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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公共汽车旅行,车子里有孩子哭,阳光也很热辣,宾州的乡下人在一个接一个的镇子上不停上车,一直到了俄亥俄平原上,汽车才真正跑起来,而后向上途经阿什塔比拉,并在夜里直穿路易斯安那。我第二天一大早就到了芝加哥,在基督教青年会订了一间房,兜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便一头倒在床上睡过去了。我美美地睡了一整天,然后起来开始畅游芝加哥。

晚风从密歇根的湖面上吹过来,卢普区的酒吧里演奏着波普爵士乐,绕着南霍尔斯特德街和北克拉克街长途漫步,午夜过后,走一段很长的路,进入流浪汉的聚集地,在那里,巡警把我当成了可疑分子,开着巡逻车一直跟着我。在那个时候,在1947年,波普爵士乐像疯了一样席卷了整个美国,卢普区酒吧里的那些乐手在吹波普,却吹得没有激情,因为波普爵士乐是介乎查理·帕克 的《鸟类学》阶段和迈尔斯·戴维斯 所开创的另外一个阶段之间的某种东西。我坐在那里,听着代表了我们所有人的波普爵士乐,忍不住想起了我所有的朋友,他们有的住在这个国家的这一端,有的住在这个国家的那一端,但他们的的确确地都身处在这个相同的巨大的后院中,在做着某些疯狂的事情,在不断地横冲直撞。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去了西部。那一天,阳光温暖,天气晴好,是搭车的好日子。为了逃离芝加哥那令人难以置信的错综复杂的拥堵的交通,我搭乘一辆公共汽车到了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我经过乔利埃特监狱,走过坑坑洼洼的、遍布落叶的街,到了城外,站住了脚,对人家指出了我要去的方向。从纽约到乔利埃特,我一路乘公共汽车过来,钱已用去了一多半。

我搭乘的第一辆车是一辆插有红旗的载有炸药的卡车,在辽阔的绿树成荫的伊利诺伊州穿行了差不多30英里,卡车司机把我们正在走的6号公路和66号公路交叉的地点指给了我,过了那个交叉点,两条公路就直插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茫茫无际的西边去了。下午3点左右,我在路旁的一个停车点吃了一个苹果馅饼和一个冰激凌,这时一个开着双门小轿车的女人为我停了下来。我朝那辆小车奔去,心中涌出一阵阵的狂喜。但那个女人已是人到中年,已是几个儿子的母亲,实际上,她的儿子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她想找个人帮着她把车开到衣阿华州。我完全同意。衣阿华!离丹佛不远了,等一到了丹佛,我就能放松了。最先的几个小时是她开的,并且一度停下来,执意要去参观某个地方的一座老教堂,就好像我们在观光旅游一样,然后我接手,虽然我的车技不怎么样,却还是一路很顺畅地取道罗克岛,跑完了从伊利诺伊到衣阿华的达文波特之间剩余的那些路。在那里,我平生第一次看到了我那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在夏日的烟雾的笼罩下都快要干涸了,水位变得很低,散发出一阵阵的腥臭味,这种腥臭味就像原始的美国大陆自身所散发出的那种气味,因为密西西比河在不断地冲刷着它。罗克岛——火车轨道、小棚屋、小市区;过了桥,到了达文波特,也是同样的城镇,在温暖的中西部的阳光的照射下都散发着一阵阵的木屑的香味。在这里,这位女士得走另外一条路回她在衣阿华的老家,我只好下车了。

