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命中最棒的搭车旅行就要开始了,一辆卡车,后面有个平板,六七个小伙子懒散地伸开四肢躺在上面,司机是两个来自明尼苏达的年轻的金发农场主——一对你总渴望遇到的最喜气洋洋、最快乐的帅气农场主,在那条路上,把每一个想要的搭车的孤零零的家伙都捎上了,俩人穿的都是纯棉衬衣和工装裤,再没穿别的,俩人都有着粗壮的手腕,都是那么热切,对于在路上偶然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事物都给予爽朗的“你好”式的微笑。我追了上去,问:“还有地方吗?”他们说:“当然有啦,快上来,每个人都有地方。”
我还没有爬到平板上,卡车就轰隆隆地开动了,我的身体突然摇晃了一下,一个搭车的家伙伸手把我抓住,我便坐了下来。有人递了一瓶劣质酒过来,只剩一个底了。我在内布拉斯加狂野、奔放、伴着蒙蒙细雨的空气中喝下一大口。“哈哈哈,我们走啦!”一个头戴棒球帽的家伙吼了一声,他们便加大油门,把车速轰到了每小时70迈,超过了路上的每一个人。“我们从得梅因起就一直坐着这个婊子养的。这些家伙从来不停车。想撒尿了,你得不时狂吼,不然的话,就只能撒空气中了,抓紧了,伙计,抓紧了。”
我看着这帮家伙。有两个来自北达科他州的年轻的农场主,戴着红色的棒球帽,北达科他州的年轻的农场主通常戴的就是这种帽子,他们正赶着去收割庄稼,他们的老爹准许他们离开家,在外面跑一个夏天。有两个从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来的城里的孩子,是高中足球队的,嚼着口香糖,眨着眼,在微风中唱着歌曲,他们说这个夏天要搭车环游美国。“我们要去洛杉矶啦!”他们嚷道。
“你们去那里做什么?”
“他妈的,我们怎么知道。管他呢。”
然后是一个相貌猥琐的身材瘦长的家伙。“你从哪里来?”我问他。我正挨着他在平板上躺着,板子上没有围栏,一站起来就会被弹出去。这家伙慢慢地把脑袋转向我这边,张开嘴,说了一句:“蒙——大——拿。”
最后是一个名叫吉恩的密西西比人和他的被照管者。“密西西比吉恩”是一个身材瘦小的黑脸汉子,搭货运列车全国各地到处跑,年纪30岁,是个流浪汉,长相很年轻,让人摸不准他的具体岁数。他盘腿坐在平板上,看着田地那边,走了几百英里,连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把脸转到我这边,说:“你去哪里?”
我说去丹佛。
“我在那里有个妹妹,不过我有好几年没见过她了。”他的声音悦耳动听,语速缓慢,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照管的是一个16岁的身材高挑的金发少年,穿的也是破破烂烂的衣裳,也就是说,他们穿的是被铁路上的煤烟、棚车上的尘垢和地上的秽物(他们常常睡在地上)染黑了的旧衣服。金发少年也很安静,好像在躲避什么,从他直视前方的样子和在沉思中不时焦虑地舔舔嘴唇这个动作上可以判断出他正在躲避的是警察。“蒙大拿瘦高个儿”脸上偶尔带着冷嘲热讽、献媚的笑和他们说上几句。他们根本不搭理他。一路上,“瘦高个儿”总在献媚。他盯着你的脸,咧开嘴笑,笑得又傻,时间又长,然后半痴呆地张着嘴不动了,我害怕他这么笑。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他妈的没有,也许在我抵达丹佛前还够买上一品脱威士忌的。你有吗?”
“我知道能在哪里弄到。”
“在哪里?”
“哪里都能弄到。你总能在巷子里跟上一个家伙,是不是?”
“是的,我猜你能办得到。”
“我真正需要银子的时候不是干不出这种事来。我这是去蒙大拿看我的父亲。我得在夏延下车,然后换别的路继续朝前走。这些疯小子打算去洛杉矶。”
“直接去?”
