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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狄德罗

德尼·狄德罗(1713—1784),作为一位批评家来加以讨论,是一个完全茫无头绪的题目。难以条理分明地叙述出狄德罗看待文学与诗歌的想法,原因显而易见。他的兴趣范围如此之广,他善于探讨的美学和文学论题的体裁种类如此之多,可与赫尔德的著述相提并论。再则,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他的早年著述,直至他的《谈演员的矛盾》(1778),狄德罗的各种观点,反映出一个明显的演化过程。这些困难均在意料之中。令人更为吃惊的是,狄德罗的各种观点存在矛盾之处和重点转移。他同时主张这些观点,我们不能简单地断定,只有某种观点才是他的真正观点,而把他的全部观点调和起来。归根结底,难处所在,是他气质上的多变,以及个性上的活力。这反映在他的风格和行文中,而且正由于此,论者几乎无法系统化地总结他的观点。 [1]

有若干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况:其一是注意到狄德罗观点上存在着矛盾的繁复多样,并且确定他根本缺乏连贯性,因而认为,狄德罗可能没有多大重要性。其二是大胆地挑选出我们认为属于他的基本观点的那些内容,而他的其他学说,我们统统视为左道旁门,或者是对时代所作的妥协,而一笔抹煞。这两种方式都不足取。我们将不得不找出他的理论学说中的某种共同特性,以求说明,他何以能够同时主张这些学说理论。如果按照严格的年代顺序去研究他的著作,论者便能够探索出一种并非不合理的脉络的转移。而且,如果仔细重视他的论述的争鸣背景,他所运用的论述体裁,我们便可发见,存在进一步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狄德罗的早期理论,不妨恰当地贴上情感主义的标签。艺术和文学旨在感动我们,当然,也是为了引人从善。艺术家自身必须受到感动,他所用的手法和结构,也必须尽量感人至深。狄德罗要求文学首先表现悲怆。这种说法也许是失之轻率的一概而论,但是或许能使我们调和他早年那些貌似矛盾的理论。到了后期,艺术效果以及由此而来的艺术家自发性的需要,作品本身情感的需要,对于这些说法,狄德罗渐渐加深了怀疑。他逐渐回归于新古典主义的理想主义,并且更多地强调艺术家心目中的“内在典范”。

他的戏剧理论,在当时他的批评著述中影响最大。他早期那部有伤风化的长篇小说《泄露隐情的首饰》(1748)中,有一段著名论述探讨了法国悲剧,后来莱辛还援引过。 [2] 狄德罗在为剧本《私生子》(1757)和《一家之主》(1758)所写的序跋中,以不同的对话及谈话形式,进行了讨论。作为批评家的狄德罗,大抵通过这些早期的戏剧论述而为大家所认识,这似乎是件憾事。这些论述有着较大的历史意义和重要性,但在熟悉英国批评家的那些人看来,它们好像并非荦荦足观的新论。论者可以视之为一种呼吁,旨在反对法国剧坛的清规戒律,主张现实主义戏剧:它们是提倡家庭悲剧这一新型体裁的宣言,这一剧种在法国是新生事物,但在狄德罗所熟悉和推重的李洛 的《伦敦商人》,爱德华·穆尔 的《赌棍》中,都有其蓝本。《泄露隐情的首饰》中那段内容,不言而喻,意味着彻底的自然主义的标准:法国戏剧之所以受到批评,是因为在短促的时间内,塞满了种种实际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以及剧中的陈言套语和不自然的动作。他设想着这样一位外国观众的反应:他从未观看过法国戏剧,现在应邀去领略一下宫廷中的一场私通戏目。 [3] 这位外国观众刚刚进入包厢,由此他能环视整个剧场,他假定这个剧场就是苏丹的王宫,他立刻便哑然失笑,一目了然全是在演戏,因为演员台步造作,戏装古怪,动作过火,奇怪的韵律节奏的台词重读。狄德罗似乎确实接受剧场应起迷惑的作用这一看法:“完美精湛的戏艺,系于惟妙惟肖地模仿一个行动,致使观众始终被迷惑住,想象他在亲眼目睹行动本身。” [4] 报道他本人的剧本《一家之主》在马赛演出成功时,他满意地叙述道:“第一场刚演完,观众就相信,自己置身于一个家庭圈子,忘记了原来是坐在一家剧院。舞台不复存在,这里是一所特别的住宅。” [5] 但是所有这些要求自然逼真的主张,并非是近代现实主义的要求。它们旨在严格地服从于情感效果,我们细读一下狄德罗附在他的家庭悲剧 剧本前后的两篇论文,或者还有他那篇著名的《理查逊颂》 (1761),就能看出这一点。而且他的许多具体看法,都体现了自然主义的标准。他在批评法国悲剧时,反对剧中人物过多的高谈阔论、地点及时间的勉强一致、纷繁的布局、往古的以及更其辽远的东方的整个社会背景。不过他所推许的,不仅仅是现实主义。毋宁说应当称之为“感觉主义” ,其中现实主义的手法,仅仅作为有助于产生强烈的情感效果的作用,受到他的重视。

