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赏心乐事,但读某些书除外。如果你不想给自己幼小而脆弱的心找抽,就不要读古代的野史,尤其明代,特别晚明。周作人说历史是一门残酷的学问,大约就因为晚明的野史读多了。鲁迅在《病后杂谈》里说,“真也无怪有些慈悲心肠人不愿意看野史,听故事。有些事情,真也不像人世,要令人毛骨悚然,心里受伤,永不全愈的”。他是读了写张献忠祸蜀的《蜀碧》和《蜀龟鉴》之后讲这番话的。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残忍乖僻的大恶人,秉天地之邪气,应劫而生,扰乱天下。然后他从秦始皇数到秦桧。曹雪芹不想暴露这书写的是清朝的事,才没有再往下数,再数就轮到朱洪武和张献忠了。从朱洪武,到张献忠,与明朝相始终的正是这股残忍乖僻的邪戾之气。十多年前北京古籍出版社出过一套“明代野史丛书”共十一种,我曾经读了其中大半,彭遵泗《蜀碧》、吴伟业《鹿樵纪闻》、边大绶《虎口余生记》等等,心里已经受伤,痊愈也无指望,可最近又读了李洁非的《黑洞:弘光纪事》与《野哭:弘光列传》,还有他发表在《名作欣赏》上的长文《辛巳、壬午开封之围》等,想到鲁迅说过,“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就觉得中心不安,忍不住还是想说一说。
佛教讲因果,道教讲承负,有时候不由人不信。鲁迅感叹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我想,正是因为有那个始,才有这个终。像崇祯帝十七年的无一时而不忧患,永历帝十六年的无一处而不颠沛,说到底都是为他们的先人埋单来着。屈大均《安龙逸史》上说,永历帝即位时,“特谕不立东厂,不选宫人。诸臣朝罢,喜相谓曰:凤准龙额,中兴主也。不立东厂,不选宫人,可谓善政之始”。经过了列祖列宗那么多的虐政和荒政,到了这步田地才想到要行善政,还真晓得亡羊补牢呢!而且,不立东厂,不选宫人,做的只是减法,居然能称善政,可见对明朝帝王的评价,大家的标准放得多低。
有明一朝,血腥气实在太重。而对于人的生命的贱视,正是由太祖和成祖开的头。吴梅村《鹿樵纪闻》载,李自成陷京师旋即称帝,周钟草登极诏曰:“比尧舜而多武功,迈汤武而无惭德。”有人私语周钟:“闯贼残杀太甚,恐怕难以成事。”周钟回答道:“昔太祖初起亦然。”复社名士周钟是晓得朱家底细的,但他认为杀人多少与成事大小没有什么关系,这种犬儒主义者的口吻,恰好暴露了普遍的伦理堕落。
比如说,永历帝就是以这种犬儒的伦理行事的。他在桂、黔、滇的小朝廷,倚赖的对象是张献忠四个养子中的三个:平东王孙可望成了他的秦王,抚南王刘文秀成了蜀王,安西王李定国成了晋王,而他们可都是张献忠屠蜀的干将。彭遵泗《蜀碧》上说,张献忠据成都时,分兵四路,挨家挨户进行“草杀”:“正月出,五月回,上功疏,可望一路杀男女若干万,文秀一路杀男女若干万,定国一路杀男女若干万……”孙可望最后降了清,被封了“义王”,历史上只留下骂名。李定国呢,因为替永历支撑残局到最后,结果黎东方写《细说清朝》还给他辟了专章,称他为“一代英雄”,真令人无语。
弘光帝则全无伦理,只剩犬儒了。永历所谓不选宫人,就是因为前面的弘光选得太多,太不是时候,造成了权力正当性的严重透支。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小朝廷,一个浑浑噩噩的阿斗,完全丧失了现实感,却整天选美选得不亦乐乎,弄得闾里骚然。而且,“宫室服用,百役丛作,皆援全盛之例,费无纪极”,直把南京作北京了。
相形之下,崇祯帝倒不算太失德。李自成登极诏上说“君非甚暗”,这应该是他自己的说法,却也是当时的公论。但崇祯的问题是永远的失策。黎东方在《细说明朝》的最后说,崇祯十六岁即位,三十三岁自杀,没有一天不是在内忧外患中过苦日子,有心做好事而无一事做得好,终至于身死国亡。李敖曾说,蒋介石“才具不足,对乱世无能为力,却拼命使劲”,这话用在崇祯身上也挺合适。
可是从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起,崇祯便总揽了明末祸乱的罪责。十年前有人写《明亡三百六十年祭》,便沿用了这一看法,并且认为,“像崇祯这样的独裁者,反人民、反人道的本质至死都不会变”。我不认为如此。如果说崇祯反人民、反人道,那么李自成,特别是张献忠,只能叫作反人类了。《明史·李自成传》载李岩劝说李自成“请勿杀人,收天下心。自成从之,屠戮为减”。《蜀碧》说张献忠“初破武昌,有大志,不甚残杀”。一个从杀到不杀,一个从不杀到杀,关键在有没有“天下”之“志”。当天下还是朱姓的天下,崇祯的行事,乖戾有之,暴虐则未必。他不断地催征“辽饷”和“剿饷”,那是饮鸩止渴的不得已。郭沫若用《明季北略》的作者引用过却否定了的说法,认为崇祯敛财,以至于死后发现皇家府库中“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就算锭银都是五十两一个的元宝,也有十八亿余两,天下白银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更何况永乐年间美洲的白银还没有大批量流入中国呢。
乱世之可怕,在人类基本伦理的彻底丧失。从皇帝到将帅直到百姓,充天塞地的戾气已经成了有明一朝的DNA。鲁迅说永乐帝的凶残远在张献忠之上;王士祯说左良玉杀掠甚于流贼;而周作人引述了很多明末士大夫流离中吃尽乱民苦头的事实,集中在甲申乙酉之际的江南。“吴民喜乱,冠履倒置”,动辄鼓噪抢攘;浙西“有富室狼跋而贫户草靡者,亦多有富室株守而贫户鸱张者”。在民粹主义眼里人民是天使,但人民这个笼子里飞出来的并不都是好鸟。道旁的哄抢者无法原谅,钉子户也不一定全都无辜。钱谦益说:“劫末之后,怨怼相寻,拈草树为刀兵,指骨肉为仇敌,虫以二口自啮,鸟以两首相残。”这是无情的自私结合了无限的自由后弱肉强食的战争,人人对人人。不必等到张献忠把四川杀成白地,“榛榛莽莽,似天地之初”,明末的人心早已失序。
有人说,我们不应该将李自成、张献忠“这些走投无路被迫铤而走险的祖先妖魔化”。问题是,究竟是谁最先把他们“妖魔化”的呢?我读过一本《明末农民军名号考录》(王纲著,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那些诨名,皆非善类,读了晚上会睡不着觉的:“飞天夜叉”“滚地狼”“割鼻”“剐刀总”“长妖”“倒坐虎”“豹五”“泼皮风”……这些可不是官方的恶谥,而是他们的“营中自号”,或者“江湖上人称”。他们是很得意于这样的称呼的。周氏兄弟一想到几百年前曾经有过这样的“祖先”,骨头缝里就透出了冷气。