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前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
2 资质证书;
3 扉页;
4 参加专业及人员名单;
5 目录。
4.2.2 封面应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日期、案卷号,并应加盖编制单位印章。
4.2.3 资质证书应包括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相应资质证书。
4.2.4 扉页应包括封面的全部内容,还应包含设计单位项目批准人、设计负责人的签署或印章。
4.2.5 参加专业及人员应包括参加设计的全部专业以及每个专业的主要设计人、各级审核及审定人。
4.2.6 目录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正文部分的章、节,以及附表、附图、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