种舍弃。陷入冲突中的神经症患者无法自由选择。他受到两种相反却同样强大的力的驱使,而这两个方向他都不愿去。因此通常来说是不可能做出选择的。他陷入了困境,找不到出路。只有处理这些相关的神经症倾向才能解决这种冲突,改变他与别人和自己的关系,才能完全摆脱掉这些倾向的困扰。

上述特点解释了神经症冲突为何如此强烈。这些冲突不但难于认识,更令人绝望,却也有着一种令患者恐惧的破坏性的力量。如果我们不认识这些特点并把它们牢记于心,就无法理解神经症患者开始竭力解决冲突的这些尝试,而这些尝试正是神经症的主要组成部分。 0ZU9rUO/qSI5CkQr9e0LAsu7MAiV3EbiV+0qDKb8wHvRLG1Q8U2b6b5VBDMP+0NZ



第二章

基本冲突

冲突在神经症中所起的作用总比人们通常臆想的重要。但发现它们绝非易事——部分因为从本质上讲它们是无意识的,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神经症患者总是不遗余力地否认它们的存在。那么,使我们有理由怀疑潜在冲突的信号是什么?在上一章引述的例子中,信号由两个十分明显的因素发出。一个是产生的症状:第一个例子中是疲倦,第二个例子中是偷窃。事实是:每一种神经症的症状均指向一种潜在的冲突;也就是说,每一种症状几乎均为冲突的直接后果。我们将逐渐看到尚未解决的冲突对人有何影响,它们又是如何产生诸如焦虑、抑郁、犹豫、优柔寡断、迟钝、孤立这些状态的。在这里,对成因关系的理解有助于我们将注意力从显而易见的烦恼中转移到它们的根源上来——虽然我们无法揭示这个根源的确切本质。

另一个表明冲突正在发生的信号是前后矛盾。在第一个例子中,我们看到那个人确信程序不对,于他不公,却没有站出来反对。在第二个例子中,一个极其珍视友谊的人反倒去偷朋友的钱。有时候,患者自己也能意识到这种前后矛盾,但多数情况下看不到它们,即便对一个从未接受过任何训练的观察者来说它们是那么明显。

正如体温升高说明身体出了毛病,前后矛盾的确说明冲突存在。举几个普通的例子:一个姑娘极想结婚,却又躲避任何男人的追求;一位过度关爱孩子的母亲却常常忘了他们的生日。一个总是对别人慷慨大方的人却舍不得为自己花一分钱。一个人渴望孤独的人却总是相反设法不让自己独处。一个人对大多数人持原谅和容忍态度的人却对自己过于严厉、要求极高。

与症状不同,前后矛盾常常令我们对潜在冲突的本质做出试探性的臆想。比如,重度抑郁只是说明患者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位明显关爱孩子的母亲忘了自己孩子的生日,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位母亲更倾心的是她作为好母亲的理想形象,而不是孩子本身。我们或许还会承认下面这种可能性:她的理想形象和一种无意识的折磨孩子的倾向正在发生冲突。

有时候,冲突会浮于表面——也就是被有意识地粗浅体验。这似乎与我那个“神经症冲突是无意识”的断言相矛盾。其实,表面冲突只是真正冲突的变体。这样,当一个人在被有意识的冲突搞得苦恼不堪的时候,虽说采取了很管用的回避手段,却还是刚好发现自己正迫切需要做出一个重要决定。他现在无法决定是该同这位姑娘结婚还是该同那位姑娘结婚,该接受这份工作还是该接受那份工作,是该维持这种伙伴关系还是该解除这种伙伴关系。然后他就要承受最大的折磨,奔波于对立双方之间,根本无法做出任何决定。痛苦中,他可能会去看精神分析学家,希望对方能厘清他的特殊问题。他必然会失望,因为目前的冲突只不过是摩擦于内心中的那堆炸药的最终爆炸点。如果他不踏上那条认识潜在冲突的漫长而曲折的路,就无法解决此刻正在折磨他的那个特殊的问题。

在其他的例子中,内心的冲突可能会被表面化,以患者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一种相互冲突的状态出现在其意识中。或者,当一个人发现那些似乎毫无根据的恐惧和抑制与他的愿望发生冲突时,或许就会意识到心中的逆流发于更深的根源。

我们对一个人了解得越多,就越能认识到导致症候、前后矛盾和表面冲突出现的那些相抵触的因素——还得加上一句,因为矛盾的数量和种类太多,情况就会变得越加混乱。因此我们忍不住会问:在所有这些特殊的冲突下面是否还掩藏着一个导致它们出现的基本冲突?比如,我们能否用一桩不和谐的婚姻描述冲突结构?在这样的婚姻中,因为朋友、孩子、财务状况、用餐时间和用人,永远在变着花样地争吵,而所有这些都指向了婚姻关系本身的某些基本矛盾?