“直接去——你要是想去洛杉矶算是搭对车了。”
我考虑了一下,一想到彻夜轰隆隆地飞速穿过内布拉斯加和怀俄明,次日早晨穿过犹他州的沙漠,然后最有可能地在当天下午穿过内华达州的沙漠,之后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真真正正地抵达洛杉矶,我差点就改变了计划。但我必须去丹佛。我也要在夏延下车,然后搭车向南走90英里到丹佛。
当那两个来自明尼苏达的年轻的农场主车主决定停在南普拉特吃点东西时,我是很高兴的,我想瞧瞧他们。他们从驾驶室里下来了,冲着我们所有人微笑。“撒尿!”一个说。“吃饭!”另一个说。但他们是我们这帮人中唯一有钱买东西吃的人。我们都踉踉跄跄地跟着他们进了一家由一群女人经营的餐馆,然后坐在汉堡包和咖啡四周,干瞪着眼,看着他们大口大口地把大餐吃得一干二净,就好像他们回到了他们的母亲的厨房里似的。他们是兄弟,正把农业机械从洛杉矶运送到明尼苏达,挣了不少钱。因此他们空车开往西海岸的这一路上拉上了每一个在路上要搭车的人。他们做这种事做了差不多五次,他们简直爽死了。他们什么都喜欢。他们总在笑。我试图和他们说话——就我来说,想和我们这艘船的船长交朋友,这个企图简直蠢到家了——我得到的唯一的回应便是两个灿烂的笑脸和两口结实的大白牙。
除了那两个流浪汉吉恩和跟着他的那个男孩,其余的人都跟着他们进了餐馆。我们都回来时,他们还在车上孤零零地、郁郁寡欢地坐着。现在黑夜降临了。两个司机正在抽烟,我得着了机会,想去买瓶威士忌,抵御夜的寒气。我把这事和他们说完,他们笑了。“去吧,快点。”
“你们也能喝两杯。”我向他们保证。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快去吧。”
“蒙大拿瘦高个儿”和那两个高中生陪着我在北普拉特的街上游荡,最后我发现了一家卖酒的店铺。俩高中生掏了一点钱,“瘦高个儿”也掏了一点,这样我便买了1/5加仑的威士忌。身材高大、满脸怒气的男子从搭建着临时墙面的房子里看着我们走过去,大街两旁都是方盒子状的房子。在每一条阴暗的街的尽头都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我在北普拉特的空气中感觉到了某种不一样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5分钟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回到车上,车轰隆隆地开动了。天很快便黑了下来。我们都喝了一口威士忌,我突然看到普拉特郁郁葱葱的农田开始消失,而在那遥远的望不到头的取代它们的地方,显现出了又长又平的长着艾草的荒漠。我震惊不已。
“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冲“瘦高个儿”大声喊道。
“这是牧场的开始的地方,伙计。把酒拿过来,我再喝一口。”
“哈哈哈!”两个高中生叫道,“永别啦,哥伦布!斯帕奇和那帮家伙要是在这里的话不知会做何感想。呀!”
两个司机在前面已经倒换了位置,这个新接手的兄弟把卡车的速度提到了极限。路面状况也变了:路中间隆起,路肩松软,路两边各有一条深约4英尺的阴沟,因此卡车不停颠簸,不停地从路的这一侧摇晃到那一侧——幸好对向车道上没有车过来,这简直是个奇迹——我想我们都得翻个筋斗。但他们都是了不起的司机。那辆卡车对付内布拉斯加路上那些隆起的地方时对付得那叫一个棒——对付科罗拉多路上的那些隆块时也是一样的棒!我很快便意识到我最后真的过了科罗拉多,虽然没有正式地在里面通过,但朝西南方向望去,丹佛就在几百英里之外。我兴奋地狂叫起来。我们轮流传递着酒瓶。硕大的璀璨的星星出来了,不断远去的沙岗变得模糊了。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支随时都能够发射出去的箭。
这时,盘腿而坐、一直在耐心地沉思的“密西西比基恩”突然把头转向我这边,张开嘴,身体贴近我,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了得州。”
“你是得州人吗?”
“不,先生,我是密西——西比——格林——维尔人。”他就是这么说话的。
“那孩子是哪里人?”
