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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纳粹党诞生

在第三帝国的形成过程中,1933年1月希特勒上台执政,就任德意志共和国总理,是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然而,德意志共和国实行议会民主制度,任何人要想上台执政,必须通过政党进入议会。因此,纳粹第三帝国的历史必须从纳粹党的诞生写起。

德国纳粹党的前身是德意志工人党。

1918年3月,巴伐利亚邦首府慕尼黑机车厂机工安东·德莱克斯勒(Anton Drexler,1884—1942)以本厂同事为主要成员,成立了一个名叫“争取和平独立工人委员会”(Freien Arbeiterausschuss für einen guten Frieden,简称“独立工人委员会”)的团体。德莱克斯勒是个技术工人,早年曾当过咖啡馆乐手和锁匠。他醉心于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幻想,但又具有极端民族主义思想和反犹情绪。他对马克思主义不感兴趣,指责其社会主义学说没有在理论上解答民众关心的民族问题。除此之外,他最大的兴趣是要“拯救”熟练工人,认为技术工人不属于无产者,应该把他们从无产者的行列中分离出来,列入中产阶级的范畴。独立工人委员会拥有三四十名成员,其主要诉求,一是要把犹太人和外国人排除出德国社会,二是鼓吹通过建立一个超阶级的社会来拯救工人群众。

1918年10月,德莱克斯勒又同报社体育专栏记者卡尔·哈勒(Karl Harrer,1890—1926)一起,组建了“政治工人集团”(Politischer Arbeiterzirkel),由哈勒担任主席。这是个半秘密性的清谈组织,人数受到严格控制。虽然成员们频繁聚会讨论时局,但在这些聚会中,大多是由哈勒作长篇发言,之后其他人围绕该主题议论一番。这种聚会形式颇有学术讲座或学术研讨会的风范,然而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严重制约了其对外影响力,社会上知者微乎其微。

不久,德莱克斯勒感到政治工人集团这种活动方式最终会一事无成,遂要求以该集团的政治观点为基础,正式组建政党,以便吸引更多的成员为实现其政治理想而斗争。崇尚半密谋性活动方式的哈勒反对这一主张,但是多数成员支持德莱克斯勒的意见。1919年1月5日,独立工人委员会和政治工人集团合并,成立了“德意志工人党”(Deutsche Arbeiterpartei),以“卐”作为标识,由哈勒和德莱克斯勒分别担任第一、第二主席。随后,又组成了由两名主席、两名书记和两名司库组成的领导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卐,德文称“带钩十字”(Hakenkreuz)。该符号出自梵文,原义“致福”和“包罗万象”,最早出现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生活在今伊朗境内的居民生产的陶器上,以后又作为吉祥符号或太阳的象征(日轮)出现在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化中。在早期日耳曼人的图腾性标志中,也有类似的符号。1910年左右,不少德意志人采用卐标记来象征“高贵的雅利安人种”。以后希特勒也作过类似的解释,称“黑色的卐象征争取雅利安人胜利的斗争使命”和“永恒的反犹斗争”。

德意志工人党没有正式的纲领,但是德莱克斯勒在几次讲话中宣布过它的目标和方针,其主要内容是:

德意志工人党是一个由一切脑力和体力劳动的民族同志组成的社会主义组织,它只能由德意志领袖领导,他们置一切私利目标于不顾,把民族的需求作为最高纲领使命。

德意志工人党希望德意志工人成为贵族。熟练工人及本地工人有权成为中等阶层成员。……只要大资本不对工人进行肆无忌惮的剥削,使工人能过一种体面的生活,它必须作为面包与工作的施与者受到保护。

德意志工人党认为,德意志经济生活的社会化意味着德意志国民经济的崩溃……所以不应称作社会化,而应称作由德意志工人参加分红。

德意志工人党全力反对高利贷者和乘机抬高物价者。

熟练工人不应感到自己是无产者,而应是与中等阶层具有相同地位的国家公民……提高手工业者的地位,应该以大资本为代价,扩大和巩固中等阶层。 [1]

此外,还鼓吹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学说,反对犹太人,要求结束阶级斗争等等。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具有浓厚的民族主义倾向、追求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空想的熟练工人政治组织,它旨在建立一个维护小资产阶级和熟练工人利益的、德意志化的无阶级社会。

