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体制方面,希特勒的目标是建立“领袖国家”,实施个人独裁。然而,这一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希特勒选择了一个中间跳板,即通过“授权法”把立法权从国会转入内阁。《魏玛宪法》的制定者为了使国家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设计在国家处于危急状态时,内阁可以获得立法权,但前提是获得国会2/3多数票的赞同。1923年德国陷于内外交困时,古斯塔夫·斯特雷泽曼(Gustav Stresemann,1878—1929)政府曾依靠“授权法”这一特殊权力,较为顺利地渡过了危机。希特勒决定利用这一先例,把德国引上独裁之路。
在3月5日(即国会选举的当天)的内阁会议上,希特勒提出“授权法”草案,要求新一届国会通过法令,授予希特勒政府为时四年的全权。他试图强逼内阁一致通过该法案,并以内阁名义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巴本和胡根贝格担心这样做会导致希特勒个人专权,对此提出异议。巴本提议,为了防止因为通过“授权法案”而出现擅自改变宪法的现象,应将本届国会改名为“国民大会”,并“制定一部新的国家基本法”。戈林赤膊上阵,断然拒绝说:“绝不考虑这一建议!”
3月15日,内阁会议再次讨论该问题。胡根贝格试图以兴登堡的力量来制约希特勒,遂要求增加总统对政府颁布法令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当时,总统府国务秘书奥托·梅斯纳早已把赌注投向纳粹党,当即反对说:“总统没有必要参与”,而且总统本人“也没有要求这样做!”
在巴本和胡根贝格的意见被拒绝之后,内阁中其他部长们认为,通过该法案将会加强内阁的权力,因而没有人再提反对意见。3月20日上午,“授权法”草案在内阁会议上未加修改即获得通过。随后希特勒以内阁的名义向国会提交该议案。
为了取得国会2/3多数票的赞同,希特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国会纵火案发生后,希特勒大肆镇压共产党,但是一直没有宣布共产党为非法,原因是担心共产党的选民会把选票转投给社会民主党。在3月5日的选举中,共产党尽管比上次选举少得19个议席,但还是占据了81个席位。选举结束后,尘埃落定,希特勒政府违反法律,于3月9日正式宣布取消共产党人占据的全部议席,并下令逮捕一些共产党议员。3月14日,内政部长弗里克又就此发表声明,称“3月21日国会开会的时候,我们将在集中营里教育他们进行有益的劳动。我们自会懂得使不堪造就的下流人们长久无害” 。通过这些举动,希特勒把国会总议席从647席减至566席,纳粹党所占据的288个议席,在总议席中的比例可以从43.9%上升到50.9%。
与此同时,戈林利用他掌管普鲁士州警察的权力,对20多名社会民主党议员(尽管他们享有议员的豁免权)实行“保护性拘留”,削弱该党在国会中的影响。 社会民主党国会党团遭受到“最强大的压力”,要求它或者不参加会议,或者在投票表决时投弃权票。纳粹党徒还有意散布流言说,如果社会民主党人胆敢投反对票,就将统统被逮捕,“随后反革命法庭开始工作”。
对其他政党,希特勒采取了威胁和利诱并重的办法。他声称,所有投票赞成“授权法案”的政党,将联合组成一个工作委员会——“精英小国会”,政府根据“授权法”颁布任何法令时,事先均会听取“小国会”的意见。投反对票的政党无权进入“小国会”。
中央党占有73个议席,是继纳粹党、社会民主党、共产党之后的国会第四大党,希特勒专门做了它的工作。前总理布吕宁是中央党领导人之一,他反对通过“授权法案”,曾于1933年3月3日发表演说,声称中央党将反对任何推翻宪法的尝试,要求调查可疑的国会纵火案,并呼吁兴登堡总统“保护被压迫者抵抗压迫者”。3月20日,希特勒有意避开布吕宁,同该党主席路德维希·卡斯(Ludwig Kaas,1881—1952)主教和亚当·施特格瓦尔德(Adam Stegerwald,1874—1945)等人举行会谈。 卡斯主教等人认为,他们实际上已经无法阻止“授权法案”获得通过,但如果他们支持了希特勒,后者就会尊重中央党的完整和天主教在德国的利益,并且恢复被2月28日的法令终止的基本权利。卡斯主教急切地提出“应该尽快回到宪法规定的基础上来” [1] 。希特勒口头上答应这些条件,甚至同意将它们变成书面的形式。而戈林则赤裸裸地威胁道:“如果不赞成‘授权法’,将把中央党官员从所有机构中清除!”中央党国会党团内部就此展开激烈的讨论。布吕宁称希特勒的提议是“有史以来向国会提出的最荒谬的要求”,然而,更多的人相信希特勒关于尊重宗教的承诺,并担心如果投了反对票,党内的许多公务员会遭到解雇,由此削弱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力。卡斯主张,可以通过参加政府来控制纳粹主义,通过日常政治事务消磨掉纳粹党的火药味。最后的表决结果,10人主张投反对票,其他都主张投赞成票。根据惯例,中央党议员应一致投赞成票。