太阳正在落下去。喝过几杯冰镇啤酒,我便朝城市的边缘走去了,那是一条漫长的路。男人们下班了,都开着车回家,有的戴着铁路工人的帽子,有的戴着棒球帽,反正戴什么样的帽子的都有,这种情景就和任何地方的任何城镇的下班时的情景一样。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开车朝山上去,捎了我一段,在高高的草原边上的一个十字路口把我放下了。那地方很漂亮。唯一经过的车是农场主开的那种拖拉机,他们用猜疑的目光看着我。车子叮叮当当地响着从我身旁驶过去了,成群的奶牛也回家了。连一辆卡车也看不到。几辆轿车呼啸着过去了。一个驾驶着改装过的高速汽车的孩子过去了,他的领带在风中飞舞着。太阳完全沉下去了,我站在了紫色的黑暗中。我现在害怕了。衣阿华的乡下甚至连一点灯光也看不到,再过一小会儿,也就没人能看到我了。幸好一个返回达文波特的人把我捎到了城里。但我又回到了刚才出发的地方。

我去了汽车站,坐下来,仔细思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又吃了一个苹果馅饼,一个冰激凌,其实这是我横穿在这个国家的途中所吃到的全部的东西,我当然知道这些东西又有营养又美味了。我决定赌一把。我在汽车站的餐馆里盯了一位女服务员半个小时,然后在达文波特市中心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朝城市的边缘驶过去了,不过这次在加油站附近。在那里,有很多的大卡车在呼啸而过,在轰隆轰隆地前行,还不到两分钟,就有一个人转动曲柄,为我停了下来。我朝那辆大卡车跑去,心里都乐得开了花。这个司机可真够劲儿——一个身强体壮的大块头卡车司机,瞪着眼睛,声音沙哑而刺耳,不管什么东西,对准了就是一顿猛砸、猛踢,他启动了卡车,却几乎对我不理不睬。这样一来,我就能让自己那疲惫的灵魂休息一会儿了,因为搭便车最让人心烦的事情之一就是必须和无数的人说话,让他们觉得他们捎上你并不是一个错误,甚至差不多是一件乐事,如果你一直搭便车,不想在旅馆睡觉,那么这种事就成了一种很重的负担。卡车在轰隆隆地响,那个家伙在大声叫喊着说话,我只需叫喊着回应他就是了,这样我们就都很放松了。他开着那个大东西朝衣阿华市去了,路上还把他在每一个有着不合理的限速规定的城镇躲避法律制裁的最有趣的故事吼给我听,并且吼了一遍又一遍,“那些该死的条子根本逮不着我!”我们刚进衣阿华市,他就看到另有一辆卡车从我们后面跟上来了,因为他得在衣阿华市拐弯,为了给后面那个家伙提个醒,便打开尾灯,放慢了速度,好让我从车上跳下来,我拎着包跳下来了,那另外的一辆卡车,明白了闪灯的意思,便为我停了下来,就这样,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坐到了另外一辆高大的卡车上,并且这次要在晚上连行数百英里,我简直爽死了!这个新的卡车司机和刚才那个一样疯狂,也那么喜欢吼叫,而我要做到的只是靠在座位上,任卡车一直朝前走。现在我能够看到丹佛像应许之地那样在我的眼前慢慢地浮现出来了,而在那里的星空下,在辽阔的衣阿华草原和内布拉斯加的平原上,我能够看到远处的旧金山的更加美妙的景象,就像黑夜中的珍珠一样在闪闪发亮。他把车开得飞快,又连着讲了好几个小时的故事,然后,在衣阿华州的一个市镇,也就是数年之后,我和迪恩被警察拦下来,怀疑我们开的那辆凯迪拉克是偷来的那个市镇,他靠在座位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着了,醒来后,沿着只有一盏路灯照亮的那堵孤零零的砖墙溜达了一会儿,而每一条小街的尽头,都有草原在沉思,都有玉米散发出的如夜露一般的气味。