“当初他在密西西比时碰到了一些麻烦,因此我想帮助他摆脱困境。这孩子从未独自出过远门。我尽最大努力照顾他,他还只是个孩子。”虽然基恩是白人,他的身上却有着睿智而疲惫的老黑人的某种特质,还有着和纽约瘾君子埃尔默·哈塞尔某种很像的特质,但哈塞尔整天泡在铁路上,整天在漫长地奔波,每一年都要反复穿越这个国家,冬天去南部,夏天去北部,只是因为他没有地方住,所以无论待在哪个地方都不会心生厌倦,并且正因为他无处可去,却又可以去任何地方,所以他一直在星空下行走,一般来说,是在西部的星空下行走。
“我去过奥格——登几次。如果你想搭车去奥格——登,我那里倒是有几个朋友,到时候我们可以暂住在他们那里。”
“我要从夏延去丹佛。”
“他妈的,直接就到那里了,不是每年都能搭上这样的便车。”
这个提议也很具诱惑性。奥格登能有什么?“奥格登有什么?”我说。
“多数的家伙都在那里经过,总在那里见面,你在那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碰到。”
我年轻时曾和一个绰号为“瘦高个儿哈扎德”的来自路易斯安那的身材高挑却骨瘦如柴的家伙一同出海,这人原名叫威廉·霍姆斯·哈扎德,主动当了流浪汉。这家伙小时候看到一个流浪汉走过来问他的母亲讨一块馅饼吃,他母亲便把馅饼给了那个流浪汉,事后,等那个流浪汉沿路远去时,这个小家伙便问他母亲:“妈,那家伙是干什么的?”“哦,是个流浪汉。”“妈,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当流浪汉。”“快闭嘴,哈扎德家的人不能干这个。”但他始终没有忘记那一天的情景,等他长大成人,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足球队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后,便真的成了流浪汉。很多个夜晚,我和“瘦高个儿”一起度过,我们一边讲故事,一边吸烟,一边不停地朝纸杯子里啐烟草色的唾沫。“密西西比基恩”的举止中有某种东西让我确定无疑地想起了“瘦高个儿哈扎德”,于是我说:“你碰巧在哪个地方遇到过一个叫‘瘦高个儿哈扎德’的家伙吗?”
他说:“你说的是那个总爱哈哈大笑的高个子家伙吗?”
“这个嘛,听上去像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拉斯顿人。”
“这就对了。有时人们叫他‘路易斯安那瘦高个儿’。是的——先生,我的确见过他。”
“他过去在东得州油田干。”
“东得州,没错。他现在在放奶牛。”
他说得一点不差,可我仍然不能相信基恩真的认识我断断续续找了很多年的“瘦高个儿”。“他以前也在纽约的拖船上干过,你知道吗?”
“这个嘛,我就不清楚了。”
“我猜你只在西部见过他。”
“我想是这样。我从来没去过纽约。”
“他妈的,我很吃惊你认识他。这个国家很大。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是的,先生,我和‘瘦高个儿’很熟。他有钱的时候总是很大方。也是一个有些脾气的强悍家伙,我曾见他在夏延的铁路停车场把一个警察击倒在地,一拳就搞定了。”听上去像是“瘦高个儿”的做派,他总是对着空气练习那致命的一击,他看上去像杰克·邓普西 ,不过是爱喝酒的年轻时的邓普西。
“他妈的!”我在风中喊了一嗓子,又喝了一口威士忌,我现在感觉爽得不行。每一口都被敞篷卡车带起的狂风刮掉了,酒精的不良效果被刮掉了,好的效果沉到了我的胃中。“夏延,我来啦!”我大声唱道,“丹佛,留神啦,你的伙计就要来啦!”