当时,在德国产生这样的组织,并不令人奇怪。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猛烈地冲击着德意志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中产阶级地位不稳。人口的国际流动加速,工资要求较低的流动人群,压低了经济发达地区的较高工资水平。处于末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更是把原有的社会矛盾推向极端。不少人感到西方制度的末日已经来临,民众需要行动起来,寻找新的社会制度。在德意志人占主导地位的奥匈帝国,此时纳粹运动发展得更快。1918年春天,该地原有的“德意志工人党” 重新恢复活动,并把党名改成“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Deutsche Nationalsozialistische Arbeiterpartei),也以卐作为党徽。同年8月,该党在维也纳举行会议,通过新的党纲。新党纲除了声明自己“不是一个狭隘的阶级政党,要保卫一切正直地从事生产的劳动者的利益”外,还适应大战后期各国民众革命情绪高涨的背景,增添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要求,如由国家或省区接管一切有损公共福利的资本主义大企业,公用事业中的雇员有权分享利润,消除犹太银行对经济生活的箝制作用并建立人民的国家银行等。然而该党好景不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奥匈帝国瓦解,该党也相应地分成三个部分,即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上西里西亚部分。原先统一的政党被迫分离后,彼此感到不太适应,为了协调和统一各国的纳粹运动,这三个分支组织又联合组成“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国际局”,并敦促德国的类似组织参加活动。

该局对德国组织的关注正好与希特勒加盟德国党的事件相重合,德国的德意志工人党很快发生重大变化。

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889—1945)是德意志人,但不是德国人。1889年4月20日,他出生在奥地利一个叫布劳瑙(Braunau)的城镇,该镇位于德奥边境的因河(Inn)河畔,距维也纳80多千米。他父亲是奥地利海关的小官吏,一直希望儿子能承继父业,成为一名公务员。希特勒三岁时,因为父亲调迁到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工作,曾随全家搬迁到该邦的帕绍市(Passauer)生活,直到六岁回国。三年的德国生活以及与德国儿童们的共同玩耍,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希特勒在小学里是一名优秀学生,三年级期末考试时,12门课程都得了“1”分(1分为最高分)。他也参加过学生唱诗班,在活动过程中深深地为宗教节日所激动,以至于萌发过当牧师的愿望。有时候他放学回家后,把女佣人做饭时用的大围裙当作法衣披在身上,爬到餐厅的高靠背椅上,发表言辞热烈的稚嫩“演说”。

四年制小学毕业后,希特勒被父亲送到林茨市(Linz)读中学。此时他明显地跟不上其他学生,常常因为数学和自然课不及格而补考,有时甚至留级。学习上的挫折影响到性格,他开始落落寡合,离群索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读闲书,画图画。但是,他对历史课却很感兴趣,其历史老师是一名德意志民族主义者,配着幻灯片的古代日耳曼人的故事使得希特勒及不少同学都激动不已。希特勒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具有德意志民族主义的情结,中学历史课程更强化了这种思想。在中学里,他和其他同学一样,成了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他们厌恶甚至痛恨奥匈帝国的多民族架构,主张奥地利抛弃非德意志人居住区,重新回归德意志队伍,与以普鲁士为首的德国合并,组成大德意志国,称雄于世界民族之林。

希特勒一直幻想成为一名艺术家或者建筑师,有一段时间曾经沉湎于绘画和音乐,对于林茨市上演的歌剧几乎场场不落。18岁去报考维也纳美术学院,结果由于不擅长画人物而落榜。美术学院院长建议他去报考建筑学院,他也愿意,但由于没有高中文凭而受阻。一再受挫后,他因担心丢脸而不愿意返回家乡,独自留在维也纳,闭门谢客,埋头读书,听听歌剧或在街头闲逛,给家乡人造成正在维也纳“深造”的错觉。

希特勒13岁丧父,19岁丧母,从此失去家庭依靠,只能利用父母的剩余积蓄和微薄的孤儿抚养费作为补充性生活来源,过起半流浪的生活,最落魄时甚至住进了流浪者收容所。以后靠着同难友合作,绘制和出售素描、水彩画及卡片等,才住进了单身汉公寓。

希特勒在公寓里经常阅读杂志,这些杂志多半是神学、色情和种族主义的混合物,强调金发碧眼的雅利安人是优秀人种,鼓吹排犹思想。这使希特勒原有的民族主义思想同种族主义结合起来,从种族学的角度来解释反犹主义。同时,坎坷的生活经历使他更加热衷于政治问题。他关注维也纳各个政党的活动情况,阅读各种书籍,参加各种政治性集会,并把公寓的阅览室变成一个政论俱乐部,经常同那些不得志的小市民展开辩论。在争辩中,从小性格内向的希特勒,口头表达能力大有长进。

