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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会纵火案

希特勒要把魏玛民主体制改造成纳粹独裁体制,有两个步骤至关重要,一是废除议会民主政体的基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二是镇压共产党。

反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原本就是纳粹主义理论的基本要点,也是纳粹党成立以来持之以恒的行为。但这时希特勒的动机中,又增添了新的因素。其一,在经济大危机期间的历次国会选举中,共产党是唯一一个得票数不断上升的政党,其得票率从1928年5月的10.6%,上升到1930年9月的13.1%、1932年7月的14.5%、1932年11月的16.9%,只是在希特勒上台后的1933年3月5日,由于纳粹党的残酷镇压,才微降至12.3%。而纳粹党尽管在1932年7月以前得票率急剧上升,远远超过共产党,但在同年11月的选举中下降了4.3个百分点。共产党成为希特勒心目中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其二,在希特勒受命组阁的当天,只有共产党号召举行总罢工。共产党指出,“实行公开法西斯专政的新内阁”是“对劳动人民、德国工人阶级的最蛮横的、最赤裸裸的宣战”,它要求各个党派影响下的工人群众,包括基督教工人、自由工会会员和无组织的工人,立即共同抵抗法西斯专制,在企业和机构内组织斗争,通过群众示威、罢工、政治总罢工来挫败法西斯反动派的计划。 尽管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强调要“牢牢地站在宪法和法制的基础上”,“将挑起斗争的责任仅仅留给对手”,因而没有接受共产党的建议,但柏林、汉堡、慕尼黑、莱比锡等十余个城市还是举行了联合示威集会。其三,在纳粹当局还未掌握国会2/3多数的情况下,取消共产党拥有的席位,也能达到控制国会的目的。

普鲁士州的政治警察早在希特勒就任国家总理之前,就编制过一份“预防性拘留”的人员名单,里面有共产党人,也有纳粹党的官员和活动家。但希特勒上台后,即把纳粹党人和右翼政客的名字从名单中抹掉,增添了共产党人、社会民主党人、其他左翼分子、自由主义者和天主教活动家。 政治警察头目鲁道夫·狄尔斯(Rudolf Diels,1900—1957)原打算在1933年1月30日(即希特勒就任总理那天)就逮捕名单上的人,但受当天内阁会议的影响,未能成功。如前所述,胡根贝格在那次会议上建议禁止共产党活动,但希特勒和戈林担心由此会给社会民主党人以口实,同意参加联合总罢工,所以坚决反对。他要用更为巧妙的方法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有可能,则将废除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与镇压共产党这两个步骤结合在一起。

1933年2月2日,希特勒就任总理后第四天,普鲁士政治警察在柏林搜查了德共中央委员会办事处——卡尔·李卜克内西大楼,遭到类似袭击的还有共产党在全国的地区领导办事处。此外,普鲁士、安哈尔特、不伦瑞克、梅克伦堡、奥尔登堡和图林根等州还禁止共产党人举行示威活动。

当天,希特勒主持内阁会议,讨论前几届政府已经初步拟就的“紧急法令”,并把定稿呈交兴登堡总统。2月4日,兴登堡颁布了这项名为《关于保护德国人民的总统法令》。该法令涉及集会、示威游行和散发印刷品等各种活动,它授予国家机构较大的权力,禁止在所谓“至关重要的”企业里举行罢工和各种政治集会与游行,并在“可能对公众安全有直接危险”的情况下,没收并在限定时间内禁止“其内容涉及危害公众安全和秩序”的印刷品。 这项法令的颁布,使希特勒政府能够广泛地限制其他党派的宣传活动,也破坏了民主体制的言论自由原则。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把主要打击矛头指向工人政党。共产党的集会遭禁止,其报刊被查封。社会民主党的集会,不是被禁止就是遭到冲锋队的破坏,其主要报刊一次又一次被勒令停刊,甚至其机关报《前进报》( Vorwärts )也由于发表竞选号召被停刊三天。