“蒙大拿瘦高个儿”把身体转向我这边,指着我的鞋,评说道:“你要是把那东西埋在土里,你觉得会不会长出什么东西来?”——当然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露出一丝笑意,但别的家伙听了他的话都纷纷大笑起来。它们是美国最可笑的鞋子,我是特意穿上它们的,因为我不想在走灼热的路时让我的脚出汗,除了大熊山淋雨的那回,事实证明,它们是我的旅途中最合适的鞋子。因此我和他们一起大笑起来。这双鞋穿到现在已是破烂不堪了,彩色的皮子都烂掉了,纷纷竖了起来,就像一堆新鲜的菠萝块,我的脚趾也探出了头。然后我们每人又喝了一口酒,又哈哈大笑起来。我们仿佛在梦中轰隆隆地飞快穿过在黑暗中浮现出的十字路口的小镇,在黑夜中经过一长队一长队正在懒洋洋地躺着的收割庄稼的工人和牛仔的身旁。他们纷纷转头注视着我们飞驰而过,我们看到他们在镇子另一头的正在行进着的黑暗中拍大腿——我们是一群看上去很可笑的家伙。
那一年的那个时候,这里的乡下聚集了很多的人,正是收庄稼的时节。那两个达科他的小伙子坐不住了。“我觉得下回撒尿的时候我们应该下去,这一片好像活儿不少。”
“等这一片干完了,你们只需去北部就行了,”“蒙大拿瘦高个儿”提议,“跟着收获季节走,一直干到加拿大。”两个小伙子含糊地点了点头,对他的提议并未给予很高的评价。
与此同时,那个金发少年逃犯仍然那么坐着;基恩不时从佛教徒入定般的状态中苏醒过来,把身体俯向那疾驰而过的黑色的平原,然后温柔地在男孩耳边说些什么。男孩点点头。基恩在照顾他,在照顾他的心情和恐惧。我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去哪里,要去做些什么。他们没有香烟。我便把我那盒烟随意地分给他们抽。他们彬彬有礼地谢我。他们从来不要,我一直在主动给他们。“蒙大拿瘦高个儿”也带着烟,却从不传给别人抽。我们又轰隆隆地飞快驶过一个镇子,经过一队如沙漠飞蛾般簇拥在暗光中的身穿牛仔裤的瘦长男人身旁,之后便返回了广漠的黑暗中,此时头顶上的繁星纯净而明亮,我们正攀爬在西部高原的高山上,随着我们越爬越高,空气就变得越来越稀薄,正如人们说的那样,每走1英里海拔就升高1米,而低空的群星,无论生在什么地方,都没有树木遮挡。有一次,我们的卡车飞驰而过时,我看到路边的鼠尾草丛中站着一头闷闷不乐的白脸奶牛。我感觉就像在坐火车,行得稳当,路线又直。
我们不久便到了一个镇子,车速慢了下来,“蒙大拿瘦高个儿”说:“啊,我要撒尿。”但明尼苏达两兄弟并未停车,而是直接朝前走,穿过了镇子。“他妈的,我快憋不住了。”“瘦高个儿”说。
“去边上尿。”有人说。
“这个嘛,我会去的。”他说,然后我们都看着他抓紧一切能抓的东西,用胯部慢慢地挪蹭到平板后头,直到两条腿悬垂到了平板外面。有人敲了敲驾驶室的窗户,提醒两兄弟有人正在撒尿。他俩转头时咧嘴笑了。就在“瘦高个儿”刚准备尿的时候,这种情况已经很危险了,他俩开始让卡车以每小时70迈的速度呈Z字形曲折向前奔跑。他马上朝后退去,我们看到空气中出现了鲸鱼喷水柱的景象,他挣扎着重新坐下了。他俩让卡车左右摇摆。就听砰的一声,他侧身倒下,尿了自己一身。在哄笑中,我们听到他在小声骂街,就好像从遥远的山的那边传来的一个男人的呜咽声。“他妈的……他妈的……”他绝不会知道我们是故意这么干的,他只是挣扎着,脸上带着怒气,就像约伯 一样。等他尿完了,浑身已经湿得透透的,现在他得侧着身体摇晃着挪回来,一副极为愁苦的样子,除了那个金发少年,其余的人都在哈哈大笑,明尼苏达两兄弟也在驾驶室里笑疯了。我把那瓶酒递给他,算是给予他的一点补偿。
“他妈的,”他说,“他们是故意的吧?”