据希特勒自己说,就是在维也纳生活的六年中,他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其主要内容是种族主义、反犹主义、民族复仇和民族沙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专制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和超阶级的种族共同体思想。

由于看不惯维也纳民族杂居的现象,1913年停止领取孤儿抚养金后,他立即离开维也纳,前往德国,在第一站慕尼黑就停留下来。在那里,他继续以画画为生,同时像个隐士似的杜门谢客,一头扎进从图书馆借回的一摞摞书籍中,以图证实其世界观的正确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希特勒欣喜万分,感到为德皇、为德意志民族效力的机会来了,此前曾在奥匈帝国逃避军役的他决心加入德国陆军。作为民族沙文主义者,他在军队里奋力为德皇卖命,从不要求休假,也不同其他士兵一起抱怨战壕里的艰苦和单调。在等待战斗任务的时光里,他常常离群而坐,抱头沉思,有时也借机画些水彩写生画。由于表现出色,入伍当年年底,他就获得一枚二级铁十字奖章。1918年6月,他作为传令兵,一人俘获了四名法国士兵,又破格获得一枚通常只授给军官的一级铁十字奖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希特勒中了英军施放的毒气,双目暂时失明,住在医院里。当十一月革命推翻德皇的消息传来后,他非常伤心,痛哭了一场。他固执地断定,德国失败是背后中了卖国贼的暗箭,这些卖国贼就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分子。因此,他决定改而从政,当一名政治家,这样既可以直接打压革命分子,又能寻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正巧,受凡尔赛体系束缚、被迫裁军的德国陆军当局,为了保证将要裁至10万人的军队的可靠性,同时对形形色色的工人组织实施监控,开始挑选并培训政治上可靠的士兵来充当密探。希特勒符合条件,首轮即入选。在这一群体内,希特勒有系统地聆听右翼政治课程,训练在大庭广众下大声演讲的勇气和技巧,从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1919年9月,巴伐利亚陆军政治部委派希特勒去调查德意志工人党的活动情况,希特勒与纳粹党的前身就此完成链接。在该党的一次会议上,一名持分离主义观点的教授站起来发言,鼓吹巴伐利亚应该脱离德国,与奥地利联合,组成新的国家实体。信奉大德意志主义的希特勒几乎出自本能地站了起来,对这名教授展开了批判性发言。他以“干练的口才和精辟的论点”讲了15分钟,使教授“像一条落水狗般地离开了会场”。当希特勒以胜利者的心态也离开会场时,一直在为德意志工人党寻找领袖式人物的德莱克斯勒感到自己实现了夙愿。他赶紧跟了出来,把自己写的一本薄薄的自传体小册子《我的政治觉悟》塞进希特勒的手中,并邀请他入党,进入领导委员会。希特勒经过数天的思考后,决定加入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党,利用它作为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工具。他向军内上司请示,获得批准。因为军官们认为,“如果把军官渗透进这个政治组织,作为军方的代理人,控制它,对国防军来说是有价值的”,这样能“把工人阶级吸引到民族主义事业上来”。 [2] 希特勒很快摆脱军方的控制,同时利用自己成为该党领导委员会第七名成员的有利条件,推动该党就党名、党纲和其他方面实施改造。

1924年2月24日,希特勒在一个近2000人出席的集会上,宣布将党名改成“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该党名的德文缩写为Nazipartei,中译“纳粹党”。

在原党名前加上“民族社会主义”一词,无疑同前述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国际局的努力有关。但是关于该词的含义,纳粹运动内部却有着不同的解释。

在党名中,德国和其他党都使用了Nationalsozialistische一词,但是在实际宣传中,原奥匈帝国各党强调其所信奉的是nationaler Sozialismus(民族的社会主义),而德国党强调的是Nationalsozialismus(民族社会主义)。两者有什么差别呢?1923年德国党机关报《人民观察家报》曾发表文章,在承认两者具有同一性的前提下,说明了它们之间的差异:前者意味着“强调民族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这是该报使用的概念,实际上是民族主义加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而后者强调两个概念不可分割,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制度。 [3] 据德国作家海因茨·赫内介绍,这种社会制度是“一个没有阶级和犹太人的世界,一个据说是德国特有的国家和社会制度,他们有时把这一制度叫做‘德意志社会的’,有时叫做‘民族社会的’,偶尔也已经有称之为‘民族社会主义的’”