在国会纵火案(Der Reichstagsbrand)发生的四天前,1933年2月23日,政府当局占领并关闭了卡尔·李卜克内西大楼,没收了共产党存放在那里的全部竞选材料,共产党被迫将办事处迁往国会大厦内的共产党国会党团办公室。与此同时,德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报》( Die Rote Fahne )的编辑部和印刷厂也遭到查抄。

国会纵火案发生当天,2月27日晚上,近万名工人在柏林体育宫大会堂集会,纪念马克思逝世50周年,以回应希特勒关于要同“马克思主义者决一死战”的声明。集会以大合唱为起点,但当主旨纪念发言刚刚开始时,到场监督的政府官员就在抗议的怒吼声中勒令大会终止,并驱散与会者。

同日晚上9时过后,国会大厦突然起火,引爆了耸人听闻的“国会纵火案”。当时,有个神学院学生回家经过国会大厦,忽然听到里面有打碎玻璃的响声,接着便见到一个人影,手中打着火把。他赶紧跑去报警,在大厦的西北角遇到一名警察,该警察只是呆呆地看着火苗往上窜,几分钟后才去找消防队。10时许,第一队消防车赶到,这时,大厦的议会大厅已是烈火熊熊。

事发当时,副总理巴本正在离国会大厦不远的贵族俱乐部里款待兴登堡总统,而希特勒在郊外戈培尔的家中,吃完便餐后听着音乐。纳粹党对外新闻部部长恩斯特·汉弗斯坦格尔(Ernst Hanfstaengl,1887—1975)给戈培尔打电话,告知国会大厦着火。由于汉弗斯坦格尔平时爱开玩笑,戈培尔在日记中称,当时以为他一定又在搞恶作剧,所以没有向希特勒提起。过了一会,戈培尔打了几个电话了解此事,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他与希特勒快速坐进大“奔驰车”,以时速90多公里(60哩)的速度直奔国会大厦。戈林、内政部长弗里克、柏林冲锋队长沃尔夫·冯·黑尔多夫(Wolf von Helldorf,1896—1944)伯爵随后到达, [1] 戈林是从普鲁士州内政部办公室直接赶来的,他对希特勒讲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是共产党干的。着火前20分钟光景,一批共产党的代表还在国会大厦内。我们扣押了一个纵火者。”被纳粹当局扣押的是一名荷兰人,名叫马里努斯·范·德·卢贝(Marinus van der Lubbe,1909—1934)。国会大厦着火时他正精神亢奋,“眼睛里闪动着胜利的光芒”,光着上身奔跑于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之间。

希特勒巡视一周后,走向议长办公室。他倚着石栏,俯瞰着这场浩劫,似乎被烈火吸引住了。戈林向闻讯赶来的官员和要人大叫:“这是共产党起义的开端。我们一分钟也不能坐待。我们要毫不留情地对付他们。共产党干部一经查获,当场格杀勿论。今天晚上就要把共产党议员统统绞死……”希特勒打断了他的话:“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谁敢阻挡我们就把他打倒!”由于激动,他涨红了脸,“德国人民长期以来太软弱了。当官的共产党人个个都得枪毙。当议员的共产党人今晚通通得吊死。共产党的朋友们要全部关起来。这也适用于社会民主党和国家的蛀虫!”他还对外国记者表示:“这是上帝的旨意,现在谁也无法阻挠我们用铁拳消灭共产党人了!”

当天晚上,官方报社忙着写报道。初稿只有20行字,其中提到一名纵火者在现场被逮捕。戈林草草瞄上一眼便喊道:“全是胡说八道!作为警事报告,这也许是不错的,但它不是我心目中的公报,一点也不是!”他抓起一枝红蓝铅笔,把100磅引火材料改成1000磅。报道的作者反驳说,一个人是扛不动这么重东西的。戈林反唇相讥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说只有一个人?有10个甚至20个人呢!你难道不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吗?这是共产党起义的信号!”

