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蒙大拿瘦高个儿”在一起,我们开始逛酒吧。我还有差不多七块钱,那天晚上又胡花乱花了五块。起初,我们和那些打扮成牛仔模样的游客、石油商以及农场主在酒吧、门口和人行道上乱转,然后,我摇晃了“瘦高个儿”一阵子,这家伙游荡在街上,在所有的威士忌和啤酒香味的刺激下都有点头晕目眩了:他就是这样的酒鬼,两眼放着亮光,很快便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聊上了。我去了一间墨西哥式的酒吧,女侍者是墨西哥人,长得很漂亮。我吃了些东西,然后在账单后面给她写了一个表达爱意的小字条。酒吧里冷冷清清的,每个人都去别的地方喝酒了。我让她把账单翻过来。她读了那个字条,笑了。我为她写的是一首小诗,诗中诉说了我让她同我一起去看夜景的强烈的渴望。
“我倒是想去,小伙子,可我已经和我的男朋友约好了。”
“你就不能把他甩了吗?”
“不,不,我不能这么做。”她伤心地说。我喜欢她这么说。
“我抽空再来光顾。”我说。她说:“随时欢迎,小伙子。”我仍在闲荡,就是想看她,我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朋友一脸怒气地进来了,想知道她什么时候走。我离开的时候冲着她笑了笑。外头还像刚才那么乱,只是那些打着饱嗝的胖子醉得更厉害了,笑得更大声了。这种情景还真有趣。有几个头戴饰物的印第安酋长在四处游荡,在一张张涨得通红的醉脸中真的显得很严肃。我看到“瘦高个儿”在踉踉跄跄地走着,便跟了上去。
他说:“我刚刚给我在蒙大拿的父亲写了一张明信片。你觉得你能找到一个邮筒把它投进去吗?”这个请求好奇怪,他把明信片交给我,踉踉跄跄地走进了一间酒吧的弹簧门。我拿着那张明信片,走到邮筒跟前,快速地看了一下上面的字。就见上面写着:“亲爱的爸爸,我周三到家。我一切都很好,也希望你一切安好。理查德。”这张明信片让我对他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他对他的父亲竟是那么温和有礼。我走进酒吧和他坐到了一起。我们搭上了两个姑娘,一个年轻又漂亮,留着一头金发,另一个长得很胖,留着一头黑发。她们话不多,又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可我们想上她们。我们带着她们去了一间已经在打烊的破破烂烂的夜总会,在那里,我只为自己留下了两块钱,把剩下的都花了,为她们买了几杯苏格兰威士忌,为我们买了几瓶啤酒。我快醉了,我不在乎;一切都很美好。我的全部心思都在那个金发小妞儿身上。我想拼尽全力干她。我搂着她,想把我的想法告诉她。夜总会关门了,我们一路晃荡着来到了破烂而肮脏的街上。我抬头望着天空,那些纯净而奇妙的星星仍在那里,在燃烧。两个姑娘想去公共汽车站,于是我们同去,但她们显然想和某个正在那里等她们的水手,也就是那个胖姑娘的表弟见面,而水手还有几个朋友和他在一起。我对金发小妞儿说:“怎么了?”她说她想回家,她的家在科罗拉多,过了夏延南边那条州界线就是。“我坐公共汽车送你。”我说。
“不用了,公共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停,到时候我得一个人穿过那片该死的草原。我整个下午都在看那片该死的东西,今天晚上不打算在上面过了。”
“啊,听着,我们可以去草原的花丛中漫步。”
“那里没有花丛,”她说,“我想去纽约。我厌倦了这种事。除了夏延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可夏延什么也没有。”
“纽约也什么也没有。”
“去他妈的什么也没有。”她噘着嘴说。