古人就已相信人格中存在着一种基本冲突,并且这种信念在各种宗教和哲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上帝与魔鬼的较量,善与恶的较量,就是这种信念的某些表现形式。说到现代哲学,弗洛伊德在这个论题以及很多别的论题上都做了开创性的研究。他首先臆断,基本冲突是盲目追求满足的本能内驱力和险恶环境之间的冲突——家庭与社会的冲突。险恶的外界环境在人小的时候就内化了,从那时起便以险恶的超我形象出现。

在这里,用这个概念应得的严肃态度讨论它几乎不合适。那样的话就得把反对力比多理论的所有争论简要重述一遍。我们倒不如试着理解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即便抛弃弗洛伊德的理论前提。然后,剩下的就是下面这个论点:原始自我主义内驱力与险恶的良心之间的对抗是我们的各种各样的冲突的基本根源。稍后会看到,我也支持这个论点——或者与我想的大体类似——在神经症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我辩驳的是它的本质。我认为,虽说这是一种主要冲突,却是次要的,源于神经症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

辩驳的理由稍后会变明晰。在此我只想说一点:我认为欲望与恐惧之间的任何冲突都无法造成神经症患者内心的分裂,也无法造成恶劣得足以毁人一生的结果。弗洛伊德假定的那种精神状态暗示,神经症患者依然保留着为某事全心全意奋斗的能力,只是在努力的过程中,恐惧设置的障碍令他受挫了。依我看,冲突的根源在于神经症患者丧失了全心全意争取任何事物的能力,因为他的愿望本身就是分裂的,也就是说,他的愿望是朝着相反方向延伸的。这就构成了一种比弗洛伊德想象的复杂得多的情况。

虽然我认为基本冲突比弗洛伊德所认为的更具分裂性,但我在最终解决的可能性这件事上的态度比他要乐观。据弗洛伊德所说,基本冲突普遍存在,原则上无法解决: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达成一个更好的妥协或者一个更好的控制。我认为神经症的基本冲突不一定最先爆发,就算爆发也有可能解决——只要患者愿意付出巨大努力、忍受这个过程中的磨难。我与弗洛伊德的差别并非乐观或者悲观的差别,而是我们的假定不同,结果必然不同。

弗洛伊德后来对基本冲突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哲学上很具吸引力。再次将他思想中的各种暗示放到一旁不提,他的“生”“死”本能理论可以简单概括为人的建设性力量与破坏性力量之间的冲突。弗洛伊德本人更感兴趣的是阻止这两种力量的联合,而不是将这个观念与冲突联系起来思考。比如,他认为可以把虐待内驱力与受虐内驱力解释为性本能与破坏本能的结合体。

将此观念用于研究冲突,需引入道德价值观。但弗洛伊德认为这些东西只是科学领域内的非法入侵者。他遵循信念,竭力创造一种没有道德价值观的心理学。我认为正是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这种“科学性”的尝试,更有说服力地解释了为何弗洛伊德的理论以及基于这些理论的疗法被限定在了太过狭窄的范围内。更确切地说,他过于看重冲突在神经症中所起的作用似乎促成了他的失败,虽然他在这个领域内做了大量工作。

荣格也很看重人的对抗倾向。其实,个体中正在发挥作用的矛盾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让他无一例外地认定,任何一种因素的存在都必然表明其对立面也存在。外表的阴柔暗示着内心的阳刚;表面的外倾暗示着内心的内倾;表面注重思考与理性,其实内心注重情感等等。到此为止,似乎荣格将冲突视作了神经症的一个基本特征。然而,他接着说,这些对立面并不冲突,而是互为补充——目的是接受两者,从而接近完美形象。他认为神经症患者是陷于单方面发展困境的人。荣格在其所谓的“补充定律”中系统阐述了这些想法。我也认识到对立倾向包含互补因素,在完整人格中舍弃哪个都不行。但我认为这些因素已经是神经症冲突的产物,代表着解决冲突的尝试,因此患者才紧抓住不放。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把内省、沉默寡言,更关注自己而非别人的感觉、想法或想象的倾向视为真正的倾向——也就是天生就有后来又因个人经历增强的倾向——那么荣格的推理就是正确的。如果想让治疗过程有效,就得向患者指出其潜藏的“外倾”倾向,指明任何一种倾向都有片面性的危险,鼓励其同时接受并实践这两种倾向。然而,如果我们将患者的内倾表现(或者,如我更愿意称呼的那样,叫它神经症孤立)视作其回避因与他人亲密接触而引发的冲突的手段,我们的任务就不是鼓励其外倾一些,而是分析潜在的冲突了。解决了这些冲突,才能靠近那个全心全意的理想目标。