翌日上午10时,普鲁士内政部新闻局举行内外记者招待会,正式发布关于纵火案的公报。内称:

关于国会大厦发生火灾一事,侦查的结果,有下面几点已经弄清楚了。即燃料至少是由六个人带进去的;另外,在这么大的建筑物里撒燃料,并同时放火,至少需要十个人。

纵火犯对诺大建筑物的内部情况了如指掌,这一事实说明犯人是长期能自由出入国会大厦的人。从而,我们有理由怀疑,以种种借口在国会大厦开会到最后的共产党议员是罪犯。

他们既熟悉国会大厦的内情,又非常了解执勤情况。警察之所以除了一个荷兰共产党员之外,谁也没抓到,正是这个缘故。因为这个荷兰共产党员不知道国会大厦的详情,所以,犯罪后没有跑出去。

……

有消息误报称,议员托尔格勒向警察局自首了。实际上是他觉得逃不掉了,才到警察厅来申请通行证。他的申请被驳回,并被逮捕了。

而在此之前约半小时,一份由戈培尔起草、经纳粹党宣传部门官员发布的公报,则明确宣布“范·德·卢贝已经主动供认,他是根据同案犯——共产党议员恩斯特·托尔格勒的指示纵火的。有人目击现在下落不明的托尔格勒,夜里10时许,同共产党员凯念一起,偷偷地进了国会大厦”

也是在同一天,普鲁士州政府发表一项长篇声明,宣称它所搜获的德国共产党文件证明,德共“要焚毁政府大厦、博物馆、宅邸、重要工厂……要把妇女儿童送到恐怖团体面前处死……焚毁国会是流血暴动和内战的信号……已经确定,今天要在德国全国对个人,对私有财产,对和平居民的生活采取恐怖行动,发生全面内战” 。州政府承诺会发表这些“证明共产党阴谋的文件”,然而直至纳粹政权覆亡,这个诺言也没有兑现。

希特勒政府趁机掀起镇压热潮。纵火案发生当天晚上,仅柏林一地就有1500多人遭逮捕,全国各地的人数合计达到1万多,其中包括共产党员、社会民主党员和民主主义者。据记载,“在三月间的那些日子里,所有的冲锋队员都在无日无夜地追捕敌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干。冲锋队中队对共产党地区进行了清剿。他们不仅知道敌人住在何处,甚至知道隐藏和碰头地点。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员自不必说,明火执仗反对希特勒运动的人,全都面临着危险” 。根据普鲁士州政府的命令,普鲁士州内共产党主办的全部刊物停刊四个月,全部的社会民主党刊物停刊两周。据估计,到4月底,被拘留的人数达到约2.5万。案子发生的第二天,德共议会党团主席恩斯特·托尔格勒(Ernst Torgler,1893—1963)为了粉碎纳粹当局的谎言,主动向警察局投案;3月3日,德共主席恩斯特·台尔曼(Ernst Thälmann,1886—1944)被捕;3月9日,纳粹当局又以“纵火犯同伙”的罪名逮捕了侨居德国的共产国际西欧局领导人、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格奥尔基·季米特洛夫(Georgi M.Dimitrov,1882—1949)等人。