然而德国党内也有人持与奥匈党相同的看法。以后成为德国党内“北方派”头领的施特拉瑟兄弟就持这种看法。他们认为,“民族社会主义”分成两个部分,应该认真对待和强调其中的“社会主义”部分。1920年10月,弟弟奥托·施特拉瑟(Otto Strasser,1897—1974)在同希特勒辩论时曾说:“民族社会主义是由两个词汇组成的,其重点是‘社会主义’一词。……根据德文的语法,组合词的第一个词是第二个词(即主要概念)的修饰词。”哥哥格雷戈尔·施特拉瑟(Gregor Strasser,1892—1934)则表示:“我们举起右手抓住民族主义,其不幸是与资本主义结盟;我们举起左手抓住社会主义,其不幸是同国际主义联合。” [4]

希特勒又有自己的看法。1922年7月28日,他在一次演讲中说道:“任何人只要准备以民族事业为己任,再没有高出民族利益之上的理想;任何人只要了解我国伟大的国歌《德意志高于一切》的意思是,在自己心目中世界上再没有东西高于德国、德国人民和德国土地,这样的人就是社会主义者。” 显然,希特勒所解释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国家主义加极权主义,而且所谓“社会主义”只是“民族主义”的从属和补充。如果说持前面两种观点的人确确实实是在追求实际上属于空想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话,希特勒则是在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法,企图利用当时普遍的反资本主义情绪,把社会主义旗号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面提出来,以网罗更多的支持者。

除了更改党名外,希特勒还意识到法西斯政党需要一种鲜明的标志和风格,用来鼓动和吸引广大群众。不久,纳粹党打出了党旗。党旗为红底白圆心,中间嵌个黑色的“卐”。这个图案,此前曾经出现在德国的一种明信片上,下面的文字是“雅利安人的太阳照红了德意志大地”,但是纳粹党没有采纳这种解释。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解释说:“黑色代表为战争失败而悲伤,红色象征我们这个运动的社会思想,白色象征民族主义思想,卐象征争取雅利安人胜利的斗争使命。”另外,党旗使用的三种颜色——黑、白、红,是原德意志帝国国旗的颜色,表示纳粹党是帝国事业的继承者,而反对以黑、红、金三色为国旗的魏玛共和国。

在1924年2月24日的群众集会上,希特勒还公布了党纲,即《二十五点纲领》(25 Punkte Programm)。纲领全文如下:

1.我们要求一切德意志人在民族自决权的基础上联合成为一个大德意志国。

2.我们要求德意志民族对其他民族享有平等权利,我们要求废除凡尔赛和约和圣日耳曼和约。

3.我们要求得到领土和土地(殖民地)来养活我国人民和迁移我国过剩的人口。

4.只有本民族同志才能成为公民。不分职业如何,凡是具有德意志血统的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犹太人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

5.非公民只能作为客人居住在德国,应受治于有关外国人的法律。

6.只有公民才享有决定国家领导和法律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求任何公职,不管何等种类,不管是国家、州或区一级,都应由公民来担任。

我们反对无视品格和才能,按党派观点窃踞职位这种腐败的议会做法。

7.我们要求国家首先提供就业和生活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养活全国居民时,就应把外国人(非公民)驱逐出境。

8.阻止非德意志人迁入境内。我们要求迫使1914年8月2日以来迁入德国的非德意志人立即离开德国。

9.一切公民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10.每个公民的首要义务必须是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个人活动不得违背全体利益,而需受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的人都有利。因此我们要求:

11.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 打碎利息奴役制

12.鉴于每次战争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的巨大牺牲,必须把个人发战争财当作对人民的罪行,因此我们要求没收一切战争利润。

13.我们要求对所有(到目前为止)已经组合起来的企业(托拉斯)实行国有化。

14.我们要求参加大企业的分红。

15.我们要求大大提高老年人的福利。

16.我们要求建立和维护一个健康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公司充公,廉价租赁给小工商者,要求在国家和各州区收购货物时特别照顾小工商者。

17.我们要求实现一种适合我国需要的土地改革,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地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倒把。

18.我们要求对损坏公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对卑鄙的民族罪犯、高利贷者、走私犯等应处以死刑,不必考虑其职业和种族。

19.我们要求用德国的教权取代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教权。

20.为了使每个能干而勤奋的德国人受到高等教育进而走上领导岗位,国家应大力发展全部国民教育事业。一切学校的教学计划必须符合实际生活的要求。通过在学校中教授国民学来树立国家思想。我们要求不分等级和职业,由国家出钱培养具有特殊天赋的穷人孩子。

