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 设计基础资料应包括排土场设计等级、类型、场地条件,并应评述排土场工程地质条件。
6.7.2 排土场场址应说明下列内容:
1 场址选择的合理性、可靠性;
2 土地占用状况、土地性质和征地计划;
3 场周边设施与环境状况。
6.7.3 排土工艺应说明下列内容:
1 排土方式、堆置方式、堆积要素、服务年限、排土计划、容积、安全防护距离、运输系统、设备选择;
2 达产年前的逐年排土计划,达产年后的5年期排土计划;
3 排土场安全距离及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6.7.4 排土场稳定性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排土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条件;
2 安全稳定性计算分析;
3 计算参数选取标准和依据;
4 安全标准;
5 降雨、地震和上部堆载工况。
6.7.5 排土场防排洪设计应说明防排洪标准,防排洪方案,列出计算成果。
6.7.6 排土场安全设计应根据排土工艺、安全稳定性和周边环境,简述预防泥石流、滑坡和坍塌的对策、措施。
6.7.7 沟谷型排土场应根据排土场堆排高度进行堆石坝设计。
6.7.8 排土场复垦应说明复垦方向、复垦措施、复垦率、复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