同年9月,德国最高法院在莱比锡开庭,审讯季米特洛夫等人。季米特洛夫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克服由于同外界隔绝而缺乏必要信息的困难,依靠必胜的信念,仅利用控方的起诉材料和证词,抓住其漏洞,反守为攻,变法庭为控诉法西斯的讲坛,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揭露法西斯主义的反动本质和血腥暴行。当时,不少德国共产党人奋起抗辩,德共中央委员会新闻处驳斥了关于在卡尔·李卜克内西大楼内发现共产党政变计划的谎言,明确声明“暗杀个人、纵火、破坏活动以及诸如此类的办法根本不在共产主义运动策略手段考虑范围之内”,指出只有纳粹党在这场挑衅中得到了政治好处。 同时,西方民主国家和德国国内的非纳粹人士也对纳粹当局的说法提出质疑。1933年4月27日,英国《曼彻斯特卫报》(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刊登了一篇据称是德国保守派政治家撰写的文章,题目为《国会纵火案真相》。文章指出国会纵火案的策划者是戈林和戈培尔,称纳粹当局的目的有二,一是借此摆脱兴登堡总统、国防军和民族人民党的制约,争得自主权,二是消灭潜在的政敌——左翼势力。文章还指出,在国会大厦与国会议长官邸之间有一条运送取暖用煤的地下通道,可供纳粹纵火队使用。文章发表后十天,5月7日,时年43岁的民族人民党国会党团前主席恩斯特·奥伯福伦(Ernst Oberfohren,1881—1933)在家中非正常死亡。不久,一个小道消息传开,称《国会纵火案真相》的作者就是奥伯福伦,由此,该文在民间被称作《奥伯福伦备忘录》。几天后,又一个小道消息传开,称奥伯福伦根本不是自杀,而是因那篇“备忘录”的缘故被纳粹分子杀害。 一时间世界舆论哗然。同年8月底,巴黎的书店开始出售一本题为《关于希特勒恐怖的褐皮书》,其中以证言和新闻报道的形式揭露纳粹当局对政敌进行迫害和镇压的实况,收录的文章中包括上述《国会纵火案真相》。该书一上市立即成为法国的畅销书,随之被译成英语和俄语。此外,伦敦、巴黎、索菲亚、哥本哈根、布鲁塞尔、鹿特丹、纽约、马德里、斯德哥尔摩、布拉格、日内瓦、东京,纷纷出现了要求释放无罪者的集会和游行。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德国法庭只能将范·德·卢贝一人判处死刑,被迫宣布季米特洛夫等其他被告无罪。

然而,对纳粹“一体化”进程来说,更重要的步骤是希特勒趁机彻底废除了《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而抽掉了法治国家的基础。2月28日,他以独断专行的方式主持内阁会议,向部长们表示:“目前的危机迫使我们要毫不留情地同共产党算账,而且不要依靠法律。”他建议内阁通过一项保护国家不遭“赤”害的紧急法令,但这项法令听起来必须纯属防御性质的,似乎旨在保护德国人民。然而,当内政部长弗里克将法令草案宣读后,与会者发现一个民主社会所能给予民众的权利大部分被取消了。但是,除巴本对维护各州的主权问题提出一点修改意见外,其他人并未提出异议。当晚,希特勒和巴本一起晋见兴登堡。希特勒表示,为了镇压红色革命,有必要制定这项法令。巴本未发表意见。兴登堡当场签署。翌日中午12时30分,法令正式颁布。

该法令的正式名称为《总统关于保护人民和国家的命令》( Verordnung des Reichspräsidenten zum Schutz von Volk und Staat ),简称“国会纵火案法令”。不久以后,人们逐渐感觉到,这项法令实际上成了第三帝国的基本法。法令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宪法第48条第二款规定的权限,作为防止共产党以暴力危害国家的预防措施,特规定如下:

(一)在新法令颁布前,停止执行宪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23条、第124条和第153条。从而,要在规定的法律限度之内,限制个人自由和表达意见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限制集会和结社自由;对邮件、电报、电话实行检查;对搜查住宅发给许可证;发出没收以及限制财产的命令。

(二)中央政府在必要时可接管德意志各州的全部权力,以恢复那里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2]

该法令的要害之处有两个,一是抽掉了法治国家的基础,从而为纳粹专制的出现铺垫了道路,二是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州政府的干涉权,从而为消灭联邦制创造了条件。

那么,希特勒据以破坏宪法的国会纵火案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是个谜团。

纳粹当局指控共产党制造了国会纵火事件,说该事件是共产国际和德国共产党有计划的行动,是共产党举行全国暴动的信号。按照这种说法,希特勒执政后,德国共产党一直号召群众起来抗拒纳粹党。2月21日,该党报纸《红色战士联盟》又煽动“青年无产者”去解除党卫队和冲锋队的武装,说“在未来的红军中,每个同志都是指挥官!这是我们向苏联红军战士所作的誓言。无论是机枪、手枪还是监狱,都破坏不了我们的斗争。我们是明天的主人!”几天以后,另一份共产党报纸《红色水手》公开号召采取暴力行动:“工人们,进入工事吧!朝着胜利前进!子弹上膛!拉开手榴弹的导火索!”2月23日,戈林下令警察查抄卡尔·李卜克内西大楼内的德共中央办事处。据官方公报说,警察抄到了共产党策划发动武装起义的文件。 [3] 25日,普鲁士州内政部以这些文件透露了“武装起义计划”为由,向民众发出“武装起义迫在眉睫”的警告。同日,柏林连续出现三宗企图向公共建筑物纵火的案件,即范·德·卢贝先后向诺凯伦区(Neukölln)福利局、市政厅和旧皇宫(一说市参事会)放过火,但火势都未得蔓延。27日晚,国会大厦起火。