21.国家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用法律规定体育义务,实现体格锻炼,大力支持各种青年体育协会,以此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22.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并建立国民军。

23.我们要求在法律上抵制报刊敌意地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为了建立德国自己的报刊,我们要求:

a.德文报纸的编辑和撰稿人都应是本民族同志。

b.非德文报纸的出版需要获得国家的特别批准。它们不准用德文印刷。

c.非德国人不准在财经上参与和影响德国报纸,我们要求惩罚违法者,关闭这类报社,并立即把参与的非德国人驱逐出境。取缔违反公益的报纸。

我们要求以法律的形式抵制对我国国民生活产生腐蚀影响的文艺流派,要求取缔一切违反上述要求的文艺演出。

24.我们要求国内实行一切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不得危害国家存在或违反德意志种族的风俗道德。

本党持积极的基督教立场,但并不公开声明自己受某种宗教信仰的约束。本党反对国内外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精神,深信我国人民不断康复应从内部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25.为贯彻上述一切,我们要求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中央国会及其一切机构拥有绝对权威。

党的领袖们保证,为坚决实现上述各点必要时献出自己的生命。 [5]

该纲领是一个大杂烩,但除要求建立强势政府外,主要渗透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德意志的民族沙文主义,二是小资产阶级的社会改革要求。就德意志民族沙文主义来说,纲领又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为建立“民族国家”的要求,具体体现在第4、6、7、8条;其二为打破凡尔赛体系的束缚,实行对外扩张的要求,具体体现在第1、3条。社会改革要求体现在第11、12、13、14、16、17、18条。这些条款有着强烈的反对垄断资本和大地主的倾向,但又要求保存私有制,属于一种带有封建色彩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或自耕农式的社会主义的空想。

纳粹党的领导体制,初期仍沿用德意志工人党的做法,由七人组成的“领导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德莱克斯勒任主席,希特勒是第七名委员,分管宣传和组织工作。

1920年底,纳粹党用6万马克收买了一家名为《慕尼黑观察家报》( Münchener Beobachter )的反犹小报,改名为《人民观察家报》( Völkischer Beobachter ),作为党报。该报初期每周出版2期,1923年2月改为日报,日发行量约7000份。

1919年秋,德意志工人党只有55名党员。1922年初,纳粹党发展到6000名党员,到1923年11月,增至5.5万名。

纳粹党建党初期,纳粹运动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组织——冲锋队。这个问题将在本章的第三节中叙述。

建党初期的德国纳粹党,主要代表了中下层民众的利益与呼声,它是一个小资产阶级政党。它的阶级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统计资料表明,20世纪20年代德国纳粹党的社会成分,是以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中下层民众。1920—1921年,慕尼黑地区的纳粹党员中,工人占28.6%,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低级职员和公务员、大学生等占67.9%,工厂主、企业经理和上层官吏仅占3.4%。从全国范围来说,1923年秋全部党员中,工人占35.5%,小资产阶级分子占59%,工厂主等占5.5%。即使在大区领袖一级的干部中,1925—1928年,工厂主和上层官吏等也只占27.8%,小资产阶级分子却占66.7%,工人占5.5%。 [6] 当然,判断一个政党属于什么性质,主要应该分析它的政纲和实际行动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但是,党员的社会成分对于一个政党的性质不是没有影响的,特别是当这些人没有放弃自己的阶级要求,并把这个党看作是自身利益的代表者时。

第二,从《二十五点纲领》来看,社会改革的要求无疑反映了小资产阶级的愿望,那么民族沙文主义的内容呢?应该看到,由于德国历史发展的特点,以及一次大战后所处的国际地位,几乎整个民族都或多或少具有民族复仇主义情绪。对中下层民众来说,战败和赔偿的沉重负担大部分转嫁到他们身上,裁军使大量军人退伍复员,滑入社会底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会把各种失望和痛苦统统归结于民族的失败,进而提出民族沙文主义的要求。当然,垄断资产阶级和容克军国主义势力是这股社会思潮的中坚,而且争夺原料来源、销售市场和殖民地的经济动因比上述意识情感方面的动因更为持久和理性化,但是并不排除其他社会阶层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更为狂热。

