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井巷工程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拓运输系统的基本布置;
2 主要井巷工程布置。
6.8.2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区域、主要井位的地质条件;
2 矿区及主要井位的水文地质条件。
6.8.3 井巷工程支护应说明下列内容:
1 各竖井的直径、深度及支护方式和厚度;
2 各斜井或斜坡道的断面、深度及支护方式和厚度;
3 溜破系统布置、支护方式和厚度;
4 各硐室布置、支护方式和厚度。
6.8.4 主井、副井及斜井等提升井筒应分别明确装备水平及其布置条件。
6.8.5 需用特殊方法施工的井建工程应进行施工方法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应提出推荐意见。
6.8.6 井口构(建)筑物应说明下列内容:
1 井口井架平面、竖向布置及结构形式;
2 井塔平面、竖向布置、基础形式、主体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等。
6.8.7 主要工程数量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竖井的掘进、支护、钢材及其他主要材料的数量;
2 各斜井或斜坡道的掘进、支护、主要钢材及其他主要材料的数量;
3 地下各硐室、水仓的掘进、支护、钢材及其他主要材料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