他在黎明时分突然惊醒。我们便开着车呼啸着走了,一个小时以后,得梅因的烟雾便在绿色的玉米地的上空出现了。他现在得吃早饭了,并且想踏踏实实地吃,因此我就直接朝得梅因走过去了,我走了差不多4英里,然后搭上了一辆由衣阿华大学的两个男孩子驾驶的汽车。车子轻快地驶入城市时,我坐在他们崭新的舒舒服服的车里,听着他们聊考试的事,那种感觉有些奇怪。现在我想睡上一整天。于是我去了基督教青年会想订一间房,却连一间空房都没有,我便凭直觉沿着铁路一路游荡下去——在得梅因有很多的铁路——最后在机车库旁边的一家阴暗而古老的旅馆式的平原小客栈中停住了脚,在一张铺着洁白的床单的大硬板床上睡了一整天,而在我枕头旁边的墙壁上就刻满了脏话,拉下来的旧得已经泛黄的百叶窗把调车厂内烟雾弥漫的情景给遮盖住了。太阳变红时我醒了过来,那是我此生中最不寻常的一个时刻,也是最奇怪的一个时刻,而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远离了家乡,漫长的旅途让我焦虑万分又疲惫不堪,我此刻正住在一间我以前从未见过的旅馆的房间里,听着屋外咝咝作响的蒸汽声、旅馆中的古老的木头发出的嘎吱声、脚步上楼的咚咚声以及所有的悲伤的声音,看着有裂缝的高高的屋顶,有差不多15秒钟的时间,我的的确确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好奇怪。我并不害怕,我只是另外的某个人,某个奇怪的人,在我整个的人生当中时刻有鬼魂陪伴,我过的是鬼一般的日子。我已经穿越了半个美国,我此刻就站在我青春的东部和未来的西部的分界线上,或许这就是那个奇怪的红色的下午在那一刻、在那个地方出现的原因。

但我得走了,不能再悲叹下去,于是我拎起背包,和年迈的正坐在痰盂旁的旅馆老板告别,出门吃饭。我吃的是苹果馅饼和冰激凌——随着我越来越深地进入衣阿华腹地,这两样东西也变得越来越棒,苹果馅饼的个头越来越大,冰激凌的奶油香味也越来越浓郁。那天下午,在得梅因,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群一群的最漂亮的姑娘——她们是高中生,放学了,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但我现在没时间那么想,我曾对自己许下诺言,要在丹佛好好浪一浪。卡洛·马克思已经在丹佛了,迪恩也在那里,查德·金和蒂姆·格雷在那里,那是他们的家乡;玛丽露在那里,又提到了一大帮的人,其中包括雷·罗林斯和他的漂亮的金发妹妹贝比·罗林斯;迪恩认识的两个女招待贝藤考特姐妹俩,甚至连我大学时的写作老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欣喜若狂地期待着与他们中的每一个人见面。于是我匆匆地从那些漂亮的姑娘的身旁走过,而她们是生活在得梅因的世上最漂亮的姑娘。

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卡车,卡车上载满了工具,就像在车轱辘上装着一座工具房,他站着开车,就像一个现代的送牛奶的工人,捎上了我,朝山上爬了好长一段路,在那里,我马上便搭上了开往衣阿华州埃德尔镇的一对农场主父子的车。在这个镇子上,在靠近加油站的一棵大榆树底下,我和另外一个搭车的人认识了,他是一个典型的纽约人,祖籍爱尔兰,在工作的年份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为邮局开卡车,如今去丹佛投奔一位姑娘,投奔一种新的生活。我觉得他在躲避在纽约做过的某件事,很可能是在躲避法律的制裁。他是一个年过30岁的真正的红鼻子年轻醉鬼,若不是我能够敏锐地察觉到任何种类的人类的友谊,这种人通常会让我感到厌烦。他穿着一件旧的运动衫,裤子松松垮垮的,除了一个包,什么也没有——包里也只有一个牙刷和几块手帕。他说我们应该一起搭车。我本该说“不”的,因为他站在路上的那个模样看上去十分可怕。但我们还是在一起了,搭上了开往衣阿华州斯图尔特市的一位沉默汉子的车,结果到了那里变得真的无依无靠了。我们站在斯图尔特市铁路售票室的跟前,等着去西部的火车,一直等到日落,足足等了五个小时,为了打发时间,我们起初说彼此的故事,然后他讲了黄色下流的笑话,再然后我们只是踢那些小石子,弄出一种接一种的可笑的响动来。我们无聊死了。我决定花一块钱买些啤酒喝,我们便去了斯图尔特的一家古老的酒馆,喝了几杯。在那里,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就和他当初下班回家时在第九大道的酒馆里喝醉时的情景一样,在我的耳畔兴奋地吼叫着他这辈子当中所有可悲的梦想。我有些喜欢他了,不是因为他像后来证明的那样是个好小伙儿,而是因为他对事物充满了激情。我们在黑暗中返回了路上,当然了,没人为我们停下来,过往的行人车辆也并不算多。我们就在那里等着,一直等到凌晨3点。我们去了铁路售票室,想睡一会儿,但电报机咔嗒咔嗒地响了一整夜,搞得我们根本睡不成,大货车又在外面咣当咣当地转个不停。我们不知道怎么扒合适的火车,我们以前从来没干过;我们不知道它们是朝东开还是朝西开,也不知道怎么查,更不知道该扒什么样的棚车、平板车和不结冻的冷藏车……这样的事情我们一概不知道。因此,当开往奥马哈的汽车刚好在黎明前穿过这里时,我们便跳了上去,坐到了正在睡觉的旅客中间——他的车费和我的车费都是我出的。他的名字叫埃迪。他让我想起了我在布朗克斯区的表弟。那就是我和他黏在一起的原因。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一位老朋友在随行,和一位常常微笑着、脾气又好的家伙在闲逛。