第三,从党的领导集团来看,希特勒早在入党前就形成了其世界观,他具有根深蒂固的民族沙文主义、种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反共偏见,对纳粹党的小资产阶级社会改革要求兴趣不大,但是,当时该党还是实行集体领导制,希特勒不过是领导委员会的第七名成员。对于主席德莱克斯勒和其他领导成员来说,他们尽管也具有反犹思想和民族沙文主义情绪,但更主要的是追求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作为整体来看,还不能说纳粹党的领导权已经掌握在资产阶级代理人手中。

第四,从该党在当时德国政治斗争中所起的实际作用来看,它处处与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魏玛共和国政府为敌,立志要推翻它。

至于希特勒全盘控制后的纳粹党,其阶级属性是否就毫无疑义,这是摆在我国学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相信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学界一定能对此做出更为科学的回答。

纳粹党的领导体制,在1921年7月发生了变化,从集体领导制陡然改变成个人独裁制。

希特勒进入党的领导集团后,逐渐对其他领导成员发号施令,并常常独断专行,引起众人的愤恨和不满。1921年6月,德莱克斯勒等人趁他离开慕尼黑前往柏林之机,试图夺回领导权,并保证纳粹党沿着原来的方向发展。希特勒发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立即返回慕尼黑,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予以反击。他利用自己在纳粹党内已经取得的优势,于7月11日声明退党。三天后,他又提出重进领导委员会的条件:当党的唯一领袖,拥有独裁权力,取消领导委员会,六年内不同其他团体商谈结盟事宜。

一开始,委员会其他成员感到愤怒,甚至起草了一份抨击性声明,印成小册子散发,其中指责希特勒具有“权力欲和个人野心”,“目的完全是利用民族社会主义党作为跳板,来实现他自己不道德的目的,并篡夺领导权,以便利用这个绝好时机,迫使党走上另外一条轨道”。然而几天后,德莱克斯勒等人主动妥协,同意了希特勒的要求。

1921年7月29日,纳粹党举行特别会议。会议就希特勒的要求进行表决,结果543票赞成,1票反对。根据投票结果,希特勒担任党的主席,并拥有独裁权力,党的领导委员会被取消。失败受辱的德莱克斯勒“升任”名誉主席。当天晚上,纳粹党内出现了一个新的称呼:元首 。这是希特勒的支持者发出的声音。8月4日,希特勒的心腹迪特利希·埃卡特(Dietrich Eckart,1868—1923)在《人民观察家报》上发表文章,正式称颂希特勒为“元首”。这样,“元首”作为对希特勒的称呼,逐渐在纳粹党内流行开来。

希特勒则趁此机会在党内确立“领袖原则”,独揽一切大权。“领袖原则”(Führerprinzip,亦译“元首制”)是“元首”的伴生物,它包含两项基本内容,一项是“权威原则”,另一项是“总体原则”。所谓“权威原则”,就是规定党内全部权威高度集中,只有元首一个人拥有全部权威,他是绝对正确和万能的,他的权威不存在法律和政治方面的任何限制;其他人在不同领域或地区所行使的任何权威,都渊源于元首的权威;由元首任命的每个官员,有责任绝对服从元首的意志,执行元首的决定,但同时又在受命主管的领域或地区内以同样不受限制的方式行使权威,当然,这种权威也包含对下属负责,履行关怀义务。所谓“总体原则”,就是元首及其下属的权威,遍及于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控制着党内(掌权后扩展至国内)每一个人,消灭一切不愿意承认元首权威的机构、团体和个人。

[1] Werner Maser, Der Sturm auf die Republik Frühgeschichte der NSDAP .Frankfut:Ullstein Buchverlage,1981,S.150-151.

[2] John Wheeler-Bennett, The Nemesis of Power the German Army in Politics 1918-1945 .Hampshire:Palgrave Macmillan,2005,p.157.

[3] Robert Wistrich, Who's Who in Nazi Germany. 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Inc.,1981,pp.303-304.

[4] Patrick Moreau, Nationalsozialismus vom Links. Stuttgart:Fischer Taschenbuch verlag,1984,S.16.

[5] Christian Zentner und Friedemann Bedürftig, Das Grosse Lexikon Des Dritten Reiches. München:Südwest Verlag,1985,S.437-438.

[6] Michael Kater, The Nazi Party A Social Profile of Members and Leaders 1919 1945 .Oxford:B.Blackwell,1985,pp.242,256. y8k+5/m5hqhSh3/fcASgOIahcPA7niTybszdEp+2Fp1wV1AY8vIJ6ONeqDGU4O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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