今人(他指的是十七和十八世纪的法国人)尤其遭到批评,因为他们回避了现实意义的艺术的这种情感强度。

一般说来[狄德罗说],一国人民愈是文明开化,温文尔雅,这个民族的风俗习尚中诗意就愈少;一切都变得锋芒去尽,软弱无力。在什么样的场合之下,自然才为我们的艺术展现各种典范呢?在下述的场合:子女扑在奄奄一息的父亲病榻旁边,捶胸顿足;一位母亲袒露胸脯,将哺育过儿子的乳房,对着他苦苦哀求;男子剪下自己的头发,扔向友人的尸体,然后抱起尸体,送到火葬的柴堆上,接着拾起骨灰,安放在骨灰缸里,每逢祭日,便来此地洒下一掬热泪;披头散发的寡妇,用指甲抠挖着自己的面孔……;女酒鬼手持神杖,在林中漫游,碰上路人便凶相毕露,满口诅咒;再不就是那些恬不知耻脱衣解裤的女人,伸出双臂搂住先来者,出卖肉体……我并非说这些是良风美俗,我无非是说,凡此种种,都具有诗意。 [6]

由此可见,狄德罗的理想表现出情感强度和自发性的理想。他发现,束腰抹粉,捏着手绢的现代闺秀,跟古代的巾帼英雄,毫无共同之处。布鲁图 ,卡塔林 ,恺撒,小卡托 ,都会辨认不出他们出现在法国舞台时各自的形象。现代观众回避古希腊悲剧的强烈的情感效果,而且回避不当。菲罗克忒忒斯在孤岛上哀号呻吟 ,“报仇神” 怒气冲冲地追踪凶手,奥狄浦斯血流满面 ——这些才是狄德罗称心如意的场面。 [7] 戏剧诗人所以“不应当追求观众耳闻一句娓娓动听的台词时报以掌声,应当追求的是:沉默良久的抑制之后,发自灵魂、并使灵魂得到慰藉的一声长叹。他的目标甚至应当是更为强烈的印象,使得观众感到仿佛在经受酷刑折磨。然后会感到方寸已乱,迷离恍惚,魂不附体:观众就会如同那些地震时的人们一样,亲眼目睹房屋的四壁摇摇欲坠,感觉到脚下的大地就要裂开。” [8] 狄德罗同样强烈地感受到理查逊小说的影响。“当我读到这个天真无辜的人儿[克拉丽莎 ]快要离世而去的场面时,我总是感到惊讶,那些石头墙壁,还有我所走的冷然麻木的石板路,居然没有给震动得放声痛哭起来,和我分享悲伤。” [9] 他赞成闹剧式的情节和情境:他勾画出一部《苏格拉底之死》中一个令人心碎的场面; [10] 他写过气氛紧张、情绪激昂而又充满着想入非非的情境与纠葛的剧本。“令我感动,令我惊讶,令我撕心裂肺;令我哆嗦,呼号,战栗,发怒!” [11]

狄德罗为之不满的是,在舞台上为了取得情感效果而运用的普通手段。他认为言辞不足以感人。他论证道,激情不用藻饰绚丽的陈言旧语说话。激情说起话来,欲言辄止,借助于手势 ,借助于动作。狄德罗推重麦克白夫人梦游时双手直搓 那一场景, [12] 道理就在于此。除了言语之外,还须通过别的手法,才能看懂和设想,以及领会戏中的情境。因此他欢迎巴黎舞台上出现的意大利式戏剧化哑剧 这一新颖的类型,还写过一个简单的歌剧脚本,进行这类实验。 [13]

狄德罗论著中,这种自然主义情感论,与现在大家誉为象征主义或现代印象主义之先声的种种特点,完全吻合一致。他为反对语言与诗歌的理智化而进行的争论,以及他那种独特的原始主义,与他的情感论,可谓互相关联。诸如丰特奈尔或者维柯一样,狄德罗发表过这样的见解:因为野蛮人更有自发性、更加暴烈,所以他们拥有更多的诗歌。

以激情而论,野蛮人甚于文明人;希伯来人甚于古希腊人;古希腊人甚于古罗马人;古罗马人甚于意大利人或法国人;英国人又甚于后者。激情和诗歌的衰微,与哲学精神的进步,历来是成正比的……。后者的稳步进展,是诗歌运动和形象语言的大敌。随着客观领域的扩展……随着政治与宗教偏见的消失,意象的领域也就不复存在;这种千篇一律的文雅风气,会对诗歌产生的危害,令人难以置信……。哲学精神导致了一种好用警句,淡而无味的风格。广泛用于表面事物名称的抽象词语愈来愈多,并且取代了形象词语……你们想想看,哪种类型的诗歌最需要激情?毫无疑问,是颂歌。颂歌的写作由来已久……何时才看到批评家和语法家出现呢?从来都是在产生天才的和超凡的作品的时代之后……唯有这样一种契机:既有充分的激情和自由,给人以温暖,又有充分的判断和趣味,给人以智慧。 [14]