黎明时分,我们到了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朝车窗外望去。整个冬天我都在读和大篷车聚会有关的书,人们乘坐着一辆辆的大篷车聚集在那里开会,会一开完,就朝俄勒冈州和圣菲小道 赶去。当然了,现在只有他妈的这样那样的精巧可爱的郊区小房子,都在灰暗的黎明中散开着。然后,在奥马哈,我的妈呀,我平生第一次看到牛仔,就见那家伙戴着一顶高高的、帽檐宽宽的牛仔帽,脚蹬一双得州牛仔靴,正顺着批发生肉的仓库的光秃秃的墙根朝前走,从这个汉子的模样看,除了那身行头,和东部黎明时分顺着砖墙根走的那些垂头丧气的家伙简直毫无二致。我们下了公共汽车,径直朝山上走去,朝被浩荡的密西西比河冲刷了数千年而形成的长山上走去,奥马哈就建在山的两边。我们到了乡下,便把大拇指伸出来示意搭车。我们上了一个戴着高顶宽边牛仔帽的有钱的农场主的车,让他捎了我们一小段路,他说普拉特河流域和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一样宽广,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到了远处顺着河床蜿蜒而去的大树和周围辽阔的郁郁葱葱的田地,几乎同意了他的说法。然后,就在我们又站在一个十字路口,天开始阴下来时,又有一个牛仔(这一个身高6英尺,戴着一顶中规中矩的牛仔帽)招呼我们过去,想知道我们俩谁会开车。埃迪当然会开了,并且他有驾照,我没有。牛仔有两辆车,打算开到蒙大拿去。他的妻子在格兰德岛,想让我们把其中一辆车开到那里交给她。当时他正朝北去,我们要是搭他的车的话,也只能在这个十字路口下车。但考虑到离内布拉斯加还有足足100英里,我们便欣然同意了。埃迪独自一人驾车,牛仔和我在后面跟着,等一出城,埃迪便完全兴奋起来,开始猛踩油门加速,一直开到了每小时90迈。“他妈的,瞧瞧那个小子干的好事!”牛仔大喊大叫,在后面紧追不舍。那种情景开始演变成一场汽车赛。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埃迪是想开着车逃跑——因为据我所知,他就是想这么干。但牛仔紧紧地和他咬在一起,追上了他,狠命地按着喇叭。埃迪放慢了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下来。“他妈的,伙计,你开这么快是想爆胎吧。你就不能开慢点吗?”