按纳粹当局的说法,范·德·卢贝本身是共产党员,曾经担任过荷兰共产党的地方组织领袖,纵火前在柏林同多名共产党人接触,案发当天被捕时裤兜里藏着德国共产党发行的题为《阶级斗争》的传单,接受质询时情绪激动地高喊:“这是信号!这是革命的烽火!”另外,事发当天,国会大厦的共产党国会党团办公室较为繁忙,托尔格勒等两名共产党议员是最晚离开国会大厦的人。

戈林改写过的政府公报,称纵火的引火材料有450多千克(1000磅),那么,范·德·卢贝一人怎么扛得动这么重的东西呢?戈林同样把注意力集中到地下通道上,认为共产党人可以经由这条地道悄无声息地进入国会大厦。他指派了一名侍卫和三名警察去搜索这条通道,但是没有发现任何迹象。

纳粹党人的诬陷,随着“国会纵火案审判”的终结而真相大白。在纳粹党已经上台执政的德国,法庭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宣布涉嫌的共产党领袖无罪。案发当时,范·德·卢贝早已退出共产党,案发前也未有真正的共产党员(包括纳粹公报中提到的托尔格勒)同其接触。季米特洛夫正是利用这些事实,在法庭上一再要求传唤范·德·卢贝的接触者出庭作证,然而法官不敢应答,很快使控方陷入被动地位。至于共产党国会党团的繁忙和托尔格勒回家较晚,是因为当时德共中央委员会办事处已经迁入国会大厦办公,当时又同其他各政党一样,忙于部署竞选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史学家们分析了有关的内部资料,进一步了解到,德共领导机构在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已经放弃了举行起义的任何想法,同时开始作重新部署,使党能适应在希特勒政权下从事地下活动。2月下旬的革命号召纯属宣传口号。

普遍的看法认为,是纳粹当局一手策划制造了纵火事件。当时,希特勒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需要制造一个耸人听闻的事件。不久,纳粹当局截获了一个情报,得知荷兰的一个极左组织“荷兰国际共产主义集团”,应德国的类似组织“工人总同盟”的请求,将派人到德国支援工作,帮助印制和散发小册子。来者正是范·德·卢贝,此人从小失去父母,曾在砖瓦厂当学徒,由于长期同苛性石灰打交道,双眼受到严重损害,处于半瞎状态。他性格偏执,行动迟缓。原本是一名加尔文教徒,后加入荷兰共产党,但不久就反对苏联和共产国际,于1929年退出共产党,加入了极左组织“国际共产主义集团”。经济大危机期间,他行为激进,撰写小册子攻击资本主义,在集会上发表演讲,鼓动民众举行游行示威。他受指派来到德国后,狂热地希望把德国从法西斯的威胁下挽救出来,但在参加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和共产党的示威游行后,断然认定这两个政党已在竞选中丧失了勇气,因此急需一个惊人事件来唤醒它们。他希望,在欧洲资本主义的中心柏林,如果有一幢政府大楼燃起熊熊大火,将会鼓舞麻木不仁的德国群众起来造反,并进一步引发欧洲革命。他感到自己应受命去点燃这把火,不料柏林“工人总同盟”的领袖阿尔赫列特·瓦伊特兰对此反应冷淡,并打消了同卢贝合作的念头。而冲锋队在截获这一情报后,将计就计,从波茨坦地区选出一个名叫“克劳塞”的成员,化名“弗兰茨·瓦钦斯基(Franz Watschinski)”,一身工人打扮,在半路上迎接卢贝。两人如知己相逢,谈得很投机。在“瓦钦斯基”等三名冒充共产党人的冲锋队员鼓动下,卢贝决心“向公共建筑物放火”,来反抗资本主义。2月25日,卢贝向福利局等处放火,未造成声势。然后他把目标转向国会大厦,得到“瓦钦斯基”的鼓励。2月27日那天,他穿着破旧,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一条过短的裤子,自认为符合政治家的形象。他在一家小店购买了四根炭精棒 和火柴,随后徘徊于大厦周围。当天,柏林冲锋队队长卡尔·恩斯特(Karl Ernst,1904—1934)带领一小队冲锋队员,通过戈林官邸连接国会大厦地下室的上述通道潜入国会大厦,在各处洒上汽油和易燃化学品,正在这时,卢贝手里拿着炭精棒跑了过来。不一会儿,大火熊熊燃起。事后,希特勒为了灭口,趁着1934年6月底清洗冲锋队的机会,派人把恩斯特打死。 “瓦钦斯基”在事后不见踪影,但在“长刀之夜”的清洗名单中,有“克劳塞”的名字。在战后纽伦堡审判中,曾任德国陆军参谋长的弗兰茨·哈尔德(Franz Halder,1884—1972)供认,在1942年希特勒生日的午宴上,当谈到国会大厦的艺术价值时,戈林大声喊道:“唯一真正熟悉国会的人,就是我,是我放火把它点着的!”