因此狄德罗指责爱尔维修那种不用比喻味同嚼蜡的风格,而偏好的是信笔写来而不拘一格的蒙田风格。 [15] 和伏尔泰一样,狄德罗懂得,理性思维的过程,对诗歌起着破坏作用,同时意味着剥夺了词语所具有的我们所说的内涵,而非外延的含义。

狄德罗的语言理论,是将语言视为一个符号系统。他认为语言的趋势变得日益武断随意,而又一成不变;而原始语言则是自然的,即一种非约定俗成的符号的语言。诗人是这样一种人,“他从抽象和一般的声音,转向不太抽象和不太一般的声音,直到他发见一种合乎情理的表现方式,即理性的归宿和托命之所。” [16] 自然的符号更美好,自然的符号更具体,而且自然的符号更真实;因为按照洛克和孔狄亚克 的理论,只有一种“观念” ,即经验资料,是直接明显可见的。自然的符号更有诗意,因为它直接诉诸感觉和视觉的形象思维。“呈现于我们眼前的,不仅是一连串生动崇高地表达观念的铿锵文辞,而且也是一整套叠缀起来描绘观念的象形文字。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妨说,一切诗歌都具有标志性。” [17] 正如狄德罗关于某些诗篇的详细评语所表明的,“象形文字”和“标志”并非是指掩饰理智内容的象征符号,而是强调我们所说的语音的象征主义和韵律的生理效果。“诗人势必要去发见一种天才的表达方式,一种独特,原创而又自然的表现事物外貌的手法,即那种表现个别属性的生动鲜明的形象。” [18]

但是有些时候,他非但不强调艺术上文字的具体性,以及视觉的力量,反而主张把内涵作为一种手段,旨在取得朦胧色彩,甚至完全的晦涩效果。这种语言风格,似乎在他看来崇高而又感人。“用于令人信服,清晰十分相宜:用于令人感动,清晰则毫无用处。无论哪种清晰都会损害热情。诗人,口口声声总是永恒、无限、广袤、时间、空间、神祇……。要含蓄!” [19] “诸门艺术中的表达愈是朦胧,想象力就愈能发挥自如。” [20] “自如”此处肯定指的是自由驰骋,沉浸于其本身的联想活动。这些说法,跟前几段中他所谈到的关于视觉、外貌、特性、个别的语言精确性的主张,格格不入。这是狄德罗理论方面的矛盾之一,只要认识到,他的这两种主张都是矛头指向纯粹理性化语言的理想、明显的视觉的美与不明显的朦胧的崇高性,之所以同时受到重视,是为了获得情感上的感染力,那么上述矛盾说法,就能够调和起来。狄德罗致力于一种注重感觉的修辞:在诗歌和泛指的诸门艺术中,一个观念不应停留于单纯的经验资料,而且当然不可变成一个概念,而是应该化为一种情感。 [21] 可见感觉主义与情感主义融为一体了。

不过狄德罗的推论更进一步。他还力求借鉴一种心理学理论藉以说明诗歌形象的效果,这一理论所要求的,并不仅仅是印象的生动性。在《达朗贝的梦》(写于1769年,1830年出版)中,一种想象力理论,已经略见端绪,即把想象力视为超乎单纯联想之外的类比方面的感性认识。比喻性质的想象力,他比作不期而然的间歇之中乐器的共振。 在一个有机体的漫长生命中,通过精微而繁复的经验积累,从而创造出别开生面的比喻,联系起互不相属的领域,领悟到意想不到的各种关系。不妨说,记忆可作形象的库藏,贮存在不为人知的神经中枢,形象以一种无从预测而又往往莫明其妙的方式,从那儿涌现出来,互相组合之后,呈现为观念,从而形成了诗人的比喻和科学家的假设。 [22] 狄德罗显然未能区别哲学家的直觉与诗人的想象力。正如我们所能料想的那样,他在运用感觉主义的认识论,为诗人创造性的联想辩护:这些联想客观存在,因为联想出现于诗人的有机体之中,而且可能强烈地为诗人所感受到,而这种强烈的程度,又常常是直接的感觉印象中所缺乏的。可是狄德罗中断了这些思辨,提示说它们或许可以为一部书提供课题。他听任诗人停留在一个充满主观的、互不关联的、内在的联想和环节的世界之中依违摇摆。从他的那些论述片段中,不可能抽绎出任何诗歌理论。看来也不可能把这些论述跟“内在典范”这一传统的新古典主义观念调和起来。 [23]