“哎呀,我他妈的真该死,我真的开到了90迈吗?”埃迪说,“真没想到在平路上能开这么快。”

“慢点开,我们都得完好无缺地到达格兰德岛。”

“那当然啦。”我们便继续赶路。埃迪安静了下来,甚至都有可能快睡过去了。就这样,我们沿着夹在葱绿田地中的蜿蜒前行的普拉特河,在内布拉斯加境内跑了100英里。

“大萧条时期,”牛仔对我说,“我经常扒火车,一个月至少扒一次。在那个年月,你会看到几百人同乘一辆平板车或者棚车,那些人不只是流浪汉,而是一群丢了工作的形形色色的人,从一个地方浪荡到另外一个地方,其中一些人只是四处流浪。整个西部都是这番情景。那个时候,火车上的司闸员根本不去管你。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20世纪30年代中期,这个地方荒芜一片,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大片尘云。你无法呼吸。地是黑的。那时候我就在这里住着。据我所知,那帮当官的都愿意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对这个该死的地方的愤恨超过了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现在的家在蒙大拿——米苏拉。你有时间不妨去那里瞧瞧,瞧瞧上帝之国的模样。”那天下午,将近黄昏时,他说累了,我便睡着了——他是个有趣的谈话者。

我们在路旁停下,想吃点东西垫补垫补。牛仔去补一个备胎,我和埃迪在一个家庭式的餐馆中坐下来。我听到了一阵大笑声,世界上最大的笑声,然后就见一个牛气哄哄的老派的内布拉斯加农场主带着一帮小伙子走进了餐馆,你能够听到他那种刺耳的吼叫声响彻了整个平原,响彻了那个时候的整个灰暗的世界。其余的人都跟着他一起大笑。他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烦心事,对每一个人都给予最深的尊重。我对自己说,砰砰,听听那个人笑得多狂。这就是西部,我现在就在西部。他轰隆隆地进了餐馆,吼着莫的名字,而这个叫莫的女子做的樱桃馅饼是内布拉斯加最棒的,我要了一些,上面还有一大勺子冰激凌。“莫,赶紧给我弄点吃的,不然的话我就得开始活吞自己了,要么就会生出某些类似的该死的愚蠢的想法。”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再往里面扔点豆子。”在我旁边坐着的就是典型的西部汉子。除了他刚才那样的又吼又叫外,我真希望我能够了解他的整个粗野的一生,以及这些年他到底在干什么。哈哈哈,真带劲,我对自己说,牛仔回来了,我们去起身赶往格兰德岛。

我们很快就到了那里。他去接他的妻子,去面对正在等待着他的任何的命运,我和埃迪继续赶路。我们搭上了几个小伙子的车——一辆破旧的改装车上坐着牧工、青少年和乡下的孩子——然后在蒙蒙细雨中在上行线的某个地方下了车。然后一位一言不发的老者——天知道他为什么要捎上我们——把我们送到了谢尔顿。在那里,埃迪便孤苦伶仃地站在了路上,而在他的面前,就是一群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的身材矮小、盘腿而坐、凝视前方的奥马哈印第安人。公路对面是铁轨和一个写着“谢尔顿”字样的大水罐。“他妈的,”埃迪吃惊地说,“我以前来过这个镇子。那是几年前,打仗的时候,在每个人都在沉睡的深夜,我到这个平台上来抽烟,当时我们就身在茫茫荒野中,周围漆黑一片,我抬起头,便看到了写在大水罐上的那个叫作谢尔顿的名字。我们正在去太平洋的途中,每个人都在打鼾,每一个该死的笨蛋都在打鼾,我们只待了几分钟,给火车添加燃料还是干什么了,就又上路了。这个该死的谢尔顿!从那以后,我就恨上了这个地方!”我们被困在了谢尔顿。就和衣阿华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是怎么了,过往的车辆都是拖拉机,偶尔有一辆观光旅游车经过,情况会更糟,开车的都是老头子,他们的妻子要么在指着车窗外的风景,要么在研究地图,一个个靠在椅子背上,无论看什么东西,都会显出猜疑的神色。