现在继续表明我的态度,我从神经症患者生来就有的对他人的矛盾态度中看到了基本冲突。详述前,请允许我提醒各位注意《化身博士》这个故事中关于此种矛盾的一个戏剧化的表现。我们既看到了化身博士为人优雅、敏感、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一面,又看到了他残忍、冷酷、自私的一面。当然了,我并非在暗示神经症分裂总要和这个故事中描述的丝毫不差,只是举了个例子,让各位见识了一下神经症患者在与他人相处时那种根本不相容的态度的生动表现。

从遗传角度看这个问题,必须回到被我称为“基本焦虑”的这个术语上来,此术语描述的是孤独无助的孩子在险恶的世界中所怀有的感受。各种不利的环境因素能让孩子产生这种不安全感,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冷漠、变化无常的行为,对孩子的个人要求缺乏尊重,缺乏真正的引导,贬低孩子,过多的表扬或根本不表扬;缺乏可靠的温情,在父母的争吵中必须选边站队,过多或过少的责任,过度保护,不许同别的孩子一同玩耍,不公正,歧视,言行不一,充满敌意的气氛等等。

说到这里,我想让各位尤其要注意的是孩子会在这种环境中感受到潜藏的虚伪:他觉得父母的爱,父母的人道慈善行为、诚实、慷慨等等可能都是假装的。就这点来说,孩子在有些地方真的感觉到了虚伪;但有些感觉可能只是他在父母的行为中感受到了矛盾之处而做出的一种反应。然而,这类事件中通常混合了阻碍性的因素,可能一眼就能看出来,也可能隐藏得非常深,因此在精神分析的过程中只能逐步认识孩子成长中的这些影响。

孩子受困于这些混乱的状况,会摸索办法,继续生活下去,对付这个恶毒的世界。虽然他柔弱,心中又充满恐惧,却还是在无意识中想出了一套办法,以对付其所在环境中那些正在发挥作用的特殊力量。他在这么做的时候,不但形成了一套特别的策略,更促成了构成其部分人格的永久性的人格倾向。我把这些称为“神经症倾向”。

想弄明白冲突是如何发展的,千万不可过于关注个体倾向,而要用一种全局观念看待孩子在这种环境下能够选择的主要方向。虽然我们一时看不到细节,却可以更加清晰地观察到孩子应对环境时所采取的主要步骤。起初可能只会看到一个异常混乱的画面,但马上就能看到三条清晰的主线:孩子可能会亲近人,对抗人,或者回避人。

亲近人时,他会承认自己的无助状态,虽说远离了亲人,心中又充满恐惧,却仍想赢得别人的关爱,依靠别人。只有这样他才觉得与他们待在一起是安全的。家人吵架,他会站在力量最强大的那个人或者那群人那边。他顺从他们,获得了一种归属感,觉得有人在支持他,也就觉得不再那么软弱,那么孤立。

对抗人时,他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对自己充满了敌意,便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决定反抗。他绝对不会相信别人对自己的感情和意图。他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进行反抗。他要成为强者,打败他们,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一方面也是为了报复。

回避人时,他既不想入伙,又不想反抗,而是保持距离。他觉得他和他们没有太多的共同之处,他们也不理解他。他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一个有自然、有玩具、有书又有梦的世界。

在这三种态度的每一种中,有一个基本焦虑的因素被过于看重了:首先是无助,其次是敌意,再次是孤立。但实际上,因条件限制,这三种态度中的任何一种都无法完全占据孩子的心灵,一种态度出现,另外两种态度肯定也会出现。我们通过全局观看到的只是占主导地位的那种态度。

如果现在我们就研究发育完全的神经症,这个事实还会变得更加清晰。我们都见过这样的大人,我们所说的这三种态度中的某一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但我们也能看到,他的其他倾向并没有停止运作。在依靠和顺从占主导地位的这类人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些侵犯的倾向和某种独处的需要。一个主要表现为敌视他人的患者也有顺从的特点,也有独处的需要。一个孤立的人格也并非没有敌意或者不渴望关爱。