狄德罗不大重视抒情诗,这是符合他的时代和个人才性的。不过他充分思考过韵文的问题,作为比喻标志的语言,与声音的物理效果,他看出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如形声,节奏,韵律。他认为韵文节奏紧密地遵循着“灵魂的运动”,即思想的内在节奏。 [24] 很清楚,狄德罗正是抱着这样一种诗歌概念,所以才认为,诗歌翻译近乎不可能。即便优秀的译笔,也会走失那种示意性的声音效果,而效果全靠长短音节的分布,辅音之间元音的分布,从而体现出来。 [25]

诗歌,借助物理符号来打动我们的感官,因此只有受到感动的心灵,只有天才和诗人兼于一身而具有情感的人,即富于感情的人,才能够秉笔赋诗。狄德罗每每假定,强烈的个人情感的专注,乃是衡量诗歌伟大品质的标准。他批评圣朗贝尔 将汤姆逊 的《四季》改写成书卷气的篇什,全凭艺术、匠心、才智。“唯有灵魂,而非技巧,才能产生[效果]。如果你想到产生效果,你已经失败了。” [26] 读者在圣朗贝尔的描绘中,一无所见,一无所感。“他身居乡间,灵魂却在城域里……他从不等待着自然触发的灵感,借用纳吉翁 的话来说,他在上帝降附于他之前,就预言了。他不能令人陶醉,因为他本人没有陶醉。望见一片美丽的景色,他便说:‘哦,多么适于描绘的一幅美景啊!’——而不是陷人沉默,凝神静观,尔后才一把抓住七弦琴。” [27] “圣朗贝尔究竟缺少什么呢?一颗自我磨折的灵魂,一股激烈的精神,一团旺盛而燃烧的想象力,一把能够奏出丰富和弦的七弦琴。” [28] 在狄德罗看来,诗人或艺术家是悲剧性、性情忧郁的人物。“执笔之前,他肯定翻来覆去,面对眼前的题目,战栗不已,夜不能寐,深更半夜爬起来,套上睡衣,光着双脚,借着夜明灯的光亮,连忙手不停笔,挥洒草稿。” [29] 这番话俨然是青年歌德半夜里跳下床来时说话的口吻,感情充溢,犹如狂飙。狄德罗把天才,即“纯粹天赋之才”,与趣味进行比较。 [30] 天才凌驾于规则之上:可以打破任何规则和一切规则,纵然在一个衰微的时代,规则可能有所助益。

倘若上述种种是狄德罗著书立说的全部内容,我们就能得出一套比较连贯的文艺理论,他注重的是情感型的天才,为之感动的观众,以及令人感动的艺术作品。但是他基本的新古典主义假定,大大改变了他的这一理论目标,随着岁月的推移,这些假定对他的影响愈来愈大,最终把他推向的立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与他早期的伤感主义背道而驰。即便他颇有影响地倡导的市民剧 这一新型体裁,也几乎完全是用新古典主义理论所能接受的说法揭橥的。他精心阐发了一个戏剧体裁的等次体系,其中家庭悲剧,似乎填补了悲剧与喜剧之间的空白,而反讽喜剧和惊奇剧,则降低至下等的次要体裁的地位。 [31] 悲喜剧,他明确斥之为一种不良体裁,因为它混淆了由一层天然屏障截然分开的两种体裁。“不是以难以察见的精微差异,从一种过渡到另一种,而是一步一步陷入对峙状态,于是统一性便消失了。” [32] 狄德罗指责莎士比亚和奥特韦的混合体裁是不良趣味,虽说措词不如伏尔泰对莎士比亚的指责那么激烈。新型体裁,即市民剧,在题材以及格调还有缺乏英雄的激情这三方面,不同于悲剧。狄德罗认为,就其展现的人物类别而论,市民剧也是其他体裁之间的中间类型。喜剧描写的是类型,悲剧描写的是个人。家庭戏剧描写的是境况,这个字眼指的是狄德罗在戏剧实践中,引入各种人物类型,诸如金融家、文人墨客、哲学家、法官、律师、政客,还有处于基本家庭关系中的亲属,如父亲、丈夫、姐妹、兄弟。 [33] 难以看出,这些人物角色有何新颖之处:狄德罗恐怕想不到,境况既能取代个别性,也能取代普遍的类型;境况说,无非是正统新古典主义的类型说。他本人说过,每隔五十年,有人便可写出一部新的《愤世嫉俗》, [34] 他言外之意是承认,一种喜剧类型可以不受具体时间和地点的局限,他大概也不会想到,悲剧英雄完全体现的是个别性,而非具有代表性。