毛毛雨变大了,埃迪冷了,他几乎没带什么衣服。我从我的帆布包里摸出一件彩格羊毛衫,他穿上了。他感觉好了一点。我感冒了。我在一个印第安人开的破铺子里买了一点止咳糖浆。我去一个小邮局给我的姑妈寄去了一张便宜的明信片。我们返回了那条灰色的公路上。在那里,那个写在大水罐上的谢尔顿就在我们面前。罗克岛飞过去了。我们看到普尔曼客车上旅客的模糊的脸飞过去了。火车一路号叫着穿过平原朝着我们向望的那个方向奔去了。雨开始下大了。

一个头戴宽边高顶牛仔帽、身材过分瘦长的家伙把车停在了逆行车道那一侧,朝我们过来了,他看上去像个警长。我们在心里把瞎话编好了。他走过来的时候,步履从容不迫。“你们这两个家伙是想去哪个地方,还是随便转转?”我们不懂他的问题,这问题问得可真他妈棒。

“什么事?”我们说。

“这个嘛,我有一个小游乐场,就扎在这条路的前面几英里处,我正在找一些愿意干活挣几个钱的老成点的家伙。我有一个轮盘赌的许可证和一个木圈的许可证,知道吧,就是那种用木圈套玩具洋娃娃碰运气的东西。你们这两个家伙要是愿意给我干的话,收入额的30%都归你们。”

“包吃住吗?”

“床倒是有,但没有吃的。你们得去镇上吃。我们有时去别的地方干。”我们考虑了一下。“这机会不错。”他说,耐心地等着我们做决定。我们觉得这种事蠢得很,不知道该说什么,拿我来说,我可不想被这种事耽误。我心急火燎地要去丹佛和我那帮兄弟见面。

我说:“我不知道,我正在尽快赶路,我觉得我没时间。”埃迪也是这么说的,老家伙挥挥手,很悠闲地返回车旁,开车走了。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我们为此大笑了一会儿,又猜测如果我们真的去了游乐场干活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我幻想到了一个在平原上度过的黑暗而尘土飞扬的夜晚,内布拉斯加一家人的脸游荡过去了,他们的孩子用敬畏的目光看着每一样东西,我知道自己会像魔鬼那样用所有廉价的游乐场的伎俩骗他们口袋里的钱。摩天轮在平原地区的黑暗中旋转,哦,全能的上帝啊,还有旋转木马发出的悲伤的音乐声,而我一直在渴望抵达我的目标——睡在某辆镀金的大篷车里的一张用粗麻布铺就的床上。

埃迪后来证明是个很健忘的旅伴。一个好笑而奇妙的老机器滚过来了,司机是个老头,机器是用某种铝制成的,方方正正的,像个盒子——毫无疑问是辆房车,却是一辆古怪而疯狂的内布拉斯加自制的房车。老头开得很慢,停下了。我们冲了过去,他说他只能拉一个,埃迪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然后咔嚓咔嚓地慢慢地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他的身上还穿着我那件方格羊毛衫。哎呀,算了,就这样吧,我和我的羊毛衫吻别了,那可是我包里唯一一样有着感情上的价值的东西。我在我们有着个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好久好久,等了好几个小时,我一直在想夜晚就要来了,其实那个时候刚到下午,天色却很黑。丹佛,丹佛,我怎么才能到丹佛?就在我准备放弃,打算坐下来喝杯咖啡时,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崭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像疯了一样跑了过去。

“你去哪里?”

“丹佛。”

“我可以捎你100英里。”

“太棒了,太棒了,你救了我的命。”

“我过去常搭别人的车,这就是我总愿意捎上一个家伙的原因。”

“我要是有车的话也会这么做的。”于是我们便聊起来,他和我聊了他的生活,不是很有意思,我开始睡觉,刚好在哥德堡城外醒来,在那里,他把我放下了。 znV84EGcFz04mbrgZ2079e9IDsqXgEK2EsVuEzLQhkGUQ+dOzfD34HjQXTB6C4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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