然而,对实际行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占主导地位的态度。它代表的是这个特定的人在与他人交往时让他感觉最舒适的那些方式和手段。因此,一个孤立的人当然会采用一切无意识的技巧使自己与他人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因为他一旦与别人亲密接触就会感到茫然无措。另外,居主导地位的态度常常是却不总是让患者的意识最容易接受的态度。

这并不是意味着不那么显眼的态度力量上就弱一些。比如,往往很难说清,在一个有着明显依赖性和顺从性的患者身上,控制的愿望是否弱于对关爱的需要;他的攻击性的冲动只是表现得更间接罢了。隐藏的倾向可能蕴藏着很大的能量,这一点已经被很多的事例证明了,在这些事例中,被授予主导地位的态度最后却无一例外地退居了次要地位。在孩子们身上能看到这种本末倒置,在大人身上也能看到。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中的男主人公人史崔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女性的个案史也常常揭示这种转变。一位姑娘,原本是个假小子,雄心勃勃、桀骜不驯,陷入爱河之后,可能会变成一个顺从、喜欢依赖别人的女人,显然再也没有一点雄心了。或者,一个原本孤立的人在重大变故的压力下会变得病态般地依赖别人。

应该补充的是,这些变化让我们对于回答下面这个常见的问题有了一些思路:童年后的经历是否一无是处?童年环境是否永久性地决定了我们的一生?用冲突的观点看待神经症的发展能让我们做出一个比现成的答案更准确的回答。可能性有下面这几种:童年环境并非过于严酷,没有影响到孩子的自然发展,那么后来的经历,特别是青春期的体验,就有决定性的影响。然而,童年经历的影响若严重到了足以把孩子塑造成僵硬呆板类型的程度,新的体验便无能为力了。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后果,部分因为他的僵硬呆板不允许他接受新的体验:比如,他的孤立可能会严重到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的程度,或者他依附别人的心态严重到了被迫扮演次要角色、乐意接受别人摆布的程度。部分原因是,他总用旧有的观念看待新的体验:比如,侵犯型的人遇上了别人的友爱,要么会把它看成愚笨的表现,要么会觉得人家是想占他的便宜;新的体验只会让旧有的观念变得更坚固。神经症患者采用了一种不同的态度,看起来似乎是童年后的经历造成了人格的改变。然而,这种改变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大。真实的情况是:内部压力与外部的压力结合起来,迫使他放弃了原来占主导地位的态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过,如果不是先起冲突,这种改变是不会发生的。

在正常人看来,三种态度互不相容没有道理。一个人可以屈从于他人,可以反抗,也可以不与他人交往。三者可以互补,和谐统一。一种态度占了上风,只能说明在一条路线上走过了头。

然而,对神经症患者来说,有数种理由可以说明这三种态度彼此间可以势不两立。神经症患者不会变通,要么屈从,要么反抗,要么孤立,而不顾这种举动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否适当。不这么做他会陷入恐慌。因此,当三种态度都强烈地表现在他的身上时,他注定会困于剧烈的冲突之中。

还有一个因素(这个因素大大扩充了冲突的范围),就是这三种态度并不总是局限于人际关系的范畴,而是逐步漫延至整个人格,就像恶性肿瘤漫延至整个机体组织。它们最终不但会完全掌控患者的人际关系,更会掌控他和他自己以及生活本身的关系。如果我们不能完全意识到这种通吃的特性,就会很轻易地把产生的冲突看作绝对的对立,如爱与恨、屈从与反抗、顺从与控制等等。然而,这么做会导致错误的结论,正如区分法西斯主义与民主只关注二者的任何一个相反的特点,如它们对宗教或者权力的不同看法。看法肯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但只强调不同的地方,不强调相同的地方,就遮盖了下面这个事实:民主与法西斯主义天差地远,代表着两种完全互不相容的生活哲学。

源于人际关系的冲突必然马上影响到我们的整个人格。人际关系极为重要,注定塑造我们的品质、我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以及我们信仰的价值观。这一切反过来会影响我们的人际关系,作用于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因此是紧密地相互交织在一起的。

我认为源于不和谐的态度的冲突构成了神经症的核心,因此应该被称为“基本冲突”。请允许我补充一句,我使用“核心”这个词,不但在比喻它的重要性,更在强调它是一个散发神经症的动力中心。我的这个观点正是一种新的神经症理论的内核,其含意接下来会变得明晰。宽泛地讲,这个理论可以被视为对我前面所说的“神经症是人际关系紊乱的表现”这个观点的一种详述。 zEHx0/pTFuJh3DPJY654HBEO6VFu/l8Q0eJSZ8OO9xmfmH2JTp5gRjcVj0eLZZ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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