“肯定是故意的。”
“他妈的,我都不知道。我知道我过去在内布拉斯加也试着这么干过,却没摊上过这么大的麻烦。”
我们突然进入奥加拉拉镇,在这里,驾驶室里的那两个家伙兴高采烈地大喊一声:“撒尿!”“瘦高个儿”阴沉着脸站在卡车旁边,正在为一个失去的机会而懊悔。两个达科他小伙子和每一个人说再见,认为他们应该在这里开始收割庄稼。我们看着他们朝镇子尽头的几个小棚屋走去,最后消失在了黑夜中,镇子尽头有灯光在闪烁,一个身穿牛仔裤的守夜人说收庄稼的工人可能在那里。我得再买些烟抽。基恩和金发少年为了伸伸腿脚和我一起去了。我走入世界上最不可能卖烟的地方——某个专门为当地的少男少女开的孤零零的卖冷饮的平原小卖店。有几个人正随着自动点唱机里面传出来的音乐跳舞。我们进去的时候,里面暂时安静了下来。基恩和金发少年只是站在那里,谁也不看,他们只想要香烟。也有几个很漂亮的姑娘。其中一个朝金发少年投去含情脉脉的目光,但他根本没看到,就是看到了他也不会在意的,他悲伤至极,神情无比恍惚。
我为他们每人买了一盒,他们谢过了我。卡车正准备离开。现在将近午夜,天气很冷。基恩周游这个国家的次数,就算把他的手指和脚趾都加在一起数也数不过来,他说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便是躲在那块大帆布底下抱团取暖,不然的话,我们就会冻僵。我们靠着这种方式和瓶子里剩下的那些酒,来抵御那变得冰冷的、把我们的耳朵冻得咔咔响的寒气。随着我们在高原上攀爬得越来越高,繁星也好像变得越来越闪亮了。我们此时正在怀俄明。我仰躺着,注视着壮丽而辽阔的苍穹,为我正在经历着的事,为我从阴郁的大熊山跑了那么多的路来到这里而沾沾自喜,而一想到我即将在丹佛遇到的那些事——无论,无论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我就忍不住激动得直蹬腿。“密西西比基恩”开始唱歌。他的声音悦耳而沉静,带着密西西比河的口音,歌词很简单,只是“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芳龄十六,她是你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他重复着这几句歌词,不时插入其他的歌词,全部的歌词唱的都是他走得多么多么远,他多么多么想回到她的身旁,可他早已失去了她。
我说:“基恩,这歌最美。”
他笑着说:“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歌。”
“我希望你能到达你想去的地方,快乐地做你想做的事。”
“我一直在努力,我一直在尝试。”
“蒙大拿瘦高个儿”睡着了。他醒过来时对我说:“嘿,黑子,在你去丹佛之前,你和我今天晚上一起去夏延逛逛如何?”
“当然可以。”我醉了,什么都愿意做。
卡车到了夏延郊区,我们看到了当地电台的高高的红色的信号灯,突然,我们便闯入了奔涌在两旁的人行道上的巨大的人群中。“他妈的,这是西大荒周。”“瘦高个儿”说。一大群一大群的生意人,都是脚蹬牛仔靴、头戴宽边高顶牛仔帽的肥胖的生意人,正和他们那身着牛仔盛装的高大健壮的妻子,闹哄哄地、哈哈大笑着快速走在老夏延的木制人行道上;远处就是夏延新城区长长的如细绳般的街灯,但庆祝活动都集中在老城区。人们朝天上放空枪。酒馆都聚集在了人行道上,我惊讶不已,与此同时又觉得有些可笑:我第一次来西部就看到了当地人用那么可笑的方式来维护他们那引以为傲的传统。我们只好下车说再见,明尼苏达兄弟俩对闲逛不感兴趣。看着他们离去我有些伤心,我意识到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了,但这种事就是这样。“今天晚上你的屁股会结冰的,”我警告道,“然后,明天下午,在沙漠中,它会被烧得滚烫。”
“没事的,只要我们能够逃离这里的寒夜就行。”基恩说。卡车开走了,穿行在了人群中,没人注意到帆布底下那两个孩子的奇怪表情,他们像被子下的婴儿凝视着这个城镇。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卡车消失在了黑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