公共汽车站上的人都涌到了门口。各种各样的人要么在等车,要么只是在周围晃荡,其中有很多的印第安人,在用他们那冷漠的目光注视着一切。那个姑娘摆脱了我的纠缠,不和我说话了,走到了水手和其他人那边。“瘦高个儿”正坐在一条长椅上打盹。我坐下了。全国各地公共汽车站的地面都一样,总是布满了烟蒂和痰渍,让人觉得伤心,而这种感觉只有公共汽车站才有。我一时觉得这里和纽瓦克没什么两样,只是车站外面巨宽敞,而这一点正是我非常喜欢的。我破坏了我的整个旅程的纯洁性,为此懊悔不已,我并没有在竭力省每一分钱,一直在瞎混,其实并没有在追赶时间,还和那个闷闷不乐的姑娘瞎调情,把钱都快花光了。这让我感到恶心。我好久都没有睡了,我太累了,连骂街、烦恼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想睡觉,我蜷缩在长椅上,用帆布包当枕头,在朦胧的低语、车站噪声和成百上千个行人制造出的喧嚣中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8点。
我醒过来时头痛欲裂。“瘦高个儿”走了——我想是去了蒙大拿。我到了车站外面。在那里,在蓝色的空气中,我平生第一次看到了远处的落基山那被冰雪覆盖着的巨大的顶部。我深吸了一口气。我必须去丹佛。我先吃了一顿早餐,不算好,倒也不算差劲,有烤面包、咖啡,还有一个煎蛋,然后出城直奔高速公路而去。西大荒演出仍在继续,有一场骑术表演,叫喊声和又蹦又跳的场景即将再次上演。我走过去了。我要去丹佛看我的兄弟们。我走过一座铁路跨线桥,来到一排小棚屋跟前,两条均通往丹佛的高速公路在那里交叉而去。我选择了离山最近的那一条,这样我便能看山景,然后直奔那个方向去了。我马上就搭上了一个小伙子的车,小伙子是康涅狄格人,正开着破车周游美国画画写生,他的父亲在东部,是个编辑。他不停在说话,喝酒和爬高让我想吐。我一度几乎不得不把脑袋伸到车窗外面。可是,他在科罗拉多的朗蒙特把我放下的那一刻,我感觉又好了,甚至开始和他聊起我自己的旅行情况。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很美。在一棵巨大的古树下面有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是一个加油站的。我问加油站的员工我是否可以在那里睡一会儿,他说当然可以;于是我摊开一件羊毛衫,让我的脸平贴在上面,一只胳膊肘伸到外面,一只眼睛转向烈日下被冰雪覆盖着的落基山,只看了一小会儿。我美美地睡了足足两个小时,唯一不爽的是一只科罗拉多蚂蚁不时来骚扰我一下。我此刻已在科罗拉多啦!我不停地快乐地想着。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我成功啦!我睡了一个提神觉,做了很多蜘蛛网一样的与我过去在东部的生活有关的梦,然后起身去加油站的男厕所里洗了把脸,神清气爽地迈着大步走开,又在路旁的一家小餐馆喝了一大杯浓浓的奶昔,为我那个灼热而痛苦的胃注入了一些冰凉。
顺便提一句,为我做奶昔的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科罗拉多姑娘,而且她始终在微笑着,我感谢她为我做的一切,这补偿了我昨夜的失落情绪。我对自己说,哇!丹佛会是什么模样!我踏上了那条火热的路,搭乘一辆由一个年约35岁的丹佛生意人驾驶着的崭新汽车飞奔而去。他把车速轰到了每小时70迈。我全身激动起来,我算着过去的时间和减少的英里数。就在前面,在滚动的金黄色的麦田上面,在遥远的冰雪覆盖的埃斯特斯公园的下面,我终于要见到古老的丹佛了。我想象着自己那天晚上和我所有的兄弟们聚在丹佛的一间酒吧里,在他们眼中,我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就像跋山涉水传播神秘教义的先知,而我要传播的教义就是一个字——“哇!”我和这位男子热情长谈,谈了各自的生活计划,我们很快便驶过了丹佛郊外的水果批发市场,那里有烟囱、烟雾、调车场、红砖房和远处城里的灰石建筑物,我此刻已到了丹佛。他在拉里默尔街让我下了车。我的脸上带着世界上最邪恶的快乐的笑,在拉里默尔街上的老流浪汉和神情沮丧的牛仔中间踉踉跄跄地朝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