1933年3月21日是新国会开幕的日子,希特勒借此机会大做文章,以显示其尊重传统,将延续俾斯麦的事业,对内团结全国民众,对外提高德国的国际地位。他以国会大厦遭焚烧为契机,把开幕仪式安排在柏林西南郊的波茨坦卫戍区加里森教堂内进行,这里不仅是普鲁士主义的圣地,有弗里德里希大王(Friedrich der Große,1712—1786)的王宫和墓地,还是俾斯麦第一届帝国议会的开幕处。这一天被定为“波茨坦日”(Tag von Potsdam)。那天,纳粹当局刻意制造纳粹新人与普鲁士传统紧密结合的象征。穿着灰色制服的国防军仪仗队站在一边,穿着褐色制服的冲锋队员站在另一边,全城上空飘扬着纳粹卐字旗和德意志帝国的黑白红三色旗,这两种旗帜已经被确定为“新德国”的官方旗帜,取代了魏玛共和国的黑红金三色国旗。出席仪式的不仅有当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新”人,也有旧帝国的皇亲国戚和年迈的将军们,后者穿着缀满金饰、挂满勋章的制服,形成一道闪亮的海洋。
上午,波茨坦的圣尼古拉教堂举行宗教仪式作为“波茨坦日”的庆典开端,牧师作了题为《假如上帝与我们同在,谁会反对我们?》的宗教演讲。该教堂属于新教,但来自中央党的天主教代表团也应邀出席。会场上专门为希特勒留了一个位子,但是他并未出席。他在戈培尔陪同下,专程前往纳粹烈士墓,举行献花圈仪式。
中午,国会开幕仪式在加里森教堂举行。兴登堡总统身穿华丽的老式陆军元帅服,胸佩黑鹰绶章,手执元帅节杖,庄重地走向贵宾席。途中,他虔诚地向皇家包厢里的前皇太子夫妇和威廉二世的空座位鞠躬,并举起手杖行礼。被废黜的皇帝正在荷兰的居所里收听电台转播。希特勒身穿双排扣黑色燕尾服,显得笨拙而不自在。他虔诚地同兴登堡握手,并作深度鞠躬,略显谄媚地表示:“我们认为有您支持德国的振兴,这是一件幸事。”会场内是震耳的管风琴乐声,先后回荡着《永远行使着忠诚和尊严》的传统德意志赞美诗和《让我们一齐感谢上帝》流行赞美诗的旋律,会场外是嘹亮的军号声和礼炮轰鸣声,一派新旧交融、民族团结的景象。兴登堡总统作了一个简短的演说,劝说国会议员支持新政府。随后,希特勒作了主题演讲。他提醒全国听众不要忘记魏玛共和国那段令人感到耻辱的岁月,同时宣布自他担任总理后,一个不同凡响的国家新生过程已经开始。演说结束后,希特勒走下讲台,到兴登堡面前深深鞠躬,同他紧紧地握手。这时,戈培尔布置的照相机、电影机、录音机同时开动,把象征新德国和老德国团结的握手场面记录下来,向国内外传播。通过这一番表演,不少原先的反对者开始相信希特勒的友善意图,认为他对兴登堡总统毕恭毕敬,一定会遵循普鲁士的传统。
两天后,3月23日,国会将表决“授权法案”。这次,舞台移到了柏林市内的克罗尔歌剧院(Krolloper)。武装的党卫队员和五大三粗的冲锋队员随处可见,他们或者在场外实行封锁,或者在场内走廊上游弋,齐声喊着“我们要求授权法——否则当心挨揍!”厅外广场上挤满了胸佩卐字徽的年轻人,他们用审视的目光盯着每一位入场的议员。议员们已难以维持自己的尊严,只能在推推搡搡中被赶进会场。由于共产党议员已被赶走,不肯屈服的社会民主党议员成为纳粹分子的主要攻击对象。社会民主党议员尤利乌斯·勒伯尔(Julius Leber,1891—1945)在赶赴会场的途中被戴上手铐带走,其余的成员为防不测,集体排成紧密的队伍前往。他们“穿过广场上拥挤的人群,冲锋队留出一条狭窄的通道”,他们只能在辱骂叫喊和威胁声中进入会场,刚一就座,“就被腰佩手枪的担任巡逻的党卫队员围住” ,他们目露凶光地沿着墙壁围成一个半圆形。其他政党也未能幸免,中央党议员也是在“中央党的猪”的辱骂声中进场的。
会场内,主席台上悬挂着一面大卐字旗,各处还有不少卐字装饰,用以提醒议员们注意,谁才是德国的主人。纳粹党议员全部身着褐色制服,希特勒也重新穿上了褐衫。
然而希特勒在演说中,措辞极其谨慎,调子非常温和。他立誓要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的积极性,保证援助农民和中产阶级,许诺要消灭失业。他还承诺尊重各州和各种教派的自主权,保证总统的地位和权力,保证国会和参议院的存在,同英国、法国,甚至苏联讲和。当时有人评论说,这个演说“贯穿了许多和解的、民族的和基督教的语调”。希特勒要求国会批准“授权法案”,以便给他一定的权力来达到这些目标。他保证“只在执行极其必要的措施非动用不可时”才会使用这项权力。然而,在演说快要结束时,他改变了语调,暗示说,即使国会不同意,他也要推行这项法律。他提醒议员们要么合作,要么遭受苦果——“在冲突与和平之间作出抉择”。