因此艺术,或者至少就戏剧这门艺术而论,显然并非是指单纯的情感主义,而是指模仿自然;当然,所谓“自然”,狄德罗指的是典型者、普遍者、假想中的自然和谐。“最美的画面呈现的和谐,不外乎是自然和谐的一种走样的模仿。” [35] 狄德罗在许多章节,特别是在诸如1767年出版的《沙龙》 这类后期著述中,接受了认为艺术家应该遵循的内在典范这个概念。因此他也同意新古典主义中新柏拉图派的论调,而且有些时候,他的言论,和沙夫茨伯里伯爵第三,或温克尔曼的言论,如出一辙(他对前者作过研究,其《关于美德与功绩的探究》 一文的法语译文,是一七四五年他的第一篇出版物)。狄德罗居然表示,艺术作品“较之自然本身,更其有效地宣扬自然的宏伟,威力,壮观”。 [36] 可见艺术乃是理想化,而且不言而喻,还是证明自然的合理存在。在雕刻问题上,狄德罗渐渐介入了下述的论争:模仿古人,模仿穿胸衣和吊袜带而显得畸形的近代裸体的不良倾向, [37] 单纯主张模仿古典塑像的困难,古人取得理想美的效果有多种可能的途径(至少在这一点上,狄德罗提出了纯粹自然主义的解释)。“最美的模特,最完美的一位男子或女子模特是这样一种人:最宜于完成生命的一切功能,已到充分发育的年龄,而又尚未完成任何功能。” [38] 这显然是指生物的理想美,是指一个未曾生儿育女,却处于最佳育龄的女子,这样一种理想美,在美学上并无多少价值,当然在文学上,给人的暗示也无非是正常形态和匀称的美。

相比之下,这种“理想主义”标准的十分有趣的运用实例,见于狄德罗的对话录《谈演员的矛盾》,写于一七七〇至一七七八年期间,不过直至一八三〇年才出版。全书的旨趣,与他此前早期的自然主义色彩更浓的理论大相径庭,以至有人试图否定此书出自他的手笔。但是已有充分文字和内容方面的证据,足以肯定了书稿的真实性,实际上内容与狄德罗许多零零碎碎的见解,还有他文艺思想发展的总趋向,可谓一脉相承。 [39] 《矛盾》的主旨是关于表演艺术,但其中对于诗歌却具有多层含义,虽然狄德罗本人对此并无多少认识。狄德罗此时论证道,演员不可能而且不应当,等同于自己扮演的角色,不应该听凭情感的摆布,而应当模仿他脑海里形成的所要表现的人物性格的内在典范。这样一来,就存在三种典范:现实中的实际人物,诗人想象出来的典范,演员想象出来的典范。十分奇怪的是,狄德罗此时竟说,“自然的典范,不如诗人构思出来的典范那么宏伟,而后者又不如伟大演员所表现的典范那么宏伟,这种典范才是最为夸张的”(所以显然在三者中,最为优秀)。自然主义的感情表现说已经遭到摈弃。演员如果赋有极度的感受力,他要末不演,要末演得令人发笑。“要是我非得讲一个哀婉动人的故事,我的心灵中,我的脑海里,便会产生一种莫名的烦恼;我的舌头便会打战,声音都会走调;思绪就会纷乱;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满脸泪流不止,最后我默不则声了。”另一位对话者反驳道:“可是成功之处即在于此。”“在社会上是如此,但在剧院里,我就会被嘘下台去。”“何以见得?”“因为观众不是来看淌眼泪,而是来聆听令人动容的言语,因为自然的真实与习俗的真实互不相容。无论是戏剧体系,还是行动,或是诗人的言词,都不是根据我那种哽咽难言,断断续续,叹息不停的演讲为蓝本的。模仿自然还不够,应当模仿美的自然。” [40] 这种论点似乎回到了开始的立场:狄德罗此时认为,十八世纪法国观众的喝倒彩,是对戏剧艺术的检验。他提出许多论证和演员轶事,旨在强调这一观点。其中有些内容令人信服,不过趣味庸俗:有的故事谈到,演员突然不顾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的激情,而向同台演员或观众谈话;一位奄奄一息的女演员,对四肢伸展开来,躺在身旁的男演员耳语道:“你臭气熏人”;另一位演员,当观众提醒他说话高声一点的时候,居然回敬道,“诸位保持肃静。”一场令观众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演出结束之后,演员并不悲伤,只是累得精疲力竭,想换件衬衣,上床睡觉。因而优秀演员是充分懂得如何表现演绎情感的外在示意动作的人,而不是亲身无比感动的演员。这种真实的情感,无法重复表现,只能扩大到一两个角色,一两种情境。狄德罗承认,他的演员论,同样应当适用于诗人、演说家、画家、音乐家。“大诗人,名演员,也许所有杰出的自然模仿者,不论他们从事哪种艺术,都赋有美好的想象力,准确的判断力,巧妙的机智,一定的趣味,他们是芸芸众生中最不敏感的人……他们全神贯注地谛视、体会、模仿,因此不可能深受感动,情不自禁。” [41] 狄德罗谈论艺术时的言论,与华兹华斯的“宁静时的追忆” 说极其相似而彰明较著:

你会在刚刚失去友人或情妇之后作伤逝诗吗?不会……。剧痛已经过去,极度的感受力已经变得麻木,灾难已经远离我们,灵魂已经平静下来,开始重温往日的幸福……记忆力与想象力融为一体,只有此时此刻,人们才能出口成章。人们常说,悲叹不已,但是在搜寻描绘特征的华美词藻时……在聚精会神地创作和谐悦耳的诗句时,人们不再悲叹;泪如泉涌的时候,手中的笔就会掉落下来,人们就会屈服于感情的支配,停止写作。 [42]

狄德罗现在认识到,演员始终是一己之人,而并未脱胎换骨,成为他正在扮演的人物角色。类似人格分裂的情况便发生了:“此时此刻,她兼有双重人格:弱小的克莱容 ,和伟大的阿格丽品娜 ,集于一身。” [43] 狄德罗现在还认识到,舞台上的各种形象,如不同演员表演的克莉奥佩特拉、墨洛珀、阿格丽品娜、西拿, 她们都不是历史人物,根本谈不上是人物,而是“诗歌想象出来的幽灵,我说得过分一些——她们是这一位或那一位诗人想象出来的特定人物性格的幽灵”。 [44] 戏剧建立在一个古老的陈陈相因的套路之上,一个埃斯库罗斯所提供的公式,“一个历时三千年的规程”。 [45]

狄德罗看待艺术效果的观点,也发生了变化。他绝口不谈强烈的情感效果,不谈让观众经受磨折、仿佛地震一样,致使他们的世界四分五裂。毋宁说,他居然天真地梦想有一处洞天福地——他选择的是位于突尼斯与西西里之间的兰佩杜萨岛 ——此处每逢节日,便会上演悲剧和喜剧,而演员们也会变成道德风化的布道者。 [46] 他对舞台产生的直接道德效果寄予厚望。“一个剧场的陷阱,就在于它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去处:品行端方的人,为非作歹的人,同时落泪。歹徒看到,他自己可能犯下的不法行为,会感到愤然不平,对于他本人可能造成的不幸,会感到怜悯,面对和他一丘之貉的人,会发怒……歹徒离席而去时,就不会一心想去为非作歹。” [47] 但是后来,狄德罗看待剧场的直接道德效果的态度,变得更加怀疑。“在剧场里,我宽宏大度,公道正直,满腔同情,因为我可以如此,而不会产生后果。” [48] 较之他此前早期的、影响更大的那些充满当时的情感主义和伤感主义论调的著述,上述这些晚期的言论,无疑地表明,关于艺术的本质、创作过程的本质以及艺术的效果这些问题,狄德罗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

应当谈谈他的实用批评,他对主要作家的品第,他的文学偏好和鉴赏趣味。狄德罗不能说是对具体作家进行过全面或仔细研究的批评家,他关于文学史的看法,也不能视为标新立异,或者不同凡响。看待古人的态度上,他采取了一种明达的中间立场。他不赞成对古人顶礼膜拜,因此在“古今之争” 中,他似乎站在厚今派一边。不过他只是极其偶尔地在笼统的方面上表示尚今。实际上他极其热切地推崇许多古典大师。“我之所以认为,荷马胜于维吉尔,维吉尔胜于塔索,塔索胜于弥尔顿,弥尔顿胜于伏尔泰和卡蒙斯,是由于年代远近的关系。我可以摆出我的理由来。” [49] 他驳斥了崇古狂 [1] 的非难,而客观上却又十分强调认识古代的必要性。他认为,对于古希腊和拉丁作家倘若缺乏认识,在趣味方面,就没有卓绝超群可言。一位现代作家,如果对古代作家一无所知,那就很容易被人识别出来。狄德罗本人阅读希腊文和拉丁文作品毫不吃力。他强调知识和博学对于诗人的价值,他在批评当时的洛可可诗歌时提出异议,声称近代诗人“由于知识贫乏,吟咏的不过是些娓娓动听却索然无味的东西”。 [50] 虽然自然是一切美的源泉,而古人却提供了冠绝古今的艺术典范。

荷马博得了狄德罗的最高颂扬。荷马之所以不同于所有其他的诗人,就在于他所吟唱的诗歌语言,宛如他自己的语言,相形之下,所有其他的诗人,都带几分书卷气。狄德罗毫无保留地为荷马辩护,反对许多人步贝尔 的后尘,訾议荷马。荷马笔下的英雄人物,他的风格,他的语言,他的描写技巧,狄德罗一律接受,和莱辛一样 ,他挑出《伊利昂纪》中描写海伦的著名段落 ,予以赞扬,其中荷马没有正面描绘海伦的美貌,而是通过她的美貌对于特洛伊城的元老们的影响暗示出来。 [51]

