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4.4 分割车间

4.4.1 分割车间应包括分割间、包装间、包装材料间、工器具清洗消毒间及辅助设备用房等。

4.4.2 分割车间内的各生产间面积应相互匹配,并宜布置在同一层平面上,分割车间最小建筑面积宜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分割车间最小建筑面积

4.4.3 分割车间、包装间的室温不应高于12℃。

4.4.4 分割车间地面排水坡度应不小于1.0%。

4.4.5 分割车间和包装间宜设吊顶,室内净高不宜低于4.5m。 KPABIQLwCHHZIeNJw0ialJyjiRMufc5bMB9pxbGfnheX2W8SV7yH6Z/4sThuLZ39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