与会的议员中,只有社会民主党人公开站了出来。该党主席奥托·韦尔斯(Otto Wels,1873—1939)在发言中说:“在社会民主党经历了最近一个时期的迫害以后,谁也无法要求或者希望它对这里的‘授权法案’投赞成票。……自从德国有国会以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对公共事务的监督在目前这种程度上和由于新的‘授权法’在更为严重的程度上被取消,是从来没有过的。政府拥有如此无限的权力,不仅必然要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使人民失去任何的活动自由。”他强调,“3月5日的选举结果使执政党获得了多数席位,因而有可能严格按照宪法条文和精神执政……我们正视目前强权政治在实施统治这一事实,但人民的法治觉悟同样也是一种政治力量,而我们是不会停止呼吁这种法治觉悟的”。他并不是一名能言善辩的演说家。当发言刚开始时,会场外面的冲锋队员齐声高喊“不通过授权法案,当心枪炮和谋杀”,鼓噪声淹没了他的讲话声,但他的声音越来越响,语调越来越雄辩有力,压住了鼓噪声。最后他庄严地声明:“魏玛宪法不是社会主义的宪法,但是,我们信守其中所确立的关于法治国家、平等和社会权利的原则。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声明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们摧毁永恒的、坚不可摧的思想的权力。” [2]
韦尔斯刚一讲完,希特勒一下子站了起来,甩开试图阻止他的巴本,冲到台上。他的手直接指向韦尔斯,进行了一次蛮横无礼的反驳。他吼叫道:“我不要你们的赞成票。德国会得到自由,但不是通过你们。别误以为我们是资产阶级。德国的命运将会上升!而你们的命运将会下降。你们的丧钟已经敲响!”
在投票时,社会民主党94名议员集体投了反对票。中央党直至投票当天还未收到希特勒的书面承诺,一度感到进退两难。纳粹党部长弗里克以个人名义向卡斯主教保证,说书面承诺正在邮寄途中,由此,中央党集体投了赞成票。然而,该信件却从未到达收信人的手中。
最后,“授权法案”以444票对94票获得通过。翌日,兴登堡总统签字,《授权法》( Ermächtigungsgesetz )正式生效。纳粹党的《人民观察家报》欢呼道:“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议会制在新德国面前投降了!伟大的创举开始了!第三帝国的日子来到了!”
《授权法》的正式名称是《消除人民与国家痛苦法》( Gesetz zur Behebung der Not von Volk und Reich ),共分五条。其内容为:
第一条,国家法律除由宪法规定的程序外,也可由中央政府制定;
第二条,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国家法律,如果不以国会和联邦参议院的组织本身为对象,可以同宪法相异;
第三条,中央政府制定的国家法律,由内阁总理签发;
第四条,中央政府和外国订立涉及国家立法事务的条约,不必得到立法机关的同意。中央政府有权发布必要的命令,以实施此等条约;
第五条,本法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于1937年4月1日失效; 倘现届政府被另一政府接替,本法令即失去效力。 [3]
“授权法”使希特勒政府摆脱了议会的制约,拥有了独裁权力。它实际上取代魏玛宪法,成为纳粹德国的基本法。它也是德国“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而希特勒承诺的所谓“精英小国会”,实际上成为一场骗局。在3月24日“授权法”生效当天,希特勒即在内阁会议上声明,他不想让这个小国会对政府的决定发生任何影响,小国会于何时召开应由内阁自己作出决定。该“精英小国会”除了在1933年4月初开过一次会议,未起过任何作用。
[1] Hans-Ulrich Wehler, DeutscheGesellschaftgeschichte , Vom Beginndes ErstenWeltkriegs bis yur Gründung der beiden deutschen Staaten 1914-1949 ,München:Verlag C.H.Beck,2003,Band 4,S.809.
[2] Reinhard Kühnl, Derdeutsche Faschismus in Quellen und Dokumente. Köln:Böhlau,1978,S. 235-236.
[3] Walther Hofer, Der Nationalsozialismus Dokumente , 1933-1945. S.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