维吉尔也非常伟大,但不及荷马伟大。狄德罗尤其推崇《农事诗》 [52] 他推崇贺拉斯,认为《诗艺》是一部天才之作,远胜于布瓦洛的《诗艺》,后者在他看来,不过是一部体现高雅趣味的著作。 [53] 他将塔西佗 誉为文学上的伦勃朗,推崇卢克莱修 长处在于想象力,但是批评他那种“枯燥无味而又杂乱无章的文风”。 [54]

狄德罗对希腊悲剧的印象极其深刻。他推崇埃斯库罗斯作品“气势磅礴,且有史诗格调”,“崇高”,尤其是《报仇神》体现出这种诗风,每当他想要举例说明感人肺腑的悲剧艺术时,总要引证这部作品。索福克勒斯的《菲罗克忒忒斯》,在他看来,是完美无瑕的杰作:“一字加不得,一字减不得。” [55] 可是看待欧里庇得斯时,他的态度却异常冷淡。他始终将希腊悲剧引为近代悲剧可资借鉴的典范,在和法国悲剧那种复杂的情节纠葛加以比较时,他对希腊悲剧的行动简洁性,更是赞不绝口。希腊悲剧的社会含义,狄德罗也略知一二。雅典舞台有宽敞的观众席位,而近代剧场,仅容纳数百观众,聚集一堂,黑咕隆咚,囿于一隅,他加以对照。他谈到一个故事,有人把巴黎的一家剧院视为一所监狱。 [56] 诸如希腊舞台上,那些剧目的巨大效果,是需要的,不过狄德罗认识到,“要上演这样一种体裁的戏剧,我们就需要相应的作家,演员,剧场,可能还要有懂得欣赏的国民。” [57] 十八世纪,有许多批评家都期望,诸门艺术再度结合——舞蹈、哑剧、布景画、音乐及诗歌——他也属于此列,在意大利歌剧中,狄德罗看到他的理想部分地实现了。

狄德罗对待泰伦提乌斯 满腔热情,这完全可以理解。泰伦提乌斯描写的是家庭生活;他的格调悲怆,甚至带些布尔乔亚味道。他的作品毫无阿里斯托芬,甚至莫里哀所表现的暴力和夸张。狄德罗赞扬他具有“更加恬静甜美的缪斯气质”, [58] 《安德罗斯女子》第一场,在狄德罗看来,即便是莫里哀戏剧中的任何一场,都无出其右。他称许老柯尔曼 把泰伦提乌斯的多部喜剧译成英语,希望这样能在剧情真实,布局统一,语言贴切这几方面,给英国人补上一课。或许译本还能教会他们避免范布勒 、威彻利及康格里夫的那种靡冗之病。 [59] 和泰伦提乌斯相比之下,阿里斯托芬,无非是“弄臣”一个,雅典的朝廷才用得上他。 [60] 而普劳图斯,却丝毫没有引起狄德罗的兴趣。

狄德罗对待法国古典文学的态度有些暧昧。法国悲剧和喜剧的许多特色,他均表示反对,但是对于写出那些作品的伟大作者,他又不能不表示推崇,或者说他难以自禁地感到,十七世纪的法国文学,将作为法国的古典时代而为人景仰。 [61] 他称许高乃依的崇高风格,但是感到他的作品良莠不齐,认为仅有八九个剧本,可谓真正的上乘之作。高乃依作品中的巴罗克特点他不以为然。“高乃依念念不忘的总是马德里 ,而不是罗马。”拉辛“可能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诗人”, [62] 或许是世界的作家之林中,尽善尽美而无懈可击的作家。 [63] 再则,和伏尔泰一样,狄德罗予以最高赞扬的,是拉辛的语言和诗文的优美。拉辛妙笔生花,在他笔下,演员变成了一种乐器。 [64] 他的诗篇里,微妙幽渺的“象形文字”,比比皆是。莫里哀自然是他所喜爱的作家,不过其中的道理,却出人意想。狄德罗认为,他的滑稽剧和闹剧作品,堪称戛戛独造,并为这些诙谐的戏剧特色辩护,反驳布瓦洛和费纳隆的非难。他标举《达尔杜弗》,以说明莫里哀的艺术功力,认为正是凭借这种功力,情节才安排得完全合乎情理,而又天造地设。