这种说法的唯一漏洞,是国会大厦起火时,从希特勒、戈林、戈培尔等人的第一反应来看,似乎他们事先并不知晓此事。然而,法西斯头目善于伪装和演戏,他们做了很多背信弃义、当众说谎的坏事,难保不会在这一天集体演戏。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说过:“群众都会撒谎。然而,他们只会撒小谎。因此,他们互相提防着不要被小谎所骗。”深谙此道的人会特别关注细节上的掩饰。

1959—1960年,以联邦德国为代表,出现了范·德·卢贝的“单独犯罪”说。弗里茨·托比斯(Fritz Tobias,1912—2011)撰写的《国会纵火案》( Reichstagbrand )一书于1962年出版,此书也持这种观点。《明镜》( Der Spiegel )连载文章的作者认为,卢贝纵火本身并无复杂的背景,其目的就是要以此举唤起民众的反抗。卢贝在纵火前遇到的“瓦钦斯基”,与本案并无关联。卢贝破窗进入国会大厦后,用纵火物、窗帘、桌布和毛巾各处点火,最后脱掉全部上衣作为火把,在亢奋中飞奔着到处引火。大火刚起燃时,希特勒、戈培尔、戈林等人并不知道,也没有在意,但随后就决定嫁祸于共产党,并趁机取消人权。 [4] 那么,范·德·卢贝一个人如何能够在短时间内引燃这么大规模的火势?该作者认为主要是议会大厅里的通风条件较好,助长了火势,所谓现场有其他人带进燃料的说法,不过是为了呼应纳粹头目指责其他共产党员配合卢贝纵火的说法。1970年2月,由联邦德国、法国、瑞士、南斯拉夫等国的优秀史学家组成的“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和结果的欧洲研究委员会”,委托柏林工科大学热化学研究所重新研究国会大厦议会厅的火灾。该研究所的研究结论是:“根据此项研究得出结论,下述情况是毋庸置疑的,即在极短的时间里,如无相当数量的燃料,是不可能使整个议会大厅化成火海的。”

[1] Jeremy Noakes and Geoffrey Pridham(ed.), Documents on Nazism 1919 1945. p.172.

[2] Walther Hofer, Der Nationalsozialismus Dokumente 1933 1945. S.55.

[3] John Toland, AdolfHitler. p.297.

[4] 参见John Toland, AdolfHitler. pp.296-303. iioJ6wUPKjA0IGlRemvYt1Dub5aNhX8Z1GHoaOFE0QLmFSLzymyc5sl9SPY+vH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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