狄德罗对英国文学表现出相当的兴趣,尤其是莎士比亚和理查逊,当然还有英国的家庭戏剧,后者预示着是他本人对法国剧坛的种种改革。他对英国作家,如弥尔顿、斯威夫特、蒲柏和扬格诸人,均有评论,但全是泛泛而谈。 [65] 和伏尔泰的眼光相比起来,狄德罗抱着更为同情的眼光去看待莎士比亚,不过基本上依然认为,他是一个自然、粗俗、不懂趣味的天才。在一段奇妙的文字里,他驳斥了下述看法:只有在那些崇高风格的片段中,才能发现莎士比亚的独创性。毋宁说,莎士比亚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异乎寻常,不可理喻,无可比拟地将最好的与最坏的趣味混合一体”。 [66] 他谴责悲喜剧,不过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喜剧场面,他未加非议,虽然他相信,其中显示不出多少趣味。 [67] 他认为大体说来,面对莎士比亚的暴力描写,大家感到的震惊程度,不应甚于荷马的哀婉,目睹奥狄浦斯双眼挖去时的情景,或是耳闻菲罗克忒忒斯的哀号呻吟。他还讥讽地责问法国诗人,是否在为一个感情脆弱而又想入非非的民族写作,这个民族只能欣赏拉辛那种悠扬婉转柔和缠绵悱恻的挽歌,而莎士比亚戏剧中杀气腾腾的场面,伤害了法国人的感情,他们的灵魂意志薄弱,故而不堪承受惊心动魄的场面。 [68] “在莎士比亚戏剧中,崇高和天才,恍如漫漫长夜里的闪电,但是拉辛的作品,却始终是美妙的。”荷马天才横溢,维吉尔典雅之至, [69] 莎士比亚则代表了近于中古时代粗野不文的风气。“他不会将他 比作观景楼的阿波罗雕像 ,比作古罗马的角力士,比作安提努斯 ,或者比作葛莱肯的赫拉克勒斯 ,而是宁可把他比作巴黎圣母院里的基督受难者,一个雕工粗糙,状形丑陋的巨大石像,我们可从他的胯下走过,而额头碰不到他的可耻部位。” [70]

在著名的《理查逊颂》(1761),以及致情人索菲·弗兰 的私人书信中,狄德罗对他表达了莫大的热忱。理查逊忠实于生活,品格高尚,引人从善,因而是完美的。“拜读足下作品之后,我感到多么善良,多么公正,多么圆满 :我的感觉仿佛是度过了愉快的一天的人那样。” [71] “襟怀愈高尚,趣味愈优雅,愈纯正,愈通人性,就愈热爱真理,所以大家就愈能欣赏理查逊的作品。” [72] 狄德罗将理查逊的小说与《圣经》相提并论。“自从我熟悉了这些作品,我就把它们当成试金石来用,要是有人欣赏不了,我便知道对这些人该作何评价。” [73] “哦!理查逊,倘若在世之日,您未曾博得当之无愧的一切颂扬,那么当我们的子孙后代,如同我们今天看待荷马一般来看待您的时候,您的声誉将是何等伟大啊!到了那时,谁还敢从您那崇高的作品中,抹去一行字句?” [74] 当时有位贵妇,曾经批评克拉丽莎,据她看来,克拉丽莎唯一的本领,就是编造漂亮辞句,狄德罗则闻之愤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有这样的想法和感觉实在可恶:可恶之极,我宁可我的女儿立刻在我的怀抱里死去,而不忍目睹她竟遭受如此折磨。我的女儿——没错,我是经过深思熟虑说出的,决不会收回这句话。” [75] 今天看来,这番言语是“感受力”方面十足的疯狂。因此,我们更容易理解,在李洛的《伦敦商人》 中,狄德罗何以看出了“崇高的美妙笔墨的火花”,而且居然喜欢穆尔的《赌棍》 ,还有他看到莱辛《萨拉·萨姆逊小姐》 法译本问世的时候,何以会表示赞许。

我们在综观狄德罗批评著述的时候,难以做到不偏不倚地看待其中那些丰富多样的建设性意见,以及许许多多值得注意的章节、思想以及概述,因为我们不能不看到,狄德罗这样一个人物,处于两个世界 之间的历史环境之中,而又无从抉择。在读他的著述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十九世纪布尔乔亚的自然主义,已经略见端倪;在为数不多的篇章里,象征主义的诗歌观念,也不乏先声。他抱有偏重情感的浪漫主义,以及伤感主义,这几乎是无可否定的,不过出人意想的是,当他摈弃了早期的立场,而牢牢把握住新古典主义信条的某些真理,诸如艺术家的无个性,内心理想,“内在典范”,艺术家作品的惨淡经营的塑造等问题,这时他的某些最精当的批评,也就随之而来。在这一方面,狄德罗的思想发展和歌德、席勒这两位德国伟人的发展,可谓并驾齐驱,他们两位,同样是在经过青年时代浪漫的情感主义之后,摆脱了陈旧的教条主义,重新表述了新古典主义的信条。


[1] 原文为“ antico-manie ”。 4VC/GW6zlTYgPSHaNakSqVYsKVkAt6Ee/qqRQZXRz1bbybGOb4KXcOA1TCB3PL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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